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不是我的什么人,怎么会是我的福气?一想到简东平,凌戈的心里就五味杂陈,她觉得自己本来对他也没什么的,只不过是有一点点依赖,一点点崇拜而已。以前他也经常出差,他们也不是每天见面,可是自从那天晚上在他家住,他做出那副怪样子后,她心里就有点不一样了,好像突然间莫名其妙对他产生了一种别样的感觉。所以这次他走了以后,她特别想念他,有时候走到路上情不自禁地想给他打个电话,其实也没什么事要说,就是想跟他说说话。一说话,就觉得他离她很近。她克制着把所有事集中在一个电话里讲给他听,她不想让他感觉自己在跟他套近乎。她很想念他,那是事实,但是往后的事她就不敢多想了。
“上次他来,我看他人长得也很清爽,帅气。凌戈,你的福气真的来了。”章玉芬还在说,这话听得她心里有点不好受。她真想大声纠正章玉芬,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不要把我们扯在一起,但是一想到简东平的嘱咐,她又忍住了。
“我觉得跟他,有时候也不是很合得来。”凌戈艰难地吐出一句话来。想到他之前对自己的奚落,想到他一直瞧不起她,她心里很不是滋味。
“两个人相处哪会时时都好?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了。”章玉芬向厨房外张望了一下,轻声说,“告诉你个秘密,一年前,我们家太太曾经想把你的男朋友介绍给方琪。那时候,方琪刚失恋,心情不好,我们太太很担心她,着急想给她找个男朋友,结果就想到了简律师的儿子。太太那时候提出,如果简律师的儿子肯跟方琪好的话,给他几百万。可惜最后还是被回绝了。现在这社会什么都讲钱,一个工薪阶层的男人可以拒绝几百万不容易,再说我们方琪长得又那么漂亮。”
凌戈没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故事。
“他为什么拒绝?”
“你这傻丫头,当然是因为你喽。他说他有女朋友了,不就是说你吗?”
凌戈的心里漾起一丝甜蜜,但立刻又提醒自己,他有那么多女朋友,什么B伴侣、T伴侣、W伴侣的,谁知道他是为谁啊。好了,不想再谈他了,再谈他的话,她情绪越来越不稳定了。记得有一次,他在跟她说话,她很想伸手去摸摸他的脸,他离她那么近,但是她不敢。她知道自己不够聪明,所以得尽量少做蠢事。她明白,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不知道他现在车开到哪里了,是不是去找王冬梅了……刹车刹车,她对自己说,凌戈,你还没完没了了呢,到底有没有自尊心?现在是套情报时间,怎么老是开小差。
“阿姨,你一个人做那么一大家子的事真辛苦啊,应该再请个钟点工。”凌戈换了个话题,由衷地说。
“哎呀,你这小姑娘可真会说话。”章玉芬笑着拍了她一下。
“我是想什么说什么的。要是让我一个人每天做那么多事,肯定要疯掉的,根本忙不过来,而且肯定做得一塌糊涂。沈家那么有钱,应该再请个保姆。”凌戈真心地说。
章玉芬看看她,说道:
“不是我们太太小气,是现在想请个好的钟点工真的不容易。以前也请过,但不是不讲卫生,就是爱偷东西,要不就是不守时间,所以后来就干脆不请了。只是碰到特殊情况,才找个人来帮帮忙。”
“特殊情况?”凌戈想到了四个月前沈老太太的不幸遭遇。
章玉芬没接她的口。
“我是照顾这一大家子,不过方柔枝和她的女儿跟我没关系。我一开始就跟太太说好的,我不管她们,太太也同意的。”章玉芬一提起方柔枝就皱起眉头,一脸不屑,“所以,那个方柔枝如果生了病,就会找个人来帮忙照顾她女儿。哼,原本只是个下岗工人的女儿,爸爸还是个杀人逃犯,现在在这里搞得跟千金小姐一样,还得找人专门伺候她。不过,反正也不是我出钱,我管不着。”
“方大姐经常生病吗?”
“哼,谁知道。”章玉芬冷笑一声,“她可是林黛玉。”
想到方柔枝那娇娇弱弱的模样,跟林黛玉倒还真有几分相似,凌戈禁不住笑了出来。
“那她今年生过病吗?”她笑着问道。
“怎么没生过?她年年生病!”章玉芬没好气地说。
“什么时候啊?我看她身体好像蛮好的。”凌戈问道。这一招是简东平教她的,想套话,先往反了说。
“就是今年的三月份。她得血尿住院了。我们太太只好给她女儿找了个临时保姆。”
“我听晓曦上次说,二月份沈老太太从楼上摔下来过,那时候应该也请了临时保姆吧,那三月份只要请同一个来,就简单多了。”凌戈觉得自己问得不太高明,但好在章玉芬并没在意。
“二月份请的那个是专职护士,三月份的那个才是临时保姆。”
“临时保姆应该是年轻人吧。”凌戈在考虑要不要给她看周瑾的照片,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拿出来,那也太明显了。
“二十几岁,看上去人还不错,整天笑嘻嘻的,干家务是把好手。听说是福建人,来这儿找工作的,一时没找到,就先来当几天保姆赚几个钱。方晓曦跟她处得不错,两人还一起唱歌呢。你别说,那个王丽丽,是叫这个名字吧?噢,应该叫周丽丽,歌唱得挺好听的。太太还叫她在客厅表演呢。她站在那里有模有样的。”
肯定是周瑾。凌戈心头一阵兴奋。
“她唱的是什么?”
“邓丽君的歌,我不知道是哪首,反正唱得不错,我都站那儿听了会儿。我们太太喜欢听老歌,那天见她嗓子不错,就问她会不会唱白光的《假惺惺》,没想到她也会,唱得还不错。太太挺喜欢她的。”
“那苏志文会不会跟她一起唱?”凌戈觉得自己问得真别扭,但是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苏志文跟周瑾联系在一起,她真怕章玉芬会怀疑她在打探消息。果然,章玉芬有些狐疑地盯着她看了一眼。
“你怎么这么问?”
“我只是好奇,嗯,随便问问。”凌戈脸红了,她觉得自己好像被当场揭掉了假面具。
“苏志文怎么会当着太太的面跟周丽丽一起唱歌?小姑娘,你怎么想得出来?”
“我随便瞎猜的。”凌戈见章玉芬没怀疑她,胆子又大了,说道,“我觉得我要是沈老太太,肯定不放心,丈夫那么年轻那么帅气,家里又都是女的,现在还来个年轻的保姆。”
“别瞎说。那个保姆只来了一个星期,方柔枝回来后第二天她就走了。她在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跟我在一起做家务,要不就跟方晓曦在一起。她跟苏志文没啥机会见面。”章玉芬好像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她接着说,“要是她真跟那个男人有什么,这个家里的眼睛多的是,难保不传到太太耳朵里。我们太太还是挺喜欢她的。”
“既然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让她继续留下来呢?”凌戈进一步问道。
“方柔枝身体好了,凭什么再为她请个保姆?再说,多个人也麻烦。”
“有什么麻烦啊,她能帮忙做好多事呢。”凌戈说。
“她啊,没什么缺点,就爱问东问西的,不过,人倒是挺老实的。有一次她打扫卫生间时捡到一条珍珠手链,主动交到我这里来了。我一看就知道是方柔枝的,这个人就是爱丢三落四,什么都要别人给她收拾!”
“她爱问东问西的?”凌戈觉得周瑾在打听什么。
“对啊,也就是跟我闲扯。她问项链是谁的,问以前太太那个老公是怎么从楼上摔下来的,又问了太太上次摔倒的事,咳……做土豆沙拉也不知道够不够……我就跟她闲扯了一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哦,对了,她还爱数数,她说那根项链是17颗珍珠,我觉得她真是闲得没事干。”
“沈老太太以前的丈夫也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凌戈假装不知道。
“可不是,那是很久前的事了,好像是1998年。那天晚上,我们家太太带着方琪和雨杉去朋友家玩了,我又恰好有事去看老乡,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他那会儿心情不好,晚上爱喝点酒,接电话时,从楼上摔下来了。”
“可是,他房间里没电话吗?”凌戈想到这个家里几乎每个房间都有电话。
“警察说,是他自己昏头昏脑把房门反锁上了,结果进不去,所以就下楼接电话。咳,谁知道啊,这事过去这么久了。”
“那周丽丽问你什么?”
“她问的问题那叫一个怪 ,她问我先生摔死后太太要整理书,怎么会少条绳子?后来那条绳子找到没有?”
是挺怪的,凌戈暗暗记下,准备告诉简东平。这时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上次她在饭桌上曾经提起过周瑾打电话来的事,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认识她呢?转念一想,周瑾来这个家当保姆的时候用的是假名,她提到周瑾时也没拿照片给她们认,所以她们不知道周丽丽就是周瑾。
“她什么都好,就是好瞎打听。不过,我们太太好像对她挺满意的,临走时,还给她了双份工资。”章玉芬一边拌沙拉酱,一边说。
“你们太太真大方。”
“我们太太就是这样,对喜欢的人,出手很大方,对她不喜欢的人,一毛钱也不给。”章玉芬道。
这么说来,沈碧云应该是很喜欢苏志文的,否则她不会一出手就给他三百万!三百万哪!不知道我要存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如果我有那三百万,我就……凌戈把自己从胡思乱想中拉回来,一边骂自己,凌戈凌戈,你真不称职啊,怎么老是思想不集中呢?接下来该问什么了?应该是小狗玻璃。
玻璃,这小狗的名字真怪,但却名如其命,它就像玻璃一样脆弱。想到这里,凌戈的心就一揪。
“你怎么了?”章玉芬好像发现她抖了一下,关切地问道。
“噢,我忽然想起了小狗玻璃的事,它真可怜,是条什么品种的小狗?”
“博美。”
凌戈的脑海里出现一张俏丽可爱的棕色小尖嘴脸。想到这机灵的小家伙被砸碎了脑袋丢在一个纸箱里,她的眼泪都快下来了。到底是谁这么狠心?真是太残忍了!
“是谁干的?”她冲口而出。
“我也不知道。唉,玻璃真是条很讨人喜欢的小狗。”章玉芬叹了口气,“它会做很多怪动作,雨杉经常叫它表演给大家看。我也经常拿东西给它吃,小家伙又馋又调皮,它最喜欢叼人家的鞋子了,一不留神就被它叼去了。”
章玉芬开始跟凌戈一起剥起毛豆来,凌戈发现自己真不利索,光顾着说话,毛豆才剥了一半。
“狗好像都是这样的,我们家隔壁以前有个伯伯也养了条博美犬,老爱叼东西,还特别爱叫呢。很多人不喜欢它,觉得它凶。那个伯伯告诉我,小狗叫的时候其实是因为它心里害怕,不过,它对我挺好的,我给它吃过肉丝。”凌戈小时候特别喜欢跟隔壁的小狗玩,可惜后来那个伯伯搬走后,小狗也一起走了。
章玉芬拍了一下大腿。
“就是,玻璃就是特别爱叫!而且,对不喜欢的人特别凶,所以惹人嫌了,也不知道得罪谁了。”
“听雨杉说,好像是方大姐。”凌戈轻声提醒道。
“这我不太相信。她能有那胆子?她平时就特别怕那只狗,讨厌狗的人多半都怕狗。她怕玻璃,玻璃当然也不喜欢她,有段时间老爱在她门口撒尿,为这事她跟雨杉吵过好多次,后来太太出面跟雨杉谈了,雨杉才教玻璃定点撒尿。”
“那玻璃的尿盆一般放在哪里?”
“在楼梯下面,那里正好有个空地。也不能把狗尿盆摆在路中间吧。”章玉芬叹了口气,“玻璃死得真惨。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啊。”
凌戈知道,玻璃的尸体是章玉芬找到的。对平常人来说,一连两次发现腐尸的滋味的确不好受。
“那玻璃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就是在太太摔伤的第二天早晨,大家那天乱作一团,一开始也没注意,后来到了晚上才发现玻璃不见了。雨杉很着急,到处找,一直没找到。”
“那么,小玻璃晚上一般睡在哪里?”凌戈问道。
“它当然睡在雨杉的房间,不过小家伙皮得很,晚上也经常到处转。”
“那沈老太太摔跤会不会是踩到了小狗?”凌戈猜测道。
“不会,踩到了小狗,它还不得哇哇乱叫啊。那天太太摔下来,没听见狗叫。”
有道理。
“那……家里除了方大姐讨厌玻璃外,还有谁讨厌它?”
“其实方晓曦也不喜欢,说它有一次咬坏了她的鞋。”
“那方琪呢?”
“方琪很喜欢小狗,那条小狗还是她陪雨杉一起买回来的。”章玉芬说起方琪,话语中总是充满了感情,还带着点溺爱的味道。凌戈觉得,跟沈老太太相比,章玉芬好像更像方琪的母亲。
“那沈老太太呢?”
“太太喜欢干净,觉得狗很脏。不过,只要雨杉能管好小狗,她也不在乎。太太很忙,每天忙公司的事就够了,才没那闲心管这种小事。”
“最近老太太精神不太好啊。”凌戈想到前一晚吃烤肉时,沈碧云几乎没动筷子,只吃了一点青菜和几勺蛋羹。
“男人死了,谁都高兴不起来,再说太太蛮喜欢他的。”
毛豆剥好了,章玉芬将毛豆粒倒在一个篓里冲洗起来。
这时候,凌戈的手机忽然传来收短信的声音,难道他这么快就回来了?!现在才下午三点。凌戈迫不及待地打开手机,一看果然是简东平来的短信:“我回来了,在商丘路28号同光大厦160A室等你。”
她本来以为他会约她在茶室见面。商丘路……
难道是路敏家?她知道路敏就住在商丘路的一幢大厦里。有一次他们曾经在路敏家楼下分手。难道他说暂时住在外面就是住在路敏家?想到这里,凌戈接到短信时的兴奋劲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定跟她有什么,不然不会一回来就去她那里。一想到他要住在路敏家,而且还堂而皇之地告诉她,她就觉得心里很难过,但是又不能不去。他们现在是去谈公事。再说,他们之间也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她没资格过问他的私事。
“我出去一下,玉芬阿姨。”她垂头丧气地说。
“那你回来吃晚饭吗?”章玉芬背着身子正在洗菜。
“我去去就回来。”她决定跟他谈完公事就回来,这样应该还赶得及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