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的实践中,如何全面、准确分析纠风工作、行风建设状况及所取得的成效,长期以来,缺乏一个科学的评价标准。行风状况好坏、行风建设成效如何,基本靠“印象分”估计,没有比较准确的定量和定性分析,影响纠风工作的深入。纠风工作,行风建设要取得更大的成效,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是要将其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研究行风评议的科学方法,是行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已普遍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如何做到科学、公正、简便、易行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开展行风评议,不是简单的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是一个融被评议对象、评议代表等部门和人员参加的全方位的事前调查,当面评议、认真整改、综合评价等内容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建设任务,无论从组织上和实践上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尤其是要从实践中探索行风评议的最佳模式,并且能够长期坚持的常态运行方式。同时,还需要对行风评议方法体系进行科学的探索,力求评议客观、公正、有可比性,这是我们今后工作中更有成效地开展行风评议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行风建设评议方法提出了创新的客观的要求。行风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诸如“看病难”、“入学难”、“行路难”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起到了一定作用,促进了行业作风的转变。但从实际情况看,治理稍一放松,这些问题就有所回潮了,抓一抓,好一阵;一放松,就回潮,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行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行风评议定性分析往往缺乏可操作性。二是评议方法有待于科学化、规范化。通过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有章可循的评议方法,使纠风工作、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沿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这是我们开展行风评议研究的目的。行风评议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因此,在目前的形势下,研究和探索科学的行风评议方法显得尤为迫切。我们现在开展的行风评议,是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各界的代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用事业等部门和行业的行业风气,运用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方法,进行公开、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和综合评议是具有现实意义的。因此,行风评议是既不搞群众运动又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好形式,有利于依法行政和民主政治建设。
在行风建设中,研究和掌握正确的方法是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不论是行业规范考核,或是纠风工作的成果,还是检查各项保证措施和条件的兑现情况,都要在定性分析的同时,尽可能量化,尽可能做到标准科学、方法具体、结论准确,这样便有利于客观评价一个部门、一个行业的行风的综合状况,有利于较快地发现和揭示问题,为有关领导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有利于拓宽监督渠道,了解民意,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促进社会稳定。
(第一节 行风评议的几种模式
从1990年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电话会议以来,广大纠风工作者针对行风建设中提出的新课题新问题,不断地进行探索和研究,特别是对行风评议的方法,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和探讨,并逐步建立起了行风评议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得到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行风评议已成为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进行评议,已提到了纠风工作的重要位置。国务院纠风办首先在1991年和1992年对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1992年11月又部署全国20个大城市进行行风状况千人问卷调查,为全国普遍开展行风评议起到了指导和示范作用。国务院先后在上海和山东召开了全国行风评议工作会议,总结和推广了一些好的评议方法。各地采用的行评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社会调查评议模式
这是行风评议中常用的方法,特点是简单、快捷,便于分析,容易掌握和使用。国务院纠风办成立之初,为了掌握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会同国家统计局于1991年和1992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并向国务院写出调查报告。1992年11月,国务院又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北京、天津、上海、长春、沈阳、太原等20个大城市行风状况进行千人问卷调查。调查之后作了详细的分析,为国务院决策纠风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1991年5月,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家统计局,在广东、山东、四川、陕西、河北、黑龙江6省,进行了第一次行业风气抽样问卷调查。这次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1 080份,回收20 193份,回收率达95.8 010。6省发卷时,各选择大、中、小3种不同类型的城市,大城市发放问卷占57. 4%,中城市占20010,小城市占21. 2%,其中每个城市乡镇问卷所占比重分别为6. 3%和7.1%。调查对象从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单位、行业、社会阶层进行分组。调查内容有10项,包括:是否知道现在正在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所在地区是否在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效果;当前行业风气状况的评价;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信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所需的时间;行业不正之风表现突出的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表现的类型;行业不正之风表现的层次;行业不正之风存在的主要原因等。通过这次调查,反应出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部门和应治理的重点问题。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国务院纠风办及时提出了集中精力抓重点部门和重点问题的对策,要求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使群众的不满意情绪得到缓解,同时,继续抓好已有制度的检查落实,防止“一阵风”和出现反复。
1992年5月,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国家统计局对行业风气和纠风工作情况进行了第二次问卷调查,这次调查的范围、内容项目的设定、选择的对象与第一次问卷调查相同,共发放问卷20 500份,收回19 850份,回收率为96. 9%。调查结果表明,广大群众对纠风工作较为关心,但信心不足;群众认为行业不正之风有好转,但变化甚微;群众对一些部门的行业风气问题意见较大,尤其对公款吃喝送礼风意见最大。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和纠风工作进展情况,国务院纠风办提出了9条工作建议:继续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抓住思想教育这个基础环节,扎扎实实地搞好队伍建设;深化改革,把制度建设作为“纠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视和加强政策研究;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宣传舆论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1992年11月,国务院纠风办组织北京、天津、上海等20个大城市统一进行了一次行风现状问卷调查。调查的范围、调查的内容、、项目设定、选择对象同前两次基本一致。调查结果显示:群众对纠风工作的关心程度不减,信心有所上升;认为行风有所好转的比重提高;大城市的纠风工作好于中小城市。但是,行风状况变化甚微,群众意见仍然很多;纠风任务相当艰巨,形势不容乐观。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和纠风工作的新形势要求,国务院及时提出了纠风工作要适应新的形势,发挥优势,继续不停顿地刹风整纪,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纠风工作。
与此同时,各地仿照国务院纠风办的评议办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和评议。主要形式有:广泛听取纠风工作人员的意见,掌握热点问题线索;召开纠风特邀检查员座谈会;听取来自基层的群众反映;走访新闻单位,收集他们所掌握的行风情况;走访信访部门,从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寻找答案;查阅人代会提案、政协会议案,从中归纳分析行风问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掌握行风状况和动态;组织人员专题调查,分析存在的热点问题等等。
二、上海市评议模式
1997年11月20日,国务院纠风办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民主评议行风现场经验交流会,学习推广了上海市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做法和经验。上海市在行风评议中的方法是“上下联动、两级评议、议下评上、评议系统、覆盖行业”。行风评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来自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和行业的行业风气,在全面深入的调查、分析、归纳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评议并做出评价。
“两级评议”就是分市、区(县)两级进行行风评议活动。评议的内容、标准,在行业内全市一致。“议下评上”就是通过对被评系统的基层单位存在的行风问题的分析和评议,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对行风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抓行风的力度。“评议系统”就是在行风评议中,对全系统的行风进行评议,从上到下,从市局机关一直到基层的站、所、队,甚至房管部门的管养段,都是评议的范围,不是评一个具体的工作部门。“覆盖行业”就是除系统直属单位外,对没有隶属关系的同一行业也进行评议。如评议公用系统,不仅对该系统的“大众”、“强生”几个出租行业进行评议,全市其他出租公司也都是评议的范围。
在具体运作中,采取了“上下联动,内外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式。
“上下联动”就是市和区县、被评系统之间上下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内外结合”就是被评系统内部自查自纠与外部社会各界群众的调查评议相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则体现评议的公开,强调了群众的参与监督。
上海行风评议的有组织、有层次,具体体现在“上下联动”上。市行风评议组与区县行风评议组的联动,被评系统上下之间的联动概括为:“评议标准上下统一,工作步调上下衔接,社会调查上下结合,综合分析上下启发,评议材料上下融通,整改工作上下促进。”这6项内容不仅仅是对评议工作方法的具体说明,实际上也反映了两级评议、议下评上原则在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落实。“上下联动”,便于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增强评议力度。
评议的内容,是紧紧围绕行风,突出重点兼顾其他。一是评领导抓纠风的情况。
行风建设的目标是否明确,规划是否制定;纠风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把纠风工作同行政业务、改革措施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是否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纠风任务的阶段性目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实行目标管理;是否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是否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二是评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问题是否认真治理;纠风成果是否得到巩固;行业规范以及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和相配套的激励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三是评政务公开制度的推行情况,办事制度是否公开;工作重点是否突出;配套措施是否健全;效能效率、便民利民、廉政勤政、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原则是否得到体现。四是评被评系统在执法、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行风建设具体内容。各系统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情况尽管不同,但把握了这些方面,基本上就抓住了行风建设的根本。
在工作步骤上,选择8个重点部门和行业,用3年时间评完,即每年选择2~3个系统(行业)开展行风评议。行风评议分为准备、调查、评议、整改、总结5个阶段,一般要半年多的时间,加上前期工作时间就更长。
准备阶段:一是纠风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评议的目标、内容和步骤,制定下发开展行风评议的实施意见。被评系统根据行风建设和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定迎接行风评议的工作计划,提出评议内容和评议标准并开展自评。二是市和区县分别选聘评议代表。评议代表具有检查权、评议权和督察权。三是市领导向评议代表颁发证书,组织评议代表参观被评系统,介绍有关行风建设情况,使评议代表了解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掌握行风评议的原则、方法、内容和步骤。整个准备阶段约需2个月左右的时间。
调查阶段:行风评议代表深入企业、机关、学校、基层对被评系统的行风用听(汇报、介绍)、看(文件、资料、现物)、问(征询、查问、核实)、访(召开座谈会、访问用户)、议(对照、分析、归纳)等方法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和明察暗访。同时,认真分析行风万人调查问卷,在此基础上做出评议意见。调查阶段需要2,3个月左右时间。
评议阶段:评议代表行风调查基本结束,被评系统写出行风自评报告后,在各区县相继召开评议大会的基础上,召开全市性行风评议大会,面对面地开展现场评议。这个阶段约需一个月时间。
整改阶段:评议是手段,整改是目的,群众满意是标准。整改阶段需要一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此期间,被评系统针对行风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认真梳理,逐条解决。在评议大会后不立即宣布行风评价性意见,而是让被评系统集中一个多月时间整改。
总结阶段:在整改的基础上,召开全市行风评议大会,由市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宣布对被评系统行风建设的评价意见。市领导对全年行风评议工作进行了总结。
目前,上海在继续开展部门行风评议的同时,又从两个方面进行了探索,一是结合全国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专项行风评议;二是把行风评议推向社区,以群众的身边事为议题,开展社区行风评议。
三、湖南省评议模式
湖南行风评议的方法是“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湖南省的行风评议大致经历了3个发展阶段:一是各地试点,1993年年初,湘潭市参照人大评议政府首长的做法,首先对公安、工商、税务、邮电等4个单位进行了评议,产生了“轰动效应”,解决了许多长期不曾解决的不正之风问题。随后,各地市借鉴湘潭经验,也相继启动了行风评议工作。二是把行风评议总结上升为一种廉政纠风机制,在省辖十市推广。三是全省各地普遍运用行风评议机制。鉴于行风评议机制的普遍适用性,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正式做出在全省地县两级普遍开展行风评议的部署,发出了《关于在全省进一步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行风评议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步骤、方法、原则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