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和安全是进行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和条件,也是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薄弱环节,完善政府的电子政务政策,保证电子政务的安全,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制订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相适应的相关政策法规制订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相适应的相关政策法规是发展电子政务的重要条件。由于电子政务发展十分迅猛,即使电子政务搞得最好的国家,电子政务法律体系也都不完备,因此,我国电子政务法律体系建设没有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唯一的办法只能根据我国的实际,有的放矢地建立自己的电子政务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要加快有关电子政务方面的立法,如电子文件法、电子版权法、电子交易法、电子身份证法,以及认证授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二是在有关法律没有建立起来以前,政府可以先出台相关的条例、措施,以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三是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一定严格执行,以保障电子政务的顺利开展。
(2)制订与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标准2002年1月成立的电子政务标准化总体组,是我国电子政务技术标准权威的认定机构。2003年4月16日,《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编制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目前,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建立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政府办公特点并与国际标准兼容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研制相应的开发工具、建模语言和方法,研究和建立维护机制及相应的平台,建设我国基于cngXML的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到2007年,国家已经建立了《电子政务标准》框架,政府相继建立了电子政务总体标准,电子政务应用业务标准,电子政务应用支撑标准,网络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电子政务管理标准。我国电子政务标准体系正日益完善。
(3)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安全问题电子政务的安全问题关系到电子政务的生命,特别是电子政务内部网的安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在进行电子政务建设中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政府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必须不断提高反病毒、反黑客技术,保证信息网络的安全,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对政府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维护、内容、形式进行必要的规定和约束,保障政府信息网络安全。为此,必须不断提高我国信息产品的国产化水平,要有自己的核心技术产品.以保证我国电子政务的安全性。
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如何加快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意见,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主要有以下措施。
1.按中国国情发展
电子政务比起发达国家来,我国各级政府应用电子政务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计算机的应用在各部门发展很快,但总的来说,在政府内部业务流计算机化方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发展电子政务必须注意中国国情,就是要把政府内部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面向用户的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结合起来,综合加以考虑和规划,充分利用我们的后发优势,争取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由于电子计算机在政府中的应用时间不长,在我国政府各部门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一种有利于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发展的计算机文化,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社会阻力。特别是当电子政务的发展与某些部门或个人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当电子政务的发展影响到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时候,当电子政务要求政府行为更加透明而使得腐败行为不易发生的时候,这种阻力更为突出。因此,在电子政务发展过程中,按照中国的国情,克服形形色色的社会阻力是电子政务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
2.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制订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
3.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电子政务建设具体项目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审批,做好前期审议、可行性研究、采购招标、监理和验收工作。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由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具体工作由国务院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业务系统和信息库建设由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为了保证电子政务建设的顺利进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在近期内,协同或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体系和安全规范的制订,明确提出统一的地址、域名、路由、信任和授权体系、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为各部门和地方的电子政务建设创造基础条件。
4.稳步推进,严禁重复
建设各部门、各地区要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制订规划,积极稳妥地做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特别要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和业务系统建设;要从实际出发,逐步规范业务流程,增加网上业务,加强公共管理和服务。各地要按照统一要求,加快整合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成或调整为与中央政务网络标准一致的政务统一网络平台,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现有网络平台条件,严禁重复建设。为此,必须统一网络平台。各部门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抓紧调整,逐步规范和完善,实现原有系统与统一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新建的业务系统,原则上要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不得另行建设自己独立的网络系统。
5.规范试点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组织电子政务建设的试点与示范工作。要明确重点、抓出实效,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追风。有关部门已经开展的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程,要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
6.保证建设和运行资金
电子政务建设所需资金,采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负担的方式予以解决。中央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中央电子政务系统建成之后的运行经费,由财政部商同有关部门在预算中予以安排。地方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地方政府负担。对确有困难的地区,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7.创造有利于电子政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要加快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技术政策,实施有利于国内信息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创造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国内软件和系统集成产业的发展;制订电子政务项目概算标准,保障运行维护和培训经费,特别要合理确定和提高软件费用占项目总投资的比重;研究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
附录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中办发[2002] 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办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2002年8月5。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把电子政务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政府先行,带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落实这一决定,对于应对加人世界贸易组织后的挑战,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社会监督,实施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已经起步。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建设了一批业务系统,“金关”和“金税”工程取得显著成效,办公自动化、政务信息化也取得较大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仍处于初始阶段,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业务系统水平低,应用和服务领域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滞后,互联线通不畅,共享程度低;标准不统一,安全存在隐患,法制建设薄弱。
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事关信息化发展的全局,为做好“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各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1.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政务工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通过积极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快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①统一规划,加强领导。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防止各自为政。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部门与部门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
②需求主导,突出重点。电子政务建设必须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政府业务的需要,结合人民群众的要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要讲求实效,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当前要重点抓好建设统一网络平台、建立标准、健全法制,建设和整合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业务系统。
③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加快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大力推进统一标准的贯彻落实。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制定并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五”期间,我国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发挥支持作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这些工作完成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公共服务得到较大改善和加强,为电子政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十五”期间,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1)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为适应业务发展和安全保密的要求,有效遏制重复建设,要加快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网络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由职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政务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逻辑隔离。政务内网主要是副省级以上政务部门的办公网,与副省级以下政务部门的力公网物理隔离。政务外网是政府的业务专网,主要运行政务部门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和必需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要统一标准,利用统一,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形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平台,在运行中逐步完善。
(2)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为了提高决策、监管和服务水平,逐步规范政府业务流程,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快12个重要业务系统建设:继续完善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办公业务资源系统、金关、金税和金融监管(含金卡)4个工程,促进业务协同、资源整合;启动和加快建设宏观经济管理、金财、金盾、金审、社会保障、金农、金质、金水等8个业务系统。业务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分工负责,分阶段推进。党的工作业务系统建设方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研究提出。
(3)规划和开发重要政务信息资源。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资源的迫切需求,国家要组织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建设专项,设计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设。
(4)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各级政务部门要加快政务信息公开的步伐。在内部业务网络化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推动各级政府开展对企业和公众的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近两年重点建设并整合中央和地方的综合门户网站、促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防伪打假”。
(5)基本建立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要组织建立我国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6)完善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逐步制定电子政务建设所需的标准和规范。今年要优先制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标准,加快建立健全电子政务标准实施机制。
(7)加强公务员信息化培训和考核。要发挥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的电子政务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定考核标准和制度。今年要制定公务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标准和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落实培训机构。
(8)加快推进电子政务法制建设。适时提出比较成熟的立法建议,推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快研究和制定电子签章、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基本形成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措施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必须按照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决策,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电子政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科学的审议和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