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秦汉交通史稿(增订版)(当代中国人文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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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秦汉都市交通(十一)

古罗马帝国曾经有限制马车进城总数量以便利都市交通管理的规定。汉王朝也有对民间拥有交通工具的数额严格限定的制度。汉初就有贾人不得乘车骑马的法令。《汉书·高帝纪下》:八年(前199)春三月,令“贾人勿得衣锦绣绮縠纻罽,操兵,乘骑马”。《食货志下》:“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武帝恢复“算轺车”,又推行“告缗”,使商贾车船数量受到限制(《史记·平准书》)。秦汉都市“车霆激,骁骑电骛”(班固:《东都赋》),“红尘四合,车不得旋”(班固:《西都赋》),“方辕接轸”,“连骑相过”(张衡:《西京赋》),“乘轩并毂”,“轨尘掩迒”(张衡:《东京赋》),大多是把握政治特权的皇族贵戚和高级官僚们在显示自己交通条件方面的优势。上层社会以所谓“云行于途,毂击于道”(《盐铁论·刺权》),“出入逾侈,辎曜日”(《后汉书·李固传》),炫耀威权,成为一时风尚。于是政府对贵族官僚所拥有的车骑数量也加以一定的限制。汉景帝中六年(前144)五月诏:“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规定“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者,当严肃处置。班固介绍其背景说,“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汉书·景帝纪》)。诏令有“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千石至六百石朱左”的内容。颜师古注引应劭曰:“车耳反出,所以为之藩屏,翳尘泥也。二千石双朱,其次乃偏其左。”陈直《汉书新证》引《金石索·金索六》“许氏镜铭”所谓“作吏高迁车生耳”,以为“与本文及应注均合”。(24页)汉成帝永始四年(前13)诏又重申“异车服以彰有德”的礼制,要求对车服逾制者加以制裁,“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汉书·成帝纪》)。推行这种制度当然首先是为了明确身份等级,同时又有纠禁浮侈之风的动机,其实对所谓“连车列骑,骖贰辎”(《盐铁论·散不足》),“挍饰车马”,“填塞道路”(《潜夫论·浮侈》)一类现象的批评与限制,也有减轻都市交通压力,便利都市交通管理的意义。

由于交通建设的综合条件尚不理想,秦汉时期多见关于交通事故的记载,如船覆《三国志·魏书·杜畿传》:“受诏作御楼船,于陶河试船,遇风没。” 曹丕以“于孟津试船,遂至覆没,忠之至也”,追赠太仆。 、轴折《汉书·景十三王传·临江闵王刘荣》:“荣行,祖于江陵北门,既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坠马《汉书·贾谊传》:“梁王胜坠马死。” 、触柱《汉书·苏武传》载苏嘉为奉车,“触柱折辕”事。又《后汉书·刘玄传》:“二年二月,更始自洛阳而西,初发,李松奉引,马惊奔,触北宫铁柱门,三马皆死。” 等。重视对于交通事故的防范,也是都市交通管理的关键。于是史籍中可以看到汉文帝欲驰下霸陵峻阪时袁盎“马惊车败”的严正警告《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文帝从霸陵上,欲西驰下峻阪。袁盎骑,并车揽辔。上曰:‘将军怯邪?’盎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主不乘危而徼幸。今陛下骋六,驰下峻山,如有马惊车败,陛下纵自轻,奈高庙、太后何?’上乃止。”,汉元帝欲御楼船渡渭时薛广德“宜从桥”的恳切谏言。《汉书·薛广德传》:“上酎祭宗庙,出便门,欲御楼船,广德当乘舆车,免冠顿首曰:‘宜从桥。’诏曰:‘大夫冠。’广德曰:‘陛下不听臣,臣自刎,以血汙车轮,陛下不得入庙矣!’上不说。先驱光禄大夫张猛进曰:‘臣闻主圣臣直。乘船危,就桥安,圣主不乘危。御史大夫言可听。’上曰:‘晓人不当如是邪!’乃从桥。”《汉书·儒林传·梁丘贺》记载,汉宣帝时,“会八月饮酎,行祠孝昭庙”,“先驱旄头剑挺堕地,首垂泥中”,“刃乡(向)乘舆车,马惊”,汉宣帝视作奇兆,“于是召贺筮之,有兵谋,不吉”。交通事故的危害,导致产生某种神秘主义观念,交通过程中的种种意外,往往被看做不吉之兆。

对于引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一般予以严厉惩治。汉文帝出中渭桥,有人犯跸,“乘舆马惊”,文帝说:“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要求严办(《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即实例之一。对于责任事故中应当承担过失者亦予以严厉惩治。《汉书·苏武传》:

前长君为奉车,从至雍棫阳宫,扶辇下除,触柱折辕,劾大不敬,仗剑自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