书城文化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五代宋元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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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隋唐汉族风俗(23)

唐帝王也都要在重阳这天登高宴会。据《景龙文馆记》记载,景经三年(公元709),唐中宗在慈恩寺登大雁塔,群臣献菊花酒祝寿。而《唐诗纪事》亦云景龙三年九月九日,唐中宗李显临幸渭亭登高,让每人作同题四韵五言诗一首,先成者赏,后成者罚。大约从此后,每逢重阳节,皇室显贵们游幸登高,曲江饮宴赋诗几乎成为定制。

5.重阳赏菊流行

唐代九月九日重阳节,还有赏菊、插菊之俗。在唐代咏九日的诗作中,写到菊花的比比皆是,可见赏菊之风之盛。如王维《奉和重阳节上寿应制》曰:“无穷菊花节,长奉柏梁篇”;王缙《九日作》曰;“今日登高樽酒里,不知能有菊花无”王缙:《九日作》,《全唐诗》卷一二九。;刘长卿:《九日岳阳待黄遂张渔》曰:“反櫂何来迟,黄花候君摘”刘长卿:《九日岳阳待黄遂张渔》,《全唐诗》卷一四九。由此可见,唐代简直是无菊无酒不重阳,不插茱萸不过节了。当时俗说菊酒可辟恶,如李颀《九月九日刘十八东堂集》诗曰:“风俗尚九日,此情安可忘,菊花辟恶酒,汤饼茱萸香”李颀:《九月九日刘十八东堂集》,《全唐诗》卷一三二。赏菊之外,又有簪菊之俗,亦含辟恶之意。唐末农民起义领袖黄巢《菊花》诗有“满城尽戴黄金甲”之句。

重阳节登高、佩茱萸、赏菊、饮菊花酒等风俗,从汉代到隋唐,基本上变化不大。但在过节时间上,唐代重阳节可提前于九月八日或推迟至九月十日,这样就使得重阳节的节期不是一天,而是两天或三天了。《辇下岁时记》曰:“都城重九后一日宴赏,号小重阳”。李白《九月十日即事》诗曰:“昨日登高罢,今朝更举觞,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李白:《九月十日即事》,《全唐诗》卷一八0。写的正是九月十日过“小重阳”的习俗。

6.重阳食糕趋盛

糕是隋唐时期重阳节的当令食品。重阳食糕之俗,梁宗懔《荆楚岁时记》无载,然隋时已之,隋杜台卿《玉烛宝典》载曰:“九月食饵者,其时黍馀并收,以粘米加味,触类尝新,遂成积习。”据《嘉话录》记载,唐人袁师德是给事中袁高之子,九日出门作客,有人让他吃糕,他却推辞不吃,后来人们才知他为避父讳,因“糕”“高”同音,故不忍食糕。《云仙杂记》载曰:“洛阳人家,重九,迎凉脯、羊干、饼,佩瘿木符”。从中也可看出,“重九”吃糕在唐代极盛。

五、冬时节俗

隋唐时期冬季的节日主要有冬至、腊日和除日,此外还有十月初一,隋时以黍臛祭祀祖先,《玉烛宝典》载曰:“秋有黍臛之德,先荐祖祢”。唐代四川夔州等地则作蒸裹、焦糖为节俗食物,杜甫《十月一日》诗曰:“蒸裹如乾室,焦糖幸一盘”。

1.除日傩祭娱乐化

傩祭,是一种古老的驱鬼逐疫仪式。从周代到唐宋时期的史书和礼书中对这一仪式有详尽记载,时间大都是除夕之夜,形式既有帝王宫廷中举行的“国傩”,又有民间举行的“乡人傩”。主持仪式的是巫师,称方相氏,头戴面具,黄金四目,掌蒙熊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率十二兽和侲子于宫廷各角落“索室逐疫”。这种仪式一直延续到唐代。

隋唐时期的除日傩祭仪式基本沿袭汉代,但场面更为宏大。《新唐书·礼乐志》记载当时的傩祭场面曰:

大傩之礼,选人年十二以上,十六岁以下为侲子,假面,袴褶。二十四人为一队,六人为列。执事十二人,赤帻,赤衣,麻鞭。二人二十二人,其一人方相氏,假面,黄金四目,蒙熊皮,黑衣朱裳,右执;其一人为唱师,假面,皮衣,执棒;鼓、角各十,合为一队。队别鼓吹令一人,太卜令一人,各监所部;巫师二人,以逐恶鬼于禁中,有司预备每门鸡及酒,拟于宫城正门,皇城诸门磔禳、设祭。

另,据段安节《乐府杂录·驱傩》记载,唐代傩仪中已带有表演性质,出现了以娱人为目的的傩舞表演。段安节《乐府杂录》曰转引自《中国古典戏曲论着集成》,第43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0年版。

驱傩,用方相四人,戴冠及面具,黄金为四目,衣熊裘,执戈扬盾,口作“傩”、“傩”之声以除逐也。右十二人皆朱发衣白囗画衣,各执麻鞭(辫麻为之,长数尺,振之,声甚厉);乃呼神名,其有“甲作食凶”者,“腓胃食虎”者,“腾简食不祥”者,“揽诸食咎”者,“祖明、强梁共食磔死、寄生”者,“腾根食蛊”者。侲子,五百小儿为之,衣朱褶素襦,戴面具,以晦日于紫宸殿前傩,张宫悬乐。太常卿及少卿押乐正到西阁门,门丞并太乐署令、鼓吹署令、协律郎并拥乐在殿前。事前十日,太常卿并诸官于本寺先阅傩,并遍阅诸乐。其日大宴,三五署官,其朝寮家皆上棚观之,百姓亦入看,颇壮观也。

《酉阳杂俎》亦有类似记载。这里的傩仪虽然仍含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娱乐成分大大加强了,不仅有表演性的舞蹈,而且有抒情性的念唱,“呼神名”而舞,说明隋唐的傩仪已向傩戏衍化,成为一种可供观赏的表演形式。李绰《秦中岁时记》则曰:“秦中岁时日,傩作鬼神状,二老人各为傩翁傩母”。当时傩戏中的傩翁一般穿“朱衣画裤”,傩母一般是“青衣画裤”,傩鬼又都是“染面唯白齿”,并有一些基本规范化舞蹈动作。可见,唐代傩舞已突出了其观赏价值。

2.除夕门神角色转换

门神的信仰很早,《礼记·典礼》中就有“春祀户祭”的记载,当时的五礼包括门神在内。唐以前,主要是在门户上置桃板避邪,也有在桃木板上书写“右郁垒,左神荼”或画郁垒、神荼二神像以御凶鬼的。可见,当时社会以神荼、郁垒为门神。

到了唐代,门神却换成了唐太宗手下的两位大将秦叔宝和尉迟敬德。直到今天,中原地区诸省民间所贴门神,仍然是白脸儿的秦叔宝和黑脸儿的尉迟公。另外,又有以钟馗为门神者。关于钟馗的来历,宋人高承《事物纪原》载曰:“开元中,明皇病痁,居小殿,梦一小鬼,鞟一尺,悬一履于腰间,窃太真紫香囊及拈玉笛吹之,颇喧拢,上叱之,曰:臣虚耗也。上怒,欲呼武士,见一大鬼,顶破帽,衣蓝袍,束角带,径捉小鬼,以指刳其目臂而啖之。上问为准,对曰:臣终南进士钟馗也。因应举不捷,触殿阶而死,奉旨赐绿袍而葬,誓除天下虚耗妖孽。言讫觉而疾愈,乃召吴道子图之。上赏其神妙,赐以百金,是以今人画其像于门也。”可见除夕门贴钟馗之俗也发端于隋唐时期。

3.除日守岁成俗

守岁源于何时?《秦中岁时记》载曰:“守岁之事三代前后典籍无文,至唐杜甫的《杜位宅守岁》诗云守岁阿咸家,椒盘已颂花,疑自唐始。”其实,守岁之俗肇始于隋唐之前,而以隋唐尤盛。当时帝王宫廷在除夕夜守岁,燃檀香篝火,大摆酒宴,极尽豪华奢侈。据《南部新书》记载,岁除之日,太常领属官乐吏,并护童伥子千人入内宫,晚上于寝殿前进傩舞,同时“燃巨烛,燎沉檀,荧煌如昼”。唐代很多守岁应制诗,反映了宫廷除夕守岁的盛况。如唐太宗李世民有《守岁》诗曰:“共欢新故岁,迎送一宵中。”《全唐诗》卷一。杜审言有《守岁侍宴应制》诗曰:“季冬除夜接新年,帝子王孙捧御筵,宫阙星河低拂树,殿庭灯烛上熏天”《全唐诗》卷六二。许敬宗有《奉和守岁应制》诗曰:“祥鸾歌里转,春燕舞前归,寿爵传三礼,灯枝丽九微”《全唐诗》卷八八二。

唐代妇女则有除夕夜镜听之俗,以卜丈夫归期或功名成就。王建《镜听词》曰:“重重摩娑嫁时镜,夫婿远行凭镜听”《全唐诗》卷二九八。

(第六节)隋唐汉族信仰风俗

隋唐时期不仅物质风俗丰富,信仰风俗也极为繁荣。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信仰风俗的范围更为广泛,从上到下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神灵崇拜。正是“每岁月司行祀典者,不可胜纪,一乡一里,必有祠庙焉。”李肇:《唐国史补》,第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一、宗教信仰风俗

1.国家宗法性宗教信仰规范化

隋唐时期,国家宗教祭祀得以规范化。唐代将祭祀分为三等,并确定了每岁的常祀之制。根据唐代有关礼典的规定,属头等大祀的是祭天祭祖,即祭昊天上帝、五方帝、皇地祗、神州、宗庙及追尊之帝、后。大祀时要预卜祀日,散斋四日,致斋三日;若天子亲祀,则要于正殿行致斋之礼。属于次等中祀者为社稷、日月星辰、岳镇海渎、帝社、先蚕、七祀、先代帝王、文宣王、武成王。中祀亦须预卜祀日,散斋三日,致斋二日。属于第三等小祀者有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伯、雨师、灵星、山林、川泽、司寒、马祖、先牧、马社、马步,以及州县之社稷、释尊。小祀则筮祀日,散斋二日,致斋一日。

每岁常祀二十有二:冬至、正月上辛,祈谷;孟夏,雩祀昊天上帝于圆丘;季秋,大享于明堂;腊,蜡百神于南郊;春分,朝日于东郊;秋分,夕月于西郊;夏至,祭地祗于方丘;孟冬,祭神州、地祗于北郊;仲春、仲秋上戊,祭于太社;立春、立夏、季夏之土王、立秋、立冬,祀五帝于四郊;孟春、孟夏、孟秋、孟冬、腊,享于太庙;孟春吉亥,享先农,遂以耕藉。

祭天之礼,隋代和唐初依旧制,礼五天帝。唐太宗贞观年间,冬至祀昊天上帝于圆丘,正月辛日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祈谷,而孟夏雩于南郊,季秋大享于明堂,皆祀五天帝。显庆二年始,南郊祈谷、孟夏雩祭及明堂大享皆祭昊天上帝。乾封元年,高宗诏祈谷复祀感生帝,二年又诏明堂兼祀昊天上帝及五帝。开元以后,五方帝五人帝皆从祀于昊天上帝,直至唐末未有更改,传统的祭法,祭天于南郊,祭地于北郭。武则天起始合祭天地于南郊,玄宗因之。

自唐代始,诸臣之祭祖,皆依其品位确定庙制等级。开元十二年令:一、二品四庙,三品三庙,五品二庙,嫡士一庙,庶人祭于寝。若宗子有故,庶子摄祭,则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执其常事。”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则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为其介子某荐其常事。”庶子官尊而立庙,其主祭则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于位。庶子官尊而立庙的习俗,体现了官本位的政治体制对于早期宗法制度的某种修正和超越。

先圣先师之祭:唐武德二年,国子学立周公、孔子庙。七年,以周公为先圣,孔子配祀。贞观二年,罢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祀。四年,诏州县皆立孔子庙。十一年,诏尊礼子为宣父,作庙于州。二十一年,诏左丘明、卜子夏、公羊高、谷梁赤、伏胜、高堂生、戴圣、毛苌、孔安国、刘向、郑众、贾逵、杜子春、马融、卢植、郑康成、服虔、何休、王肃、王弼、杜预、范宁二十二人皆以配享。永徽中,复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显庆中,以周公配武王,以孔子为先圣。二十七年,谥孔子为文宣王,赠诸弟子公侯爵。

孔子庙是文庙,此外还有武庙。开元中立姜太公尚父庙,以张良配,仲春仲秋上祭之,如文宣王。诸州武举人上省,先谒太公庙。上元中,尊太公为武成王,祭典同于孔子,以历代良将为十哲象坐侍。建中中,列古今名将64人图形配享。于是孔子为文教主,太公为武教主,文武并祀,人臣文武之道于是兼备于祭祀。

唐代除了对祭天与祭祖的仪制有所规范外,其他国家宗教祭祀亦多有改作,主要有五帝祀、社稷与先农、蜡祭、九宫贵神、先圣先师等。

五帝之祀:武德、贞观之制,每岁立春之日,祀青帝于东郊,帝宓羲配,勾芒、风星、三辰、七宿从祀。立夏,祀赤帝于南郊,旁神农氏配,祝融、荧惑、三辰、七宿从祀。季夏土王日,祀黄帝于南郊,帝轩辕配,后土、镇星从祀。立秋,祀白帝于西郊,帝少昊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从祀。立冬,祀黑帝于北郊,帝颛顼配,玄冥、辰星、三辰、七宿从祀。孟夏之月,龙星见,雩五方上帝于雩坛,五帝配于上,五官从祀于下。此制将祭天与祭五帝分立,五帝祭配合四季气节,成为季节神。

社稷与先农:天宝以前,社稷为中祀;天宝三年,社稷及日月五星并升为大祀,并四时致祭,表示了国家对农业的重视。太社主用石,坛上被黄色,坛之四面及陛用四方色。藉田祭先农,唐初为帝社,亦称藉田坛;武后时称先农坛,神龙元年改为帝社坛;玄宗时又停帝稷而祀神农氏于坛上,以后稷配,后世因之。

蜡祭:季冬寅日,蜡祭百神于南郊。祭神的范围十分广泛,如大明、夜明、神农氏、伊耆氏,后稷及五方、十二次、五官、五方田畯、五岳、四渎、四镇、四海、井泉、二十八宿、五方之山林川泽丘陵衍原隰,五方之鳞羽赢毛介,五方之猫虎龙麟及朱鸟玄武等,称之为百神。

九宫贵神:开元二十四年,置寿星坛,祭老人星及角、亢等七宿。天宝三年,置九宫贵神坛,其上依位置九坛:东南曰招摇,正东曰轩辕,东北曰太阴,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正北曰太一,西南曰摄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龙。四孟月祭,尊为九宫贵神,礼次昊天上帝。

九宫贵神皆高位天神,乃太一崇拜扩充而成,其职能在保护农业生产,故天宝三年十月六日敕谓:“九宫贵神,实司水旱,功佐上帝,德庇下人,冀嘉谷岁登,灾害不作。”

2.佛教信仰习俗风行

隋唐时期帝王大多崇佛,上行下效,汉族社会佛教风行,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形成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佛教信仰风俗,主要内容包括捐资立寺、舍宅为寺、听僧讲经、写经造像、斋僧和放生等。

隋唐两朝上层社会捐资立寺成为时尚。隋朝时捐资立寺之风已盛,如独孤皇后为外祖崔彦珍立普耀寺、为父立赵景公寺、为母立纪国寺、为尼华晖令容立法界尼寺,蜀王秀立大开业寺,亲王杨雄立灵觉寺,元德太子为尼善惠、元懿立慈和寺,细腰公主立功德民寺,河间王弘立明觉尼寺,等等,以上为王室成员捐资立寺;此外,薛国公长孙览为其父立资敬尼寺,内史舍人于宣道为其父平立阳化寺,郧国公韦孝宽立法轮寺,申国公李穆妻立修善僧寺,房国公苏威立法济寺西禅院,万安公李园通立慈门寺,楚公豆卢立罗汉寺,等等,以上为权臣捐资立寺;另有妇女捐资立寺者,如宫人陈宣华和蔡容华立开善尼寺,鲁郡夫人孙氏立修慈寺等。

唐朝时,捐资立寺之风不减于隋。如王室成员中有太子李承乾立龙兴寺,太平公主立罔极寺,安乐公主“用钱数百万”修安乐寺张:《朝野佥载》卷一。等等;史书载曰:“太平公主、武三思、悖逆庶人(韦后)、张夫人等,皆度人造寺”《旧唐书·姚崇传》。僧不空奏请造文殊阁,“贵妃、韩王、华阳公主同成之”《宋高僧传》卷一《不空传》。达官贵人捐资立寺者有大宦官吐突承璀营安国寺,原将军尉迟乐宅立为奉恩寺,宰相王缙“舍财造寺无限”《旧唐书·王缙传》。宰相裴度尽舍平淮西所得巨万赏钱再修福先寺,魏博节度使田季安进绢五千匹助修长安开业寺,杜鸿渐“造寺无穷”《资治通鉴》卷二二四,大历二年七月。如此等等。至于保留至今的唐代大雁塔,塔高十层,更是由当时的达官贵人出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