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族而居
当年的庄园,包括坞堡,是自东汉至南朝逐渐兴起的,虽然亦因战乱而几经曲折,但都未被中止。其之特性,也日益鲜明,这便是:一、聚族而居。二、自卫功能。后者,是因为战乱而一步步形成的。
这里,我们不再重复这种居处方式与个性独立之间的关系,仅就庄园、坞堡与围龙屋、土楼之间的沿革加以探究。
首先,我们须确定,客家先民正是发端于中原地区,其聚族而居的习俗,正是渊源于这个地区为中心的、汉魏六朝形成的北方大家族制度。
罗香林在《客家源流考》中考证:
客家先民东晋以前的居地,实北起并州上党,西届司州弘农,东达扬州淮南,中至豫州新蔡、安丰。换言之,即汉水以东,颍水以西,淮水以北,北达黄河以至上党,皆为客家先民的居地。
这样,以中原地区为中心的问题,也就得到了证实。
而北方的大家族制度,我们已在前边加以了论述。但问题在于,当客家先民来到南方,南方的居处方式是否一样,如果是一样的话,这一论断也就不存在了。
事实是,当时的南方盛行的是小家庭制度,当时的史籍是有记载的。如《魏书·裴植传》中,则有“各别资财,同居异爨,一门数灶,盖亦染江南之俗也”。这说明,当时北人已把兄弟分灶、同居异财视为江南习俗了。
在南朝,更是“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世疾谤谗害,其间不可胜数”(《宋书·周朗传》)。可见,大家族聚族而居者,在江南已经几乎不存在,个体家庭,已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而取代了大家族制度。
这一社会风气,与前所述的中原庄园、坞堡居处方式,已相去很远了。
所以,客家先民,正是带着汉末及其后年间形成的庄园居处方式及大家族聚族而居的传统,迁徙到江南的--也就是说,在居处方式上,也出现了历史的“定格”。
无可怀疑,迁徙到南方的衣冠士族,有相当一部分,不可能不受江南风俗的影响,大家族制度相应产生了分化,不复存在,聚族而居也散落为小家庭了,尤其在南朝政治中心与经济发达的地区--这与南方商品经济早于北方得到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时人,亦以此作了鲜明的对比,称“北土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投者,莫不竭力营赡,若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里所容”。但是,来到了南方的北人,谁“乃往依之,愉礼之甚薄”,只好又另投他处了。可见,其习俗,性气也已改变。
当然,这部分人已早早同化于南人,不可能成为客家先民的一部分。
而真正作为客家先民的,则是在这批“司豫流人”中,来到南方不发达地区,特别是深入至大山中的那一部分。由于远离尘嚣,他们受外界的影响要少得多,江南习俗的浸润几乎不存在。这样,他们保存自北方带来的习俗也就多一些,也纯一些,聚族而居也就不易瓦解。
另一方面,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化--南方夷蛮之地,人为的侵袭自然难免,水土的不服更要烦扰。所以,作为一个大家族的内部团结,互相照顾,也就相对显得十分重要了。从本书前文关于客家源流的阐释中,我们也可以得到结论,即客家先民正是这么一批人,客家则是以这一批人为主而形成的,所以,才保持了原来北方大家族相应的社会结构。
围楼、围屋
这种庄园、坞堡居处方式,到了南方,也就相应成为了一个与外界来往甚少的相对封闭的小社会。生存方式的选择,也就把张扬个性的庄园淡化为一种自我保护的小社会,这是不得已,也无可奈何,形式上的一致与内容上的变异总是具有历史性的。对于客家先民而言,南下后的第一问题是生存,而后才是其他。当然,在日后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客家人好张扬个性的特征,亦不失时机地表现了出来--怎么说好呢?对于一个“围”中,无论是土楼还是围龙屋,为自我保护需要一个统一意志,需要权威或家长,但是,对于整个社会,那么,每一个“围”,又是各具个性的存在。
正因为聚族而居,“围”中的风尚、习俗、语言--如郡望自矜、讲义气重人情以及区别于南语的客家话,也就相对稳定地保存了下来,迄今仍保有祖先、特别是魏晋南北朝祖先之遗风。
南徙的流人,并不等于全是客家先民。对于一部中国史而言,武力南下,可以说已成定规,不独南北朝,后来还有元朝、清朝。而在这之前,商周之变,秦统一中国,也大抵如此。所以,中原汉人南迁,几乎波及整个中国的历史进程。但南徙后定居于发达地区的中原人,并没有演化为客家人,他们已先后操上了吴语、粤语等,惟独仍聚族而居、地处僻壤的中原人,才一步步演化成了客家人,保持有他们原来的习俗,尤其是原来的语言。在这里,“聚族而居”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这点不变,习俗,语言等也就不变。
所以,土楼,围屋作为居处方式,不仅是生存状态,也是文化形态的表现。我们拿汉末魏晋六朝的庄园、坞堡,与保留至今的土楼,围屋相比较,拿汉魏六朝的聚族而居方式与后世客家人的围屋、土褛集一大家族而居相比较,不能不清晰地看到二者之间的共同之处与传承关系。
后面,我们不妨看这种“聚族而居”是怎么一代代沿袭下来的。
魏晋南北朝之后,是唐宋。被视为客家先民中的先贤陆九龄、陆九韶,据《宋史》所载,则同于江西抚州金溪“其家累世义居”,“合门百口”,故后人称“聚其族逾三千指,合而爨将二百年”。“义居”者自不仅指同住一所,而是患难与共,财产亦不分。如此“葛藤坑”时期作为客家民系正式形成来划分,可以说,此时期的民居,已是典型的客家式的了。事实上,陆氏已被称之为客家了。
而早于陆氏“合门百口”之前,更有永定湖雷乡下寨村的土楼“馥馨楼”。此楼遗址表明,其材料,结构与布局,堪称后代方楼的典范,只是整体稍觉粗糙。据其族谱记载,此楼初建于北宋,可以算是最早的土楼了;
历经宋、元,到了明成化十四年,即15世纪;永定置县后,客家土搂便蔚为可观,数量有了不少增加。到明末清初,更出现全盛期。现今尚可查的客家大型方楼,便有380座之多,是建于这一时期的。
目前,尚存土褛有2万之多。--这说明客家人承传中原大族聚族而居的观念有多么深,又多么稳固。而这,还不包括其他“聚族而居”的民居,如粤东的围龙屋,粤北的“村围”等等。
有人认为,由于客家人所处环境与祖先在中原的居住环境有近似之处,中原祖先的住宅模式就自然会被潜意识地搬用,其实并不如此。首先,所处环境未必与中原相似,这从南方的地理状况与中原大相径庭可以得知;其次,住宅的模式并非由潜意识搬用,而是陈陈相因,一脉相承下来,不曾有过“隐性”的阶段。而在这陈陈相因过程中,亦有变异、发展与完善,以适应新的生存环境。
例如土楼的自卫功能便是如此。
应当说,它与三国时期的坞堡极为相似,在战乱中突出了其自卫的功能作用。然而,从“聚族而居”这一文化功能上,再加上自卫功能,更是到了南方才鲜明具备的。坞堡只是三国时由庄园而发展成的,战乱过去亦成为了遗迹。而土楼则绵延有六百余年之久,非仅为的战乱。
也就是说,客家人到南方,与土着人及先到的民系为争夺生存空间,而使土楼日益“壮大”起来。
清同治年间,高陂遗经楼,就发生过一次两军对峙的战斗,长达两个多月的枪击炮轰火攻,整座楼却安然无恙。攻者无可奈何,只好撤走了。这说明,此类土楼,外部浑然一体,如同巨大的城堡一般,能抗御炮火,而内部防盗、防火、防水和生活设施自成系统,配套成龙,因此,守个上百天也不成问题。甚至发生强烈地震,也无土楼倒塌的历史记录,裂缝尚可很快修葺。
至于围龙屋,前面是一个半月形的人工池塘,与围屋浑然一体,有人称之为阴阳八卦的图式,自有其奥秘--但无论如何,这也是源自古代中原的文化。
因此,以客家民居,作为魏晋南北朝文化传承的“物证”,是称得上确凿无疑的。人证、物证倶备,还有什么可挑剔的呢?民居,本身是文化的象征,一个具象,无可辩驳。
由此,我们还可以更深入地探讨其文化的意蕴。
家庭横式
客家人来自中原,其居住形式,如土楼、围龙屋等,均清晰地呈示这么一个信息,聚族而居,是他们来到南方后,继续沿袭中原习俗的一个选择。
这种聚族而居,包含有众多的历史的、文化的、地缘的,乃至军事上的因素。
然而,作为客家人的聚族而居,井非完全承袭的是中原古风,而是在大迁徙及选址的过程中,有了很大的变异与发展,这需要我们一一加以分析,不可一概而论。
无疑,自古以来,汉民族传统的聚族而居是形成家族认同心理的一个非常突出的根据,这是历史所形成的,同中原的自然地理因素密切相关。中原土地辽阔,却又具有相对的封闭,主要是从事农业生产,长期按照氏族宗族的血缘关系,从而产生聚族而居这样一种方式,均固定在某。一个地方。
客家人到了南方,虽说已经历T大迁徙,但这一习性仍有延续。我们可以从大量民间调查的资料中,看到这……。点。这里不妨引用一下屮山大学人类学者黄淑娉主编的《广东族群与区域文化研究》一书中的有关内容。
其中讲到客厉地五华县文葵镇万历寨时,有这么一段:
1。强调血缘,聚族雨居
按血缘亲疏关系聚居是维护宗族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早先的合兴围,空间划分成两大块,两个房族各占一块;其中每一块又可按血缘亲疏再划分成若干小块。在这些小块内,居住着同房族的各个大家庭,近亲旁边住着远亲。
万氏人建屋,一般在老屋周围的菜地上打主意,再不然就是推倒旧屋重建,或以地换地、以宅换地。
这种做法使原来的住宅房派聚向凝固了,向族人匀地皮的做法进一步强化各聚居点内以五服血亲为邻的倾向。虽然特定时期政策与经济条件允许,新建的房屋可能暂时会突破原来亲属关系构成的空间,优先使用位置较好的地点,但一段时间以后,后起的房屋便会在它周围以同样模式拓展。这样,一方面是旧聚居关系的瓦解,另一方面是新聚居关系的重组,十余个自然村就是这样逐渐形成的,每一村包括几房,每一房各自形成一个居住圈尽管因年代久远,这种建房或居住模式已经有所打乱,两房族交叉混住,近亲的居屋之间穿插着一些远亲,人们仍然习惯于这种模式。
这一段调查中,透露了很多信息,证明了客家人到达南方后,在聚族而居上又是如何进行重新整合的。在这个意义上,仍是中原古风的沿袭。这一古风,可以追溯到夏、商、周时出现的城邑,即维护宗族权力的政治性质的城邑。一旦宗族的枝蔓发展,便又有新的城邑建成,并在其中供上先祖的牌位。而后,主要在乡村中,形成聚族而居的传统。过去,由于生产方式的落后,需要整个家庭的共同协作与帮助,至于天灾人祸,包括战乱,更要一族人同舟共济了。这样,本来共有一个祖先的族人,其间自有一种天然的即血缘的、情感上的与心理上的联结纽带,为共问的利益而走到起。《通典食货》中就有过这样的描述广一宗近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顾炎武的《肇域志》中也有:“兄弟析灶,亦不远徙,祖宗庐墓,永以相依。一村之中,同姓者至数十家,或数百家,往往以姓名其村巷。”甚至到了光绪年间,在江南仍有“一族所聚,动辄数百或数卜里,即在城市者,亦各占一区,无异姓杂处”(见《光绪石埭桂氏宗谱》)。
这种聚族而居,每每是以兴建祠堂的形式,来维护其宗族权威的,这是汉民族祖先崇拜或准宗教式的信仰所系,奉祀祖先,目的是教后人各明其所,不得僭越。祠堂每每是族众的会所,宗族的议事厅,族规的裁判所,以及举行人生重大礼仪的场地,其功能均与祠堂原初的使命有着有机的联系。
一般而言,中原沿袭而来的聚族而居,带有相当大的封闭性,其内在结构是家长制的权威型,并形成了一个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小社会,是家族主义的家庭生活方式,是父系、父权的家长制的家庭生活方式,其核心为宗法伦理。
如果完全按以上定义去套客家的聚族而居,形式上似乎是一致的,但内容上,却分明有些似是而非,不尽一致。考察这一变异,去认识客家人的文明,尤其是其中的家庭模式,是不可忽视的。
走出围楼
首先,是聚族而居这一方式,在客家人中,已不再是一种封闭的模式了,随着他们向东南沿海的大迁徙,观念上也不断在更新。
我曾走过不少客家山乡,发现,早在20世纪初,在一些祠堂,便已出现了这样的楹联:
为学志在新民训蒙心存爱国类似这类楹联的还不少。
祠堂,本是旧观念最根深蒂固的地方。但客家人却把它变成滋育新思想的温床。记得外国有人曾在客属地惊叹,认为一个祠堂就是一所学校,其教育普遍的程度不会比欧美差--说这话,当在19世纪末。
所以,这种“聚族而居”的模式,并不意味着就是全封闭的,在客家人这里,可以是半开放或全开放的,一般可以接纳八面来风。当中国还处于专制愚昧的黑暗时代时,这里“聚族而居”的处所,便已有了开放的态势,走出了一代又一代的改革者、革命家,诸如黄遵宪、邓仲元、廖仲恺等。而从“聚族而居”的祠堂中,走向南洋、走向世界的,更不乏其人。
追溯起来,当从宋末算起,当中国刚要或将要闭关锁国之际,客家人便幵始了出国的航程,先后到达了印尼、婆罗洲、马六甲等地,“客人开埠”美名传扬。而且,每每还把自己家族的成员,一。批批地动员去,创番事业。华侨华人,来为中国推翻帝制、独立解放,是立下了不朽功勋的。当中,就有不少客家人。
而后,我们得讲讲客家男人。
在前引的五华县文葵镇万屋寨调查中,亦有如下的文字:……杨男抑女,突出父杈的地位。男子是家庭的主轴,妇女是同心圆的外圈。妻以夫荣,母以子贵。妇女没有机会博取功名,从事家务和田间劳动是她们的天职。这里没有男耕女织的分工,妇女什么活计都干。男人则向外幵拓(读书考学、从戎、做官或者经商),带回荣誉与金钱成功男子的业缋为人们所乐道,谈论起这些事情无疑具有显位的功能,在族际竞争中显示自己的光明面。
仅此,我们也可以看到,客家男人,并无古训中“父母在,不远游”的规矩,本来,整个民系,已无法遵守古汉族的“安土重迁”的训诫了,所以,个人也更不需要恪守这些淸规戒律。他们以守在家中、无所作为为耻,连他们的妻子,如谁把丈夫留在家里,也被视为一种耻辱。客家男人,自小就受要向外发展的教育,要去博取功名,建功立业……当然,这也带来了其负面影响,有的客家男人,养成了游手好闲的习惯,终日价无所事事,甚至染上赌博之类恶习旦在外边创业失败,就无脸归家了,其心态也就复杂了。
所谓“男主外,女主内”也已突破了原来“男耕女织”的“外”与“内”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