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德九年(626年)十一月,唐太宗提出“安人理国”的四项措施:一是去奢省费,二是轻徭薄赋,三是选用廉吏,四是使民衣食有余。唐太宗等人深深懂得,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贫困而侈务不息,必然会导致国家衰败。后来魏征在总结隋末、唐初两种不同的治国方针和两种不同的结果时指出:“隋氏以富强而衰败,动之也。我以贫穷而安宁,静之也。静之则安,动之则乱。”从唐初君臣的言论中可以看出,“静”的核心就是与民休息。
为了与民休息,唐太宗还实施了一些具体的措施,在政治、经济上努力创造各种条件,来安民养民,发展农业生产。
要使百姓安静,首先要让百姓有田可种。经过隋末战乱,州县萧条,人口稀少,出现大量空荒地,于是唐初开始推行均田,奖励垦荒。唐高祖时曾颁布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给田一顷,所授之田十分之二为世业,可由后代继承,其余为口分田,身死之后要收回另授他人。这一均田措施当时并没有认真实行。唐太宗即位后,才开始切实推行均田。
贞观初年,长孙顺德为泽州(今山西晋城)刺史,发现前任刺史张长贵、赵士达各占州内良田数十顷。长孙顺德上奏朝廷,追夺他们的田产分给贫户。当然,在地主土地私有制下,真正按丁口均田是不可能的。尤其在人多地少的“狭乡”,农民往往得不到均田令规定的授田亩数。为解决这一问题,唐太宗极力鼓励农民迁往空荒地较多的“宽乡”,以便给足亩数,开垦荒田,从狭乡迁往宽乡,可以得到减免租赋的优待。这一办法对贞观年间开荒垦田,恢复农业生产起了很大促进作用。
唐太宗的安民养民政策,还体现在力戒滥征民力,反对劳役无时上。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想营造一座宫殿,材料都已经准备好了,就等择吉日开工。但一想到亡秦的教训,就不再兴建了。第二年大臣们一再奏称“宫中卑湿”,劝说建一座高一点的台阁,太宗还是没有允许。后来他说:“崇饬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劳弊之事,诚不可施于百姓。”
唐太宗还用法律对使用民工加以限制,《唐律》中规定,修城郭、筑堤防等欲征用民工,要提前将工程规模、用人多少上报尚书省待批,不经申报滥用民力的要给予刑事处罚。另外,唐太宗还两次释放宫女达数千人。
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命脉,发展社会生产,关键是发展农业。安民养民,也必然要建立在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唐太宗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自己在园子里种了几亩庄稼,亲自锄草,以此来领会农民的辛苦。他经常派使臣到各地巡视,劝课农桑。他要求诸使者到州县时,要深入田间劝农,不得让农民接待迎送,以免耽误农活。唐太宗劝农的重点是不违农时。
贞观五年(631年),曾发生了这样一件事:皇太子要举行冠礼,礼部官员请阴阳家选择吉日,结果选在二月。二月正是春耕大忙季节,唐太宗为了不误农时,不顾阴阳家的说教,将日期改在秋后农闲的十月。唐太宗酷爱狩猎,以示不忘武备。但为了不妨碍农时,每次都选在农闲时进行。贞观年间他七次出猎,都是在当年的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这些都体现了他不违农时、与民休息的治国精神。
唐太宗“清静无为,安乐百姓”的措施,收到显著的社会效果。关中地区遭受战乱破坏最为严重,经过数年恢复,至贞观三、四年,农业丰收,流散人口纷纷回乡。贞观六、七年更是风调雨顺,连续丰稔,山东也一改昔日残破的面貌,过往行人“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唐代史学家杜佑描绘说:自贞观以后,太宗励精为理。至八年九年,频至丰稔,米斗四五钱,马牛布野,外户动则数月不闭。至十五年,米每斗值两钱。粮价从最初的斗米一匹绢,到斗米四五钱,再到斗米两三钱,农业发展速度如此之快。贞观时期“太平盛世”的出现,令后代史家也赞叹不已。
◎故事感悟
唐太宗以亡隋为鉴,制定了以“清静无为,安乐百姓”为中心内容的施政方针,最终创造了“贞观之治”的伟业。历史总是有惊人的相似之处,明智之君就在于能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以史为鉴,制定相应的统治政策,使之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史海撷英
唐太宗胸怀大局
唐太宗即位后,胸怀大局,采取四海一统的民族和外交政策,因此太宗朝的民族和外交政策也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四海之内只要知道中国的,均努力内附,以唐为荣,乐不思蜀。这些人不但同唐人一样,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还可以做官,著名的少数民族将领阿史那思摩、执思失力、契芯何力、黑齿常之,乃至后世的高仙芝、李光弼等人,都为唐朝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在他们的身上,也反映出了李世民采取的正确的民族政策。现在的唐人、唐人街等,也正时那时繁荣富强、威甲四海、文礼之邦的生动写照。
◎文苑拾萃
还陕述怀
(唐)李世民
慨然抚长剑,济世岂邀名。
星旌纷电举,日羽肃天行。
遍野屯万骑,临原驻五营。
登山麾武节,背水纵神兵。
在昔戎戈动,今来宇宙平。
明太祖重罚扰民官
◎兴利除害,尊主安民。——贾谊
朱元璋(1328—1398年),明王朝的开国皇帝。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濠州(今安徽凤阳县东)钟离太平乡人。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蒙元暴政,龙凤七年(1361年)受封吴国公,十年自称吴王。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在基本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和扫平元的残余势力后,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朱元璋统治时期被称为“洪武之治”。死后葬于明孝陵。
明太祖朱元璋是位与众不同的皇帝。他本人出身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少年时吃了不少苦,又当过小和尚,后来参加红巾军,打下天下,做了皇帝,对于农民百姓的生活他并不陌生,老百姓怕什么、恨什么,他也都清楚。做了皇帝后,首要之事便是巩固自己的政权,而要使政权巩固,就必须让百姓安居乐业,不要起来造反。“官逼民反”这个千古真理,在明太祖朱元璋头脑里印象实在太深刻了,他本人就是从这条路上走过来的。
为了安民,明太祖朱元璋采取了两个方面的办法,一方面是鼓励农民垦荒立业,减轻赋税,均平徭役;另一方面则是限制豪强,整肃吏治。
朱元璋整肃吏治许多办法都是出人意料的,有一些非常突出地反映了他那贫苦农民出身的特点,其中尤以他在《大诰》中规定的不准官吏下乡和准许民众捉拿下乡官吏最有特点。
朱元璋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颁布的《御制大诰》序中,一开头就说道:“朕闻曩古历代君臣,当天下之大任,闵生民之涂炭,立纲陈纪,昭示天下,为民造福……今将害民事理,昭示天下诸司,敢有不务公而务私,在外赃贪,酷虐吾民者,穷其原而搜罪之。”这倒不是空口说些好听话,因为在这部《御制大诰》中,他就明确规定了让乡里耆民奏报地方官的善恶:“自今以后,若欲尽除民间祸患,无若乡里年高有德等,或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岁终议赴京师面奏,本境为民患者几人,造民福者几人。朕必凭其奏,善者旌之,恶者移之,甚者罪之。”用发动群众的办法去除害民官吏,“勿坐视纵容奸恶患民”,“以安吾民”。这实在是朱元璋的一大发明。为了保证百姓入京面陈,他还告示各处关津把隘,为面奏来京的百姓放行。
这些《大诰》中的内容一经公布,还真有效果。从洪武十八年到十九年,先后有无为州同知李汝中下乡扰民,湖州府官吏和乌程(今吴兴)县官吏易子仁、张彦祥勾结富豪,欺压百姓均被处罪。更有意思的是,常熟县县民陈寿六看到县吏顾英为非作歹,不仅害及自己,而且害民甚众,于是同弟弟、外甥三人,动手将县吏顾英擒住,带上《御制大诰》,赴京面陈。明太祖见此情形,非常高兴,严惩了顾英,表彰了陈寿六,赏给他们钞20锭,衣各两件,还免了陈寿六三年的杂泛差役。
大概是这件事给了朱元璋一些启示,想起少年时看到地方官吏下乡扰民的情形,他决定再进一步,把准许乡间百姓赴京面陈地方官吏的善恶改成了许民拿下乡官吏。
说起来官吏下乡本对体察民情有好处,光坐在衙门里,对乡间之事一无所知,只凭下面汇报,绝非善策。但是,那时候官吏下乡,真正去体察民情的并不多,大部分都是去扰民的。对此,朱元璋非常清楚,屡禁而不能止,又没有办法彻底解决。那些“无藉杀身之徒”,也就是不怕死的贪官恶吏,“终不循教,仍前下乡扰吾良民”。
于是他又想起了老办法:发动群众。在他眼里,治天下与打天下也有共同之处。打天下时,得靠百姓支持;如今治天下,也可利用百姓之力,整肃吏治。洪武十九年颁布的《御制大诰续编》中,他便将准许百姓捉拿下乡扰民的官吏作为法令公之于众:十二布政司及府、州、县,朕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乡扰民,其禁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精壮拿赴来京。
朱元璋办起事来确有雷厉风行的特点,他当年就惩办了阻拦嘉定县民入京赴告的淳化镇巡检,一个“枭首示众”,一个“刖足枷令”。百姓有了皇帝支持,胆子更大了。乐亭县主簿汪铎扰害县民,县民赵罕辰率人捉拿了八名害民之吏,绑赴京师。主簿汪铎害怕了,追出40里,哀求县民们说:“我14岁读书,灯窗之劳至此,你可免我此番,休坏我前程。”
◎故事感悟
地方官在封建社会里称作“父母官”,本为治民的,结果反被民所治,这在传统的封建秩序中不能不算是新奇之事。当然,这一切做法归根到底还是为了维护明朝的封建统治,而且也只能行之一时。不过,明太祖朱元璋发动群众、约束官吏的做法,不仅是个创造,也为后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史海撷英
朱元璋改革官制
明朝初年,官僚机构基本上都沿袭了元朝的制度,而朱元璋也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于是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是废除行省制。1376年,朱元璋宣布废除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防止了地方权力过重。
在军事上,朱元璋还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兵部有权颁发命令,但不能直接统帅军队;都督府掌管军队的管理和训练,但没有调遣军队的权力。这样,军权便也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了。
◎文苑拾萃
重谒孝陵
(清)顾炎武
旧识中官及老僧,相看多怪往来曾。
问君何事三千里,春谒长陵秋孝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