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二:它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更加自觉地建设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升华,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同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的。我们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自觉地去实践中国社会主义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实践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特征之一。这是由于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改革攻坚面临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人人口还有相当数量,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难度加大;协调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扎实贯彻,同时民主法制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政治体制改革需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文化更加繁荣,同时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对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活力显著增强,同时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诸多新课题;对外开放日益扩大,同时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要求更高。这些情况表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增加对情况的预见性,给实践留有充分的空间。
特征三:它是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能够使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得以发挥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与西方自由市场经济国家推崇的“小政府”职能和有些发展中国家的那种“弱政府”相比,我国的政府更带有“强(有力的)政府”职能色彩,它既强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约,又强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协调,不搞西方那种相互制约而导致效率缺失的三权分立体制。这种“强(有力的)政府”体制有两个方面的重要表现:一是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不搞过分的扯皮制约,又要防止过分集权和权力滥用。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权力相对集中的政府权威使得决策和执行的效率都比较高,特别是对重大公共灾难突发事件的危机管理反应迅速,如汶川抗震救灾;二是能够把有限的社会资源在较低的交易成本下集聚起来,用于重大公共发展项目,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如成功举办奥运会。我国这种“强(有力的)政府”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是由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积累,我国大中型企业多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国有经济成分占比较大的比重,有很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另一方面也是由我们国家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发展水平决定的。我们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经历了曲折发展后,我们找到了通过改革开放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道路。这种在国际化、市场化背景下的竞争图强,本质上是“追赶型”的发展战略。由于我们面临着比较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客观上也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在“追赶型”的发展中对经济有较强的宏观调节作用,对市场有较强的监管职能,对社会起一定的引导作用、组合和规范作用。
特征四:它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理念和服务职能,努力为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巩固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是我们改革开放后的行政管理体制与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根本区别。改革开放以来,为了破除计划经济体制,加快市场化改革和推动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不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过多年努力,政府的管理理念发生变化,由计划经济的管理理念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念,改变了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唯一形式和社会主义的正宗经济成分的观念,政府从单纯服务与国有经济转向服务于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成分;改变了发展就是经济发展的观念,政府从致力于抓GDP增长转向抓经济质量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政府也强化了职能转变,通过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等,把政府职能主要界定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直接从事和干预经济活动转变到有效实施宏观调控、创造市场环境条件上来,从单纯追求经济的高速增长转变到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上来。近些年,政府用新的视野和实践来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更加注重完善行政管理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为市场经济发展开辟道路。所以,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但也应当看到,计划经济在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上的遗存还没有彻底清除,在某些方面它还时有表现,我们未来的行政体制必须彻底消除这些旧的影响。另一方面,我们不是绝对“自由放任”的市场体制,政府能够通过宏观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有较强的市场调节和市场监管功效,能够避免市场失灵。
特征五:它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发展,使公民能在政务公开的氛围里有序参与民主科学决策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应包含群众有序、有效参与的制度安排,并把它作为推进中国特色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理论界一般多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政治决策的角度来讨论这一问题,从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出发研究这个问题不是很多。事实上,广纳群言、集中民智,是政府做出正确决策的前提和基础。防止决策的随意性、主观性,离不开一套行之有效的决策机制。当前,我国政府系统现行决策体制机制处在特殊的转型发展阶段,政府系统在大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特别是近年来,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政府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认识非常明确,国务院及其部门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工作力度较大,成绩也相当突出.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建立一套公民有序、有效参与的制度,需要完善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相结合。同时,群众的参与是政府绩效评估的一个新的改进,在中国特色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上,越来越多的尊重群众的这一权利。在现阶段,由于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比较迫切,政府决策的类型和方式正在发生重大的转型,政府系统民主科学决策的体制机制还在不断完善发展阶段。
特征六:它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致力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追求社会和谐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总的要求是政府的行为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把为人民办好事作为各级政府的行为准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就业、环境保护与公共事业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总量有较大增长,政府公共服务达到了中下等收入国家水平。我国各级政府管理创新取得新进展,为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益经验,可以说我国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近些年,党和政府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这体现了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宗旨,体现了新阶段政府职能转变的正确方向,体现了政府管理的根本要求。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普遍价值,更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之所以有如此强大的号召力,就是因为它承诺要创造切实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使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能享受更加平等的政治经济权利。我国政府关注公平的起点、公平的前提、公平的过程、公平的环境和公平的结果。不断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更加重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更加重视基本民生问题,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更好地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在公平正义基础上建设和谐社会,是全社会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在政府,是我们要建立的行政管理体系的主要责任。
特征七:它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努力维护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障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在我国计划经济年代,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风险也是存在的,但因计划体制下经济运行总体上的封闭性和行政组织力量的高度强化,一般来说,经济和社会风险总量不大也不复杂。伴随着改革尤其是对外开放,特别是在我国已经加入了WTO和全方位参与全球化竞争的大背景下,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的风险因素则逐渐显现出来。为了加强政府的危机管理,我国建立了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了政府对公共危机的管理水平。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历史起点,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需要下大气力化解和防范影响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的各种风险因素,需要树立长久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安全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仍有不相适应的方面,需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向前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切实建设一个以人为本、施政为民的服务政府,权责明晰、监督到位的责任政府,法律完备、行为规范的法治政府,清正透明、精干有力的廉洁和高效政府,归根结底建设一个人民满意的政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通过改革,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能够应对各种内外风险,确保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确保国家稳定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