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道理可以讲出很多,但要真正迈出关键性步伐,其实都是“逼上梁山”。阜新煤矿三年来致力于在国有框架下依托“政策支持”实行“转型自救”,当地政府、企业管理层及广大职工不可谓不倾心尽力,也已有所成,却终难避免此次空前的流血事故。事实正表明,以老牌国有煤矿企业的体制、实力和现有的监管方式,极难做到煤炭生产与安全的两全,亦证明了政府“一手抓生产,一手抓监管”旧有模式的失败。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应选准自己的角色,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把不该做的事交给市场来完成,这个原则同样适用煤炭行业。
当前中国煤炭业行情较好,正是改革的良机;而国有煤矿企业安全事故接连不断,恰为改革的告急之声。重新调整思路,大力推进煤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现在已经到了“逼上梁山”的时候。
-2005年第4期-
电力改革的推进、渐进及其引申义
中国改革走到今天,早已进入“攻坚战”的生死阶段,持续的、阶段性的推进策略正是制胜关键。为防止全面倒退局面出现,加大改革力度、谨防利益集团主导下的畸变发生已成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力改革能否继续推进会成为一个标志,判定中国近中期改革大业的走向。
始于2002年的电力行业重组,本来是中国近年来最重大、最令人振奋的改革步骤之一。正因为此,这一改革于年来出现的迟疑和畸变,虽然算不得全面大倒退,仍然是令人关注和忧心的事情。
中国改革特点,用专家们的语言表述,应当属于“渐进式”加“重点推进”。渐进,是为了防止过大震荡;但因为一味渐进可能导致改革停滞,为“中间利益集团”左右,所以某些领域,某些阶段,需要有大动作、大手术,这就是重点推进。
应该承认,改革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需要重点推进的领域越来越多。一直处于滞后地位的电力行业即为其一。2002年4月,历时两年、几经反复的电力改革方案正式出台,确定了电力改革三步走的方针,并于当年年底对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横向和纵向切割,从而走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第一步。
根据决策层批准的既定改革方案,电力改革继“厂网分开”之后,应当实现“主辅分开”,接着是“输配分开”(输送电和销售分开),最终建立起规范、公正和高效的电力市场体系。然而,在原有的国电公司被分拆,两大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公司的格局建立之后,改革的推进一直相当困难。不仅“主辅分开”至今仍在纸上争论,原有的“厂网分开”也出现了倒退迹象。
最典型者,就是部分省级电网公司所辖发电资源日益发展壮大的局面;最新近者,就是国家电网公司旗下新源公司的悄然发展——这家注册资金为22亿元的公司拥有647万千瓦发电能力,相当于三个葛洲坝。
在新的电力体制中,电网公司专司输送电之责,在所辖区有垄断地位。电力公司则是竞价上网的一组群体。电网公司持有发电企业,利益冲突毕现,全然与既定改革航程逆向而行。然而,这种局面迟迟未能扭转,当下更有愈演愈烈之势。
重大改革如此徘徊反复,原因自然是多重的,包括中国2003年以来电力紧缺的形势、中国电网建设长期滞后等。根据新的或事先估计不足的困难,对原有改革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是必要的;但无论何种困难,都不应成为改变既定改革方向的理由,这其实是个重大的原则问题,不应当有丝毫动摇。
反思中国电力改革,其根由实与改革策略相关:在初始的重点推进之后,改革主导者大幅度回归渐进模式,终于渐渐地不进而退。在重点推进中,外力与内力相结合,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改革;而渐进过程中,过多地采用内部人自我改革模式,却又缺乏足够激励,极易出现学者们担忧的“中间利益集团”软化改革的局面。
“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道理人人懂,由于渐进而半途而废的危险,我们无法视而不见。近十余年来的实践已经表明,重大领域的改革应当采用内外结合、阶段式推进的策略,亦即学者们总结过的“波浪式前进”。改革是不能靠激情去完成的,重大改革是一个长过程。如果在初始的强力推进之后,忽视以外力顶住既有阻力,放弃阶段性推进的策略,则极易出现强势利益集团主导下的博弈局面,最终使改革进入歧路。决策层作为中国改革的领导者,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知和坚决的行动。其核心,在于强烈的改革决心与使命感。
在中国,电力改革较之金融改革、证券市场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或是较早前进行的电信改革等,因为具有某种专业性而且与公众利益似乎并非直接相关,并不属于大众舆论频繁关注的热点。但反思电力改革出现的新曲折,就改革策略而言,对全局有极大的引申义。中国改革走到今天,早已进入“攻坚战”的生死阶段,持续的、阶段性的推进策略正是制胜关键。为防止识者所担心的全面倒退局面出现,加大改革力度、谨防利益集团主导下的畸变发生已成为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电力改革能否继续推进会成为一个标志,判定中国近中期改革大业的走向。这就是我们高度关注电力改革进程的原因。
-2005年第17期-
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可迟疑
是忍受油价一时冲击,还是继续扭曲油价,搞乱信号,现在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
酷暑将过,国人对于所谓“油荒”的担忧却在继续蔓延。不少媒体刊登文章,在详述南方一些省份加油站长龙之场面之后,还就此“荒”之原因和趋势大加分析,形成一时之舆论热潮。
当然,南方的“油荒”无论情势如何,眼下还只是局部和暂时现象。中国的成品油市场现在尚未形成整体性的过度短缺局面。真正令人担忧的,主要是导致这种局部“油荒”的原因——国内成品油内外倒挂的价格机制。
中国目前的成品油价格远较国际市场为低,差价至少在每桶10美元以上。作为一个石油净进口国,这种严重的价格扭曲极不正常。控制价格造成市场扭曲,抑制了供给而放大了需求,不仅导致“油荒”频仍,还以持续的错误价格信号误导经济发展方向,使高能耗高浪费成为趋势,其后果相当严重。在国际上,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美国,今天的印度尼西亚,都因人为压低国内油价,在经济上付出重大代价。而放开成品油价使之与国际价格接轨,由“看不见的手”进行调整,才是实行市场经济模式的石油进口国的唯一正确选择。
当前不少舆论在谈到国内的“油价控制”时,虽强调改革之必要,却又将现状视为基于国情的一种必需和必然。这是不了解中国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历史。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曾经实行过成品油价格的计划内平价与计划外高价“双轨制”。但1993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后,中国朝向成品油价并轨的改革即已经开始;至1998年6月,正式引进了与国际油价挂钩的定价机制。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最初是与新加坡市场价格挂钩,每个月调整一次。至2001年,这种定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定价挂钩对象也变更为新加坡、鹿特丹和伦敦三地综合加权的“一篮子价格”;调整时间则视上述油价累计上涨幅度而定。虽然新的价格信号仍不免迟滞,还不属于实时价格,但已经正式步入与国际接轨的市场化之路。
改革中止始于2003年春的SARS事件。为确保灾难之后的经济复苏,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选择了“暂时终止油价挂钩机制”。而此后国际油价步步上涨,中国经济又面临“过热”之虞,成品油定价即“一步被动,步步被动”,在“有形之手”的操控下与国际市场越差越远。由是,一项未经深思熟虑、未曾广泛讨论的权宜性举措被固化,最终引致成品油价格市场化的重大改革无疾而终。当前,中国所实行的人为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事实上已经退到了1998年以前,与处于大规模转型的中国经济体制根本错位了。
人为的价格控制求得一时平稳,最终却使经济发展面临极大的不稳定。在吸取教训的同时,政策纠偏已经是当务之急。由于油价问题牵涉面广,我们认为纠偏行动可分为几步走:其一,重回改革轨道,使成品油与国际油价挂钩,给消费者发出正确的价格信号(这里又可分从基本接轨到实时接轨的诸阶段);其二,在石油领域深化改革,特别是在产业下游放开市场,引入竞争,避免出现消费者替国企垄断和低效率埋单的局面;其三,在牵涉基本能源消费的领域,例如供暖、供电、农用等方面,对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进行补贴,同时切记这种补贴不应采用价格手段;其四,适时推出燃油税,以推动节约型社会成长,缓解石油需求压力,等等。诸项措施当中,重新接轨是第一步也是关键一步。
今年以来,有关主管部门官员对于成品油价与国际价格挂钩已有多次宣示,但迟迟未能行动。究其原因,无非是面对国际上油价高企局面有些无奈,顾虑重新接轨可能对下游厂家和消费者带来过大冲击。而对于通货膨胀的担忧,更是近两年来控制油价的理由之一。其实,成品油消费在决定通胀指标的CPI中比例甚小,且惟油价放开,CPI才能更准确地反映通胀程度。至于油价冲击,则是作为石油净进口国本来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是忍受油价一时冲击,还是继续扭曲油价,搞乱信号,现在只有“两害相权取其轻”。既然中国已经选择了市场体制,就应当尊重市场法则,直面市场风浪,以市场之手调节供求,解决各种难题。油价问题如此,其他能源产品的价格问题如此,在中国经济的其他重大问题上也如此。在既定改革道路上犹豫倒退,首鼠两端,最终的代价会十分惨重。
-2005年第18期-
自主创新的土壤是什么
应营造以企业主体进行投入、企业自担风险和收益的制度环境,谨防出现“政府投入主导的技术创新”。
春节刚过,国务院两个关于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文件发布,使人眼前一亮。文件之一,为2月6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文件之二,为2月15日公布的《关于实施科技发展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企业自主创新——这一关系国家经济成功的关键性因素被提到如此高度,又迅速落至细则,对业界人士无疑是喜讯。
当前需认真思考两个基本问题:何谓企业自主创新?自主创新的土壤是什么?自主创新属科学技术范畴,因此提及自主创新,很容易使人想到关系国家战略发展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例如人们熟悉的“两弹一星”。中国政府集举国之力,在应用已知技术攻克尖端项目上屡有建树,正是可以引为自豪之处。然而,我们理解,这一方面的科技活动,并不是亟待突破的“创新瓶颈”。在当前,谈企业的自主创新而且谈中国的缺憾和担忧,当指成千上万潜藏于经济活动中的未知技术的发现和发明,是指具有极高商业风险和商业利润前景的企业经济创新活动。这是一些无法由政府规划和设计的自主创新过程。如果不是市场肯定了微软,谁也无法塑造出成功的盖茨;如果不是市场培育了Internet,谁也无法制造出网络雄霸世界的今天。美国的硅谷有3200多家公司,雇用了200万人,绝大多数都在做一些尖端的技术。据估算,硅谷公司的价值总和在1万亿美元以上。而“硅谷之魂”,就是不休止的自主创新过程。
中国的众多企业,无论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现在“拿来”者多,自有核心技术者少;有些企业侵犯“知识产权”官司不断,有些行业在不断变更的国际标准面前徘徊。痛定之后也在呼吁自主创新,当然明白自主创新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尽管中国经过27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综合国力已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但未来的可持续成长仍有赖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其中自主创新正是无法回避的重要挑战。
谈及千百万企业的自主创新而非“两弹一星”式的尖端攻关,则必须关注推动创新的制度土壤。著名经济学家波特在其1990年的著作《论国家的比较优势》中,把创新和发展能力作为一国经济成功的最主要因素;并从更深层次上,把完善的经济制度归纳为确保自主创新的前提。历史的经验证明,近现代世界各国的经济兴衰无一例外地与技术创新相关联,而技术创新优势的前提是制度优势。17世纪英国的宗教改革、自由市场制度和知识生活的市俗化,催生以航海、能源和通信为主的第一次工业革命,奠定了英国长达一个半世纪的世界经济主导地位;而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宗教狂热则扼杀了创新。到20世纪前半叶,美国开发出了新型职业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和金融市场制度,在技术创新上迅速超越英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的技术创新竞争实质上是科技制度和产业政策转型的比较。比如日本的产业政策集中于新材料、软件、环境和生物等基础部门,而美国在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实行了全面开放、取消许可证管理等非排他性措施,其结果反而是信息产业在美国的持续繁荣。这些经验,对我国自主创新的借鉴意义是极有价值的。
制度的第一要素是主体。恰如《纲要》和《通知》所明确,自主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以此为前提,则应当营造以企业主体进行投入、企业自担风险和收益的制度环境,谨防出现“政府投入主导的技术创新”。后者导致资源的错误配置,已经是计划经济数十年血的现实;而由于政府投入的非营利性特点,更可能使创新成果不具备市场实现意义。
制度的第二要素是激励。自主创新依赖于有效的市场制度。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是竞争对创新的激励。同时,良好的市场制度要求完善的产权保护对创新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运行中的一种规则。中国在这方面目前虽有意愿,实践中仍是缺漏甚多,在观念上对“过度保护”的担忧远胜保护不足的担忧。这本身就表明了法治建设的差距。
制度的第三要素是政策。自主创新需要激励相容的科技创新政策。企业是创新主体,政府具有政策引导的职能。《通知》列示了充分利用税收、金融支持、教育、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等鼓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的政策主张,值得细细体味。而唯有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理解政策的实质性含义,明确政府角色和市场角色,才能使政策发挥最大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