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务工作全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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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政风行风建设(8)

湖南开展行风评议的基本步骤。首先明确行风评议的对象和内容,行风评议的对象主要是政府部门和行业,重点是执法、监督、经济管理和公用事业等单位;评议的内容包括部门和行业的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建设、职业道德建设、文明服务态度等情况。其次确定程序,由地方党委、政府做出开展行风评议的决定,并建立以政府一把手为组长,有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参加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由行风评议领导小组进行动员,确定评议对象,每批3至5个单位,半年左右一批。同时,从社会各界聘请德高望重、参政议政能力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新闻记者等作为行评代表,赋予其调查、建议、评议和表决评议等级等职权;由行风评议代表广泛调查了解被评单位及其系统的纠风和行业风气等情况,集中筛选后形成评议意见,交被评议单位对照检查。同时,被评单位开展思想教育,进行自查自纠;由行风评议领导小组组织集中评议,地方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行评代表与被评单位领导面对面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被评单位根据行评代表评议的正确意见,进行整改和建制,行评代表进行督查;总结评估,由评议代表依据行风评议的工作目标和验收标准投票表决被评单位等级,分为“合格、留观、不合格”三个评定等次,新闻单位公布评议结果。对整改不到位的“留观”单位,限期整改。对纠风效果差的不合格单位重新开评。对合格单位,保留反弹摘牌的压力。各地对行评中的集中评议现场情况都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公开曝光,起到了一般的自上而下的监督所难以起到的作用。

湖南省的行风评议是由点到面,由自发到自觉,由低层次到高层次,由单一性到多样化发展的。

四、吉林省评议模式

吉林省从1991年开始,采取“全省统一组织,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行风评议方法,连续8次广泛地分批对50多个部门进行了评议。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省委全会决定开展行风评议。吉林省委把行风评议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1996年,省委正式决定,全省每年进行一次行风评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实行统一领导,认真抓好。

各行业务部门都被确定为评议对象。吉林省最初列入评议的是8个部门,以后逐年增加,1996年后,除省、市、县各职能部门、行业部门外,公检法机关也列入了评议对象,必评的达50个部门、行业和机关。行风评议范围较大,形成规模效应。

组织各方面群众广泛参与。吉林省参加评议的群众代表由1万人增加至3万群众,参加评议人员的范围由6个方面扩展到11个方面,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离退休干部、科技知识分子、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户、工人、农民、街道居民,通过他们把方方面面的意见更充分地反映出来,同时,使行风评议有更广泛、更坚实的基础。

采取组织措施推动工作。在行风评议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行风评议位次居后的行业部门,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排在后面的,亮黄牌警告,并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问题较大的,调整领导班子。在被评部门和系统内部,还实行经济奖罚措施。

出台行风评议的基本依据。吉林省先后出台了《全省行风评议工作实施细则》、《全省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和《全省行风评议有关问题的说明》,为实现行风评议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保证。

运用评议结果,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一是推广典型,开展促进行风建设的“学典型、树新风、争创文明行业”活动;二是发挥典型引导作用,用典型带动部门和行业的行风建设。

严肃纪律保证评议健康公正。在行风评议中,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纪律若干规定》,从5个方面对23个行为进行了规范。对违反纪律行为,视情况做出作废评议结果、取消评议代表资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

吉林省行风评议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决心大、气魄大、力度大,科学规范运作。

五、重庆市评议模式

重庆市的行风评议方法是“当年评议、次年复查、三年转入重点联系”,三步连环,步步深化。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着力当年评议。为巩固成果创造条件,夯实基础。在评议的第一年,做好3项工作。一是切实找准问题,抓整改。评议过程中,留出足够的时间查找和整改问题,分别安排3~4个月集中查找问题,2~3个月集中整改问题。在转段的环节上,实行面对面评议。二是结合改革抓整改,从根本上创造巩固成果的条件。在整改中,用改革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带根本性的制度和措施,力求做到“纠正一宗,防止一类”、“整改一个点、触及一个面”。如解决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在行评中,先是“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后是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继而发展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几项改革制度落实,从根本上遏制了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三是制定跨年度计划,在稳步中求巩固。对有条件解决好的问题,列入当年整改目标,及时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条件尚不具备、客观上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出中长期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落实,并纳人次年的复查,进行跟踪考察。强化次年复查,不断巩固和发展行评成果。一是强化措施,规范程序,形成复查工作机制。制定了《行评复查工作实施方法》。二是围绕目标,自查自纠,切实整改。要求对反弹回潮问题,必须坚决刹住;对列入中长期解决的问题,考核落实情况;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眼落实,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范。三是坚持标准,严格督查,保证复查质量。

加强重点联系,促进行评机制引入行业内部管理。第三年,对复查过的部门继续加强重点联系,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年初纠风办会同重点联系部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二是定期召开重点联系单位会议,进行督查。三是通过民意调查和行评代表评价结果,实施责任追究和摘牌制度,把取消行评“合格”资格的单位,纳入新一轮重新评议。

重庆市行风评议的特点,较好地解决了“评时抓得紧,评后就松动”的应付检查和“评一下子,管一阵子”的短期行为。

六、山东省评议模式

山东省行风评议的主要方法是“创新评议机制,实现五个转变”。山东省从1991年开展行风评议以来,采用外部压力激活内部动力的方法,加强行风建设,涌现出了一大批在省内外有影响的行风建设先进典型。1996年7月,纠风办在山东烟台召开了“学习推广烟台市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经验交流座谈会”。近年来,山东省在总结行风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在“五个转变”上下工夫,不断创新了行风评议机制。

在评议的形式上,由各自为战转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集中评议,分级反馈。

在评议的内容上,由泛泛的问卷调查转变为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集中整治。

在评议的方式上,由被动的、静态的问卷调查转变为动态整改过程。

在评议工作的摆布上,由孤立地评价转变为纠、评、建相结合。

在评议结果的运用上,由单纯的舆论监督转变为与干部管理使用、评先树优联系起来。

山东评议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充分发挥行风评议的效能,调动各部门各行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管理,狠抓整改的积极性,促使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上新台阶。

七、山西省行风评议模式

山西省行风评议的主要方法是“通过政务公开带动行风建设,通过行风评议引深政务公开”,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政务公开、行风建设的一条最重要的标准。2000年12月,国务院纠风办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的部分省市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上,对山西省的评议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山西省的主要做法是: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从1997年以来,山西省确定了38个推行政务公开的重点部门和行业,并先后两次分别以省政府、省委省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引深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包括乡镇的基层站所,都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的内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群众公开本机关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权限、办事的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度、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的重点是围绕权力运作这一核心,在规范办事权、规范用财权、规范用人权以及部门和行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程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抓住关键问题公开,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都体现了“公示、承诺、监督、追究”四个要素。通过政务公开,拆掉了干群间的“隔心墙”,架起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有效地促进了行风建设,为行风评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有机地结合,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开展行风评议,把行风评议作为落实政务公开的载体。山西省连续4年每年确定3~5个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的重点部门和行业,实行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公开和连续评议。省委省政府每年都要印发省纠风办关于重点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的实施方案,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级政府都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时,首先了解群众对部门和行业反映的热点问题,督促其予以纠正。在评议行风时,把评议政务公开作为重要的评议内容,对不落实的事项,督促其按要求逐项落实,并对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总体评价。

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融为一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部门,逐级推行。行风评议工作重点抓行业的牵头部门,逐级评议,两项工作同时安排部署、检查,纳入部门和行业的管理之中,发挥行业牵头部门的作用,把担子压在行业牵头部门的头上,给其压力,调动其内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山西评议模式的主要特点是:行风评议与政务公开有机结合.促进部门和行业的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有效地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八、太原市评议模式

太原市针对被评部门评议一过,不少问题出现反弹、一些部门对整改不重视和抓巩固抓深入抓提高不力的问题,采取了“跟踪评议制度、反弹摘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动态管理方法。全国行风评议工作会上,太原市进行了经验交流。

跟踪评议制度,就是对已评过的部门和当年评议的部门进行“回头评”或再评议,把行风评议逐步引入动态跟踪管理的机制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一是部门和行业内部跟踪评议。二是评议组跟踪评议。三是各界群众跟踪评议。通过跟踪评议制度的落实,使行风评议工作更具有完整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反弹摘牌制度,就是每年依据考核标准,对取得行风建设标兵、先进、合格单位的部门进行考核,对退步的摘牌降档次。对降格的单位,除了摘牌外,还要在全市的行风评议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追究制度,就是针对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与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分别实施诫勉提醒、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纪律处分、法律追究等措施。

实行动态管理的方法,逐步形成了能够长期坚持、高效运转的监督模式。

九、大庆市评议模式

大庆市从1999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的“双评”活动。在具体操作方法上,一是体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主题,在测评主体的选择上,各级各类企业法人代表占7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群众代表占30%。二是体现民主监督内容。在测评问卷的统计上,下级票占70%,本级票占30%。三是体现既看社会评价,又看工作实绩。在评议结果的确定上,测评分占70%,考核分占30%。在“双评”中,选择的被评部门基本上涵盖了对经济建设影响和制约作用大的司法、行政机关、经济管理和监督以及公用事业部门。采取的“抓行头带行尾,上下责任共担;实行走访、接访、暗访、回访,帮助被评部门挑毛病整改问题;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定期自评、初评、总评”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双评”活动的顺利进行。

十、沈阳市评议模式

沈阳市在行风评议中,采取“以社区为载体,实行社区评行风”的方法,体现群众监督的经常性、即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社区评行风是以全体市民为主体,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人民群众切身体验为依据,以统一的执法和服务规范为尺度,评价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洁执法情况的稳定、有序、高效运转的动态监督评议机制。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公开的政务宣传渠道,让人民群众知情;二是建立畅通的监督反馈渠道,随时随地接受群众评议,主要是设立了,《居民办事情况反馈登记簿》,专门记载本社区居民到政府部门和服务行业办事的项目、次数、结果和满意度及具体办事人员等内容,各社区按有关规定综合反馈;三是建立报告制度、质询制度、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优化群众的监督效能。

十一、北京石景山区评议模式

北京石景山区在行风评议中,为优化政府服务环境,加快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步伐,在开展“每个公务员都代表政府形象,每个部门都是投资环境”教育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评议政府部门”活动。评议方法是:组织区域内各类企业(含部门个体经营者),按照评议内容和标准,以不记名填写评议表的方式,对政府部门给予量化打分。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分别走访企业,按照评议内容,征求企业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对政府部门进行明察暗访,根据这两方面情况对政府部门给予量化打分。将企业评分和党风廉政监督员、特约监察员评分按6:4的比例相加,作为各部门的评议结果,予以公布。区政府对成绩突出,企业、群众满意的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严重,企业、群众不满意的部门予以批评。

十二、苏州市评议模式

苏州市在探索行风评议科学的最佳模式中,进行了积极探索研究,受到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充分肯定。苏州市的行风评议方法是“运用系统分析法,进行综合评价”。主要做法是:

运用系统学理论来指导评价系统开发。首先,进行因果分析,确定评价内容;其次,进行行风建设的环境分析,确定评价标准;第三,进行行风建设的特点分析,确定动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