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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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边缘生存:隐秘的群体(4)

“做‘新闻线人’,不但需要发掘的眼力,更需要胆魄和勇气,弄得不好,遇到一些心狠手辣的人,生命都有危险。”记者接触到一位“新闻线人”,他谈了这么一件事情:“我有一次在小区附近的电线杆上看到有这么一个‘小广告’:某家政公司招聘男女服务生若干,要求男的形象端正,身体高大、健壮,年龄18~35岁;女的身高1.65米以上,形象靓丽,年龄18~26岁。并许诺月收入可在5000~20000元。联系方式是手机号。我一看就知道其中必有蹊跷,就装作应聘者,循着手机号拨过去,接电话的是个女性,说话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的,对我的提问语焉不详,只说你有兴趣就过来谈一下嘛。我这个人好奇心很重,思考再三,就去了。那家服务公司在市郊一栋旧大楼的顶楼上租了几间房,楼梯口坐着几个抽烟闲聊的彪形大汉,虎视眈眈地盯着我。转过一个弯,临进公司门前,我按下微型摄像机的自拍档,用雨衣把摄像机包裹着,只隐隐露出摄像头。灯光昏黄的屋内,不时有浓妆艳抹、穿着极为暴露的女孩来来去去……接待我的是个满脸横肉的中年男人,自称是公司经理。在简短交谈后,我的手机刚好响起,我便找借口说有要事,隔天我再来,就这样逃离了。很快,一家媒体采用了我的线索,还配发了我偷拍的照片,曝光了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服务公司的内情与被取缔清理的报道。原来那里不但是暗地里的淫窝,还牵涉众多吸毒人员。”

2004年3月,湖北和重庆警方破获震惊全国的“重庆摧毁非法传销大案”,2000多名学子身陷传销泥潭……这起“全国最大的大学生传销案”引起了中央的重视,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为此做出重要批示:“要严厉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学校要采取措施防止学生受骗参与传销活动。”此案件之所以能迅速成功破获,得力于3名武汉大学生卧底向媒体和警方举报,终于捅破了这个传销骗局。随后,湖北和重庆警方联合开展了解救行动,把这起重大案件一举破获。北京一家媒体的编辑对记者说:“现实生活中,一些人是不自觉就充当了客串‘新闻线人’的。在这个案子中,这3名大学生实际就是我们所说的客串‘新闻线人’,他们‘报料’的目的并不是为获取报料奖金。”

“在所有‘新闻线人’中,客串‘新闻线人’占的比重最大,由于‘新闻线人’所处的角度和立场不同,对事实的把握难免有偏颇,这为我们辨别线索的真伪增加了难度。”一家报社的编辑说,“不过我们还是非常欢迎线人的报料,这需要我们对新闻线索的价值要有正确的判断力。”

两大隐忧不容忽视

在2004年前后,“诚征新闻线人,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几乎成了京城所有新闻媒体共同的“广告词”。这透露着一个信息:新闻媒体缺乏及时、价值高的新闻线索。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当今媒体竞争的日趋激烈,职业“新闻线人”将越来越受欢迎。尤其是随着技术装备的提高,比如说上网、发邮件、传真、手机拍照等,新闻线人捕捉线索变得越来越容易,提供的线索内容也越来越生动和丰富。

有关专家认为,“新闻线人”的出现,是新闻产业化和报纸市场化的必然现象。

一方面极大地丰富了新闻资源,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新闻线人的生存状态问题、新闻线索的新闻价值问题……

首先,“新闻线人”缺乏人身保障,风险问题亟待引起重视。据报道,2003年,广东省境内连续出现了职业线人被“被揭发者”报复事件,其中广东普宁市两名烟草打假“线人”,在暗访制假烟窝点时被制假者活活打死。广州街头出现的偷拍违章行人车辆以邀赏的人群也经常受到被拍者的干扰……所以“新闻线人”的生存状态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些事件让人们对“新闻线人”的情况多了一份关注。“新闻线人”尤其是职业“新闻线人”在工作中一旦遇到险情,一旦被危及生命安全……谁为他们埋单?他们做出的牺牲应该如何定性?

据记者调查,从事“新闻线人”工作的动机无非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要以此作为谋生的主业,另一种是偶尔为之,身边正好有线索。但是,不管是哪种动机的线人,报的料肯定绝大部分是负面新闻,比如车祸、火灾、自杀等,在遇到一些比较黑暗的选题时,为了使新闻单位相信自己,他们还要自己先期做一些调查核实,努力找出一些证据。因此,他们往往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去寻找。

记者了解到,有部分新闻机构已经发现了线人提供的线索是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获得的,但是绝大部分的新闻机构除了提高奖励金额之外,并没有其他任何的保障措施。甚至有些报社或者电视台在披露负面新闻时,为了报道得更加准确,往往会把线人的资料和照片展示出来,以显示新闻的真实程度,可是很多时候并没有考虑线人的肖像权和是否会被“被揭发者”报复的问题,所以“新闻线人”挨打、被扣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采访中,有专家认为,“新闻线人”现在是许多媒体借以获得信息和线索的重要合作对象。但是,“新闻线人”有什么权利义务,却还比较模糊,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也没有相应的规定。探讨一下“新闻线人”的权利义务,就显得尤为必要。第一,“新闻线人”与媒体之间存在一种劳务契约。他向媒体提供尽可能真实的线索,这是他的义务;媒体如果调查核实,予以报道,就应该付给劳务费用,这是第一层次的权利。如果所报线索虚假,那么线人违反了这个契约,媒体不采用他的报料,不给报酬,他就丧失了他的权利。第二,“新闻线人”向媒体传递线索信息,享有宪法保护的通信自由权。这个层次的权利比第一层次的权利更为广泛。不管他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同样受到通信自由权的保护,并不因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执法机关就可以惩罚他。对于报料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实与否,媒体有核实义务。如果媒体没有核实清楚,刊发不真实不准确的消息,主要责任在媒体,“新闻线人”只能负次要责任。

新华社记者张旭认为,现在有些“新闻线人”实际在越权履行一些公检法的职能。有的线人在揭露黑幕时,为了使新闻单位相信自己,往往冒着危险去做一些先期的调查核实工作,比如对揭露对象进行全天候跟踪监视,用偷拍、偷录、偷摄等非法手段获取凭证,甚至有的为获取证据方便,还不惜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使用非法获得的证件,这些行为已经违法。

在采访中,许多人认为保护线人是媒体的责任。从一方面讲,线人向媒体提供线索就表明对媒体的信任,从情理来说不能伤害他。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刊登线人的照片或其他的东西(比如说资料)也可能涉及隐私权的问题,需要经过本人的同意。尽管一般的新闻线人对传媒刊登自己的资料持无所谓的态度,因为他给媒体提供报料,就代表了他愿意接受传媒。但是暗访性报道的线人、报黑幕的线人就会有顾忌。在追踪报道这一类新闻时,线人会遇到一些危险情况,如果出现意外,目前,媒体一般都没有相关的保障措施,只有少数媒体为线人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更多的在事发后只是表达道义上的同情。

有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当将“新闻线人”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对待,国家不仅对他们在法律上和政策上加以明确规定,给予一个恰当的名份,而且聘用单位还应当认真考虑“线人”为社会创造的价值,为他们的生命安全提供相关的经济保障,可以通过投保的形式进行买单,并使这项保护惠及其亲属子女。

其次,“新闻线人”的“报料”的新闻价值还需谨慎对待。在西方国家,一些著名的记者都会有自己相对固定的“新闻线人”,这与记者个人之间的职业竞争有关。记者作为真正的自由职业者,其是否能抓住独家新闻与自身身价的高低直接相关,所以不惜以高价相互争夺“新闻线人”的线索,甚至有时为了避免线索的流失,没有调查清楚就迫不及待地发布了新闻,致使虚假的新闻报道屡屡发生。

而在中国的报业模式下,“新闻线人”的价值更多地是为媒体所看重,一家媒体,特别是都市类媒体是否能在第一时间争取到独家报道,成为评价该媒体好坏的标准之一。当然,“新闻线人”的出现虽然丰富了新闻资源,但也存在着新闻线索废弃率高的问题。由于“新闻线人”大多没有受过专业的系统的新闻教育或培训,所以他们选择新闻的标准在有些情况下是不合乎新闻规范的,通常会出现新闻线索多但没有价值的也多的现象。这样就会为新闻单位筛选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增加了难度,使劳动量增加。也就是说,在有些情况下,利用开发“新闻线人”,不但没有节约劳动力,反而使劳动程序更加复杂……

另外,还有大多数的“新闻线人”并不了解时间、速度对新闻的重要,也不懂新闻要求真实、客观的原则。有的线人想让媒体为自己解决问题,或带有商业的或其他目的捅竞争对手篓子,使报料内容真真假假。在巨奖的诱惑下,有的线人为谋取利益,不择手段挖内幕,以致窃取他人隐私或商业机密,甚至制造假新闻。他们往往在利益的驱动之下,同时把一条线索告诉好几家媒体,以至于出现在一起车祸现场的记者的人数比警察还多,闪光灯比警灯还要亮的情况。这也使得很多读者常常抱怨现在的报纸怎么内容全都一样,看了一份就不用再看别的。

在媒体的监督作用越来越重要的情势下,大量线索实质上来自各地各阶层的人主动积极提供的信息。为了比别人更快地报料,很多“新闻线人”在还不了解情况的状况下就打电话。其中,有意或无意夸大、添油加醋的状况时有发生,所以也就要求媒体不能光听“新闻线人”的一家之言,还是要切实地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张辉锋老师认为,“新闻线人”的出现能够扩大媒体的新闻源,满足受众对信息的需求。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隐患:线人判断新闻价值的素质不够专业,记者对其提供的信息判断的途径有限,可能会影响媒体的工作效率。另外,“新闻线人”还可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误导媒体,提供虚假或者片面强调对自己有利的信息。

对此,一家报社主管认为,媒体只要注意对“新闻线人”的开发利用,并且加以引导,实质上也是一种低成本的用人谋略--省去了记者盲目寻找线索的成本,也就等于提高了记者的使用效率。同样,如果考虑“新闻线人”所做的工作和带来的收益,报社起码省下了一笔相当可观的人头费。

“新闻线人”:看上去很美?

有人说“新闻线人”是媒体竞争的产物,一个城市的媒体竞争越激烈,线人就越多。据了解,在西方国家“新闻线人”要比新闻记者的数量还要多,很多职业的“新闻线人”自己都配备了专业设备和通讯设施。媒体业内人士预测,在未来几年随着媒体市场化的发展,受众对新闻的要求更高,“新闻线人”的队伍将不断壮大。

北京一家报社主编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广义的“新闻线人”对媒体来讲可以说是衣食父母,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一些鲜活的社会新闻,绝大多数都是来自于“新闻线人”的提供,所以我们每年过年的时候给他们寄一些挂历,寄一些我们报纸的贺年产品,平时打打电话……从这些能看得出来我们报纸对他们的需要程度,我觉得对他们投入这样的感情加以维系我们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值得的。

业界人士认为“新闻线人”市场还远不到成熟的阶段。为此,业界人士建议“新闻线人”不能急功近利,当务之急是培养自身的新闻素养,学习必要的新闻业务知识,创立自己的“品牌”,从而提高自身在媒体的信誉度。另一方面,对于尚未成熟、缺乏“游戏规则”的“新闻线人”市场,业界人士也提醒媒体不能一味攀比奖金数额,以免误导“新闻线人”,损害新闻真实性的原则,而应加以正确引导和甄别。可以依据线人资料库,建立积分或星级制度,按不同级别固定相应底薪,提供重大线索再另给奖励。“把握好这两个方面,将会是双赢的合作。”

京城媒体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也有些人担心“新闻线人”数量的扩大,会对记者的工作构成威胁。专家认为,“新闻线人”虽然在寻找新闻线索方面与记者的工作有一定的竞争性,但不会在本质上动摇记者的职业地位。第一,在一般情况下,新闻记者有唯一的服务媒体。比如是哪家媒体的记者就为哪家媒体服务,发掘新闻;而“新闻线人”就不一样了,线人一般都向给予经济报酬比较多的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是仅仅服务于一家媒体。“新闻线人”的这种不稳定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冲击记者的职业地位。第二,“新闻线人”的专业素质一般偏低,不符合记者的条件。职业“新闻线人”大多是“半路出家”者,他们做“新闻线人”主要是为生计,新闻专业素养无法和记者相比……所以不会在本质上动摇记者的职业地位。

在采访中,许多业界人士对“新闻线人”抱肯定和欢迎的态度。他们认为,职业“新闻线人”的出现非常有利于媒体的发展。面对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有关法律规范及时出台,对“新闻线人”的职业要求、思想道德素质、人身安全及保障等都应有所涉及。另外,京城各媒体也要重视对“新闻线人”的保护和积极引导,进一步加快“新闻线人”的职业化。

单身女性“非婚生育”惹了谁

在中国,“非婚生育”既受到法律的质疑,又要承受社会舆论的重压。独身母亲始终生存在社会的夹缝中,面临着一系列令人头痛的问题。比如计划生育指标、孩子的身份(户口)、今后的教育以及公众舆论等。

在北京,随着社会多元化和宽容度的增加,单身女人也越来越多了。同时,也有少数单身女人准备或正在选择做独身母亲,即“不想结婚,又希望享受身为人母的幸福”,这一潮流有蔓延之势……

然而,在中国,“非婚生育”既受到法律的质疑,又要承受社会舆论的重压。

独身母亲始终生存在社会的夹缝中,面临着一系列令人头痛的问题。比如计划生育指标、孩子的身份(户口)、今后的教育以及公众舆论等。

任何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但独身母亲到底是怎样的一种生存状态呢?他人乃至社会又是如何看待“非婚生育”这个问题呢?

“非婚生育”现象日渐增多

张颍,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丝毫看不出她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有个宝宝叫豆豆。豆豆的父亲是张颍在大学时候的同学,两人从大学开始恋爱,毕业后张颍在北京找到一家单位。就在此时,张颍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一种与生俱来的母性在她心中油然而生,她决心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生下来。

当她把这个决定告诉男朋友的时候,却遭到了强烈的反对,男朋友甚至表示如果不打掉孩子就分手,但这一切都没能动摇张颍的决心。后来,张颍成了未婚母亲。就这样,男朋友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离开她到深圳发展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