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县新兴蔬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大转变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新兴蔬菜副食品公司自1965年组建以来,在1992年实行国有民营以前一直是国有国营,1997年作为售股改制试点企业改制为定西县新兴蔬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民有民营,通过不断的转轨变型,真正为企业开辟了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国有国营的困惑
1965年组建的定西县蔬菜商店属国有企业,起初只有职工10多人,固定资产不足10万元,流动资金6万元,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为保障供给,稳定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贡献。但是市场放开以后,特别是1986年政府取消了政策性补贴后,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虽然实行了由门市部主任牵头的集体承包经营方式,1988年兴建了新兴商场,扩大经营范围,而后又总结经验,果断采取分门店、商场承包经营的方式,基本上解决了职工的吃饭问题。但是,由于政企不分,经营机制不活,权责不明,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弊端,企业亏损日益增大,资不抵债,濒临倒闭。
二、国有民营的尝试
1992年,蔬菜公司借鉴外地和县商业系统试点经验,推行国有民营改革,主要有三个方面大的举措:一是全面包租,合理布局,统一管理,自愿组合,自选形式。二是搞好“两定”,实行“三自”。即定承包期限一般为3年,定柜台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坚持“四不变”原则。即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变,职工原有身份及行政、党、团隶属关系不变,保留档案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不变,离退休制度不变。通过“两定”、“三自”和“四不变”,明确了国家、企业与个人三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国有民营,在当时的体制和改革环境下,不失为国有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有效地遏止了亏损。但是,由于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职工的风险意识和企业的凝聚力不强,制约机制不健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经营效益没有明显的转机。
三、民有民营的效应
1997年,根据总体安排部署,定西县把该公司列为全县10户售股改制试点企业之一,以产权出让为手段,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从根本上转换了机制,给企业注入了发展的活力。
通过认真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确认企业净资产133.16万元。根据企业实际和职工经济负担能力,确定募股总额40万元,每股100元。分四档募股,职工每人30股,中层干部每人35股,公司副职40股,公司正职45股,共认股金达17.1万元;入股职工55人,占在册职工的85%,占上岗人数的96%。改制后两个月的运行实践证明,公司改制后管理、经营、效益等各方面出现了明显转机,焕发了生机,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增加了企业资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利用投入的股金,最大限度地抽回承包柜组的铺底资金。截至9月底,已抽回铺底资金12万元,占铺底资金的19%。二是进货渠道明显灵活多样,运杂费等经营成本明显减少。职工根据市场需求安排购销活动,巧抓营销机遇,多方联系、多方进货,减少了以前统一进货环节多、运杂费高的弊端。三是讲究商品陈列艺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营业员根据顾客心理特点,讲究陈列艺术,自费装潢柜台,特别是服务态度大为改观,逐步树立起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四是职工的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机制的转换,职工清醒地认识到盈利和亏本都是自己的,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无息、低息贷款、借款等,增加资金投入,减轻了企业资金紧缺的负担。五是经营效益明显提高,截至9月底,完成销售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实现利润1860元,增长5倍,上缴税金4.9万元,增长16%。
公司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面向市场,面向未来,甩开膀子,再上台阶,在发展上探索出了新的路子,目前正抓三件硬件建设:一是在城区中心小什字和永定路中段新建两处营业商场,永定路商场已于8月份竣工营业,小什字商场于10月底运营。二是在公司家属院新建浴池、理发室各1处,主体工程10月底完成,上述两项工程建成投入运营后可实现利润8万元。三是公司与县通配厂、供销大楼联合开发兴建综合市场,总投资80万元。已从社会上吸纳资金32万元,72间营业室已向营业户预租40间。已收回3年的租费,于1997年底投入使用。综合市场建成后,服务功能大大增强,集蔬菜、调味品、餐饮于一体,年可实现利润10万元以上。
新兴蔬菜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国营一国有民营一民有民营的改革实践证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必然选择和惟一出路。通过售股改制,国有企业成为产权个人所有、集体占用、共同使用、民主管理的股份制企业,实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从而促使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成为真正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原载《企业改革》,1998年第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