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齐秦去流浪
再说靠文艺起家的我爹,在我订过娃娃亲半年之后,他辉煌的粮食局干部生涯,也戛然而止,一个猛子直接扎回了他放下锄头进城的地方。
后来,镇上有的人嘀嘀咕咕在我背后嚼耳朵,说我爹是犯了贪污或者作风问题才给撵回家的。
现在想想,哪跟哪啊!
但身为少年的我,只会恨得牙根子生疼。那时,我有一根四叔退伍时送我的牛皮鞭子,好几次我都想像电影《神秘的大佛》里的刘晓庆一样,嗨嗨嗨地英武地抽将过去。但是,最终,挥舞的只是我那颗倔强的心,而我的手,则是一直藏在了潮湿的裤兜里,一动都没有动。
近几年,陆陆续续的,我从老年人嘴里才大致清楚了我爹荣耀进城的路线图。
我爹除了音乐上的修为之外,还是镇上的棋王。
那时,当镇上的象棋散仙们还在下随手棋的时候,我爹已经开始打棋谱了。他最早研究的是百岁棋王谢侠逊,他觉得连总理都表扬过的棋王,棋力肯定差不了,但很快,我爹就觉得这老头子的棋风尽管厚重,但过于老套,节奏太慢。
这也难怪,谢老爷子称王的时代都已是民国年间的事儿了。
于是我爹又改变方向,瞄上了当代棋王杨官麟,后来又陆续地研究了"十连霸"胡荣华、赵国荣等,如此下力气,我爹自然名满江湖。于是,便经常招来那镇外的高手上门挑战。
我们那个镇子叫凤凰镇,是个古镇。三十年前,镇上街道还基本上保持民国时期的风貌,南北通透的集市两端,尽是些青砖小瓦、雕梁画栋的老屋,也有着那种带着破旧门墩,且能一块块卸下来的木板门的古老的店铺。那些店铺里的掌柜们,则大部分都是镇上的象棋散仙。没有战事时,他们就老实巴交地做着糖人、烹制着兔子肉,或者编着芦席,而一遇外敌入侵,便都迅速幻化为狰狞的铁血战士。
我尤其喜欢那些店铺老屋顶上的茅草,风吹来的时候,会有蒲公英的种子从草间飞舞出来,那飞舞的还有各种色彩斑斓的蝴蝶。
茅草里面还有很多鸟儿,最多的是麻雀,所以茅草里面有很多麻雀蛋。当时都说麻雀是四害之一,因此,小孩都将麻雀蛋掏来煮着吃,很好吃,后来为麻雀平反之后,我后悔得不得了!发誓要一辈子爱护小动物。
那时,街上还偶尔能看到一些戴着瓜皮帽穿着长袍的老人,也不时有推着独轮车拉着唱腔吆喝的卖小吃或换破烂的小贩。我小时候,就被那帮小贩们用梨膏糖骗走过我家的一支翡翠烟嘴,现在每每想起那支金镶玉的烟嘴儿,我都后悔地轻抽自己一个嘴巴!
印象里,我童年的家乡,是那横店的影视基地所不能复制的一片古风!
那些上门挑战我爹的江湖棋侠们,一般都是自镇上的南门外一路杀将过来,于是,那些散仙们便旋即变成捍卫城堡的斗士。只见,那一个个店铺,眨眼间便成一条条草木皆兵的楚河汉界;而一个个小贩,也变成了一个个横刀立马的过河卒。
而我爹,则像真三国无双游戏里那个挥舞着利剑的黑衣老将,不到最后关头,他是不会现身应战的。
而像这样能连闯数关最后得以与我爹一较高下的大场面,整个镇子上总共也只出现过两次。
大部分的来犯之敌,在三关之外,基本上已是遍体鳞伤,铩羽而逃,他们,自然连和我爹打照面的机会都没有。
第三关的守将是开油坊的老张,他善用仙人指路,外加盘头炮,是有着"东方电脑"之称的柳大华的铁杆粉丝。他经常声称有生之年如能见柳大华一面,他将五折甩卖香油一天表示庆贺,于是,全镇上的人都望穿秋水地盼望柳大华有一天能来到我们镇上。
第一个破三关的恢宏场面我没看到,当时我是去了城里预定刘兰芳的评书专场票,为六叔和表哥他们晚上进城听书打前站。
但据镇上的人后来对我描述,那狼烟遍地的场面简直血腥,那厮是让着单马便腰斩了把守头阵的本家老任的。老任是个剃头匠,据说在他输棋后,有好几天他的铺子都不好意思开门营业。
第二关的主将是个卖耗子药的,姓名不详,每逢集市时,老远就能听到他吆喝——
瞧一瞧,看一看,我的老鼠药最灵验;
买一包,送两包,我做生意最厚道;
老鼠药,两毛钱,一药药死一大片;
老不欺,少不瞒,我的老鼠药最省钱;
……
听说镇南门头道关隘失守,并羞得老任黑着脸关门谢客,他顿时火由心生,面露杀机。
尽管平时他和老任经常也是往死里掐,相互瞧不上对方,都声称赢对方如砍瓜切菜般容易,但一旦外敌来犯,便立刻放下成见,同仇敌忾。于是他把药摊一收,便摆下红黑大阵,慷慨激昂地悲壮以待。
并且,他还发下狠话:如果整治不了那个小狗日的,他就直接喝自家的老鼠药谢罪!
结果他死得更惨。鉴于他死活不同意那厮提出的让他一马或者一炮,并咆哮着说:士可杀不可辱!于是,人家也发了狠话。那厮说,如果三十步之内拿不下来,这仗就算他输了,到时,愿杀愿剐,悉听尊便。
而他俩的结果却是,只用二十七个回合,那厮便已得手,最后以两门大炮下底,硬生生将老鼠药王轰得粉身碎骨。
惨遭杀戮之后,他黑着脸半天没说话,如同被孙悟空施了定身法一般,于是细心的观敌瞭阵者赶忙将他的老鼠药收拾到一边,生怕他真的做出以死殉镇的傻事来。
而这一收拾,他却像突然醒来一样,厮打着佯装出要夺过老鼠药喝了谢罪的样子,自然,大家都不会让他得逞的,都安慰他说:胜败乃兵家常事,待会儿就有他好看的了!
而那时,在马踏了第三关的油坊老张的大营后,那厮已是一路绝尘,杀将到了我家门口。
其实,头座城池失守时,便有探马报到了我爹这里,探马带着哭腔说,大事不好了!
那探马大致意思是,如果我爹这关再有个三长两短,整个镇子名声就算完了。
而那个探马就是磁带店的胖子,他的店跟剃头匠老任的店紧挨着。胖子后来说,当时为了给老任壮声势,他开足音量播放张蝶的那首《成吉思汗》,因为那首歌的和声是一帮男人在威武地吼嗨吼嗨吼嗨的……相当带劲。
据后来我爹回忆,当时他正在家弹奏古筝呢!我爹和他的发小们,正在为是否要在古筝边上点几根香而争论得喋喋不休的关口,胖子便气喘吁吁地闯进来了!
见探马胖子如此神色支离破碎,我爹便已预料到此番对手一定强悍霸道,但是,当着胖子以及大家的面,又不好立即停下琴来全神以对,那样有失体面。于是直到那厮杀至门口,我爹的琴声都没有停下来,他只是换了个《十面埋伏》的曲子。
那一刻,一向鄙视噱头而不愿意在弹琴的时候点香装样子的我爹,却破天荒地吩咐发小们,点上了几根香火。
估计那厮也是个懂琴的主儿,所以在大门之外,他便已感到一片烟雾弥漫的肃杀之气。于是,他那狷狂的劲儿,多少才有些收敛,以至于进门之后,他就先客客气气地和我爹相互抱腕当胸,在互通名号之后,方才在院子里摆开阵势,捉对厮杀!
而棋盘周围,则密密麻麻地围拢着镇上倾巢而出的各路散仙们,在一旁摩拳擦掌,摇旗呐喊。
十几个回合下来,我爹便已经看出那厮使用的是无冕棋王赵国荣的招式,这让我爹吃惊不小。那赵国荣乃三届全国亚军的主儿,师傅是有着"南杨北王"之称的北王王嘉良,那师徒二人均以大刀阔斧、能攻善守见长,通常是摧营拔寨,仅在灰飞烟灭之间!
若那厮遇到的是别人,估计五十回合之内,对手就已殒命于那厮的赵氏当头炮的猛烈炮火之下了!
还好,他遇到的是我爹,那些年,我爹一直有着订阅《北方棋艺》和《鹿城棋苑》两本杂志的习惯,而北方棋艺的主编则是王嘉良。这样一来,基本上那爷儿俩的经典对局的谱儿,我爹都已烂熟于胸!
于是,拿下那厮,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了。
我和六叔从城里听完刘兰芳的评书回到家时,都已半夜,但胖子还是等到了我们回来,然后绘声绘色地描述了白天的战况。从他喷着唾沫星子的口中,我闻到了硝烟的味道!
那厮输了,并且是输给我爹个三黑。
三番棋输完后,那厮纳头便拜,说是死活要拜我爹为师,但被我爹直接给撅了!
我爹心里的理由是这厮太猖狂,一出手便置人于死地不说,还到处叫嚷着让别人子儿,这是大忌,是等于变相抽人大嘴巴子。这等恶人,如若收至门下,日后待羽翼长齐,反目欺师灭祖的事儿,谁也不敢打包票他做不出来。
但我爹嘴里却没这样说,他只是说已经收过关门弟子了,按规矩,已不好再去收徒了。为了让效果更逼真,我爹还顺手拉过来胖子做道具,说这便是。
而胖子在旁边则斟茶点烟,点头哈腰的,配合得天衣无缝。
于是,体无完肤的那厮,一路悻悻而去。
我为没能够见到那个恢宏的大场面而懊丧良久,尽管我的棋艺仅是三脚猫的功夫,但是我就是喜欢这种一派古风的争斗。
再后来一些,为了弥补那次遗憾,也为了过一把这硝烟弥漫的打擂台的瘾,我鼓动六叔把这种过关斩将的攻擂模式照搬到了音乐上一次,并且拉来了胖子做了赞助的冠名商。他出了一张齐秦的新专辑《狼》做奖品,另外出现金二十元作为庆功宴的花销。
于是,首届凤凰唱片店杯歌手攻擂大赛,顺利开幕。
那一天,我、支书家的四少爷和胖子分别把守三关,而六叔,则扮演着棋坛里我爹的那个身份,待我们三个全部阵亡后,他好凛然现身。
而唱歌比赛规则和象棋上稍微有所不同,最后商定为,攻守双方,只管尽情地把所会的歌捉对儿唱就是了,最后,谁没歌唱了,就算输了!
那次的结果,竟是没有一个人能打败我。那一天,直唱得我嗓子眼冒烟,扁桃体发炎。
并且,那一天我也借势诠释了多首新歌。
记得在最为危难的一个时刻,我还冒险首唱了我当时还不太熟悉的《真的爱你》!正是因为大家那时还都不懂粤语,所以好几处忘词的地方,我都成功蒙混过关!
而胖子、四少爷传海和六叔,一整天则都像个菩萨一样,坐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我输掉,好让他们也能一试身手,一展歌喉。
而我最终也没有给他们一点儿机会。
最后,我从胖子手中接过齐秦的新专辑,在那张专辑的封套上,齐秦一身牛仔装,牵着一条不知是狼是狗的动物。
到了晚上,作为赞助商的胖子,在凤凰人民饭店,奢侈地摆了场庆功宴,并事先说好了,这一次"冰雪露"甜酒可以放开量地喝。
就是那张齐秦的专辑封套,为我日后的第一次流浪,埋下了如何置办行头的参照物。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流浪"这个词还基本上和漂泊、孤寂、哀愁、无怨无悔等这些千回百转的词儿平起平坐着呢。
那时,不管男孩子写给女孩子的信,还是女孩子写给男孩子的信上,都一视同仁地将这些词语想方设法地糅进自己本来平淡的叙述中去。
并且,"流浪"这词儿的杀伤力还远强于后者!因为,那时候正是三毛的书流行的时候!而三毛的书,基本上都是些描写关于流浪的故事的!
并且,三毛那大姐,倾其一生,穷极所著,都似乎是在向我们说明一个道理:流浪,是生命中最美丽的事情!似乎,我们一生中最美的际遇,最美的邂逅,最美的相见,最美的分手,以及那最美丽的一切都是因为流浪。
还有,她所有关于流浪的一切悲凉或欢喜的故事,都是她自己身上的故事。
比如那个《哭泣的骆驼》、那个《稻草人的故事》,也比如那个《梦里落花知多少》,从故事到文字,统统是她自己的,无一剽窃。
再有的,就是那时正流行的齐秦的歌,顺势也将"流浪"这个词映射得光芒万丈。
《北方的狼》,就不必多说啦!大概是说的关于动物流浪的美丽与凄凉,而《外边的世界》则直接给了人们一个流浪之后的具体的结果,精彩也罢,无奈也罢,天空中是否下着雨儿也罢,让大家就势明白的却是:流浪,就是这样子。
在他的那张新专辑的封面上,小哥不经意间也给了所有憧憬流浪的人们展示了一下关于流浪所必需的道具,顺便地提醒了一下大家,尤其是我们这些农村的孩子们,流浪,也是需要行头的!
所以,在那时,一些有志向的孩子们即使倾其所有,也要给自己置办一把吉他,一身仔装!
狗一般就不用专门花钱置办了,农村多的是。
尽管这样,流浪,也只是当年我们这些孩子们心中一道美丽的图腾风景而已!
或许,是在覆水难收的感情最后时刻的一句语言讹诈。
到了九十年代时,流浪这词儿的身价就有些下跌了!
先是,我们这些渐渐长大的孩子,慢慢明白了流浪就算是具备了吉他、仔装和狗也远远不够,还要有从家乡到另一个地方的路费;这还不够,还要有在那个地方生活上一阵子的生活费;这还不够,还要有在那个地方生活了一阵子如果没有遇到富家女被坏蛋欺负然后自己挺身而出的际遇,或遇到一有钱老汉被歹徒洗劫然后自己兵不血刃或者只流了一点点血就将其救下的邂逅的话,我们仓皇回家乡的路费。
后来我们这些渐渐长大的孩子们中突然有一批竟然真的走出了家乡,只是他们统一使用的口号却是"打工",而不再是那个从少年时代就让我们魂牵梦萦又黯然神伤的字眼儿——流浪。
打工,流浪。一个粗俗具象,一个唯美抽象。同样都是离开家乡,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前者带着瓦刀刮刨和一丝到了春节能否挣够娶媳妇的彩礼的小理想;后者带着吉他牛仔装和一个能否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遇到一个哭喊着待救援的柔弱富家小女子的大梦想。
前者粗俗,粗俗到祈祷自己挥汗如雨的上半生,能换回一个丰衣足食的下半生;后者唯美,唯美到清晰地憧憬到自己一个四两拨千斤的小散打,就能换回一个颜如玉黄金屋的锦绣前程。
十年前,在出席歌手巫启贤的发布会时,我第一次见到作为嘉宾出席的流浪领袖齐秦,同时还有轻挽着他,如蔷薇仙子一样美丽的齐豫。我是在88号酒吧的入口处不经意间遇到了他们二人,我很傻地问了齐秦一句:你不会是齐秦吧?
而齐秦很确定地告诉我:没错,我是齐秦。
那时的他,已经没有了飞扬的长发,而齐豫,则在一旁像天使一样地对我温暖微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