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归贞操传统
几年前,据四川某媒体报道,成都两所高校的7名女生共同签订了《青春无瑕同盟协议》,把“珍爱女性贞操,结婚之前不与任何异性发生性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协议开宗明义地写道:“如花岁月,沐浴爱情光辉,然而目睹太多享一时冲动的甜蜜而以泪洗面的悲剧,为了抵制不良风气,为了维护女性健康,特订立此协议。”
协议内容共有四条:一是享受爱情甜蜜,维护爱情严肃,珍爱女性贞操,结婚之前不与任何异性发生性关系。二在恋爱过程中,如遇男友提出性要求,应明确表示不可以,同时在与男友交往过程中应检点自己的言行,不以过于亲密言行误导男友。三是协议中的盟友有义务提醒其他盟友遵守协议,对盟友的提醒应以友好态度听取。四是本协议根据自愿原则订立,如感觉难以遵守,应声明退盟。协议打印在一张16开的纸上。在其下端是某高校化学系6名女生和另一高校电影学院1名女生的签名。
这7位女生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可赞的不在于维护性贞本身,而是这种行为表现出现代知识女性的自强、自爱和自尊。如今,婚前性行为已不再是丑闻,人们也很少再为之惊骇,性行为对婚姻的制约,以及婚姻对性行为的制约都显得无力起来。社会减轻了对婚前性行为的压力,舆论也不再严厉地谴责。年轻人尤其是大学校园里的学生们大多已不再反对这种行为。在这样的社会风气中,7位女生的“盟誓”就显得难能可贵。
拒绝婚前性行为可以避免可能导致的不幸后果,因为男女双方一旦发生矛盾,是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任何一方的。有了性关系的男女产生了冲突,承受痛苦的是女方,男方却往往很快地获得自我心理平衡,若无其事般地照样生活。因为尽管人们对性贞观念的认识已有所转变,但贞操观念仍是根深蒂固的,性贞似乎仍和爱情、教化、品德和人格联系在一起,而性贞从来只针对女性,似乎与男性无关。
7位女大学生的所作所为值得赞扬,应该提倡性爱行为的严肃、忠贞,同时又要摈弃陈腐的性贞观念,因为它在事实上造成了男女的不平等。如今,破碎的处女膜可以得到修补。这种做法尽管带有愚弄人的欺骗性,但它表明,在先进的科学技术面前,一些陈腐的观念实在是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2.初夜行房要“见红”
保持性贞是古代大多数女子(包括现代女子)的心愿。对一个女子来说,是不是处女”,能否保持“童贞”,其重要性胜过她的生命。女子总希望将处女身献给心爱的丈夫。性关系的专一,是女性洁身自爱和维护自身尊严的要求,这是女子最初接受和一直保持童贞观念的内在因素,也是产生处女嗜好的一个原因。而崇尚处女的心理一旦出现,就很容易被社会风俗所接受,并且纳入到婚礼之中,使得“新婚之夜验新红”成为婚礼中不可缺少的环节。
在中国传统婚礼的妆奁中,少不了一件东西,就是白布一方,像是白手绢。它的用途就在于试红,即新婚之夜对新妇贞操的检验:用来盛接新娘处女膜破裂时流出的鲜血,如果是处女,自然就“见红”,这红就被称为“元红”。《二刻拍案惊奇》卷二十三就有“只见庆娘含苞未破,元红尚在,仍是处子之身”的描写。元红又称“新红”或“喜红”。
过去不少地方有圆房验贞之陋俗。按俗规,若验得结果,新娘确属黄花闺女,则男方大喜大贺。南方特别是广东一带,在三朝回门时随送烧猪,以示新娘贞节完好;北方则是新郎家派专人送喜帖前往女家报喜,喜帖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新娘得到男家的尊重,女方家为此而感到骄傲。于是在广东一带,“吃烧猪”就成了新娘子是否贞节的代名词。三朝之日新郎伴新娘回门,女方父母翘首盼望,在看到随来的“烧猪”时才放下那颗悬着的心。女儿是守身如玉的处女,婿家已表示对她满意了,父母才为女儿终身有托而感到欣慰。对此旧俗,有岭南杂咏一首云:
闾巷谁教臂印红,
洞房花影总朦胧,
何人为定青庐礼,
三口烧猪代守官。
从汉代起就有了检查性贞的行为。汉成帝宠爱飞燕、合德两姐妹,后来还立赵飞燕为后。飞燕过去曾与人私通,进宫时已非处女,知情者问她初夜时皇帝怎么没有发觉,她说用猪血瞒过了皇帝。可见那时处女贞”已开始在社会上引起注意,但并未形成风尚。即以宫廷而言,有些皇帝所宠爱的女子被宠幸时显然不是处女,但并不影响皇帝对她的宠爱,唐玄宗之与杨贵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社会上,人们也并不歧视那些改嫁、再嫁的女子。
到了宋代以后,对女子贞操更加重视了,对处女的嗜好进一步强化了。元代王实甫的《西厢记》中,描绘了男子的处女嗜好。王实甫描述张生和莺莺初次交合后,一面看着落红斑斑的手帕,一面十分得意地唱道:“春罗原莹白,早见红香点嫩色。”而这时的崔莺莺也表现出了既失处女之身,乃予终身寄托的贞操观念。她娇羞地对张生说:“妾千金之躯,一旦去之,此身皆托与足下,勿以它日见弃,使妾有白头之叹。”可见,女子性贞对新郎新娘都非常重要。
女性初次交合,处女膜破裂,流出殷红血渍,本是正常生理之事。可是由于男性处女嗜好”的恶性发展,这一生理现象被纳入礼仪规范之中,人们把它看做守礼与非礼、贞与不贞的分水岭,形成验证新娘洞房之夜是否“见红”的陋俗。“见红”习俗的一般做法是,新婚之夜,男家必备一方白布,置于新婚夫妇床上。合欢之后,第二天要把“见红”与否的白布拿到众人面前展示。如果白布上出现了可望得到的证据,人们便狂喊乱叫,尽情喝彩。过去,宾客和男方的家长都要赞叹不已地传看这块血迹斑斑、代表新娘贞洁的白布,新娘可得“守礼谨严处女”之美称。如果白布上没有红色斑迹,她便被宣告为失身不贞的女性。有的地方可以此为由毁婚,把新娘赶回娘家。有的地方虽不这么做,但新郎心头却投下巨大的阴影,新娘也由此承受沉重的心理负担,就像一个罪人那样始终忐忑不安。夫妻间的隔阂更是不言而喻。
3.“见红”酿成的悲剧
关于处女嗜好,在古代一些文人所写的狎词和反映社会风尚的性小说中多有表露。例如清末的一首俗曲五更调《闹新房》里,从一更众人闹新房,二更新人入罗帏,写到三更的“海棠枝上试新红”之后,新郎就喜滋滋地“验红”了:“三更里明月来相照,奴好似狂风吹折嫩柳腰。郎爱风流不顾奴年少,忍痛含羞随他来颠倒。弄出一点红,滴在白绫标,不怕羞丑拿到灯前照。新郎见了喜红,心中多欢悦,说奴是黄花女,喜笑在眉梢。”如果新娘不“落红”,而外面又围着一大堆等着见红的人,那场面的确十分尴尬。在元人陶宗仪的《辍耕录》卷二十八里,就有一段故事描写初夜无红的情景:“一人娶妻无元,袁可潜赠之如梦令》云:‘今夜盛排宴席,准拟寻芳一遍。春去已多时,问甚红深红浅?不见,不见,还你一方白绢。’”
作者的口吻是轻描淡写,带有揶揄嘲讽的味道。实际上,如果新娘初夜不“见红”,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例如《醒世姻缘传》中就有这样一段情节,有个叫魏三封的人娶程大姐为妻,初夜不见红,就对她毒打拷问,然后押送她回娘家:
开了街门,只见程大姐蓬头燥脑,穿着一条红裤,穿了一件青布衫,带上系了那块鸡冠血染的白绢,反绑了手。魏三封自己拿了根棍子,一步一下,打送到她门前,把她赔的两个柜,一张抽头桌,一个衣架、盆架之类,几件粗细衣裳,都堆放在大门口,魏三封在门前跳着,无般不识样的毒骂。
如今,新婚之夜验新红的陋习仍时有所闻,并且还有骇人听闻的悲剧发生。以下是民俗学者刘巽达记录的一个事件:
江西某县一个偏僻山村,有户农家女儿正待出嫁。新娘名叫唐翠莲,时年二十三岁,长得俊俏秀丽,丰满窈窕,且又性格开朗,聪明活泼。在村里,敬老爱幼,温顺贤惠,老老少少都喜爱她、称赞她。
她从二十岁那年起,就成了远近一大批小伙子朝思暮想的“天使”。可姑娘的父亲开的高价彩礼,却使他们望而生畏。不过,有一位男子认价了。他就是准备当新郎的方大友,时年三十一岁。他曾因搞女人被判三年徒刑,刑满释放回家种田。近两年,趁着开放,他办起了一个家庭混合饲料加工厂。凭着他的精明能干,成了全乡闻名的冒尖户。没想到,他靠财大气粗,竟想出了新花样:不但要娶阿莲这个美人儿,还要按旧规矩操办婚事,对新娘进行验红。
方大友的别出心裁却并没遭到阿莲父亲的反对。这个财迷心窍的老人心想,为了一万块钱的彩礼,值得!女儿在自己身边生活了整整23年,从未出过村,也不跟男人交往,这一万元钱是稳到手的。这样儿子娶亲就不成问题。
于是悲剧发生了。
那天,新娘回门的花轿由远及近进村了。阿莲父亲急步出门,引颈观望。一看,花轿上盖着的竟是一条雪白的床单,没有任何足以证明“见红”的证据。这好似一个晴天霹雳,一下子把他打昏了:女儿名声、儿子成家全泡汤了!
而坐在花轿里的阿莲姑娘正泣不成声。这一路“示众”,以后怎么做人呢?她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品行端正的自己竟会不“见红”,自己并没做见不得人的丑事啊!她感觉到最最可怕的事发生了!她认为养育了她 年的山村,再也容不得她这个坏了名声的年轻女子了!尤其是当她看到父亲脸上痛苦绝望的神情,更感到自己的污秽和罪不可赦。回家后,她含着泪水偷偷服下了准备杀虫的农药。她想一死了之以求解脱。然而她没死成,因及时发现,及时送往医院灌肠抢救,阿莲姑娘死里逃生。
但“舆论”再一次扼杀了她。“唐翠莲不是贞女!”“白布单上没见红的不是好女人!”一些好事的女人添油加醋,编造情节,使得她更抬不起头来。她终于经不起折磨,精神分裂了。
如今,她已完全变了一个人,以前的俊美温柔完全看不见了。她一会儿大哭大叫,一会儿揪住男人不放,一会儿又哼着悲凉的调子在村里来回走着,好像要捡回丢失的灵魂……
这些可怜的人们,居然连最起码的常识都不懂:各种体力劳动,运动量过大以及女子身体生理上的某些因素都可能造成处女膜破裂,不足为奇。另外,处女膜厚的,可能性交一次也不会“见红”。如果单纯以是否“见红”来判断处女,许许多多阿莲这样的女子就会含冤莫白了。清人采蘅子虫鸣漫录》记载了一件事:有个十二三岁的幼女,一日服破裆裤,偶骑锄柄,颠簸为戏,少顷即去。一老翁见锄柄有鲜血缕缕,知为“落红”,乃捡而藏之,未以告人。数年后,女嫁婿,交合而无元红,疑不贞,欲出之,而翁出锄柄告之,乃释然。这个因戏耍而导致处女膜破裂的姑娘实在太幸运了,如果没有遇到老翁这一有心人,她的命运可能和阿莲姑娘同样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