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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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航海时代(3)

然后,我们看到一辆车,慢吞吞地、温柔地、甜蜜地启动了。

我们只好乘火车去拉各斯。站台上一位圆肚子大叔,过来跟我们聊。我们换了英语、法语,急了甚至来句:“Amigo!”(“朋友!”西班牙语。)该大叔摇头,表示只会说葡萄牙语。我们给他看车票,18 30的车,距出发还有近一小时。他就点点头,表示晓得了。

我们去河滩边看暮色,边等车。有一对情侣站我们身后。男生瘦削、头发打卷、戴耳环,跟女生在栏杆边,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葡萄牙语说得很大声。过了会儿,那男生很突然地朝我们这边用英语喊:“你们懂葡萄牙语吗?”

“NO!”

“OK!”

然后……再无下文:他俩好像啥事都没发生似的,继续卿卿我我去了。

到18 30,圆肚子大叔过马路一样跳过铁路,朝我们跑来,扯着嗓子喊:“Train!”抢过我们的箱子,拽着就走,同时手舞足蹈着指挥我们跟上。等把我们赶鸭子一样推上火车后,他还隔着车窗哗啦啦地微笑。车都开出去了,他老人家还在那里立定挥手,像面抖开的旗。

在火车上,邻座有位大叔,英语说得脆亮好听,英国腔,长得像《指环王》电影版里佩彭变老之后的样子。我正在偷猜:他是哪国人呢?大叔掏了个本子,里面有详细的、整齐的、用直尺画成表格的火车时刻表,精确到用不同字体和颜色标明每个站停多少时间。他一会儿又说要找东西,打开箱子,我们便望见箱中的细软,分门别类,分颜色放得方方正正,仿佛拼积木般好看。邻座的葡萄牙姑娘看得长吁短叹,惊叫连连,最后嚷:“你好有组织性啊!”(“You are SO organized!”)我心里有数了,问大叔:“您是德国人吧?”大叔点点头。

大叔比我们早下五站,临下车告诉我们:“按照这个时间推算,你们到站时间应该是八点十六到十七分!旅途愉快!”到站时,我特意看了看:八点十六看见站台,八点十七停稳。

到拉各斯已是天黑,全然不识路,叫了个出租车。司机大爷壮硕威武,留一圈海明威式的胡子,开一辆厚墩墩的雪铁龙,眯着眼看了看iPad上标的地址,豁达地挥手:知道了!快上车!

他照例问我们哪儿来的:“巴黎?啊,我儿子就在巴黎做医生!你们是来躲冷的吧?巴黎这个季节可他妈冷了!”大叔说英语的声音很厚,唯独骂巴黎“so damn cold”时,格外标准,振聋发聩。

拉各斯是海滨度假城。市中心一片是步行街区,隔着马路就是防波堤。大叔开车到了市中心,停车,问我们要了iPad,下车,矫健地奔跑到咖啡店,向那里三五个慢悠悠喝咖啡吃甜品的老兄问路。问完了,连跑带蹦回来,让我们下车,自己把车一锁,车门一关。

“我带你们进去!”

绕了四个弯,走了二百余米,才走到酒店处。大叔很热心地告诉我们:“你们的酒店,就在那里街角!要吃东西,这里外边!——这家不要吃,难吃得很,酒倒好。那家不错!鱼好!”我们连声感谢,大叔一挥手,蹦跶着跑走了。

到酒店门口,愣住:酒店门锁着,门上贴了张纸,用法语写着:“×××先生,若到达,请打电话号码×××××××。”——还有这样子的店?

电话打通了,老板说等会儿到。我想酒店附近,定有无线wifi,搜之,果然有。酒店wifi设了密码。我试了试,密码就是wifi用户名,这就好比我设个wifi名叫zhangjiawei,密码也是zhangjiawei一样。还有这样子的wifi?

老板到了,笑容满面,请我们进门,看房间。房间甚好。老板事无巨细地教我们怎么用厨房、怎么开电视、怎么关电视。正调试着,电视转到《辛普森一家》,配葡萄牙语字幕。老板就抱着胳膊,看住了:“好看!我爱看这个!——你们也爱看?哈哈哈哈!《南方公园》也很好!!”就这么直挺挺站着,看完剩下小半集的三分钟,道晚安,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个国家的人大概都这么没心没肺的……

我们出门吃晚饭,到了那个“那家不错”的饭馆。服务生用英语推荐本店的omelette,刚说完就迟疑了:“噢,不,这个适合早餐吃,晚饭吃似乎不大对;噢,但是本店的omelette,确实很好的;但,嗯,现在是晚饭……”他自说自话念了会儿,被自己奶酪一样的葡萄牙腔英语绊住了。我们还是没明白,小心翼翼地问:“omelette究竟是什么哪?”服务生一拍脑袋:“啊,就是蛋啊什么的……”然后他又被自己绕住了。恰此时,一个姑娘给位大胡子叔叔上菜,被他拉过来,指着盘里那份葡萄牙煎蛋:“就这个!就这个!”

做完示范后,该姑娘处变不惊,把这份煎蛋继续端给了大胡子叔叔。大胡子叔叔见我呆呆地看他,还特意把煎蛋朝我这里摆了摆,露齿笑笑。

回去路上,见酒店旁有店卖球衣,挂着招牌:在球衣背上印你自己的名字,加3欧;印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的名字,加5欧。

第二天,我们预备乘坐中午12 40的长途车,去萨格雷斯。早上九点多,去长途车站买票。大白天,镇上人都没有,大概因为旅游淡季,都在睡觉。车站卖票的小伙子瞪圆双眼,满面天真:

“12 40发车,对对!一张票3.8欧,对对!可是,我们发车前10分钟才卖票!”——这是什么规矩?

“我们可以提前买吗?”

“不可以,这是规定!”

看我们很失望,小伙子体贴地嗵嗵拍胸脯:“我会给你们留两张的!一定!放心!”

下午,我们到了葡萄牙航海摇篮萨格雷斯租自行车,去看恩里克王子设立的世界上第一个航海学校——1460年恩里克王子也就在此谢世。旁边就是欧洲西南的维森特角。悬崖上,一群胆大包天的大叔在绝壁垂钓,坐在山崖上,钓钩直落大西洋。恐高症到此会晕眩,他们倒八风不动。

其中有个大叔,很活泛,看见我,忽然搁好钓竿,跳将起来,朝我大吼一声:“江南style!”——我为了看海,戴了墨镜来着。

“不不,我们不是韩国人!”

“啊?是吗?”

“对!我们是中国人!”——先用英语说Chinese,人没听懂,还问:“Korean?”再用法语说Chine,该大叔点头,表示听懂了。然后,

手脚一扬:“嘿——呀!”摆个李连杰版黄飞鸿的造型——还就在方寸绝壁之上。我都替他胆战心惊:您别掉下去了!!

这些就是我到达葡萄牙25小时后遇到的一切。难以言表,无法形容,姑且只能说:葡萄牙南部的诸位乡亲父老,心肠挺热,但都没心没肺、没谱没溜的……大概是温度太高,心肺都融化了。

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

英国人以前揶揄,说罗马人之所以能承希腊人余威,统治地中海,是因为地理环境相似:都是半岛,都在南地中海,都多山峦——意大利人还多了个特点:地震频繁。你到意大利北部,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希腊人以前之所以城邦林立,是因为山形庞杂,分割了地方。所以别看《伊利昂纪》里说得热闹——百来位国王随阿加门农去打特洛伊,其实希腊隔座山就是个城邦,说是百来位村长去打特洛伊也无妨。意大利亦然:吃山的亏太大了,中北部地势碎裂,盯地图找城市,能看瞎人的眼,所以交通手段也繁杂无比。热那亚那一带的湾区,山海相接。所谓市,大多像镇或村。镇与镇之间,靠邮政巴士连接。比如你从拉斯佩齐亚去利奥马特雷——都是弹丸之地,十分钟走个来回——坐邮政巴士,司机会请你坐好,然后表演悬崖山道上的飘移。海边诸村则更夸张:利奥马特雷和马纳多纳两个村之间,或者走沿海山道(你可以一路看见晴天时泛绿、黄昏时泛深蓝的大海,以及晒日光浴的美女),或者等上半小时,坐上小火车,然后两分钟就到下一个镇子。卖烤鱼的师傅都开玩笑:光是做游客等车期间吃的烤鱼的生意,就能养活半个意大利了。

英语里的名诗句:“The glory is Greece, the grand is Rome.”——荣耀即希腊,宏伟即罗马。罗马确实宏伟,当年帝国时期,派税吏到各省收租子——顺便说句,罗马派税吏曾经用过承包制,跟拍卖会似的,甲说“今年保证交税十万”,乙说“今年保证交税十五万”,好,就派乙去外省当总督收税——唯独罗马城居民不用交税,极尽声色犬马。为了显帝国威仪,一切公共场所,务必造得雄伟。斗兽场无须细表,罗马诸皇帝的花园遗址的断壁残垣,也让人深感罗马帝国真是把自己当巨人国来规划了。文艺复兴前后,又是三步一个教堂、五步一个广场:论到广场之密布,巴黎也要瞠乎其后。

但宏伟之罗马,却又不像元、明、清三朝经营北京那样一脉相承。确切地说,罗马分为两截。前一截就是罗马共和国到帝国时期。那是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5世纪,恺撒们忙着东征西讨。真正建城的,是公元1世纪的几位大王。比如,图密善皇帝建了著名的罗马斗兽场。你如今从斗兽场出门,沿满街卖三明治的小摊长龙走,还看得见旧罗马的宫廷花园。虽已凋敝,但骨架仍在:巍峨高大,遮天蔽日。那是旧罗马的套路:虽然缺点儿精细,但气象雄浑,尽是帝都气派。

后一截则是文艺复兴后的事了。那时节,西罗马帝国亡了一千余年,罗马也被蛮族占了又弃,烧了又抢,来回踩了七八圈儿。土耳其人占领了东地中海,罗马教皇深觉异教徒阴影踏近,加上大航海时代发展,教会财富陡增,罗马人又得了些东罗马流来的旧希腊艺术品,于是催生化学反应:那时节的罗马教皇,催着拉斐尔给他们做壁画(拉斐尔37岁就过世了,和大工作量不能说没关系),催着米开朗琪罗给他们做天顶画《创世纪》(米开朗琪罗独自承当西斯廷小堂39米长、14米宽的天顶画大工程四年之久),催着布拉曼特规划罗马城,以便让这座基督教的首都,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17世纪,罗马已成艺术之都。法国古典主义画派开山祖师普桑先生,一到罗马就不肯挪地方,被法国红衣主教硬逼回巴黎工作了一段后,又悄然逃回了罗马。那时的罗马,就这么勾引着全世界的艺术家。当然,还有贝尔尼尼这种不世出的雕塑家,为罗马留下无数金碧辉煌、汹涌生动的雕塑。所以今日之罗马,像是两个时代的综合。帝国时期的庞大骨架,文艺复兴前后的华彩装饰。你在各类喷泉、纪念碑、教堂和广场间行走时,头很容易抬得发酸。

坏处自然也有。在罗马,你不用坐邮政巴士和小火车,而得依赖罗马庞大的公交系统。意大利人对此甚为自豪,但实际坐时,因为地方大,障碍多,所以密密匝匝,让初来者头大。地铁是意大利小偷练手艺处,进出一趟简直是炼狱。意大利人开玩笑说,以小偷手法之妙,一个姑娘还茫无所觉呢,人家已经把你从护照到手机到化妆盒都看了个遍,比你男朋友还了解你。公交车尚算准时,开得也稳,但路线规划得妖异。比如你从国家大道坐某路车到梵蒂冈,当坐反方向回来时,却发现足足要绕出三条街、过一座桥,才找得到同样一路车。在罗马,想去飞机场,最简便的途径是坐火车——有专门的40分钟小列车路线。其他途径不是不靠谱,但旅店老板会殷勤叮嘱:得做好心理准备,要搭进去一个下午的时间。《罗马假日》里,格里高利·派克为什么骑自行车载奥黛丽·赫本玩罗马呢?理由之一是:他们俩一坐公车,要么遭窃,要么就迷路啦。

罗马人有理由:他们建城之时,两千年前,天晓得世上会有汽车;他们大肆建立教堂、垒起雕塑时,压根儿料不到世上会有地铁。罗马就是一整座历史遗迹、一个活的博物馆,任何一块喷泉的石头都可能价值连城,所以人生活在这里,只能老老实实地多绕绕路——没法子,伟大城市,就是有这样的豁免权。

佛罗伦萨和罗马,是两个极端。佛罗伦萨建城极早,老城区很像里斯本,是18世纪之前的思路:房极高,路极窄,走路如行山谷,不像罗马空旷宏大。在佛罗伦萨,凡有宽阔见得了阳光处,便是广场和教堂。此地不像巴黎,有过19世纪70年代的大改建,会特意辟出林荫大道、玻璃拱廊。五百年前,佛罗伦萨美术史家瓦萨里就直言过:佛罗伦萨会有广场,但并非上头想让市民休养生息,纯粹是为了大兴土木,以造大建筑。

所以在佛罗伦萨,公交系统指望不上。除了两条腿走,就是打出租车。实际上,出租车在老城区也是举步艰难:一是着实难打,二是打上了你也未必如意,处处都是胡同,行车拖拖拉拉、慢慢腾腾,司机也不敢加速。有时你侧首一看,都看得见要去的所在了,但司机摇头,或者是路太窄(毕竟人家设计城区时,还没汽车这玩意儿呢),或者那地方是什么古迹所在,不能走;最要命的是,佛罗伦萨三五天就是个小游行,堵街塞巷,外围还有一群看热闹不怕事大、吃冰激凌的游客。因此,在佛罗伦萨,最方便的依然是走路。穿街过巷,比起胡同里步步爬的出租车,怕还快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