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学与中国史研究论集纪念孙修身先生逝世一周年
9011400000059

第59章 丧祭与斋忌

谭洋雪

敦煌研究院敦煌文献研究所

丧葬包含的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广,本文只就儒佛在丧葬祭祀礼仪的发展变化上作一比较,并谨以此文悼念孙修身先生。

丧祭是指我国从周代以来所形成的对亡人的祭奠礼仪,以儒家的孝道为核心,以礼法为规则。斋忌是佛教所形成的人死后所举行的一系列佛事活动,以净土信仰为主导,以轮回、报应为指妫,以地狱十王为具体表现形式。

汉魏以前,儒家的丧祭是主导,此后儒佛交融,演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丧葬祭祀习俗。

儒家的丧祭礼仪

丧祭是体现孝道的重要方式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0在《仪礼》和《礼记》中已对丧祭的全过程作出规范化,要求“事死如生,事亡如存”,其程序大致可分作三个阶段:

(一)停丧:人去世后第二天便在户内行小殓之仪,即为死者着装穿衣,同时举行“小殓奠”,设灵座供桌,全家号哭尽哀,并行夜燎之礼,当晚在庭中整夜点燃火炬,“宵为燎于中庭”次日行大殓,尸体入棺,同时设祭于灵座,以飨死者,在哀哭声中行大殓祭奠。停丧时间的长短,往往因死者的不同身份、不同历史时代而各异,如《礼记王制》:“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3)而到了唐代,敦煌的停丧时间最多不超过七天(详见下文)。

停丧期间,还要卜宅兆,即选墓地,在墓址确定后,须行后土之祭。据晚唐敦煌本土的《张敖书仪》有关凶仪部份的记载:“……择得地,则孝子自将酒脯、五方彩信铺座钱财…于墓西南上立坛,设祭后土。文曰:A年岁次厶月朔A日,孤哀子(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后土之神,A等不孝,上延考妣,今以吉辰,卜兹(宅)兆,谨以清酌之奠,伏惟保无后艰,尚飨r三献告讫,其坛撤除,于四隅立纂(标)之,其坛不得栽种,留之。”后土俗称土地神,设祭后土实际上是以供品、彩信(即各色帛练)、钱财(纸钱)向后土申购墓地。如吐鲁番乌尔塘号墓出土的《地契》广南阳张公谨以清酌之奠,谨因今日今时良功(辰)吉日,用钱五十千贯文、帛练五十疋,谨于五土将军买宅地一段,东西南北各廿步。其宅上至黄(皇)天,下至黄泉,不得更相干扰,其契付五土将军收领。”后土之祭的习俗乃从古代的土地券演变而来。

(二)出殡:把棺木抬向墓地安葬。先进行启殡的祭奠,在哀哭声中灵车启动,发丧途中设路祭,沿途凶家或亲友设筵致祭。路祭的本义一方面是一种鬼神崇拜,认为沿途所经之处有土地神、路神、桥神等,S,1040《书仪》有“葬行至桥梁津济祭文”,设祭后可给亡灵的行路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是亲情友情的最终告别。可后世却演变为丧家权势与财富的炫耀,竞相攀比,张设帷幕,极尽奢华之能事。如大历中,太原节度使辛云京葬日,“时宰相及诸道节度使祭者凡七十余幄。”抵达墓所后,须举行一次临圹祭,《张敖书仪》曰:“柩车到墓,亦设幕屋,铺链席,席上安柩,北首。孝子居柩东,北首而哭。”到墓所祭文云不自死灭,今以吉辰,启从道式,备尊仪礼,奄及墓所,慈颜渐隔,攀仰无及云云。”临圹祭文云广不自死殁,奄及临圹,幽明道殊,慈颜日远。以今曰吉辰,迁仪宅兆,欲就玄宫,不胜号绝云云。”祭毕即升柩入圹。

(三)葬后:埋葬后不等于丧事的结束,《礼记祭义》:“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即亲亡之日,葬后有一系列的仪礼,所谓“慎终追远”,这是儒家处理丧葬的基本原则。

葬后即把亡灵的神主请回家中,安置在灵堂,并立刻行虞祭之礼。《仪礼既夕礼》三虞”。贾注:“虞,安也。骨肉归于土,精气无所不之,孝子为其彷徨,三祭以安之。朝葬日中而虞,不忍一日离。”虞祭需进行三次,始虞在埋葬后的当天进行,以安神主;隔日后行再虞,“丁日葬则已日再虞”O始虞、再虞要求选用柔日进行,以阴阳相生相克之说,认为以天干记日的十天中,甲、丙、戊、庚、壬五天为刚日,其他五天为柔日,内事用柔日,三虞用刚日,因为需把亡灵神主迁到家庙中举行第一次合享之祭。

三个月后举行卒哭祭,又称咐祭。卒哭祭的次日,奉亡灵神主祭于祖庙,以新死者之神拊之于祖,祭毕仍奉神主还家。在死者去世后的周年,举行小祥祭,祥者吉也。“期而小祥”,注曰自拊以后至十三月小祥。”逝世两年后行大祥祭,“又期而大祥”,注曰:“此谓二十五月大祥祭。”这时丧家逐步摆脱死亡的阴影,从悲痛中解脱。最后是禅祭中月而禅”,郑注曰中犹间也。禅,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而王肃则主张大祥的当月行禅祭。禅祭后,丧家可除服,一切恢复正常。禅者淡也,过去的一切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忘,丧祭至此全部结束。

佛教的斋忌

从魏晋以来,随着佛教的东渐,我国的丧葬礼俗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就以丧祭来说,祭奠改作斋会,与儒家传统差别较大的有以下各点:

(一)人龛佛事:我国俗称入棺。人死后,沐浴更衣,相当于传统的小殓,然后请僧人在家中举行人龛佛事,一面设斋供奉亡灵,一面念经超度。佛教徒所追求的是死后往生西方净土,所以为亡灵追福超度的主导思想,贯常于佛教丧俗的始终。龛是以木板特制的龛形大匣,把尸体安置其中,盘腿作结跏趺坐状,象征着亡灵往生佛国。

(二)临圹设祭:在墓地举行一次斋会。根据《张敖书仪》所载,此会的前段是以儒家孝子哭祭为主,哭祭后才是临圹设斋,请僧人转经念诵,其斋文称《临圹文》。S.5640:“厥今请僧徒于郊外,舍施利于辅前,恳志哀非(悲),陈斯愿者,奉为亡灵临圹追福之嘉会也”。“粞”指面车,即载灵柩之车。S,6417:“择胜地以安坟,选吉辰而至(置)墓。谨延清众,就〔此〕荒郊,奉为亡灵,临圹追福。”斋会的地点是在墓地,斋会的目的是为亡灵追福。

斋会最后的一道程序,是所有在场的僧俗道众,共同进行十念。《张敖书仪》则令僧道四部众十念讫,升柩入圹。”S.4474《十念文》是日面车颭颭,送玉质于荒郊;素盖翩翩,饯凶仪而亘道。至孝等对孤坟而辟踊,泪下数行;和棺椁以号眺,心摧一寸。泉门永闭,再睹无期;地户长关,更开何日!无以奉酬罔极,仗诸佛之威光,孝等止哀停悲,大众为称十念:

南无大慈大悲西方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三遍,南无大慈大悲西方极乐世界观世音菩萨三遍,南无大慈大悲西方极乐世界大势至菩萨三遍,南无大慈大悲地藏菩萨一遍。向来称扬十念功德,滋益亡灵,神生净土。

阿弥陀佛又名无量寿佛,《阿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其土有佛号阿弥陀。”“其国众生无有众苦,但受诸乐,故名极乐。”阿弥陀佛是西方净土的至尊,其左右侧各有观音、势至为胁侍菩萨,合称西方三圣,摄受十方念佛众生往生彼国。众生只要诚心执持佛的名号,一心不乱,即得往生。S.4995:“临命终时,七日已前,预知时至,心不颠倒,心不错乱,心不失念,身心无诸痛苦,身心快乐,如入禅定。遇善知识教称十念,圣众现前,乘佛愿力,上品往生阿弥陀佛国土。”可见“十念”在净土信仰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可以在弥留之际念,也可以死后于墓所在下棺埋葬前念,总的目的是助亡灵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此俗亦见于圆仁《人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其弟子惟晓殡葬时,“于墓殡前请七僧,称名十念咒愿。”十念的具体内容亦有所不同,如日本净土宗僧人至今在亡人十斋忌在法会中仍行十念,只称念“南无阿弥陀佛”十声。

(三)七七斋:据《地藏菩萨本愿经》、《瑜伽论》及《古婆沙论》等所言:人死后有四十九日的中阴时期。中阴是指在死亡和转世之间的中间状态,又称中有。中有的寿命以七日为一个周期,极于七日而死,死而复生,未得生缘,则至七七日,罪业审定,方受其报。在世亲属如每七日营斋,为亡者修追福,则可帮助亡者早日超生。佛教传人我国后,魏晋时便已出现七七斋的记载:

《北史胡国珍传》:胡国珍死,魏明帝为举哀,“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斋令七人出家;百日设万人斋,二七人出家”《南史鱼复侯子响传》子响遇害后上(齐武帝)心甚怪恨,百日於华林为子响作斋,上自行香。”

《北史孙灵阵传》:灵晖为南阳王绰师,“从绰死后,每至七日至百日,灵晖恒为绰请僧设斋行道。

当时除七七斋外,还有百日斋,佛典无此说,这百日斋很可能是沿袭儒家三月卒哭祭而来。万斯同《群经杂说》曰:“《开元礼卒哭篇》注:“有古元拊在卒哭,今元百日也。”直至初、盛唐时期,基本上流行的是七七和百日斋,如《旧唐书姚崇传》,在其遗言中说若来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从初七至终七,任设七僧斋。

七七斋虽非传统古制,但与我国阴阳五行之说亦有相通之处,天之道惟七,日月五星谓之七政,《列子》则曰广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之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陔余丛考》中引用田艺衡《春雨逸响》云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死以七日为忌。一腊而一魄成,一忌而一魄散。杨用修亦云: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道家的炼丹拜斗,亦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断。可见七七斋的得以流行,实与我国的传统思想基础有关。

(四)十斋忌:十斋忌之俗是与十王信仰相俱而来。由中国“成都府大圣慈寺沙门藏川述”的《十王经》约出现在中唐,《元和郡县志》卷31“天宝十五年(756)玄宗幸蜀,改为成都府”。而十王说的缘起以道明和尚为始唱者,S.3092《道明还魂记》记述:大历十三年(778)阎罗王使者误抓同名而不同寺的道明到地狱,发现后放还生路,受地藏之讦,令道明把在冥司所见的十王状况,撰列丹青,图写真容,流传于世。当然传说故事不等于史实,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十王信仰流行的时限。《十王经》流入敦煌的时间约在唐末、五代初之际,敦煌石窟壁画的“十王图”多集中于五代,在384和390等窟的“十王图”中还绘有道明和尚供养像。

据《十王经》:人死后在地狱必须按先后顺序接受十王的审判,查明生前的功德与罪恶,然后判定转生六道的哪一道。在世亲人做十斋,就是为亡人追福,在功德的天平上添加法码,促使其能超生好处,“慈孝男女,修斋追福,荐拔亡人,报生养之恩……令得生天。”如不能如期做十斋,“过十王若阙一斋,滞在一王,留连受苦,不得出生,迟滞一年。”

十王的名字大多是据我国传统而来,如秦广王、宋帝王、太山王等等,也有来自佛教,如阎罗王、转轮王。而且一年斋、三年斋又和儒礼的小祥、大祥相融合,故一年斋又称小祥,《张敖书仪》称:“来年死日谓之小祥。”(P.2646、P.3284)而儒礼是“期而小祥”,十三月也。大祥在敦煌是三周年,而儒礼是“又期而大祥”,二十五月也。敦煌三年斋的祭文又名《脱服文》:S.2832:“三年受服,服尽於今朝;累岁严灵,灵终於即夕。但以先王之礼,礼毕难违;终制有时,时不可越。几前案侧,无闻哭泣之声;帐后阶前,永绝悲号之响。营斋宅内,脱凶裳;建福家庭,着吉服。因兹受吉,吉则长安;藉此除凶,凶寻永散。”S.1441V:“岂谓风烛一期,光驰千日,孝等怀恩罔极,礼制有期,茅苫欲除,缠帐将卷。”在百姓的心目中,认为三年斋仍是我国的传统礼制,至此丧事结束,从衣着、房内摆设等一切生活恢复正常。

敦煌从小祥到大祥之间有一年的空白,所以又增加了一个中祥,这是传统礼制及中原地区所没有的,在亡灵两周年忌辰时设中祥斋。S.4624:“亡妣……时序迁陌,俄经中祥,此胜事也。”这是为亡母举行中祥斋会的疏文。S.6178:“右今月十八日就宅奉为男太子中祥追念,伏乞慈悲依时早赴……太平兴国四年七月日皇太子广济大师谨疏。”这是居住在敦煌的于阒国太子请僧人到家中为儿子中祥设斋的疏文。中祥虽不在十斋之列,但当地民俗奉行。

在斋忌日设斋会,属时请僧人到家中念经追福,因为家中设亡灵的神主及灵堂。在斋会中还必须有为亡人专设的斋文:

S.5957、P.3765《亡考文》时即有持炉至孝,奉为亡考某七追念诸福会也……故于是日,延请圣凡,就此家庭,奉资灵识。”这是七七斋通用的范文。

S.2717:“厥今宏邀(敷)弟(第)宅,晃拱金容,请圣邀凡,焚香设供,兼舍净财,含悲哀恳者,有谁施作?时则有座前持香斋主,哀子押衙奉为故尊父军使百晨(辰)追念之福会也。”又如北6718-4:“右今月十五日,就弊居奉为故慈母娘子百辰追念。”时为建隆元年(960)。

P.3367:“右今月廿五日,就弊居奉为故男押衙小祥,追念设供。”时为己巳年(969)。

三年斋是十斋中较隆重的一次,P2642:“奉为故某大祥追念之福会也……今则礼周千日,罢悲泣于素幄;服满三年,备斋修于私第。”

家中设斋会是要付出不少代价的,这对于普通百姓来说难以承受,他们在斋忌日只能在神主前设供祭祀,或者亲自到寺院礼佛诵经,以祈为亡人追福。如S.5544《十王经》如斋日到,无财物及有事忙,不得作斋请佛延僧建福,应其斋日,下食两盘、纸钱、喂饲新亡之人,并归在一王,得免冥间业报饥饿。

除了设斋追福外,还可以写经追福,最典型的事例是五代敦煌着名历学家翟奉达所作的十斋写经记录,P.2055:“弟子朝议郎检校尚书工部员外郎翟奉达为亡过妻马氏追福,每斋写经一卷,标题如是:

第一七斋写《无常经》1卷第二七斋写《水月观音经》1卷第三七斋写《咒魅经》1卷第四七斋写《天请问经》1卷第五七斋写《阎罗经》1卷第六七斋写《护诸童子经》1卷第七七斋写《多心经》1卷百日斋写《盂兰盆经》1卷一年斋写《佛母经》1卷三年斋写《善恶因果经》1卷。”

敦煌的丧俗是儒佛相融,有些是冠儒礼之名而行释教之实,而且敦煌的斋忌别具地方特色,进一步丰富我国的丧葬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