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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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文书的缀合研究(3)

其四,关于右马步都虞候阴英达,我们在P.2162《残契》末行见有署名为“都虞侯兼御史大夫阴达”,此阴达应即阴英达。现将此《残契》录文如下:

(前缺)1.粟拾颂/八日上斛斗及乾货都/2.拾柒硕并总还讫,一无欠少。今(?)/3.候阴兼行巷村邻押抄示名为/口。

4.契日抄在岳家觅不得,已后抄/。

5.论(?)限(?)舍主兵马使岳安/口。

6.母索氏(押)。

7.弟安德。

8.帝安庆。

9.见人父阇梨信惠。

10.见人张善善(押)。

11.见(人)副队陈骨子(押)。

12.都虞候兼御史大夫阴达。

此残卷据唐耕耦、陆宏基先生研究似为偿还斛斗赎回宅舍,但原契已不见,因此写了这一凭证,证明并总还讫,一无欠少,以后抄出,不在论限。”[29]此处都虞候阴达即右马步都虞侯阴英达,他此时又有御史大夫之衔,此衔应是后来所加,因而P.2162《残契》的书写时间应在P.4974、肛02264、取08786号文书之后,都是写于同一时期,时间相隔不会太长。

最后,将本案卷和P.3257《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诉讼案卷》与唐代官府文书案卷相比较,可以将这两件归义军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的处理程式划分为署名、判案两个环节。唐代官府文书案卷的处理程式据前揭卢向前先生文研究有六个处理环节,即署名、受付、判案、执行、勾稽、抄目”,其中“判案”是中心环节。“署名”即长官署名,它在最初的牒文之后,是处理程式的开始,它的格式一般是“付司,某示,某日。”这就相当于P.4974残卷录文第21行付都虞/(候阴英达勘寻押衙郎神达缘何专有浇损他墓所者。日奉)”,也相当于前引P.3257《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诉讼案卷》中的“付都押衙王文通细与询问申上者。十七日金”。处理程式的第二个环节是“受付”,P.3714背面《唐高宗总章二年敦煌县传马坊文书》第17-18行,31-32行,45-46行,65-舶行等“八月廿一日录事令狐顺受,主簿敬付司法”就是范例,[30]即录事“受事”,主簿“付事”的处理程序。肛02264、肛08786与P.4974号文书以及P.3257《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诉讼案卷》中则无此程式,此程式已直接包含在“署名”程式之中。

唐代官府文书案卷处理程式的第三个环节是判案,P.3714v《唐髙宗总章二年敦煌县传马坊文书》判官中从主簿手中接过牒文之后,就给主典下达了“连”的任务,就是主典把几个牒文连接在一起,到一定时候将前面已连的几个牒文内容归纳整理,做出一个总结性的报告。或者判官向主典发出“检案”这样的指示,指示属下检覆案文,而主典人员在检覆案文后往往做出“牒,检案,连如前。”这样的答复,即已检覆了案文,并把牒文和前面的案文粘连起来。随后对牒文做出必要处理写出一个上报材料,以供判官抉择。“检案”和“连”两种处理方式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对一个牒文,后者是对若干个牒文做出必要处理。最后判官所下的判词还得经过通判官、长官的最后首肯才可。这一环节也就是flx.02264、肛08786与P.4974号文书以及P.3257《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诉讼案卷》中右马步都虞候阴英达、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分别对押衙龙神力和寡妇阿龙的牒文进行调査审讯取证,做出一个报告,最后由长官张承奉或曹议金做出最终判决的那部分内容。右马步都虞候阴英达、左马步都押衙王文通行使了主典之职,正相当于唐代都督府(中)、州(下)以及县(中下)中的府史、佐、史、司户、司法等吏员的职能。归义军政权官府文书的判案仅由节度使一人下达判词,仅署名而不写姓氏,这与唐代官府文书判案中长官署名不属姓相同,但比之唐代官府文书判案则无判官和通判官。

对于接下来的“执行、勾稽、抄目”三个环节的处理程式,笔者尚未在敦煌文献中见到。另外P.3711《唐大顺四年(893)正月瓜州营田使武安君牒并判词》[31]武安君上牒请求归义军节度使索勋将他被通颊董悉“请射”去的田地判还与他,索勋直接就在牒文后面批下判词,并未经过主典之吏的调查审讯,这可能是索勋对案情已经熟悉的缘故,这种情况在P.3854《唐大历七年(772)客尼三空请追征负麦牒并判词》[32]中也能看到,唐朝官员名继者面对于客尼三空请求为她追还百姓李朝进、鞠惠忠等人所欠的麦子的牒状,由于前次已判令二人归还,但二人一直未还,故而他直接下判词命令将二人拘拿来审问。故对这种案情已明的牒状唐代官府与归义军官府的处理程式是一样的。

检读敦煌文献蕃占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则发现归义军官府文书案卷的处理程式与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处理程式基本相同,如P.3613《申年(804)正月令狐子余牒及判词》,[33]百姓令狐子余上牒请求判还自己被唐朝替换给石英顺的口分地,后面落款格式为:

牒状如前谨牒。

申年正月日百姓令狐子余牒。

接下来吐蕃政权官员在牒状后面批示:

付水官与营田官同检上。润示。九日。

这就是长官署名。再接下来连接了又一张牒文,在连接处则有该官员押缝“润”字,以示郑重负责,唐代官府文书处理程式中除过前面提到的六个环节之外同样也有押缝处理,二者是相同的。[34]此连接牒文录文如下:

孟受渠令狐子余地陆亩右件地,奉判付水官与营田同检上者。

谨依就检,其地先被唐清(前件牒文作“唐朝”,必有一谈,似以“唐朝”为确。)换与石英顺,昨寻问令狐子(余),本口分地分付讫。谨录状上。

牒状如前谨牒。

申年正月曰营田副使阚牒水官令狐通准状。润示。

十五日。

这就是判案部分,长官润指示营田副使阚和水官令狐通调査审理此案,二人向令狐子余调查,了解到问题已解决后,便做出一个令狐子余的口分地问题已经解决的报吿,最后长官润下达判词表示此案同意就此了结,此官员很可能就是吐蕃占领敦煌时期,沙州最高军政长官节儿。

以上可以看到归义军官府文书案卷的处理程式与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处理程式基本相同,只是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处理程式另外还有押缝而归义军则无,他们都较唐朝官府文书案卷的处理程式简单,但明显是受了唐朝处理程式的影响。归义军政权承袭了吐蕃占领敦煌时期的官府文书案卷处理程式,这可能是归义军驱逐吐蕃后建立政权,虽然重新恢复旧制,但是偏居一隅,因陋就简,不可能做到一切都完全遵守唐制的缘故。

以上是笔者对取0226408786与P.4974号文书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由于本人学识水平有限,错误不妥之处在所难免,还请方家不吝赐教,批评指正。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陈国灿先生的悉心指导,特致谢忱。

(原载《敦煌学辑刊》2000年第2期)。

注释

[1]《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上海古箱出版社,1999年,下册,第506页。

[2]《俄藏敦煌文献》第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122页。

[3](俄藏敦煌汉文写卷叙录》下册,第506页。

[4]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110页。(敦煌资料》第1辑,中华书局,1961年,第370页。

[5]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第131页。

[6]商务印书馆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中华书局,1983年,第311页。

[7]{敦煌学辑刊》1984年第2期。

[8]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92页。

[9]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第94页。

[10]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一唐公式文研究》,《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11]此文书据《敦煌学大辞典》第391页李正宇先生所撰之《敦煌遗书档案资料》辞条定名为《后晋开运二年(945)寡妇阿龙诉讼案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

[12]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95-298页。

[13]敦煌研究院编,施萍婷主撰稿、邰惠莉助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中华书局,2000年,第334页。

[14]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第94-95页。

[15]荣新江《归义军史研究》第7、11、88-89、299-301页。

[16]参见陈国灿《唐代的经济社会》,台北文津出版社,1996年,第73-98页。

[17]《唐律疏议中华书局,1983年,第246-247页。

[18](唐律疏议》,第488页。

[19]参见陈戍国{从《唐律疏议》看唐礼及相关问题(续)》,《湖南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年,第2期。

[20]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1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第41页。

[21]参见陆庆夫《从焉耆龙王到河西龙家——龙部落迁徙考》,兰州大学敦煌学研究所《敦煌归义军史专题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486-503页。

[22]俄藏敦煌文献》第9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58页。

[23]《资治通鉴》卷250,懿宗咸通四年三月条。

[24]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5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第188页。

[25]谭蝉雪(三教融合的敦煌丧俗》,谢生保主编《敦煌民俗研究》,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页。

[26]《唐律琉议》,第343页。

[27K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9页。

[28]郑炳林《敦煌地理文书汇辑校注》,甘肃教育出版社,1989年,第211页。

[29]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1页。

[30]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一唐公式文研究》。

[31]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90页。

[32]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80页。

[33]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第281-282页。

[34]卢向前《牒式及其处理程式的探讨一唐公式文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