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低于海平面:荷兰生活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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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我的品位我做不了主

出门穿的是否时髦光鲜对女人来说比长成什么样还重要,长成什么样想改改的话,花的钱可不是千儿八百能打发的,穿成什么样嘛,嘿嘿,我的品位我做主!

我一直觉得自己挺有品位的,平时也是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倒腾穿衣裳,谁让我舍不得花钱去整容呢。一般情况下走在街上,吸引个把审美观不强的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到了荷兰,情况就变成了我的品位我做不了主。

话说荷兰的女生们个个人高马大,身材高度都可以跟模特儿媲美,但宽度就有点对不起观众。至于穿衣风格,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都没办法用“卓尔不群”来形容,因为基本上没有群,一个人一个样儿。我所见过的让人把脖子都快扭断的美女们是这样穿衣的:

黑风双煞型。一对高大的黑衣男女迎面飘过来,观众心中暗自喝彩:哇噻!黑客帝国!男黑客头发根根冲天!当时的天气对一般群众来说是阴天,对他来说就是无边的黑夜,因为他的墨镜实在是黑。这位仁兄就是黑夜里的夺命天使。只见他身披大氅,足蹬尖靴,伴随着一股劲风,虽然此人如此超凡脱俗,但是我们的视线全都集中在他下半身。不好意思,不是我们非要当街耍流氓,实在是想不看都不行。他穿了一条弹力紧身裤,闪光面料,其贴身程度可谓纤毫毕现,其劲爆场面直逼女明星走光!可怜我这个乡下人只见过男芭蕾舞演员、男体操运动员穿这种裤子。女黑客则显得较为温和(上半身),上身穿比黑色还要黑色的休闲西装,里面穿了一个比肚兜儿还肚兜儿的黑内衣,脖子上挂了花红柳绿七八十条链子,皮肤惨白,唇色乌黑,眼皮上则五彩缤纷,可是我们这些没品位的观众仍然俗不可耐地把视线集中在她下半身。苍天在上,我真的没有特殊爱好,着实是她的魅力也全在下半身。她穿了一条像是柔姿纱的裤子,此裤子与她的同伴完全相反,宽大无限。为何说是无限呢?因为她的裤子不是论条儿的,是论片儿的,在大腿处不止开了4个衩,所以她的裤腿就是一片儿一片儿的,走起路来,是飘飘洒洒,漫山遍野啊,露出里面雪白的大腿,视觉效果就一个字儿——寒!这个字有讲究,因为当时的气温不到零度。

玉女掌门型。这里的玉女指的是目测年龄16岁以上26岁以下的女性。(误差在上下5岁以内,这还是火眼金睛才能达到的程度。)此类人群一般走在流行的前端,不过她们是横着走的。对流行感觉十分敏锐的我,很快就总结出时下玉女们最顶级时髦的装扮,诸位可以如法炮制,走样了没关系,但一定要自信,因为打扮出来是绝对不好看滴,谁让你要追时髦呢?

言归正传,发布最新民间流行趋势。头戴雷锋帽,就是有长长的棉耳朵的那种,一定要是针织的,棒线织出的粗花纹,脖子上围上长长的围巾,长度要大于等于3米,能在脖子上围个三四圈儿的那种(长度不够你就趁早别围,别招人笑话),颜色随意,质地最好是粗毛线的。上衣一般是毛皮短外套(这点我很奇怪,欧洲人不是自称反对皮草吗?),外套里面则广阔天地大有可为,您可以有如下选择:抹胸、肚兜儿、小背心儿、低领毛衣,或者,呵呵,什么也不穿。细节是越花哨越好,最好胸前镶满了碎珠珠、亮片片什么的,那是相当的时尚啊!开始重点介绍下半身,因为欧洲人喜欢用下半身代言。你首选是穿马裤,也就是我们说的中裤或者六分裤,要是超过七分,那么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你落伍了。脚上穿上长筒皮靴,切记裤腿儿和靴子中间一定要露出10厘米左右的真皮(也就是你的小腿),不要贪图保暖画蛇添足地加双丝袜,透明的也不行,长筒的也不行,因为没必要,天这么冷,指望一层丝袜救你的命,根本是妄想嘛!还可以选择穿裙子,裙子要么长及脚踝,要么仅够遮住你的小娇臀,长裙一般是纱制的,最好是夏天38度穿上还嫌热,飘飘欲仙的那种,颜色越朦胧越隐约越好。如果也是一片儿一片儿的,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准确把握住了时尚的脉搏!短裙则质地略厚一些,要诀就是要短!当然在这种情况下裙子边儿与靴子间的距离肯定就不止10厘米了,你终于可以穿上心仪的长筒丝袜了,可以是黑色有花纹的,也可以是深褐色格子的。如果你选用了浅桃红或者嫩绿色的,那么你分明就是流行时尚发布人嘛!如果你实在怕冷,你当然可以穿上对身体更有益的牛仔裤,但是你的纤腰就一定得大放异彩,不仅要让观众看清你肚皮上的全部鸡皮疙瘩,最好再露点股沟什么的,再往肚脐眼上扎个小洞,穿上个脐环,齐活儿了!你这就上街秀去!别忘了背上里面足以装下一套被褥的大包。

天山童姥型。这里的姥姥们指的是年龄60岁以上的女性,这一群人很好辨认,因为她们遵循着比较固定的流行法则。一般情况下,不管天气好坏,下雨也好下雪也好,哪怕下冰雹,上身羊绒长大衣,款式比较考究,有精致的别针或者项链做装饰,下穿裙子,长度一般在膝盖以下5厘米左右,透明丝袜,浅口中跟或者平底鞋。手上一定要拿一个式样小巧的手袋,以方形为上选。发型以及化妆要一丝不苟,唇色尤其要鲜艳夺目。此装束可适用于居家、购物、旅行、赴宴、郊游以及远足。我一直觉得她们一定有一个共同的偶像。有一天我灵感突现,想起来了,她们的楷模就是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陛下!

东方不败型。荷兰的法律是允许同性恋者享受婚姻保障的,所以在街上你若看到两个男士深情相拥或者两个女士激情热吻,请千万要貌似镇静自若,哪怕你心里已经模拟昏厥了一万次。这类人群的装束一般比较另类,比较接近朋克一族,裤子上有两百多个洞绝对不代表人家不宽裕,衣衫褴褛的可能是超级大款。他们与真正的朋克区别则是在顶部,就是脸以上部位。男同性恋者会画点小眼线,搽点小口红,抹点小粉底,女同性恋者则头发不超过两寸,发型怪异奇特,妆容狰狞,十分彪悍。

同门师兄型。也就是一般群众,中规中矩(相对于以上人群而言)。男士通常都穿防雨外套,色泽艳丽,比较常见的牌子是Northface,售价为200~300欧元一件。这里的天气实在是让人防不胜防,下雨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一般的中小雨对大家产生不了任何影响,该干吗还干吗,最多把防雨外套的帽子戴上。在这种时候,要是娇滴滴地打把伞,你都不好意思和人打招呼,我们的口号是“不求最湿但求更湿”!跑题了,接着说衣服。至于耐克、阿迪达斯之类大众熟知运动品牌则不太多见,偶见有学生穿着去做运动。在男士中牛仔裤的普及率几乎接近90%,鞋的质地则比较好,厚底牛皮。毛衣的颜色都十分鲜艳,较常见的有红色、萤光黄、萤光绿,还有荷兰国色——橙色,基本以圆领、低领为主,高领毛衣不多见。我很少看到西装革履的人。一般人等穿衣服可以为所欲为,冬夏不论,只要你觉得自个儿美得不行,你穿什么都行。共同之处就是人人都围着一条大围巾。女孩子们一般都化妆,尤其注重眼部彩妆,我也有心效仿,无奈先天不足。我虽说也是双眼皮儿,但眼眶深度以及眼皮儿宽度都不及人家的三分之一,没那么大的地方可以施展画功。女士们很注重装饰品的使用,会根据服装的颜色、质地、式样来搭配饰物,画龙点睛,十分美丽。我开始认为她们人人都有比我多得多的艺术细胞,后来才发现一般商场里,都会在服装旁同时出售与之相配的各色饰品,种类繁多,必有一款适合你。年长的女性手指上要戴好几个戒指,凡是已婚的人不分男女肯定都会戴上婚戒,在这里判断一个人是否已婚,就去看他(她)的左手无名指。年轻一点的女性则会戴多个大型的花式戒指,造型独特。一般群众的服饰,产生的效果是第一眼震撼,第二眼窃笑,第三眼反省,第四眼就不仅能接受还很欣赏嘞。

如果以上行头你没一个满意的,你完全可以固守自己的信仰与理想,比如说永远包着头巾的土耳其妇女。在商场里卖的衣服,你得有很多的想象力才能确定那是衣服,还要有更多的想象力才能知道怎么穿进去,之后,你就时尚了。

经过我的观察,单就女装得出一个结论:在欧洲的平常人中,凡是你认为最不合时宜的,就是最时髦的,凡是你认为最烦琐的,就是最时兴的,凡是你认为最庸俗的,就是最时尚的。

来荷兰的时候为了御寒,我们带了厚厚的羽绒服、毛衣毛裤、保暖内衣,还都是高领的,到这里才知道我们是多么落伍。当我穿着精致的羊绒毛衣混迹于那些穿着涤纶外套、腈纶线衣的人群中时,我是多么自卑,而我的纯毛大衣、羊绒外套从到荷兰那天起就住在衣柜里没出过门儿,我的品位全盘沦陷了。

为了与时俱进,我让潮流做主,在欧洲花重金去买新衣,以期追赶时尚的脚步。为此我在英国的朋友送我一个荣誉称号——“二百五”。春节回国过年的时候,我一口气买了四五件毛衣,领口要多低有多低,上面镶的珠珠片片足有一斤重,疯狂采购了一批特立独行的裤子,两三斤重的围巾若干条,最后配上一件式样怪异的外套,只能平放或者团成一团儿,不能用衣架挂起来,因为一挂就往下出溜,根本挂不住。如此披挂起来,维达娜见了赞不绝口,当我告诉她价钱时,她更是羡慕得两眼放光。一个讲求细致精细的知性小女人就这么逐渐演变成狂野不羁的街头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