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工作人员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代为申请,呈报上级核准后方得加班,否则不发给加班工资,特殊情况要有副总经理以上级领导签字认可。
第四十二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不满一小时不算加班,节假日工作时间未满八小时,以小时为单位核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离岗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四十四条员工加班情形,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计算。
出差
第四十五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和“短程出差”两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四十六条出差的差旅补助办法另行规定。
培训
第四十七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要举办各种职业教育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除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四十八条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实施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办理,内容为:
(1)公司情况介绍及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讲解。
(2)工作内容、业务性质、设备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的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鼓励;各级主管应寻机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3.专业培训:根据生产或业务需要,挑选各级优秀干部到各职业培训相关机构,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技能的学习,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
员工调动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
第五十条各部门主管就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五十一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七日内,一般员工应于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或岗位报到。
第五十二条员工调动,凡驻地远者,应根据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的直系亲属,应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五十三条调动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定适当人员代理。
福利
第五十四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应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订),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法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消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险
第五十六条员工一律参加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于正式聘用时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第五十七条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到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抚恤
第五十八条员工因公而致残或死亡时,依劳动保险条例向有关机构申请给付,如尚未参加劳保,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动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休
第五十九条员工退休,根据有关退休的法令规则办理。(办法另订)。
资遣
第六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资遣:
1.停业或转让时。
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3.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者。
4.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5.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六十一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1.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2.曾受惩戒者。
3.工作效率低者。
第六十二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1.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2.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二十日前通知。
3.在公司工作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通知。
第六十三条员工接到遣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请假外出,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上条规定通知而立即终止雇用者,依上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六十四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处理。
第六十五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1.以公司连续服务一年者,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2.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三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发相当于十天基本工资的资谴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发给,未满一个月以一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各单位要随时注意工作环境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六十七条员工要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的各项规定,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六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人力资源相关规定
第一条人力资源部职能
1.人力资源的招聘、调配,办理各类证件。
2.人力资源档案的建立、存档、管理。
3.工种、岗位的设置,编制人事计划。
4.员工的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实施、绩效考评、人才测评。
5.员工收入的审核、管理。
6.提出奖惩办法、核准各部门奖惩条例、执行奖惩决定。
7.员工考勤、汇总月报、员工请假的管理。
8.福利基金计划及各种劳动工资方案的制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力资源部门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组织制定人力资源使用及培训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工作,掌握业务范围,拟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如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共同研究、讨论决定。
3.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人力资源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团结本部门员工,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对上级下达给本部门的工作,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表扬先进带动后进,搞好本部门员工队伍的建设。
5.抓好员工的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研究,掌握情况。合理安排使用管理人员,发现人才,及时提出管理人员调整意见。
6.组织制定、修改、补充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7.根据用人计划组织招聘工作,负责调入、招聘、招收、培训、辞退、辞职、调出、停薪留职员工的审核,负责员工内部调配的审核。
8.按照有关政策,结合同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工资、奖金、劳保福利标准,报领导审核批准;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加班费、夜班费及各种津贴报表的审核。
9.按制度负责审批办理各类休假期的期限和有关费用报销标准。
10.负责人力资源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员工调入、调出档案的接收和传递工作。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人事作业细则
目的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正规化、制度化,能在有序可循的情况下,使本公司人事统一、脉络一贯,并加强人事部门与各部门间的了解,使相互更密切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主办
第二条人事作业负责单位隶属于管理部(科),设科长一人,承上级之命,负责下列全盘人事业务。
1.依据公司业务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责划分的改进方案。
2.配合公司经营目标,依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及人员编制数额,并根据人力发展计划,筹划各项教育及训练。
3.设计、推行及改进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经与各单位主管会商,拟定每一职位的工作标准及其所需资格、条件,以求适才适所。
5.生活水准、薪资市场情况及公司政策,建议研订合理的员工待遇。
6.制定各项员工福利与工作安全措施,并维持员工与公司间和谐关系。
第三条人事科另设专员及办事员各若干名,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1.专员:
(1)行政公文处理;
(2)员工诚信调查及对保工作;
(3)招募行政工作;
(4)考绩行政工作。
2.办事员:
(1)资料档案管理;
(2)劳保行政工作;
(3)考勤行政工作。
第四条人事科组织关系
1.秘书处主任指挥及监督,并向其直接报告。
2.以诚恳友善的态度与其他单位协调、联系,并就其所提出的有关本单位工作的询问、质疑予以解答。
3.在权限内督导各部门有关人事事宜。
4.为达成本单位的任务,与其他有关方面建立并保持必要的联络。
组织
第五条为了完成本公司的任务与目标,而将应处理的工作做适当分配安排,对所有员工有效运用,制定本公司“组织系统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体制
第六条区分组织中纵的性质与横的程度及其交错的结构体制,据此而设定本公司“职位(等)及职称配置表”作为人事管理基础。
工作分析
第七条公司确立组织体制及人事措施实行前,须将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予以分析研究,做成“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行政的依据。
分层负责
第八条为明确划分各层人员的人事权责,拟定“人事权限划分表”,表中所列的权责,各层人员均应确实负责办理,不得借词推诿,实施时如遇困难或特别事情发生,应向上一级人员请示后予以处理。
编制
第九条本公司为推行业务及基于人事预算控制,对各部门可设职称及可用名额予以规定,订立各单位“名额编制表”,并视情况每年定期检查修订。
人力控制
第十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及需求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人事科研订人力计划,办理开拓人力来源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人员拨补申请作业程序如下:
1.各单位如须增补人员,先至人事科领取“人员拨补申请单”填妥后,汇人事科办理。
2.人事科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内,其需要时机是否恰当等问题。
3.人事科调查后,即就申请人员的来源做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核准后,根据指示办理招募预备工作。
4.人员拨补申请单经批示完毕后,均应转回申请单位,人事科凭副本办理。
招募甄试
第十二条人员招募作业程序如下:
1.人事科收集人员拨补申请单至一定时期,即可拟定招募计划,内容包括下列项目:
(1)招募职位名称及名额。
(2)资格条件限制。
(3)职位预算薪金。
(4)预定任用日期。
(5)通报稿或登报稿(诉求方式)拟具。
(6)资料审核方式及办理日期(截止日期)。
(7)甄试方式及时程安排(含面谈主管安排)。
(8)场地安排。
(9)工作能力安排。
(10)准备事项(通知单、海报、公司宣传资料等)。
2.诉求:即将招募消息告诉大众及求职人。
(1)登报征求:先拟广告稿,估计刊登费,决定刊登何报、何时,然后联络报社。
(2)同人推荐:以海报或公告方式进行。
3.应征信处理:
(1)诉求消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及“甄选报名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2)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应给予退件。为了给社会大众一个好的印象,对所有未录取者发出“谢函”也是应有的礼貌。
4.甄试:新进人员甄选考试分笔试及面谈。
(1)笔试包括下列:
①专业测验(由申请单位拟定试题)。
②定向测验。
③领导能力测验(适合干部级)。
④智力测验。
(2)面谈:由申请单位主管、人事主管、核定权限主管分别或共同面谈,面谈时应注意:
①要尽量使应征人员感到亲切、自然、轻松。
②要了解自己所要获知的答案及问题点。
③要了解自己要告诉对方的问题。
④要尊重对方的人格。
⑤将口试结果随时记录于“面谈记录表”。
(3)如初次面谈不够周详,无法做有效参考,可再发出“复谈通知单”,再次安排约谈。
5.背景调查:
经甄试合格,初步决定的人选,视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
6.结果评定:
经评定未录取的人员,先发出谢函通知,将其资料归入储备人才档案中,以备不时之需,经评定录取人员,由人事主管及用人主管会商录用日期后发给“报到通知单”,并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7.注意事项:
应征资料的处理及背景调查时应尊重应征人的个人隐私权,注意保密工作。
任用
第十三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科依据甄选报名单发给“报到通知单”,请他于报到时携带下列资料:
1.保证书。
2.服务自愿书。
3.员工资料卡。
4.相片六张。
5.户籍誊本。
6.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
8.扶养亲属申报表。
9.学历证件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第十四条干部人员任用,视情况可发给“聘任书”。
第十五条新进人员于报到日,人事科即发给“报到程序单”,并检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应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
第十六条人事科随后应亲切有礼地引导新进人员依报到程序单上的顺序,逐项协助办理下列事项:
1.领取员工手册及识别证。
2.制考勤卡并解释使用。
3.领制服及制服卡(总务科主办)。
4.领储物柜锁匙(总务科主办)。
5.若有需要,填“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参观各单位及安排职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