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的恶作剧更是花样繁多,周末他们会趴在临街的宿舍窗旁,冲着下面某个正在骑车匆匆赶路的人大声招呼:“哎——哎——哎——(二声,东北音)”骑车人急刹车停下,虔诚地抬头张望,结果会看到一帮男生若无其事地冲着天一起唱:“哎嘿哟……”
又比如,周末时,他们会设定一些规矩,谁先起床,谁就给全宿舍的人买中午饭。所以他们尽管醒了,睡得都累了,那也都死挺着不起来。最后总会有憋尿憋得崩溃的人,跳起来大骂着所有人的大爷冲到厕所去……
呵呵,呵呵呵……
都是些很遥远的事情了,突然想起这些来,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我为自己对自己的恶作剧没有内疚过而感到内疚——做人,怎么可以这样没有道德感呢?!
好我有个师哥是学校特训队的跆拳道高手,于是伙同顺子很认真地要他教我们。他欣然答应,不过要求我们每天早上五点起床上山和他一起练。一向热衷于赖床的我在心里挣扎了三秒钟,随即答应,为了向社会流氓们挑战,豁出去了!
那一段时光是我人生中极其有限的几个勤奋瞬间之一,每天早上被闹铃闹起来,睡眼惺忪地跑步上山,做完各种放松动作然后就是压腿;胯打不开,教练骑在背上一点点施力,直到整个身体完全贴到地面上。我的柔韧性经常让周围朋友惊讶,估计就是这个时候打下的底子。练了月余,正踢侧踢都能踢出风声了,我们学校山上的低矮灌木就开始遭殃了。因为师哥说过一句,一脚能把树叶踢掉一片,说明你的力量基本合格了,于是,我走哪儿踢哪儿,所经之处,残叶遍地。
觉得自己的武功已经不含糊了,我就特希望能遇见流氓,每天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可是,校园里遇见流氓的概率很低,所以我决定到社会上去寻找流氓。一个周末,运动服白球鞋,我们满怀着对流氓的期待上街去找了家录像厅。因为录像厅是小混混聚集的地方,女孩子一般不敢单独去,去了就有被搭讪或者被调戏的危险。录像厅里的空气一如既往地混浊,但我们还是忍了三四部电影的时间,就是为了等流氓。五六个小时过去,我们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了,依旧没有流氓来招惹我们,于是悻悻地出去,决定在夜晚的街道上主动向流氓发起挑衅。走在路上,我们的脚步故意放得很慢,几乎是横着走的,说话声音故意放得很大,笑声肆意得有些走音儿,可就是这样磨磨蹭蹭地一直走回学校,也没有遇见传说中的流氓,最终也没机会将他们一脚踢成残废,跪地求饶。
再长大些我才明白那天晚上为什么苦寻流氓而不遇。一则,流氓不是满街都是,遭遇的概率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二则,流氓都喜欢调戏那些打扮妖娆的姑娘,像我们这种齐耳短发,一身学生运动服的青瓜蛋子,谁会有兴趣骚扰呢?!
终于等到遇见流氓的时候,我发现之前的武功全都派不上用场,能救自己的还是脑子和大无畏的气势。
我们的大学是依山而建的,院墙包了大半座山,我们的固定教室就在临山的最后一幢楼。有一次,我在教室里看书看得入迷,直到关楼的铃声响起,我才收拾起书包下山。是夜,月亮很大,我又想起少年时代在山里看月亮的光景。于是,放着大路不走,故意穿过校园中间暗幽幽的小树林,我想再体会一下在林子里看月亮的清亮感觉。
我一边踏着不到一米宽的林间小路,一边仰着头看月亮,正痴迷,远远传来脚步声,定睛一看,小路对面走过来一个走路姿势痞里痞气的家伙。相向而行,不免狭路相逢,我有点紧张,但人已在路中间,退回去又显得太怂,于是硬着头皮往前走。两人交错的时候,他果然张开胳膊扑来,怎奈我早有防备,一猫腰,从他腋下钻过去了,他扑了个空。还没等到他转身回扑,说时迟那时快,我突然怒吼一声,你给我站住!当时两人几乎鼻尖对鼻尖,即使耳语也能听清,可我就是要在气势上压倒他,所以声音大得夸张,以至于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他显然是被我的大嗓门给惊吓到了,转身疾走。我在后面原地跺着脚,做出追击的假象,并大喊:“顺子,你在那边给我截住他!”喊声未落,那男子再顾不上假装淡定,拔腿撒丫子就飞奔而去。看他跑远,我这才转身向相反的方向狂奔,跑回宿舍仍心有余悸,但依然不忘吹牛,我的武功还没用上呢!
大三大四的时候,我已经学会涂口红和穿长裙了,实地遭遇流氓的机会也渐渐多了起来,虽然一直都没用上拳脚功夫,但总能在危急时刻以气势胜人,所以每每化险为夷。不过五哥是一个非暴力的流氓,也是最难对付的一个流氓。
有一次跟英子去锅烙店吃锅烙,桌子没了,正欲转身走,一桌黑西服叫住了我们,说可以拼桌和他们一起吃。我俩看他们人手一个砖头似的大哥大,遂以为是穿着便衣的人民公安,于是很高兴地坐下一起吃——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传说中的当地黑社会!黑社会主要经营狗场,确切地说,是垄断了延边地区的狗肉经营,当地所有的狗贩子都是他们的马仔,唯马首是瞻。而马首就是儒雅的三哥和穿着邋遢但气宇轩昂的五哥。据说五哥年轻时倒卖成车皮的钢材煤炭什么的去海外,腰缠万贯后,过腻歪了前呼后拥的日子,花钱走后门在监狱买了个开大货车的差事,风里来雨里去地听任吆喝,觉得被人管着踏实。后来的几次饭局,每次都是那些小弟来学校接我们。到了餐厅,只要三哥和五哥来了,其他人就都自觉地退出包间,只留我们四个在里面吃。那时年幼,只觉得他们说话有趣、经历好玩,从来没有意识到我们就在危险的边缘打转。
一天下了晚自习,我跟一帮同学正往宿舍区走,突然被叫住,一看,是五哥!那时五哥和他的小弟正在气急败坏地推他那个熄了火的破车,见到我,几乎是咆哮着抱怨:“我连着好多天来这儿等你了!一次也没遇见!本来打算这是最后一次!”那时,没有手机,也没有传呼机,找人只能靠运气死守。
我觉得我没有及时出现在他的眼中很对不起他,所以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陪他兜兜风,不过说好,宿舍快关门了,一会儿就得回来。
车子行到半路,他的小弟找了个借口下车了,他就一路飞驰着把我拉到了荒郊野外的一座山上,四周黑漆漆一片,他停了车,然后得意地看着我。我知道,这叫劫持,但并不十分害怕,尽管他呼吸粗重情绪不稳,一会儿说“我从来不强迫别人”,一会儿又说“我想做的事没有做不成的,今晚你别想走出去”,等等,但我很平静也很坚定地跟他说“要是碰我一下我就死在这里,要活的还是要死的,你选吧”,决绝的语气还是把他给镇住了,然后我赶紧跟他聊他的往事。他原来是篮球健将,八一队的种子选手,后因打架斗殴劳教一年,出来后混迹黑白两道,做的都是成火车皮的大生意,钱多了无聊了,花钱进监狱车队被人管束……真是精彩啊!起伏跌宕啊!但我其实没什么心思听,我只是用这种方式哄他平息掉屡屡因为激动而粗重得扑面的呼吸。听他讲完故事,都深夜一点多了,我又问,你们年轻时都流行什么歌?他说《红梅花儿开》《三套车》,于是我就让他一首首唱来听。说实话,第一次听《三套车》就是那天晚上,五哥唱的,磁性的男低音,真好听啊!
险些要发生的暴力事件已经顺利平息为温情浪漫了,我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就要求他送我回去。他瞬间恢复了理智,记起了他此行的目的,于是有点狰狞地说:“你今晚是回不去了——我等了你很多天了!”我立刻开始给他戴高帽子:“我相信你,你是大哥,不会做下三烂的事情。你要是不送我,我就自己走回去。”他朗声大笑,把握十足地说:“你要是能打开车门,就放你走。”我试了又试,真的怎么也打不开车门,最后绝望地摇下车窗透气,手搭在车门外,抠着车把手玩。结果,啪的一声,车门居然开了!原来机关是在外面。我一下子跳下了车,挥挥手就往山下跑。跑了几十米,听见大风中飘来他的喊声,我不管,径直大步流星地朝山下走,秋风吹着头发和风衣,心里鼓胀着满满的胜者的自我牛逼。
走到山下,才开始后怕,黑漆漆的路,不知道身在何处,只知道我走的是来时的方向。只要一直走,总能走回到城里的!这成了当时唯一支撑我的信念。我惊恐万状地摸索着走了半个多小时以后,身后响起了五哥那辆破车的声音,这时再见到他,就像看见救命稻草一般。但我还
是假装牛逼地坚持不上车,他彻底服软,叹着气说:“上车吧,送你回去。我不难为你了,你这个倔妮子!”
哦也!完胜!我兴高采烈跳上车。他委屈地说:“那破车一个人发动不着,喊你你不回来,我自己又打方向又推车,好容易才他妈给发动着了!”经过这一晚的博弈和患难重逢,归路上,互相说了很多肝胆相照的话,什么“你是我见过的最有个性的女孩”啦,什么“我以后做你的红颜知己吧”之类的。
当然,五哥没有再来找我做他的红颜知己。偶尔想起来,我还挺怀念这个霸气但又很有自尊的汉子。
之后我又遭遇流氓五六次,皆化险为夷。遭遇危险时,保持必胜的信念是最重要的,信念可以激发出不可测的身体力量和平时稀缺的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