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汉族风俗史(第三卷):隋唐·五代宋元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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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五代宋元汉族风俗(3)

不能不看到,程朱理学对宋元风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又如理学家严格要求人们努力去践履“父慈子孝”的封建伦理,把“孝”道当作封建伦理首先的一个重要标准,大加宣扬,而“事死为生,事亡如存”又被作为履行孝道的主要内容之一,因而,妥善安葬亲人遗体,改进葬墓方法,使尸体长期保存不腐,在宋、元丧葬制度中受到了特别地重视。朱熹在总结二程提出的深葬防水、松脂涂棺椁、石灰封墓葬的防腐措施,及司马光关于墓室结构讲求实用的设计思想的基础上,加以创新,全面地提出一套关于棺椁制作、墓葬的构筑等的墓葬方式,遂成为封建社会后期流传和影响极为深广的一部丧葬礼仪制度。南宋时期,朱熹所倡导的“灰隔”墓葬结构,在南方地区已十分流行。

为了规范和调整人们的社会生活,将社会习俗纳入封建礼制的轨道,南宋理学家朱熹更是特撰《家礼》五卷,分别对社交礼仪、成年礼仪、婚姻礼仪、丧葬礼仪和祭祖礼仪等表叙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相应的仪式规范。如婚礼,民间向有议婚、纳采、纳币、亲迎、妇见舅姑、庙见、婿见妇之父母等习俗,朱熹则规定“议婚”之俗曰:“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身及主婚者,无期以上丧,乃可成婚”;规定“亲迎”之礼曰:“前期一日,女氏使人张陈其婿之室。厥明,婿家设位于室中,女家设位于外,初婚婿盛服。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子,而命之迎,婿出乘马,至女家俟于次,女家主人告于祠堂。遂醮其女,而命之。主人出迎,婿入莫雁。姆奉女出登车,婿乘马先妇车,至其家导妇以入。婿妇交拜,就坐饮食毕。婿出,复入脱服烛出主人礼宾。”如此等等,对宋代及宋以后汉族社会风俗的演变影响较大。

但是,理学形成于南宋代,并未确立为当时统治思想,况且宋代统治者对理学又曾严加禁止,《宋史·道学传序》曰:“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至有历禁焉”。所以理学对宋代社会实际生活影响并不太大,而且一个理论从提出到形成社会影响需要一个时间过程,故如何看待理学对宋代风俗的影响要作客观的分析。如程颐所提倡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贞节观念,朱熹极为推崇,在他们的倡导下,孀妇为尼的事件虽连续出现,“贞妇”、“烈女”不断增多,但对宋代社会的民俗观念尚未产生深刻影响,故也未能立刻扭转宋代妇女再嫁的习俗,连朱熹自己也承认,百姓视其观点和作法“诚为迂阔”《朱文公文集》卷二六《与陈师中书》。不过,随着统治者对理学的提倡推崇,这些“迂阔”思想也逐渐在社会上渗透。到元代时,程朱理学对汉族社会的风俗已产生了巨大的移易作用。

三、五代宋元汉族风俗的主要特点

五代宋元时期汉族社会风俗的演变和发展,由于受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变革、文化交流,及人口迁徙、民族冲突与融合等因素的影响,不能不带有自身的时代特点。考察五代宋元时期的汉族风俗,主要有越礼逾制、纵奢慕异、崇尚气节、趋向完备等特点。

1.逾制

南宋楼钥曾说:“国家元气,全在风俗。风俗之本,全系纪纲。”楼钥:《攻愧集》卷二五。故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礼制,想用“贵贱不相逾”的制度化生活方式规范社会,使“见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令民循礼蹈规,各安其位,以确保统治。“受到礼制的宋朝初期,都城中的社会风尚基本是拘谨、俭约、守成的,呈现出恪守礼制、安分守己、繁文缛礼的精神面貌和单调呆板的生活方式”徐吉军:《宋代都城社会风尚初探》,《浙江学刊》1987年第6期。整个社会,“百姓亦各安其生,不为巧伪放侈。故上下给足,库府羡溢”;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基本上遵循“贵贱之别,望而知之”的社会模式。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商品经济的发展,“趋利逐末”思潮的激荡,物质生活的更新,统治机构的日趋腐败,瓷意享受风气大开,禁令失控,金钱凌驾于纲常名教之上,遂使“政宽法慢,用度渐奢,风俗渐薄”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八。越礼逾制被视为当然。如服饰,宋初尚且有突破有关礼制的规定,到宋中后期,士庶更是不受政府法规束缚。真宗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时曾曰:“京师士庶,迩来渐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镶金以饰,虽累加条约,终未禁止”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0。妇女们更大胆违抗传统的服式和官府的规定,时有创新。以至“衣服无章,上下混淆”《朱子语类》卷九一《礼八·杂仪》。第宅园圃,服食器用“惟意所致,无复分限”《温国文正公文集》卷二三《论财利疏》。政府规定民庶之家不得乘轿,而“今京城内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娼优、下贱,遂以为常。”《宋史·舆服志》。都城男女,婚嫁不顾门弟、等级的悬殊,以聘财、嫁奁作取舍,以至“宗室女当嫁,皆富家大姓以货取,不复事铨择”《宋史·宗室传一》。“明立要约,有同鬻卖”李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四。政府视为与礼俗相悖的火葬广为流行,等等。越礼现象不仅富家巨室如此,在平民百姓中也十分普遍。冒利犯禁,奢侈违命,突破贵贱堤防,无视官府规定,使两宋社会风尚发生了显着的变化。

2.侈纵

宋代初期承平日久,财富增加,统治机构逐渐腐败,到中期,一股去朴从艳、好新慕异豪华奢侈的风气逐渐迷漫社会,后期成为潮流。此风一方面来自统治者的倡导和推动,以至上行下效,奢风日炽;另一方面是都城“风俗典礼,四方仰之为师”耐得翁:《都城纪胜》。旦更奇制,夕染诸复;再加上富商大贾放纵声色,造成“富者炫耀,贫者效尤”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三《宋世风俗》。甚至为“逞一时之欲,破终身之赀产”。

两宋不仅汴京“都人侈纵”,临安以“风俗轻靡”而闻名于世,而且奢靡风气象瘟疫盘传播全国。川陕四路(成都府路、潼川府路、利州路、夔州路)、“尚奢靡”《宋史·地理志五》。;两浙路,“俗奢靡,而无积聚”《宋史·地理志四》。;吴中(今扬州),“人哆奢少俭,竟节物好游遨”范成大:《吴郡志》卷二《风俗》。据《图书集成·职方典·风俗》和《湖北通志·舆地志·风俗》记载,湖南的华容,江西的彭泽,湖北的汉阳、蕲州、松滋、蒲圻、黄安、安陆、襄阳、竹山、竹溪、江陵等地都出现了其俗“渐习奢华”的情况。

至于统治阶层、都城士庶等在生活习俗方面的纵奢慕异情况,因在本节第二部分“风俗演变情况”中已多处有具体的引述,这里就不再具体展开了。

3.尚气

近人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序例曰:“自宋至明,有讲学诸行,提倡实学,人知自励,洗尽五季之陋。仁人义士,清操直节,相望于数百年间,而负社会这责任者,不可胜数也。故命为由浮靡而趋敦朴时代。”邓之琴《中国风俗史》承张氏观点,将宋以后划为“士气中心时代”,因有宋一代,名节为高,廉耻相向。这是颇有见地的看法。尽管当时社会在生活习俗方面奢靡相尚,统治阶级荒淫腐败,出现卖身亡命,负义忘恩,“惟利是从,不顾名节”《司马光奏议》卷七《谨习疏》。的种种现象,但不可否认,宋代教育权限大幅度下移,读书人数空前增加,学习文化知识,尊重文化知识,成为时代大潮,人口结构得到优化。宋人官学发达,私学勃兴,书院兴旺,学派林立,讲学自由。属高等教育的像白鹿、石鼓、应天、岳麓这样的书院,在两宋达52个。“宋朝书院的师生关系极为融洽。品德方面还能互相砥励,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学问切实,品德和名节也很高尚,乃至地方风俗都受到影响。宋朝风俗醇厚,气节高尚是与书院讲学大有关系的”《中国高等教育史》。这些名节高尚之士,他们临难不屈,忠节相望,“可为当时风俗之代表”,也推动了宋朝风俗有醇厚、讲气节的一面。

4.定型

宋元时期的社会风俗是我国传统风俗承上启下阶段。首先是传承了历代的风俗,但传承中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有的被变形运用,有的被丰富发展成完善的通例。如礼仪风俗中的产育之俗,形态比前代更加完备,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婚葬礼仪,至宋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套程序,为后代所承袭,从此变异不大。再如节日风俗,发展到宋,从活动的内容到方式都得到了充实、丰富,后世也无多大更易。其他像生活风俗也如此。总之,宋元时期汉族风俗在承袭上古之俗的基础上,经过南北融会,不同民族的交融和不断变异、丰富,逐渐趋向完备,对后来汉族风俗,尤其是明代风俗影响深广。

四、五代宋元汉族风俗学史情况

五代宋元时期,社会对风俗文化的采录和研究观比隋唐时期更为重视,除了官修史书及文人笔记对当时的风俗予以大量的记述外,还出现了专门记叙都市生活与风俗习惯的笔记着作,如《东京梦华录》、《梦粱录》、《武林旧事》等;同时还出现许多以考索历代风俗事象之源起和演革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性着作,如《岁时广记》、《云麓漫钞》、《容斋随笔》等。此外,当时的一些类书、小说、地方志等,如《玉海》、《太平广记》、《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四明图经》、《吴郡志》等,也对风俗有所采用。

1.笔记体都市风俗专着的出现

早在魏晋南北朝时,南朝就出现了地域性风俗的专书《荆楚岁时记》,开了风俗笔记着作之先河。此后风俗笔记专书这一传统被得以继承和发扬,到了宋代则先后出现了一批以风俗文化为主要记述内容的专书,其中比较着名的有《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武林旧事》和《梦粱录》。

《东京梦华录》,宋孟元老着。孟元老,号幽兰居士,生平不详。作者在《梦华录·序》中曰:“近与亲戚会面,谈及曩昔,后生往往妄生不然。仆恐侵久,论其风俗者,失其事实,诚为可惜,谨省记编次成集,庶几开卷得睹当时之盛。”《梦华录》全书共10卷,备记北宋都市生活及其风土民情。二至四卷记述汴京城中的商铺、货栈、酒楼、饭店、佛寺、鱼肉行等;卷五叙述民俗、京瓦伎艺、娶妇、育子;卷六至卷十,系统记述岁时节日。全书对当时京城风俗的记录,涉及面广、讲究系统,对研究宋代都市风俗有十分重要的资料价值。如“娶妇”条记述宋人婚姻曰:“凡娶妇先起草贴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贴子,序三代名讳”;“次檐许口酒,以络盛酒瓶,装以大花八朵,罗绢生色或银胜八枚,又以花红缴檐上,谓之纳檐红,与女家。女家以淡水二瓶,活鱼三、五个,箸一双,悉送在元酒瓶内,谓之回鱼箸。”因此,被后人誉为是“先秦迄宋第一部系统、全面记载城市市民习俗的书籍。”刘德红、盛义:《中国民俗史藉举要》,四川民族出版社1992年版,第148页。

《都城纪胜》,耐得翁撰,作者身世籍贯不详。书成于宋理宗瑞平二年(1234年),记宋南渡后都城临安的土俗民风,全书一卷,分市井、诸行、酒肆、食店、茶坊、四司六局、瓦舍众伎、社会、园苑、舟船、铺席、坊院、闲人、三教外地等14门。其中以记录当时饮食和游艺习俗为详。如记载饮食曰:“市食点心,凉暖之月,大概多卖。夜间顶盘构架者,如遍路歌叫,都人固以为常”;“又有专卖小儿戏剧糖果,如打娇惜、虾须、糖宜娘、打秋千、稠饧之类。”记游艺习俗曰:“杂扮或名杂旺,又名纽元子,又名枝和,乃杂剧之散段。”这些记载,对我们了解宋代市井风俗大有稗益。

《西湖老人繁胜录》,署西湖老人撰,作者姓名事迹不详,但就书中有庆元间“油钱”条考之,当为宋宁宗时人。书中记叙南宋都城临安的饮食、节令、游艺等习俗情况,颇为详尽。如所记当时食店菜肴就有“鼎煮羊”、“守真元鱼”、“雪团鲊”、“乳糖鱼儿”、“美醋羊肉”等二百多种,从中可见南宋都城饮食习俗之丰富。书中所述,系作者亲眼目睹之事,“大抵嬉戏之事,以繁华靡丽相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真实可信。

《武林旧事》,南宋周密撰。周密(1232~1298年),字公瑾,号草窗,山东济南人,流寓吴兴,宋季曾为临安府幕属、两浙运司椽、义乌令等。《武林旧事》10卷,记宋室南渡后都城风俗事象。其中卷二、卷三及卷六分别记载岁时节日、勾栏瓦舍、歌馆酒楼、铺市作坊、诸色伎艺,及赁物、游手等风俗事象,叙事翔实,条例清楚。如记寒食节俗曰:“清明前三日为寒食节,都城人家,皆插柳满檐,虽小坊幽曲。亦青青可爱,大家则加枣于柳上”;“而人家上冢者,多用枣姜鼓”。全书所记均系作者流寓杭州时耳闻目睹之事,最为真切。作者另撰有《齐东野语》20卷,杂记南宋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内容涉及礼仪、饮食、起居、禁忌、游艺等风俗事象。该书在记述风俗事象的同时,注意引证前代史料作相应的考索,如记宋人饮食曰:“今人以椰子浆为椰子酒,而不知椰子花可以酿酒。唐殷尧封《寄岭南张明府》诗云:椰花好为酒,淮伴酒如泥”。周密:《齐东野语》卷十。这样就开拓了风俗采录的视野,使内容更为翔实,《四库提要》曰:“足以实史传之缺。”

《梦粱录》,吴自牧撰。吴自牧,宋末钱塘人,事迹无考。《梦粱录》系仿《东京梦华录》之作,详记南宋都城临安建制、人物和风俗民情。全书20卷,卷一至卷六以岁时为序,记载一年四季的节日习俗;卷七至卷十二记载都城临安的建制、宫观、名胜等;卷十三记载都市钱会、夜市和诸色杂买;卷十四记祠祭;卷十五记学校、贡院、塔墓;卷十六记茶肆、酒楼、米店、肉铺;卷十七记历代人物;卷十八记物产、民风;卷十九记园囿、瓦舍等;卷二十记嫁娶、产育和百戏、伎艺。该书内容丰富,又系作者亲历所成,史料价值颇高。如书中记杭州夜市曰:“杭城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夜交三四鼓,游人始稀。五鼓钟鸣,卖早者又开店矣。”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夜市》。记当时市民食俗曰:“向者汴京开南食面店,川饭分茶,以备江南往来士夫,谓其不便北食故耳。南渡以来,凡二百余年,则水土既惯,饮食混淆,无南北之分矣。大凡面食店,亦谓之分茶店。”吴自牧:《梦粱录》卷十六《面食店》。同时,还列有四色馒头、生馅馒头、水晶包儿、虾鱼包儿、羊肉馒头、肉油饼、菊花饼等面食品种上百个,展现了当时社会丰富多彩的饮食生活。

2.文人笔记对风俗记述的重视

宋代重文,私人着书立说风气很盛。故文人笔记十分丰富,仅《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和小说类的着录151部。元时,这一文化传统仍得以继承。在宋元时期众多的笔记中,记录了不少当时汉族社会饮食、婚姻、服饰、礼仪、节令等方面的习俗情况。当然,除上述《东京梦粱录》《梦粱录》等都市风俗专书外,大多宋元笔记对风俗的记述只是零散的“随意录载”,其中北宋的《玉壶清话》、《青箱杂记》、《梦溪笔谈》、《邵氏见闻录》、《石林燕语》、《岳阳风土记》、《萍洲可谈》,南宋的《清波杂志》、《齐东野语》、《宾退录》、《岭外代答》、《昨梦录》、《枫窗小牍》,辽金的《归潜志》,元代的《南村辍耕录》、《至正直记》等,则以对当时风俗有较多的采书而受到后人的关注。

《玉壶清话》,北宋文莹撰。文莹,字道温,钱塘(今杭州)人,生平未详,约生活于宋真宗至神宗年间。《玉壶清话》10卷、佚文1卷,记录宋人礼仪、祭祀、饮食、婚姻等习俗情况,尤以人生礼仪为详。如记当时小儿“周啐”习俗曰:“曹武惠彬始生,周岁日,父母以百玩之具我于席,观其所取,武惠左手捉千戈,右手取俎豆,斯须取一印,余无所视。”文莹:《玉壶清话》卷十。是研究宋代人生礼俗的难得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