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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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归义军时期敦煌佛教教团的道德观念初探(2)

此外如都教授李阇梨(惠因)“位高十德,解尽九流,三端备体,四辩难酬”,[53]都僧统阴海晏“该博研精于内外”,[54]僧政张灵俊“弘阐研穷于内外”,“博通儒术,辩若河悬,森森龙象,侃侃精研,杏坛流训,梵汉翻传”,[55]法律张德荣“学贯于九流”,[56]等等。“九流”指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等学术流派,“庄老”显系指代道教典籍,“内外”当指内典和外典(佛教本身之典籍称内典,故佛教以外之典籍称外典)。从上列敦煌邈真赞有关高僧大德的学识结构的论述来看,他们都是精通儒、释、道三家之学。[57]虽然这些出自碑铭赞的材料对于传主的才学不无夸张之处,但依然明确反映了在敦煌佛教界研习儒、释、道三教知识是作为高僧们学识渊博的重要素养。此外,莫髙窟佛窟建造中融人的有关道教内容的绘画造像题材,158]以及藏经洞保存的大量儒、释、道经典文献,无不表明敦煌地区三教并兴的特征。[591归义军政权三教并兴的文化政策,有力推动了三教合一的进程,为佛教和儒学在道德伦理价值观念上的趋同奠定了必要的思想文化基础。

其次,自魏晋南北朝始,儒学之士和高僧大德已经将儒家之道德伦理与佛教之戒律互相比拟,将佛教五戒与儒家五常相提并论,视为同一性质的道德规范。[60]儒者的比附等于对佛教道德伦理的认同,而佛教的比附等于对儒家道德伦理的肯定,这反映了两者在道德伦理价值观念取舍上的趋同。到了唐代,儒家道德伦理之等秩发生了重大变化,因为,唐王朝自唐太宗至武则天时期就极其注重“忠孝”道德伦理观念的建设,并且逐渐确立了“忠”优先于“孝”的观念。“安史之乱”之后,政局混乱,藩镇权重,于是唐王朝统治者便更加重视标立“忠节”,以激励掌握实权的各路藩镇忠心保国。[6U佛教因受到世俗政权的影响,其道德伦理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中唐禅宗兴起,佛教开始了人世转向,[62]对于儒家所最重视的“君臣父子,忠孝仁义”的道德伦理规范予以进-步的肯定,如:《佛说梵网经》云:“孝顺父母,师僧三宝,孝顺,至道之法,孝名为戒,亦名制止。”[《3]神会门下的大照在《大乘开心显性顿悟真宗论》中说世间所有森罗万象,君臣父母,仁义礼信,此即是世间法,不坏。是故经文,不坏世法,而人涅盘。若坏世法,即是凡夫。”[M]在这方面取得突破性发展的则是百丈怀海(749-814)的《百丈清规》和他所建立的制度。随着佛教人世的更加深入,佛教界因而对现世多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他们一方面博览儒家经典并阐明其意涵与价值,另一方面则高度关怀时事,为儒家治世之责任和立论而言说,以建立“以儒治世,以佛修心,以道养生”的三教合一的统一秩序为目标。如智圆《闲居编中庸子传上》说:“夫儒释者,言异而理贯也,莫不化民,俾迁善远恶也。儒者饰身之教,故谓之外典。释者修心之教,故谓之内典也。唯身与心则内外别矣,蚩蚩生民,岂越于身心哉!非吾二教,何以化之乎?嘻!儒乎!释乎!其共为表里乎?故夷狄之邦,周孔之道不行者,亦不闻行释氏之道也。世有限于域内者,见世籍之不书,以人情之不测,故厚诬于吾教,谓弃之可也。世有滞于释氏者,自张大于己学,往往以儒为戏。岂知夫非仲尼之教,则国无以治,家无以宁,身无以安。国不治,家不宁,身不安,释氏之道何由而行哉!故吾修身以儒,治心以释,拳拳服膺,罔敢懈慢,犹恐不至于道也,况弃之乎!呜呼!好儒以恶释,贵释以贱儒,岂能庶中庸乎!”[66]又《疏四十二章经》说佛教东传,与仲尼、伯阳之说为三。然孔老之训,谈性命未极于唯心,言报应未臻于三世,至于治天下安国家,不可一日无也。至若释氏之为教,指虚空界悉我自心,非止言太极生两仪,玄牝为天地根而已。考善恶报应悉我自业,非止言上帝无常,天网恢恢而已。有以见仲尼、伯阳,虽广大悉备,其于齐神明研至理者,略指其趣耳。大畅其妙者,则存乎释氏之教欤。”[67]《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载:“法师对曰:琳闻,儒教济时,人知希仰,释老利物,愚者致疑。所以托彼上庠,陈其未谕,寄之硕学,畅此玄功。故云殉主事亲,则忠孝为首,全身远害,则道德居荨,救苦利生,则慈悲作本,怀忠奉孝,可以全家国,行道立德,可以播身名,兴慈运悲,可以济群品,济群品则恩均六趣,播身名即荣被一门,全家国乃功包六合。故忠孝为训俗之教,道德为持身之术,慈悲盖育物之行,亦犹天有三光,各称其德,鼎有三足,并着其功,三教同遵,嘉祥可致也。”[68]由是可知,至晚唐宋初,佛教与儒学传统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日益趋同,特别是君臣之间的关系,忠孝之儒家道德准则,无疑成了佛教知识及其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再次,敦煌归义军政权在重建过程中为了取得敦煌佛教教团的支持,一方面大力崇信和扶持佛教,但另一方面却不断加强对敦煌佛教教团的控制和管理,特别是在僧官任免和宗教活动等方面的干预及监督,尤其突出。[69]由于归义军政权在重建过程中特别重视“忠节”这一道德伦理观念的建设,[70]因此该政权必然也会在敦煌佛教界加强“忠节”这一道德观念的建设,而人世极深的佛教自然也积极紧随,所以“忠孝节义"的儒家道德伦理观念和准则,自然也是敦煌佛教教团所必需遵奉和学习的重要内容。

从敦煌文书中保存的敕牒和书状来看,无论唐中央朝廷还是敦煌归义军政权,在任命僧官时,极其重视“忠节”这一儒家道德伦理准则。如:P.3770《敕河西节度使牒》云:

敕河西节度使牒僧悟真补充沙州释门义学都法师。俗姓唐,部管灵图寺。前件僧性惟水静,行洁霜明,学富五乘,解圆八藏。释宗既奥,儒道兼知,纵辩流臻,谈玄写玉,导引群迷,津梁品物,绍隆为务,夙夜忘疲。入京奏事,为国亦心,对策龙庭,申论展效,流凤阁,敕授衣冠,为我股肱,更并耳目。又随军幕,修表题书,非为绍继真宗,亦军州要害。据前勋效,切宜飘升,牒举者各牒所由知者,故牒。[71]

P.3730《吐蕃酉年(841)正月维那怀英等请补充金光明寺上座座主状并洪辩判词》云:

金光明寺徒众状上,僧淮济请补充上座,僧智通请补充寺主。右件人,学业英灵,僧中准的,宽洪变物,公府且明。理务有权智之才,覆恤乃均平之德,寺舍钦能和穆,人户仰之清规。伏望补充所由,允情众意,垂请处分,牒件状如前,谨牒,酉年正月曰维那怀英等谨牒。(以下徒众签名略)[72]洪辩判词云:

上座才智有闻,戒行俱挹。5寺主方圆不滞,务略临机,徒侣赖其清规,人户仰其抚训。并依仁仗义,怀信怀忠。梵宇有再康之休,僧众无不饶之虑。理宜纳请,勿滞公途,将状就邀,专伫美响。廿九日洪辩。

S.6417《后唐同光四年(926)金光明寺徒众庆寂神威等请僧法真充寺主状并都僧统海晏判辞》云:

金光明寺徒众庆农神威等状僧法真请充寺主。右前件僧,本性仁厚,唯直唯忠,时常逊顺上下,善能和睦众人。自己生于卑劣,终日敬重遵人。每亦修身护行,不曾随从恶人。虽然少会文字,礼法不下于庶人。寺中简选材补,执库切藉斯人。善解裁邪,就正亦有巧女之能,缉治寺务之间,须功斡殷勤。伏望都僧统和尚垂慈高照,允纳此人,不违众情,乞愿神分利者。伏请处分。牒件状如前,谨牒。同光肆年三月日徒众庆寂神威等牒。(后略)[73]

从上述几件授任僧官的牒文可以看到,在任命敦煌僧官时,无时不在强调“对国赤心”、“怀信怀忠”、“唯直唯忠”等与“忠节”相关的道德伦理准则。不仅归义军时期的僧官任职如此,其余僧侣尼众的个人德行和价值的品评,也是以“忠君孝亲”等儒家道德伦理准则作为重要标准之一。这不仅从前述总结评论个人功名成就的敦煌髙僧碑铭赞即可以看出,同时从大量的敦煌俗讲变文也可知敦煌佛教寺学教学历来都极为重视孝道伦理的教育,[74]特别是显扬“忠孝”观念的作品已占有相当比例。[75]这表明,忠孝节义等儒家道德伦理规范是敦煌僧人们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综上所述,由于归义军政权在重建过程推行三教并兴的文化政策,重视“忠孝节义”这一儒家道德伦理观念的建设,儒学之士和高僧大德将儒家之道德伦理与佛教之戒律互相比拟,等同视之,佛教僧众高度关怀时事,为儒家治世之责任和立论而言说,以建立“以儒治世,以佛修心,以道养生”的三教合一的统一秩序为共同目标。从而使得已经转向入世的佛教更加世俗化,随着儒、释、道三教的日渐合一,佛教与儒学传统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日益趋同,特别是君臣之间的关系,忠孝之儒家道德准则,无疑成了佛教知识及其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原载《敦煌学辑刊》2006年第2期)注释

[1]Dhannasiri,G,FundamentalsofBuddhistEthics,Antioch,Cali,GoldenLeavesPubLCa1989.

[2]Keovm,D.,TheNatureofBuddhistEthics,London,Macmillan,1992.

[3]Harvey,Peter,AnIntroductiontoBuddhistEthics;Foundation,ValuesandIssues,Cambridge,CambridgeUniv.Press,2000.

[4]释昭慧《佛教伦理学》,法界出版社,1995年。

[5]王月清《中国佛教伦理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6]龚群{禅宗伦理》,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7]业露华(中国佛教道德思想》,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

[8]蒲正信编注《佛教道德经典》,巴蜀书社,2001年。

[9]方立天《中国佛教伦理思想论纲》,《中国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第97-111页。

[10]董群《佛教戒律的伦理检释》,《东南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第19-22页。

[11]魏德东《论佛教道德的层次性特征》,(道德与文明》,2002年第6期,第51-54页。

[12]严玉明、王文东(中国佛教戒律的伦理探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第172-丨76页。

[13]参见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134-140页。

[14]参见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4辑,第141页。

[15]P.4640《沙州释门索法律窟铭》、(住三窟禅师伯沙门法心赞》,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甘肃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2-77、80-82页。

[16]P.4660《阴法律邈真赞并序》、(沙州释门都教授炫阇犁赞并序》、《都法律泛和尚写真赞》、(沙州缁门三学法主李和尚写真赞》,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142-143、206-208、209-210、212-213页。

[17]P.3720《河西都僧统明海晏墓志铭并序》,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261-265页。[18]P.2991《张灵俊和尚写真赞并序》,参见郑烟林《敦值碑铭赞辑释》,第323-326页。

[19]P.3541{张善才和尚邈真赞并序》,参见郑烟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352-367页。

[20]P.3556{曹法律尼厶乙邈真赞并序》、(贾僧正淸和尚逸影赞并序》、《张法律尼淸净戒游真赞并序》、《张戒珠邈真赞并序》,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387-388、389-391,396-397.398-399页。

[21]P.3718《阎会恩和尚邈真赞并序》、《刘庆力和尚生前逸真赞并序》、《马灵佺和尚邈真赞并序》、(张喜首和尚写真赞并序》,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410-413、432~433、434~436、437-410页。

[22]P.4640《吴僧统碑》,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63-71页。

[23]P.4660《勾当三窟僧政曹公邈真赞》、《索法律智岳游真赞》、《河西管内都僧统邈真赞并序》、《李教授和尚赞》、{敦煌三藏法师王禅池图真赞》、《都毗尼藏主阴律伯真仪赞》,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110-111、170-171、172-174、211、216、219-220页。

[24]P.3718《范海印和尚写真赞并序》、《程政信和尚邈真赞并序》,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41720,44749页。

[25]P.2991《报恩吉祥窟记》,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330-333页。

[26]P.3556《都僧统陈法严和尚邈真赞并序》,参见郑炳林《敦煌碑铭赞辑释》,第381-386页。

[27]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47年增订版;程方平《隋唐五代的懦学》,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许凌云《中国儒学史》(隋唐卷),广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等。

[28]《汉书》卷89《循吏传文翁》,中华书局,1962年,第3625-3626页。

[29]《汉书》卷12《平帝本纪》,第355页。

[30]《后汉书礼仪志上》,中华书局,1965年,第3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