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1:绿色产品宏观评价
由于产品的性能往往是作为一个整体来体现,因此,绿色产品宏观评价是指对产品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性能从整体上进行评价的过程及活动。主要目标是确定产品在生命周内的环境影响,并进行评价。
定义2:绿色产品微观评价
设计是使所定义的产品由概念向产品转化的过程,是产品整体性能实现的过程,因此,绿色产品微观评价就是指对在实现产品性能过程中影响产品绿色特性的因素从组成产品的基本单元进行诊断、分析、比较和改善的过程或活动。
定义3:绿色产品综合评价
按照组成产品的结构来理解,产品是由若干零部件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的层次结构,产品绿色性能是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绿色性能的综合体现;另一方面,与产品有关的不同部门对产品绿色性能的表现形式要求也不相同,如管理和规划部门、产品销售和用户往往需要知道产品的整体绿色性能,而产品设计部门往往需要知道哪些具体因素影响产品的绿色性能。也就是说,对产品绿色性能的评价从整体和细节上都有要求。我们把对产品的绿色性能既从整体又从细节上进行评价的过程或活动称为绿色产品综合评价。因此,绿色产品综合评价就是绿色产品微观与宏观评价的集成或综合。
绿色评估分以下几步:
(1)分析法规要求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
首先分析所有与环境相关的法规要求和利益相关方要求。
要求包括:
①法律要求;
②技术标准和自愿协议;
③消费者的需求和要求;
④组织的政策和标准;
⑤环境意识标签和绿色采购方案的准则;
⑥环境参数和竞争性产品;
⑦社会和投资者的期望。
(2)识别环境因素和显著环境因素
制定一个程序来识别环境因素。识别环境因素包括以下步骤:
①识别相关的环境因素。定义一组适用于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的环境因素。对每个生命周期阶段,识别作为基本输入的材料和能量以及输出,比如产品本身、媒介、副产品和其他(比如大气中的辐射物,排放到水中的物质,废弃物和其他排放物)所有造成环境影响的因素,同时应合理地平衡其他的事项,比如安全、健康、技术要求、功能、质量、性能和经济要求等。
②确定显著环境因素。通过考虑已经确定的法规要求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以及这些环境因素对产品整个环境影响的贡献,来确定显著环境因素。
③绿色环境设计评估和持续改进
根据所确定的显著环境因素选择合适的指标,并确定其指标限值。指标限值可以是定量的或者定性的。由所有指标和指标限值组成产品的绿色环境设计评估指标体系。通过该指标体系对产品进行评估。评估遵照相应的测试要求和标准。应该保留评估过程及持续改进过程的相关记录。评估的结果应该反馈并且用来指导产品改进。
(3)沿着供应链的环境信息共享
组织应该与内部和外部的利益相关方交换信息来保证一旦有要求就能有适当的信息交流。
绿色环境设计评估可分为企业自身评估、采购方和第三方评估;评估对象可以是产品的设计方案、样品、产品及产品生产企业本身。
企业自身评估以企业自身为评估主体,评估对象可以是产品设计方案、样品和产品本身,评估结果作为设计方案的优选、现有产品的改进、出具产品自我声明的基础依据。当作为出具自我声明的依据时,企业自身评估存在可信度不高的缺点。
采购方评估以采购方为评估主体,评估对象是供应方企业生产的产品及企业本身,评估结果作为是否采购该企业产品的基础依据,确保供应方所提供的产品满足环保要求。在某些情况下,采购方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时仅出于自身的考虑,对产品生产企业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导致企业难以达到要求或须增加大量投入才能达到要求,限制和阻碍了产品生产企业的发展。
第三方评估以权威认证机构为评估主体,评估对象是产品及产品生产企业本身,评估结果可以用做企业的自我声明、采购方实施采购以及个人消费的依据。第三方评估是以独立于第一方(企业)和第二方(采购方或消费者)、与二者无经济利害关系并获得双方信任的权威认证机构为评估主体,体现了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四、绿色评估的指标体系
要建立正确客观的评估指标体系,需要分析影响产品绿色设计的各种环境因素及其特征。在指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必须遵循科学性与实用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不相容性与系统性、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静态指标与动态指标相统一等原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性原则 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被评估产品绿色环境设计的综合情况,应能从技术、经济和生态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2)科学性原则力 求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评估产品的“绿色”属性。
(3)系统性原则 既要有反映产品资源属性、能源属性、经济属性及环境属性的各自指标,并注意抓住影响较大的主要因素,又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经济发展过程有不可分割的联系,有反映这几大属性之间的协调性指标。
(4)动态指标与静态指标相结合 产品的指标均受市场及用户需求等的制约,对产品的要求也将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5)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 产品绿色环境设计评估指标应尽可能量化,但对某些指标(如环境政策指标、材料特性等)量化难度较大,此时也可采用定性指标来描述,以便从质和量的角度对被评估对象做出科学的评价结论。
(6)可操作性 产品绿色环境设计的评估指标应有明确的含义,并以一定的现实统计资料作为基础,因而可以根据数量进行计算分析。同时指标项目要适量,内容应简洁,在满足有效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方便评价。
(7)不相容性 产品绿色环境设计的评估指标项目众多,应尽可能避免相同或含义相近的变量重复出现,做到简明、概括,并具有代表性。
(8)层次性 原则产品绿色环境设计的评估指标体系分别为产品设计人员、管理部门及消费者提供了设计决策、产品检查及消费类产品消费选择的依据。由于使用对象不同,因此,应在不同层次采用不同指标。如对管理部门,需要知道的是产品总体指标的满意程度,显然这一层次的指标应着重于整体性和综合性;而设计人员需要知道所选的具体方案满足特定要求或功能的程度,这时的指标应更细致、更明确。因此,在不同层次上应有不同的指标。
在评估指标内容及限值的确定过程中可以采用以下三个原则,或将三个原则结合使用:
①可以根据相关国内外法律法规制定;
②可以参照国外相关大型企业的实施标准制定;
③指标内容或标准的制定要符合行业实际情况,深入了解行业的整体水平后再制定相关指标的标准,这样既可以突出大型骨干企业的先进技术水平,又可以使部分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能达到相应的要求。
消费类产品评估指标体系应包括环境属性指标、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及经济性指标等四个方面。
(1)环境属性:是指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不破坏生态环境,对当地环境乃至全球环境不产生污染或使污染最小化。
(2)资源属性:产品的资源包括材料资源、设备资源、人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等。其目的是通过改变无限制的开发利用及粗放型的经营方式等手段,使产品的资源利用率为最高。
(3)能源属性:能源属性表现为最大的能源利用率,最小的能耗及再生能源和绿色新能源的利用。
(4)经济性:就是使消费类产品在其生命周期全过程中具有最小的成本消耗。可从生产成本、用户成本以及社会成本等几方面来考虑。
环境属性指标是反映消费类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环境属性主要是指在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所引起的有关环境问题,它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两个方面。生态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界而引起的,例如,一次性筷子的生产,由于需要大量的木材,可能造成乱砍滥伐、引起森林植被的破坏等。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化学组成或物理状态产生变化,从而造成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和破坏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环境污染。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生物污染等由物质引起的污染,以及噪声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或电磁辐射污染等由物理因素引起的污染。对消费类产品而言,主要是由各种污染排放物和噪声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
(1)大气污染
大气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环境要素。进入21世纪以来,大量矿物燃料燃烧产生的污染物和气体排放以及城市化人口的急剧增加,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的进一步迅速增长,空气污染严重危害了人体健康和生态平衡,并危及着人类的生存,制约着人类的发展。臭氧空洞、温室效应和酸沉降等构成全球性的大气环境问题。任何一地的污染都可以通过扩散成为区域性污染并影响全球环境。大气污染物的主要种类一般有:硫氧化物、碳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臭氧等氧化物、颗粒物。
大气污染评估中,一般都是用污染物的浓度值作为评估参数,即将实际排放浓度值与评估标准的浓度值进行比较,以评价产品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水体污染
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致使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被排入水体,使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行业不同,产生的工业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成分也有很大差异。如冶金工业所产生的废水主要含有酚、氰、硫化物、钾盐、焦油、石灰、氟化物、硫酸、油、铁的氧化物、悬浮物、锌、锡、镍、铬等,其中以含氰、含酚废水危害最大;轻工业加工的原料多为农副产品,因此工业废水主要含有机物质,有时还常含有大量的悬浮物质、硫化物和重金属(如汞、镉、砷等);机械制造业的工业废水中主要含有金属成分及硫、磷、氯等。工业污染源向水体中排放的废水具有量大、面广、成分复杂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