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沅弟左右:
弟信言寄文每月以六篇为率,余意每月三次,每次未满千字者则二篇,千字以上者则止一篇。选文之法,古人选三之二,本朝人选三之一,不知果当弟意否?
弟此时讲求奏议尚不为迟,不必过于懊悔。天下督抚二十余人,其奏疏有过弟者,有鲁卫者。有不及弟者。弟此时用功不求太猛,但求有恒。以弟攻金陵艰苦之力,用之他事,又何事不可为乎?
正月二十四日
【译文】
沅弟左右:
老弟来信提到我寄去的文章以每个月寄六篇为准。我的意思是每月寄三次,每次如果是不满千字的文章就寄两篇,千字以上的文章就只寄一篇。选择文章的办法,古人的占三分之二,本朝人士占三分之一,不知是不是真合老弟心意?
老弟现在来讲求奏议写法还不算太迟,没有必要过于懊恼悔恨,全国任总督,巡抚的二十多人,他们所写的奏疏,有的能超过老弟,有的与老弟相当,有的还赶不上老弟。老弟现在用功不求气势壮猛,只求有恒心。用老弟攻打金陵、历尽艰苦的能力,施展到其他事务上,又有什么事干不成呢?
正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