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地图读者文摘精选全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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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成长笔记(2)

我那个在美国当会计师的同学顾重之,一直在旁边静静地听着这场争论。到了飞机底下,他偷偷拉了一下我的胳臂。我回头,他用眼睛向我指了一下那飞机引擎。我抬头一看,上面用英文清楚地写着“通用制造”。他一句话没说,只是又宽容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还带一丝狡黠。那种眼神,只有在一起冒过险、打过仗和分享过很多连夫妻之间也不会分享的秘密的人之间才会有的。万万没想到分手十几年后,我自认为在他面前我已算人五人六了,可一见面就让他给戳了个底朝天;还需要他给留面子,可见我这人真是没救了。这个眼神结结实实把我抛回到大学时代。

我的同事不懂英文,也没看到那行小字,仍在前面走着。我再看他时,他那被旅行袋压得稍稍斜着的背好像突然变得气冲冲的。后面那双会说话的眼睛一定还在盯着我,我不敢回头:前面这气冲冲的肩膀说不上什么时候就会回过头来,我在中间那滋味就别提有多难受了。怎么办?认错吧,这无疑是自己打自己嘴巴,而且打得这么快这么响这么狠;不打吧,怎么再看这两双眼?

犹豫了一下,我一把拉住前面的同事,说:“小齐,刚才你对了,这个飞机引擎就写着是通用做的,是老顾告诉我的。”他回头看了一下那引擎又看了一下我,“哼”了一声。我这么大度,这么勇于承认错误,竟只换来个“哼”。显然我刚才的不懂装懂太伤他了。事后我想,更伤他的是我用老板的势,不懂装懂硬说他不懂,在人前把他看低了。他的生气是有理由的,如果换了是顾重之,打死我也不可能那么确信。结果我这么强烈地不懂装懂,竟把他搞蒙了,失掉了宝贵的得分机会,他一定也在恨自己脑袋不清楚呢。

争强好胜的人容易刚愎自用,因为他们往往率先踏入不熟悉的领域。在特定的时间内,不可能把所有因素了解清楚,必须拍脑袋。拍对了,你好彩;拍不对,你就是不懂装懂。连续几次好彩,胆就更大了,真以为你懂得多。当上司的更容易不懂装懂,还因为他们不仅要先说话,而且说错了往往别人不好反对;特别是在上司身边的下属明知他错了,也习惯瞪着大眼睛点头,这使得上司更误认为自己真懂了。

人们讨厌不懂装懂,在于有时不懂装懂的人往往先得到机会,使得那些一样不懂或懂得的人感到不公平,就像智力竞赛都抢着按电钮一样。现实生活比智力竞赛还要复杂千万倍,准备得再好,没有机会也赢不了。因此,争强好胜的人不懂装懂是合理的,这是他们争取机会的成本;人们讨厌不懂装懂的人,因为不懂装懂的人抢走了大多数机会。

有的花儿香,有的花儿艳

赵婕/文

在7岁到12岁,我一直是“人尖儿”。因此,惨遭一个叫黄菊花的女孩的孤立。

我上小学的第一天,在一大群孩子中间,老师说,他要看看谁的眼睛最亮,转得最快。然后,他说是我,说我能够上大学。忽然之间,一个高个子女孩带着几个人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知道那高个子女孩叫黄菊花,大我三岁,是从城里回来的。好像她爸爸倒霉了,她也回到乡下母亲身边,从原先的三年级留级到我所在的班读一年级。

我没有理睬这些,在老师的宠爱和重视下,坐在第一排,认真学习。周末的时候,我到镇上爸爸工作的地方,有时候,老师也去,当着我父亲的面称赞我,我很满足。

慢慢地,我听到黄菊花在背后说我的坏话,说我不是一般的干部子女,我爸爸是地区的一把手,人人都归他管,所以,老师巴结我,才对我那么好。

渐渐地,我发现愿意和我说话的同学越来越少,尤其是女孩子。第一次期中考试我考了第一名之后。愿意和我说话的女孩子一个也没有了。这对我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因为我们那个乡村小学,只有一个厕所,是男女共享的,一般来说,上厕所至少要有两个同性,一个站岗,一个如厕。有一天,我都快急哭了,同桌女孩就陪我去了一趟,结果,那个女孩立刻被黄菊花孤立起来了,第二天,那个女孩把家里的毛线团、炒豌豆都拿来讨好黄菊花,结果毛线和豌豆都被从一个高高的土坡扔下,滚得遍地都是。第二天,那个女孩把我拉进两米高的玉米地里。躲藏起来,悄悄请求我去跟老师说,让我别再做她的同桌。为了让她回到她原来的“圈子”,我就去找老师。老师由此知道了我的处境,去做黄菊花的工作。但人的情绪不能强求,她们当着老师的面和我握了手,事后还是一直孤立我。那是我今生第一次感到心口疼,觉得当“人尖儿”一点意思都没有。

直到毕业,我一直都是第一名,也一直处于孤单中。好在,黄菊花她们只是孤立我,并不敢欺负我。毕业之后,我上了重点初中,黄菊花上了普通中学,她的那些“部下”很多都留在了农村。有一次周末回家,我和黄菊花在半路上碰见了。打过招呼之后,随便说说就说起小学时的事情。黄菊花说,那个时候,就是妒忌我,就是想找到平衡,她所做的一切都是要我明白一个常识:没有谁可以独霸风头,百花之中,又香又艳的花儿很少,更普遍的情形是,有的花儿香,有的花儿艳,艳的花儿不再占有香味,香的花儿不再占有好颜色。

不知道是早年经历的教训,还是成长的际遇,从初中开始,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习成绩只是我生命中一个事项,我有了很多朋友,尤其是同性朋友。凡是我的朋友,我都为他们的出众、为他们的快乐感到由衷的高兴,除了愿意和他们互相帮助。我似乎随时都在本能地消除可能的妒忌。我养成了从任何人身上立即看到优点的习惯,并在众人之间把我看到的美好揭示出来;别人的幸运和出色,仿佛是我自己一块最安全的生命绿地。我呵护都来不及,从来不会觉得有什么好妒忌的。如果我得到来自别人的赞美,除了感谢,我几乎可以立刻找到自己的某种相关不足,并用自然的方式表达出来。我像回赠礼物一样,随时看看自己有什么不足,可以回报别人的尊严。英语课上学到一句格言“Live and let live”(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我一下子就记住了,我想,这也是黄菊花所说的有的花儿香、有的花儿艳吧。

从小学时代那种令人窒息的被孤立的状态走出来,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从一个没有空气的地窖逃了出来,从此以后,我就一直生活在充满阳光和温暖的情义之中。在每个地方,在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都有肝胆相照的亲密朋友,尤其是女朋友。

多年以来,我感谢黄菊花,她给我的启示,是我今生幸福的一个源泉。比起后来在情爱中的丰厚回报,黄菊花让我在人生初年付出的恐惧惊慌的代价,几乎显出价值连城的意味来。

再见,悲伤的假面

阿媚/文

我化妆,并非常依赖,用朋友的话说,已经到了不化妆便没有勇气出门的地步。

一开始,不是这样的。本人容貌娟秀,有天生的好皮肤,白皙细腻。小时候,被大人牵着手去公园,会经常有陌生人忍不住蹲下来摸我的小脸蛋,唤我安琪儿。

多年后我并未变得闭月羞花,但十七八岁,稍一打扮便会有极高的回头率。那时,自然是素面的,连头发都是清汤挂面式。

大二那年,在同学鼓动下,决定参加学校的风仪大赛。准备了一个月,练形体、练声音、练微笑、练表情……我充满自信。

比赛当天,一切准备就绪,忽然好友说,呀,忘记请一个化妆师来。我笑她多余,我不要那些虚假的颜色来遮盖天然的美。于是就那样上了台,在灯光底下,从容自信地展示着准备好的才艺。

表演结束,赢得满场掌声,微笑着退场,等待评委亮分。然后,我有些疑心自己看错了,除了一个分数高一些外,其他的都平平,还有一个评委,打了很低的分,低到足以挫伤我的自尊。

结果,我连决赛的资格都没有取得。好友不甘心,跑去替我问个究竟,得到的答复是,该选手气色不好,显得苍白没有活力。

我才知道,同样的面容在灯光和阳光底下,原来真的不一样。阳光下,一切生物会显现出真实的健康,而灯光下,红润也会显得苍白。我输给了素面朝天。那张素面成了我心底一处小小的自卑,从那以后,我开始尝试掩盖它。

第一次化妆,是借了别人的手,一家影楼的化妆师。因为那次挫败,我忽然无比渴望看看自己化妆后在灯光下的样子。同学说,去拍写真吧,你肯定会看到另外一个既真实又陌生的自己。

于是去了。第一步便是化妆,那个年轻男子,有着极其温和灵活的手,用一支支用途不同的笔,搭配着不同的色彩,在我眉毛、眼周、面颊、嘴唇上涂涂抹抹,一丝不苟地,将那些或艳或暗的色彩,铺展在我的脸上。整个过程,我闭着眼睛,感觉着那些物体在皮肤上轻轻擦过的清凉温度。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拍拍我的肩,可以了。我慢慢张开眼睛,就呆住了,镜子里,是完全陌生的一张面孔,眼睛被宝蓝的眼线涂抹得深邃神秘,眉端上扬,睫毛浓密卷曲,面颊是颓废的颜色,又衬了烈焰红唇。青春、妩媚、幽秘,带一点颓废和凌乱,瞬间颠覆了我20年的素净简约。

我微微张着唇,我为镜子里的女子着迷了。摄影师适时牵过我的手,镁光灯下,我在他的示意中做出我从不曾做过却丝毫不陌生的姿势。那一刻,我变成了飞翔在午夜的精灵。

从那以后,我开始学习化妆。

第一套化妆用品,什么眉笔、眼影、腮红、腮红刷、唇膏等,是省了一个月的早餐换来的。

因为是学生,最初的妆,化得很淡,但大家都说好看。也许是看惯了曾经的素面,这样添一点儿色彩,无论如何,是生动一些的。

偶尔,也有机会放纵一下化个浓妆,比如周末学校的舞会,或者同学过生日去K歌,如果晚上去那种打着白色灯光的溜冰场,浓浓的夜精灵一般的妆,总会引来满场的口哨声。而以前,我从来不曾这样张扬过。

那两年的时间,只要有机会,我就以不同的面容在不同场合出现,也为此引来不同的男孩追逐。他们喜欢的,是不同面具下的我,而那面具,已经被我戴得炉火纯青,看不出究竟。

再也回不到素面朝天的年代了,不知不觉,我有了心理依赖,浓也好淡也好,如果每天不化妆,是断然不会出门的。我完全没有察觉,化妆,已经摧毁了我曾经真正的自信。

毕业后,聘到一家外企,每天早上三笔两笔,就可以涂抹出白领丽人的一张假面。

那个周末,起来得迟了一些。惺忪着眼睛去洗手间,用湿毛巾擦了把脸让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无意地朝镜子里看去,一下愣住了。镜中的女子,肤色暗淡,有点儿干裂,还缀着多而小的斑点……是我吗?愣怔之后,便是慌张,拿了毛巾来擦镜子,认定是镜子脏了的缘故。可是越擦,那样的面容便越清晰。

那以后,却开始偷偷地,频繁地去做皮肤护理。我骗不了自己,我的皮肤,被那些含着化学药物的化妆品弄坏了。美容师说,需要好好保养了。最好,不要化妆了。

曾有一天,我尝试着只涂了点儿唇彩去上班,结果每个认识的人都问我,是否身体不舒服,或者心情不好,怎么气色那么差?老了好几岁一样。

最后我落荒而逃。

半年后,我的脸上开始出现过敏症状,不停地起小红斑点,遮盖霜涂上去便会发痒,嘴唇需要不停地涂上润唇膏才不致干裂。

请假看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化妆品严重过敏,必须停用。

那天晚上,最后一次,我为自己化了浓浓的妆,约了几个朋友去唱歌,向我的化妆年代告别。

因为伤感吧,莫名其妙地喝了许多酒,走出门拦车时,醉意上来了,有点儿头重脚轻。

上了出租,告诉司机地点,便头晕晕地靠向车窗,却忽然听到一句让我酒醒大半的话,小姐,今天这么早就收工?

我一下就扭转了头,用烟火色的鬼魅的眼睛看着他,我说你说什么?他笑笑,是轻佻的笑吧,说,才11点,你们通常不都到凌晨才下班?

我在酒意中醒悟过来,他竟然将我当成了那样的女子。

你浑蛋,我从包里摸出工作证砸到他手上,大声喊了句,我现在打110告你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