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武田
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
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是研究敦煌石窟建筑(包括洞窟型制与独立的木构殿堂建筑)、莫髙窟洞窟营建与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莫高窟石窟艺术等诸多方面的不可缺少的资料,因此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显得很有必要。综观前人的研究工作,有潘玉闪、马世长二先生在《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一书中的对其有详细报告,该书是了解与研究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集大成之作,另外所见有关的除考古报告以外的研究工作,基本上均停留在就事论事,并无多大的发挥与拓展。而利用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考古资料进行其他方面有益的探讨工作,早有萧默先生在《敦煌莫高窟53窟窟前宋代建筑的复原》一文,后有潘玉闪先生《莫高窟窟前崖面位置的升迁》等学术论文。1999年6-7月,笔者主持发掘了莫高窟72-76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并编写了《敦煌莫高窟第72-76窟窟前殿堂遗址清理发掘报告》《3)。文中笔者曾对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作以“总论”,由于行文所限并题目的要求,讨论极为.肤浅。有鉴于此,通过对这一问题的再深入思考,同时也为了更清楚地弄清有关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问题,特别是为了充分利用这批珍贵资料,发挥其在敦煌学研究领域的应有价值,笔者不揣浅陋,再次提出这个问题,意欲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对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作以综合研究并探讨与之相关的问题,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与看法,但愿会对学者们的研究有借鉴意义。
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了解并研究,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由于这批资料均属地下考古出土资料,故此前无有人知,当然更谈不上讨论。而存在于第16、94、130、96等窟前的清代殿堂建筑与其他洞窟前室崖壁上的托梁孔等痕迹也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与联想,当然西方探险家们更没有条件记录并介绍这批资料。到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为了配合先后三次的洞窟崖面加固工程和一次窟前整修工程,敦煌文物研究所(后为敦煌研究院)先后进行了四次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考古清理发掘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第一次是1963年7月至1966年上半清理发掘了由南而北第108、100、98、85、61、55、467、53、46、45、44、39、38、35、30-27、22~21等窟窟前殿堂或其他遗址,并发现新窟龛有第487、488、489,490,491、492窟%第二次是1979年7月至10月底和〖980年4至6月清理发掘了第130窟前大型殿堂遗址,并对诸如第152、146等窟前遗址也作了清理,发现了第493窟;第三次是1999年6月至7月清理发掘了第72-76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第四次是1999年10月至11月清理发掘了第94、95,96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这四次考古工作使得莫高窟南区一千余米长的崖面底层洞窟窟前殿堂遗址由南而北连为一体,即有第130、108、100、98、96、95、94、85、76、74、72、61、55、467、53、46、45、44、39、38、35、30-27、22-2i等窟窟前遗址,其间底层其他如第109-129窟段、第77-84窟段、第86-93窟段、第320-351窟段及南区南北两端或为二层悬空小洞,主要为晚唐以前洞窟,或由于地势关系,均无法或不适合于修建窟前殿堂建筑,第16窟前现有请代建筑,推测应有五代宋殿堂遗址,有待考古发现。这是南区的情况。而莫高窟北区洞窟则由彭金章先生在进行考古清理发掘工作时,对窟前进行过拭掘,证明北区洞窟窟前原来没有殿堂等建筑遗址。
前述诸窟前殿堂建筑的时代问题,已基本廓清,除第96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为初唐以外,其他均属五代曹氏归义军时期到元代(清代的殿堂遗址,也应引起注意并重视,在本文由于行文关系,不欲作重点和专门的论述)之遗物大体可按其相对时间先后关系从早至晚排列如下:
初唐:96窟。
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公元914-1036年):98窟(914-925);85窟(924-931);100窟(936-940);108窟(936-949);22窟(940-947);72窟(951年前);61窟(951年前?);53、46、45、44窟(均五代末宋初);76窟(宋初);55窟(967-974);130窟(1002-圯等窟前殿堂建筑遗址。另外951年前第96、130二窟前均有“大像天王殿”建筑。
西夏时期:467、39、35、27-30等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
元代:85窟前上层、22窟前上层、21窟前上层、130窟前上层、94-96窟前上层殿堂建筑遗址。
清代:130窟前上层、96窟前上层、94窟前上层、16窟前上层殿堂建筑遗址。
由此可见,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的修建大规模存在于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这也是现今资料证明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修建与滥觞时代(第%窟前初唐殿堂较为特殊,除外),而这一时期则又是以第98窟为最早。众所周知,莫高窟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的石窟营建有几个新的特点:即开大窟、窟型长甬道、四角四天王、甬道及主室内绘制真人大小供养人画像等,而这些新特点即最早出现在第98窟,以后各窟以此为标准,成为模型窟。当然窟前修建殿堂建筑也可算作一例。这些表现的原因应与这一时代社会背景及曹氏侯佛,特别是以首任节度使”大王”曹议金发心开大窟有着很大的关系,因为曹议金的特殊身份与社会关系对曹氏历史影响毕竟非同一般。第98窟(包括殿堂建筑)作为曹议金的功德窟“大王窟”,也便直接影响了其后各节度使及其僚属等的功德窟的营建。
我们知道开窟的基本工序是首先选择洞窟崖面位置,然后由石匠们开挖砂石,开凿窟型,再由画工们进行壁画的绘制,并由塑匠们塑彩塑,而木匠们进行窟前殿堂与窟檐建筑应属最后一道工序,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妨碍洞窟内的各项工作,也便于窟内彩光效果。其实完全意义上的晚唐五代宋时或更早时期修建有同时代窟前殿堂或窟枪的洞窟的建造,只有当各自每间木构窟前建筑峻工落成之时,才标志一所洞窟的完全建成。因为作为一个完整的洞窟,窟内窟外所有合而为一均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事先设计规划的,相互之间密不可分。这也是佛教石窟在莫高窟不断发展并渐序完全中国化的标志之一,那种把石窟与窟前建筑分开来考虑的作法是不科学的,有违事物本来的面目,也会给我们的研究带来不必要的缺憾。敦煌建筑研究的专家学者们把殿堂与窟檐仅作为敦煌建筑的一个方面多加以注意,却忽视了其作为石窟建筑本身不可缺少的另一方面,影响所及,学者们很少把二者结合起来加以系统地考虑。萧默先生对莫高窟石窟建筑形制作了非常细致而经典的研究,但遗憾的是在这方面只字未提。或许学者们认为石窟形制即为石质本身而言,更多地考虑了石窟的源头印度及西域传播的过程,但却忽略了石窟在向东传人中国并不断发展演变,渐趋世俗化、社会化、民族化、中国化这个十分重要的事实,因此断然拆散一个完整概念的做法有失偏颇,似需更正o这也算作本人一点不成熟的看法,希望引起注意。这样做也完全是为了尊重事实,本着科学与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对待这一问题。其实如仔细观察会发现,敦煌石窟前室木结构建筑与石窟本身是相一致的统一体,二者之间是绝对不应分开的,在安西榆林窟唐五代宋洞窟,其洞窟型制是由前甬道、前室、后甬道、主室几部分构成,而在第14、21、22等洞窟小前室内,均画有宋代的木结构窟廊建筑,意在表明虽有完整的石窟前室,但又以所画木结构窟廊表明对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的承应,同时又是对敦煌石窟早已有存的洞窟前室窟檐和窟前殿堂建筑的另一种表现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存在于莫高窟窟前的殿堂建筑和窟檐是为洞窟型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洞窟主室、甬道、敞口前室共同构成完整的洞窟建筑型制。
另外,从前述我们又可以看到,这些殿堂建筑的结构及规模大同小异,相袭因承,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木构殿堂建筑的基本概况。通过对莫高窟众多窟前殿堂逑筑遗址的详细归纳并参照几座晚唐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窟檐与相关文书记载,并清代木构建筑,下面我们对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建筑结构等作以简略概述:
台基:这是殿堂建筑的最基本部分,所见五代宋西夏元台基有两种,一种为有条砖包面并上下条砖或花砖出沿成束腰形,另一种为土石基。台基内所垫均为开洞沙石,夯实,这属于一种综合利用手段。台基正前有台阶踏步。台基面一般为花砖条砖铺面(其实也就是殿堂的外廊部分),有的为硬土面,光滑平整。台基部分有地、栏杆。台基面积大小因洞窟与窟前地面空间的宽阔程度而定,从30多平方米到100多平方米不一。
殿基:建在台基之上,略小于台基。殿基为花砖条砖面或硬土面。殿基上建殿堂本身,一般包括以下结构部分:南北二夯土山墙(部分利用崖体)、檐墙,并有角柱、内柱、檐柱、墙柱等柱础石,所见有青石、砾石等,有的为自然石略凿平,多见有凿出柱状莲花瓣柱础石。殿基内又见有地浅槽、门槛等痕迹。
关于殿基本身的木构建筑结构,由于早巳破坏,详情不明,但有幸的是晚唐五代宋几座木构窟檐的基本完整保存,加之壁画中豪华殿堂楼阁建筑资料,使我们仍可大致复原这些建筑的原貌。在这一方面,萧默先生对53窟巳作过较为成功并可信之偿试另外有一条资料值得重视,即现藏日本九州大学文学部的敦煌文书《新大德造窟檐计料》,对此文书马德博士首次批露并研究,马先生认为是公元967年前后,杜氏某和尚为庆祝和纪念自己升任“大德”,对其家族窟莫高窟第5窟进行了一次重修,该文书即为这次重修工程用料的详细记录帐本。马德先生的研究并配合孙毅华女士的科学绘图,使我们知道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木构窟檐建筑各结构图并各零部件名称,主要有:1.大口,2.柱,3.栏额,4.方子,5子,6.承橡方子,7.承橡通地枋,8,驼峰,9.马头,10.小子,11.大,12.帖,13.花帖,14.门额方子,15,门神方子,16门枇方子,17.门眉,18鸡栖,19.南间沙窗额方子,20,腰方,21.南窗门枇,22门神,23.北边沙窗额,24.腰方,25.门枇,26.沙窗门切,27檩子。这是当时敦煌工匠们为我们留下的一份有关窟檐建筑的详细而珍贵的资料。以上这些为窟檐各零部件名称,虽然本文书所反映为窟檐计料,但事实上这一文书所反映的是当时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敦煌地区特别是莫高窟包括窟檐与殿堂建筑的基本结构与各部件并名称,因为窟檐与殿堂只是崖面位置的区别、大小的区别,并无结构的区别。在这方面我们比较萧默对第53窟的复原图、孙毅华女士的该图和莫高窟几座现存窟檐实物可知,二者大同而小异,差别甚微,应属同一地区同一时代相同的建筑。而关于莫高窟现存几座唐宋窟担,萧默先生在其《敦煌建筑研究》一书中专设《唐宋窟檐》一节进行讨论。文中萧先生对第196、427、431、437,444五窟檐分别作以介绍并研究,又对窟檐之各部件作了相应介绍和讨论,如有开间、柱、材、契、斗拱、出檐、檐角、勾栏、彩画等,文中有详细插图和尺寸表可供参照。萧先生的研究(包括对莫高窟第53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复原研究),如再结合《新大德造窟檐计料》,然后又有窟前殿堂建筑遗址的考古发掘资料,这样对于更加全面了解和研究窟前殿堂建筑遗址有极为深远的意义,值得引起注意。
所以讨论的结果我们认为《新大德造窟檐计料》同样适用于莫高窟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窟前殿堂建筑,这样我们便可结合考古资料与该文书并几座窟檐,基本对这一时期的窟前殿堂建筑有一个较为清晰的印象,一目了然,历史在这里得到较为真实的复原。
从考古资料与实物反映,综合莫高窟的窟前殿堂建筑遗址及几座晚唐五代宋时木构窟檐(第196、427、431、437、444窟)并壁画、文书资料,其结构规模大多为面阔三间,少数为面阔五间或一间,这与中国历代传统建筑为一间、三间、五间、七间、九间、十一间的作法相一致,也于《唐六典》卷二十三所记相符合:“凡宫室之制自天子至于士庶,各等差。天子之宫殿皆施重拱藻井,王公、诸臣三品以上九架,五品以上七架,并厅厦两头,六品以下五架。其门舍,三品以上五架三间,五品以下三间两厦,六品以下及庶人一间两厦。五品以上得制鸡头门。若官修者,左校署为之,私家自修者制度准此”。(按:间是平面上的衡量单位,架是建筑断面上的衡量单位,二者一致)这是对世俗建筑,影响所及,中国古代传统的宗教建筑也不例外,这在敦煌壁画中反映十分清楚。反映世俗建筑对佛教建筑的影响,也表明佛教的中国化。
另外讨论敦煌莫高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问题,则不得不对有关敦煌石窟的窟、寺关系问题作以交代,关于这一点笔者已在《敦煌莫高窟第72-76窟窟前殿堂建筑遗址清理发掘报告》一文中,利用窟前遗址的考古资料并敦煌遗书《腊八燃灯分配窟龛名数》,对这一问题作了否定的回答,故不再重复。
下面我们来回答一个问题,即在五代宋曹氏归义军时期为什么要在莫高窟底层大中型洞窟(包括新建与重修洞窟)前修建大量的殿堂建筑,亦即探讨其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
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潘玉闪、马世长二先生在《莫高窟窟前殿堂遗址》一书的《结语》中曾作过论述,他们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一是这一时期窟前地面的升高,具备修建窟前殿堂建筑的条件;二是曹氏统治时期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即经济基础;三是历代曹氏统治者的崇佛,即主观的人为因素。对于这三条理由,笔者认为的确可作为窟前殿堂建筑在这一时期大规模营建的原因之一,但并不是全部的原因,也存在值得商榷与再讨论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