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类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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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人类学的主要流派(4)

(2)关于氏族和婚姻家庭问题的研究。在摩尔根以前,几乎所有的西方学者,对于氏族的起源和本质以及人类婚姻家庭的历史,都一直搞不清楚,有的甚至把问题都看颠倒了,有的还认为家庭根本没有自己的历史。就是到差不多与恩格斯的《起源》出版的同时,勒土尔诺(C.J.M.Letourneau)出版了他的《婚姻和家庭之进化》,稍晚些时候,即1891年,韦斯特马克(E.A.Westermarck)出版了《人类婚姻史》。这两部着作还都公然声称人类一开始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而矢口否认原始杂交和群婚的存在。恩格斯所指出的,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根本谈不上家庭史。恩格斯依据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从家庭关系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密切联系中,在《起源》中系统阐述了人类婚姻和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规律,即婚姻家庭的发展依次经历原始杂交、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的过程。

(3)关于社会形态的研究。在《起源》中,恩格斯通过阐述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起源,还详尽地解剖了其他的社会形态,以及原始社会的解体,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三种生产方式产生的历史过程和基本规律及特征。当然,恩格斯在剖析各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形态的同时,也论述了诸如经济类型、土地所有制、宗教制度、风俗习惯、文学艺术等民族学的其他内容。但在作这些方面的分析时,恩格斯总是把这些内容置于一定的社会形态之内进行研究,因为这些内容如果离开了所属的社会形态,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而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反之,科学地将这些内容归人所属的一定的社会形态之中,按照它们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进行探究,问题往往都可以迎刃而解。对社会形态的研究成为马克思主义人类学有别于其他任何资产阶级人类学的标志。

总之,《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是一部具有高度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光辉巨着,既是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科学体系的理论基石,又对整个历史科学,包括考古学、人类学、原始社会史学等,产生了巨大影响。

2.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尤其到了20世纪60年代,西方学者们认识到过去已有的人类学理论已不足以研究当时社会文化现象,需要寻找新的理论,于是西方掀起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热潮。许多西方人类学家不仅不反对马克思主义,有些人还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因而出现了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学派和思潮。有些人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有的人则批评马克思主义。他们大多自称或被视为马克思主义者,或称新马克思主义者。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学派被认为“发端于法国”,是“发生在马克思主义人类学领域的一场革命”[15]。英、美等国的人类学界也受到影响。除了通过法国戈德利亚(MauriceGodelier,1934-)的《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展望》(1973)和特雷(EmmanuelTerray,1939-)的《马克思主义与“原始”社会》(1972),以及英国布洛克(MauriceBloch)的《马克思主义与人类学》(1983)三本书,可以了解他们的基本观点外,被西方人类学界视为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的代表人物是哈里斯。

3.哈里斯的文化唯物主义

哈里斯(MarvinHarris,1927-)是怀特和斯图尔德的学生,他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曾执教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并任系主任。主要着作有《人类学理论的兴起》(1968)和《文化唯物主义:为创立文化的科学而斗争》(1979)等,还撰写了《文化人类学》、《文化、人、自然》和《文化的起源》等。

哈里斯在《文化唯物主义》一书中申明文化唯物主义是一种研究策略,“关于科学的定义和关于研究策略的定义是文化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组成部分”。用文化唯物主义的方法能够更好地获得有关人类社会生活的科学知识。

哈里斯的文化唯物主义虽然采用了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观点,提出基础结构对结构和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客观行为对主观思想起决定作用的观点,但是,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他激烈地批评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论点,并反对辩证法。他说文化唯物主义是“修正了的马克思主义”。为此,我们在了解文化唯物主义的积极一面的同时,对此还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九、苏维埃学派

1.苏维埃学派的产生

十月革命后,列宁、斯大林以及其他布尔什维克领导人注意到多民族的复杂差异,要求民族学家对国内各族人民进行实地考察,帮助少数民族创制文字、统一方言等。在1957-1978年国内强调“民族一体化”、加强对世界民族的研究。因此,苏维埃学派的产生和发展,一方面接受了革命前的人类学的遗产;另一方面,它诞生之初,便根据苏共的民族政策和新的社会制度所提出的民族识别工作,特别注意那些在发展上落后的、无文字民族的研究。后来随着情况的发展,各民族要求研究自己的历史,进而推动了苏维埃学派的进一步发展。

19世纪后半叶,马克思主义传人了俄国,国内不少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积极宣传。1908年普列汉诺夫出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的论着,极大地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人类学在俄国民族学界的传播。因此,苏维埃学派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马克思主义人类学的影响。

2.苏维埃学派的发展

20世纪30年代中期,苏联人类学家集中注意研究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问题,发表了一系列有关苏联各族人民社会组织的历史民族学研究的着作,如对氏族制度的研究、原始社会史的研究。这些着作多根据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来考察社会结构,也就是说,他们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来解释各族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现象。同时重视理论研究,对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也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苏维埃学派认为西方许多学派往往把人类学与历史学对立起来,把人类学列入地理学、心理学,甚至生物学等学科的范畴,从而陷入种族主义的泥坑。苏维埃学派认为自己是把世界各族人民当作人类存在全部历程中的创造历史的主体来研究的。[17]至于在人类学与历史学的关系方面,苏维埃学派在对待有文字和无文字的民族的历史上,除运用考古学文献外,就是人类学文献,其“差别只在于史料的性质上和研究的具体方法上,而在研究对象上和研究的一般方法论上并没有什么不同”[18]。

苏维埃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库什涅尔,代表作是《社会发展史纲》;切博克萨罗夫,代表作是《民族·种族·文化》;勃罗姆列伊,代表作是《民族与民族学》;克留科夫(中国姓名为刘克甫),代表作是《汉民族史》等。

苏维埃学派重视原始民族、民族起源、民族形成和发展、国外民族等问题的研究,取得了相当可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教条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解和运用存在片面性。如,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等问题的研究中,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复杂性“固执”地认为是一种“单线五段式”。进入20世纪60年代,苏维埃学派开始走向成熟。托尔斯托夫、托卡列夫、克诺罗卓夫、布鲁克、谢米诺夫以及克留科夫等大师级的民族学家不断涌现;《世界民族志》、《普通民族学概论》、《外国民族学史》以及《社会经济理论的形成与世界历史》等论着相继出版,在国际人类学界引起强烈反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苏联的迅速解体使得苏维埃学派已不复存在。

十、吉尔茨与解释人类学

1.走下“摇椅”的人类学——解释人类学产生的学术背景

19世纪中晚期的人类学者重视“野蛮”或“原始”的社会文化资料,寻究社会的制度、仪式、风俗习惯以及思维的起源,通过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的比较研究,试图揭示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阶段的发展规律与社会法则。后来,这一时期的人类学被戏称为“摇椅上的人类学”。

在20世纪初至30年代,人类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二战以后,殖民体系的崩溃使西方人类学进入到了一个重要的转型期,人类学的研究视野、志趣和方法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类学者从关注异文化,重视原始文化和落后族群转而把目光投向本土,研究当代西方社会,使人类学突破了狭小的范围。

民族志这一独特的研究方法的出现,可以说引发了人类学的一场“革命”。“它将先前主要由业余学者或其他人员在非西方社会中进行的资料搜集活动以及由从事学术理论研究的专业人类学者在摇椅上进行的理论建构和分析活动结合成一个整体化的学术与职业实践”。

解释人类学(interpretiveanthropology)正是肇始于人类学者对田野工作、对民族志写作特征的反思。[20]解释人类学是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受当时占支配地位的帕森斯学社会理论、经典的韦伯社会学、现象学、结构主义、结构和转换语言学、符号学、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以及阐释学的共同影响下产生的。

2.吉尔茨与解释人类学

克利费德·吉尔茨(Geertz,C.,1926-)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现在所说的“解释人类学”,在对其十四篇论文组成的论文集的绪论《文化的解释》(1973)中,他第一次使用“解释”一词,并明确阐述了他的解释理论。其最终以解释人类学标为书名的是《地方特有的知识——解释人类学的进一步探索》(1983)。

(1)解释人类学的涵义

什么是解释人类学?吉尔茨在《文化的解释》序里对此作了简洁的归纳:“人类是为自身编织的意义之网束缚的动物”,“所谓文化,就是这样的网络”,因此,文化分析“不是探求规律性的实验科学,而是揭示意义的解释科学”。

(2)“意义”是解释人类学的理论核心

吉尔茨从韦伯那里承继了“人是寻求意义(meaning)的动物”这一命题,并把它作为大部分分析的公理性大前提。在他看来,对人类来说,最不堪忍受的是人自身所具有的概念化力量受到威胁,从而使经验世界陷于浑沌。而发生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第一,我们的认识和分析能力的局限;第二,忍受感情性痛苦的力量的局限;第三,道德判断力的局限。吉尔茨认为,在上述三方面,人一旦失落了根本性的必要的“意义”,连“解释的可能性”也会成为问题,他将此称作“意义的问题”(theproblemofmeaning)。被吉尔茨认为“文化系统”(culturalsystem)的“常识”、“宗教”、“观念”、“艺术”等,均是作为各以其特有的形态与这个意义的问题对应之物予以把握的。这样,吉尔茨所说的“意义”,即包含认识、情感和道德的一般思维,也包含知觉、观念、情感、理解和判断等概念。

(3)“意义”与“象征”的结合是解释人类学的方法论

吉尔茨认为,无论“任何物体、行为、事件、质乃至关系”,可以成为某种意义的传递媒介(vehicle)的,就可以称之为象征(symbol)。换言之,任何意义都需要通过有形的(mate-rial)象征方能得以传递。这里所说的象征,不是神话和仪式等所谓“象征性的”表现,而是指所有传递意义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