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窟前地面不断升高是肯定的,但作为平面,在任何时代都应存在,并非假设存在,而总是真实的存在,即在任何时期都可以沿地面开窟并建窟前建筑,不存在时空的限制,只应是与主观有关,亦即在五代之前,敦煌石窟开凿者们并没有规划并设计要在开窟的同时修建窟前殿堂建筑(但窟檐早在此前已大量存在,第196窟即为一例)。故我们看到莫髙窟初盛唐、中晚唐人们开窟,选择崖面位置大多在崖面今二层位置或更高(除第96、130、16、85、94等窟外),这种位置当然不具备修建窟前殿堂建筑的条件,也就是唐时人们开窟并没有把窟前殿堂作为建窟的整体来考虑,佛教石窟建筑形制某种程度上仍沿袭着古老而原始的面貌,第96窟则有所例外,主要与其为大佛窟有关。但晚唐底层大窟第94、85、16等窟的修建,已初步显示了洞窟建筑形制发展的微妙变化,从第196窟前室大型窟檐的存在并卷子中大量有关唐时窟枪的记载,推测在这些洞窟前此时可能已有建筑,只是由于第85窟前下层遗址残毁严重,第94窟前同样遭后来的破坏,第16窟前又未作发掘,因此无考古资料加以证实而已。莫高窟洞窟营建发展到五代曹氏归义军时期,开窟主要位于底层,且开大窟,因此条件成熟,洞窟营建者们经过长期的操作实践与思考,这时期洞窟建筑形制的设计正如前文所述,窟前殿堂与窟檐建筑已成为设计窟型的一个部分,不可分割,这也可从大量窟檐与殿堂建筑遗址加以佐证,石窟建筑形制的中国化、民族化演变基本成熟。
在曹氏归义军时期,相对来说社会稳定,曹议金以和平方式取代张氏政权,并且调整政策,通过联姻手段处理好与东西回鹘政权的关系,并处理好与周边民族的关系同时从第98窟二百多身供养人画像的绘制,反映了曹氏统治者为了调整内部统治的良苦用心。经过一系列的治理,敦煌地区自吐蕃时代以来长期的动荡局面得以改变,使这个地区出现了相对安定的政治局面,社会稳定,使人们有一个安心从事生产劳动的环境,社会经济包括农业、牧业、手工业、商业都有一定的发展。另一方面是这一时期统治者曹氏诸节度使的崇佛活动大大促进了“寺院”经济的发展,寺院多达二十多所,拥有大量的僧官僧尼,寺院收入丰厚,大大推进了莫高窟的洞窟营建活动,大量大窟的营建,重修前代洞窟,并绘制大面积露天壁画,当然也包括众多窟檐与殿堂建筑的修建。
统治者个人的因素对于窟前殿堂建筑的营造有着很大的关系,曹氏历代节度使、重臣官僚、高僧大德差不多均在莫高窟开凿有自已的功德窟,如曹议金第98窟、曹元德第100窟、曹元深第256窟、曹元忠第61、55窟、曹延恭第454窟、曹宗寿重修第130窟等,也有张淮庆”张都衙窟”第108窟气并有阴僧统第138窟、王僧统第143窟,又有宋僧统第146窟,多为底层大窟或二层前有宽阔地面大窟。由于这些洞窟窟主的特殊性身份并社会关系,因此他们在莫高窟修建自己的功德窟时也力求与众不同,力求气派,力求借物耀人。这样便使窟前殿堂建筑应运而生,大规模不惜人力物力财力兴建,特别是第98窟曹议金“大王窟”的带头表率作用,由于曹大王的特殊身份关系,以后人们便纷纷仿效,一发而不可收拾。
曹氏统治时期洞窟的营建带有家庙的性质,一家大小男女老幼均画像入窟,特别是把张氏、曹氏诸统治者一应真人大小绘于甬道的作法,充分显示了佛教石窟性质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世俗性、社会性已成为石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这种社会因素的作用下,能充分代表佛教石窟中国化的木构殿堂建筑也进入石窟,二者合而为一,构成一个整体。当然窟前殿堂建筑出现与其所受到唐代窟檐与壁画中的木构建筑的影响并当时寺院内建筑的影响也应当是肯定的。
另外,众所皆知,在曹氏归义军时期,敦煌石窟的营建已有诸如“曹氏画院”并民间“画行”等专门机构的参与,壁画的制作大量使用壁画底稿、壁画粉本等,大量“画匠”“画师”参与其中。同样从敦煌文书可知,这一时期也有大量的木匠的活动,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曹氏政权专门有组织机构下的大量木工匠人为曹氏政权服务,进行大规模窟前木构窟檐与殿堂的兴建,另从《新大德造窟枪计料》文书中专用名词和尺寸的记录,也可以反映出这一点。
在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敦煌石窟特别是莫高窟的营建更是规模空前,这已为留存至今的众多大窟与广泛的重修活动所证实,而这一历史本身便可说明一个事实,即当时莫高窟窟上活动之兴盛,工匠们挥汗如雨,斧凿声声,僧侣不绝,也有官吏身影,因此窟上活动可以想象。幸好这一时期反映敦煌石窟之窟上活动在藏经洞相关诸如寺历等文书中有详细记录,有关这一问题的研究,马德博士在《10世纪敦煌寺历所记三窟活动)一文中有极为详尽之资料辑录并研究,文中马先生通过对相关寺历等文书的爬梳,指出文书中所反映的是记录当时敦煌三窟:莫高窟、西千佛洞、安西榆林窟,特别是“窟上”即莫高窟的活动,主要有三大类:一是石窟营造、修缮、管理活动;二是在石窟上进行的各种佛教行事;三是在石窟上的迎来送往活动。以上这些窟上活动,毫无疑问应与洞窟有极其密切之关系,特别是各种佛事与窟上的迎来送往活动,如与洞窟发生关系,便是一些大窟,因此即需大量空间,这或许也是大量窟前殿堂建筑存在的客观因素。特别是诸如窟上写经、转经等活动的发生更应在窟前殿堂建筑内进行应是相当普遍之事,其实这一点在敦煌遗书CH.00207《乾德四年重修北大像记)记有曹元忠和浔阳翟氏夫人在“大王窟”即第98窟内写大量佛经之事,“兼请僧俗数人,选简二十四个,口大王窟内抄写大佛名经文,一十七寺之中每寺各施一部,内一部,发遣西州所欠佛名”。当时应是在窟前殿堂建筑内进行,否则窟内光线太暗,不宜写经。
五代至元,莫高窟由南而北底层洞窟前,特别是大中型窟前均有规模大小不等的殿堂建筑,鳞次栉比,颇为壮观。其实这种情况早在作成于公元951年曹氏归义军时期的敦煌遗书《腊八燃灯分配窟龛名数》中已有所反映,该文书所记载的是十世纪中期莫高窟南区一千多米的崖面上洞窟分布情况。该文书记载的是这一年腊月八日莫高窟遍窟燃灯分配窟龛名数,对这一时期的大中型洞窟的位置、称号均有详细反映,特别是对底层大窟的珍贵资料,结合莫高窟窟前殿堂遗址的清理发掘工作,对于探讨莫髙窟窟前殿堂建筑意义重大。从《腊八燃灯分配窟龛名数》可知,当时的底层大型洞窟有(从南至北宋家窟”(146窟)、“南大像、大像天王”(130窟)、“张都衙窟”(108窟)、“天公主窟”(100窟)、“大王窟”(98窟)、“北大像、大像天王”(96窟)、“司徒窟”(94窟)、“翟家窟”(85窟)、“杜家窟”(76窟)、“宋家窟”(72窟)、“文殊堂”(61窟)、(按:55、53二窟此时还未建成)、“天龙八部窟”(36、35窟)、(按:22窟此时也未建成)、“吴和尚窟”(16、17窟)。而以上这些洞窟前经过考古工作基本上均发现有窟前建筑遗址,诸如有第108、100、98、85、72、61、55等窟前五代大型窟前殿堂建筑。综观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历史可知,敦煌石窟的营建在这一时期主要由归义军曹氏家族、或为与曹氏家族有密切关系之俗界、僧界为窟主或施主进行,这样便保证了洞窟营建的坚实的经济基础。而我们所见有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洞窟,多为归义军节度使之功德窟,或与其有密切关系,这样便有效保证了众多窟前殿堂建筑的大规模修建。
在这里附带交代一个问题,即关于诸多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所必然要涉及的工匠问题,以及大量木料、柱础石料、条砖花砖等材料的来源地问题,关于这些疑问,所见诸多有关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报告、论文均未曾提及,没有交代,因此有必要在这里作一探讨,或可对我们的研究有所裨益。
关于敦煌工匠的问题,马德博士在《敦煌工匠史料》一书中有详细的辑录并研究工作其中涉及到有关敦煌历史上众多的各行各业的工匠活动的情况,如见有为泥匠(托壁匠)、石匠(包括开凿洞窟与采刻石柱础石、石碑者)、砖瓦匠、木匠、灰匠、画匠等,这些匠人又均与窟前殿堂建筑有着极为密切之关系,窟前殿堂建筑也就是他们的不朽功绩。
敦煌地区身处干旱沙漠戈壁,降雨量极少,年均降水量为39.9毫米,而年蒸发量却为2486毫米,因此这里基本无须在屋顶上铺瓦防水,仅抹草泥而已,故我们在殿堂遗址、寺院遗址(如莫高窟和尚沟遗址、城城湾、老君堂等遗址)中均不见有瓦的遗存,当然这并不否定在当时敦煌城内的王公豪族官府私第、大型寺院用瓦的事实。另外以上这些工匠所出现的文书也基本为晚唐五代宋归义军时期的作品,因此这些工匠很有可能至少也有一部分应为修建这些殿堂建筑的属于曹氏政权、寺院、民间工匠,特别是僧人工匠,在前举敦煌文书CH.00207有明确反映。还有在莫高窟归义军时期的壁画如众多洞窟壁画《弥勒经变》中的“婆罗门折幢”情节,第72窟《刘萨诃因缘变相图》、第454窟北壁经变中的拆除楼阁图等所见有关建筑工匠们的活动场面,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修建窟前殿堂建筑及窟担的真实概貌,而前述《新大德造窟檐计料》更是相关的罕见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