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就把车开到这里,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
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打退鼓了。但刚刚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他什么路敏不路敏,不关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撤。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T恤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五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快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沮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知道我到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无聊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现在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尚,很自信,而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的时尚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帅。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
“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凭什么这种态度?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假了。”
“她男朋友?”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相架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的时候,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真的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怕他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好搭档,Bridge,是桥牌的意思。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不过,他自己接着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驴友,我们那几个人经常结伴去旅游。W伴侣就是工作拍档,你也许不明白,工作上有个好伙伴有多重要。我上班以来,李小红一直是我最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七岁了,我们只是非常好的工作拍档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性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不能触碰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孤独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凌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又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过来了,穿着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娱乐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娱乐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阅读娱乐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津津有味地看着杂志,只知道他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床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没听说过,也没兴趣,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一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包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脏快速地跳跃起来。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般细小,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这样?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都不想看到他,也不好意思看。她用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喂,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定定地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无话可说,因为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然后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把头埋进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呆呆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连话都说不顺畅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犯过胃痛,好像就是这种感觉。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过了几分钟后,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再说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发呆。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散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T恤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随意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虽然他在笑,看似很温和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英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吊儿郎当的刻薄鬼。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是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和客厅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黏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激凌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撒在冰激凌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的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激凌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冰激凌,心想,土特产哪能跟亲手做的橙子冰激凌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不爱吃甜食。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瑾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察看周瑾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有什么发现。”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激凌,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六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六岁,而不是五岁,或是七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六岁’是相克的,叫“六冲”。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六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腐。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