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想想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地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问他为什么要把章德之死嫁祸于她。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居然还笑了笑才开口:“自然是因为你了。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你现在不要她。”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
叶仲锷听罢,微微一笑,肯定地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
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一时气急,又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我明白的,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而我,也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脑子里乱成一团,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得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地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得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白皙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热度不减。书房的空调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地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伏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所谓的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像男人一样著书立说,收徒授课,她艰辛地追求那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地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唯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手心冰凉,心脏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胛骨上,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塞回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老公,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戛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如此害怕再一次失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