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藏族的社会民俗
1.婚嫁民俗
藏族的婚姻形式比较多,从全藏来看,有比较普遍的一夫一妻制和比例较少的一夫多妻制、一妻多夫制、兄死弟继或弟死哥继制、姐死妹继或妹死姐继、比武争偶和斗智决偶等几种形式。
藏族的婚配程序比较多,通常情况是男女通过介绍或认识准备求婚时,要占卜看相,是相合还是相克。相合则视为有缘分,可以订婚;相克则视为无缘分,不能订婚,除非双双逃离家乡远走高飞到他乡谋生。经占卜合婚结果满意,男方或女方请亲友或媒人(媒人多数为亲友或村中有威望的人)带一条哈达和一坨茶叶等礼品,到对方家正式提出求婚,如对方家长收下礼品则表示同意,拒收礼品则表示不同意这门亲事。结婚要经过占卜选择吉日。迎亲者一般都派能说会道、在众人中有威望之人,一般3~10人左右,要带上新郎或新娘穿戴的一套服装首饰。迎亲队伍到对方家后,当天晚上举行送亲欢送仪式,第二天接新娘或新郎起程。送亲者一般为对方亲人、村寨头领、新郎伴男或新娘伴女和其他亲友6~20人左右。新郎或新娘进入家门后,下马、进门、进房、上楼、入厅安座等,不仅有一套传统的仪式程序,还要每唱一首颂歌,便献上一条哈达,演说下马祝词和入门祝词等各种祝词,并在坐垫上用五谷撒成“雍仲”图案。这些仪式完毕后,新郎或新娘、迎亲和送亲的队伍方可入位进餐。
婚礼一般举行3~7天。给新郎献吉祥哈达,给新娘献福禄哈达,吉祥与福禄五彩哈达将新郎新娘连接在一起,以示福、禄、寿三星永照人生。新婚夫妇不同居,也不入洞房,均分开居住,婚期3~7之后,将新郎或新娘送回娘家,待一月、二月、三月甚至半年后,派人接回,算正式进入夫家或妻家的门,夫妻生活从此开始。
藏族离婚自由,手续也比较简单。一旦双方感情破裂无法调解时,一是通过内部协商就此分手,所生子女协商分配,双方均可另找对象;二是经村中的头领裁决离婚;三是周围的亲朋好友裁决离婚。离婚时,男方或女方可将其结婚时所带来的一切财产带走,也可留给子女。同时,对方家庭给予他们适当补偿。在财产分割时,提出离婚者和导致离婚主要责任一方,少得财产,甚至不得。离了婚的人再婚,不会有非议,但一般不再举行隆重婚礼仪式。
2.丧葬民俗
藏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但只有圆寂的****喇嘛死后才在布达拉宫把他的遗体放在一座塔里。其次,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小孩死了,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生前做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藏族以天葬为主要的丧葬仪式,天葬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天葬一般是不欢迎外人去观看的。
3.礼仪民俗
藏族在迎接客人时除用手蘸酒弹三下外,还要在五谷斗里抓一点青稞,向空中抛撒三次。酒席上,主人端起酒杯先饮一口,然后一饮而尽,主人饮完头杯酒后,大家才能自由饮用。饮茶时,客人必须等主人把茶捧到面前才能伸手接过饮用,否则会被认为失礼。吃饭时讲究食不满口,嚼不出声,喝不作响,拣食不越盘。用羊肉待客,以羊脊骨下部带尾巴的一块肉为贵,将其敬给最尊敬的客人。制作时还要在尾巴肉上留一绺白毛,表示吉祥。
献哈达是藏族最普遍的一种礼节。婚丧节庆、拜会尊长、觐见佛像、音讯往来、迎接送别等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哈达是一种生丝织品,纺得稀松如网;也有优良的、用丝绸做料的哈达。哈达长短不一,长者一二丈,短者三五尺。自古以来,藏族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利,所以哈达一般是白色的。献哈达是对人表示纯洁、诚心、忠诚的意思。
磕头礼也是常见的礼节,一般在朝觐佛像、佛塔和活佛时磕头,也有对长者磕头的。磕头可分磕长头、磕短头和磕响头三种。磕头时两手合掌高举过头,自顶、到额、至胸,提揖三次,再匍匐在地,双手直伸,平放在地上,划地为号。然后,起立如前所做。在寺庙里,还有一种磕响头的磕头方法。不论男女老少,先合掌连拱三揖,然后拱腰到佛像脚下,用头轻轻一顶,表示诚心忏悔之意。
4.民间文学
藏族历史悠久,有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积淀,有为世界瞩目的独具特色的文化类型。民间文学是藏族文化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在民间广泛流传发展。从短小的谚语至长篇巨幅的史诗,无不闪耀着藏族人民的智慧。与其他民族相比较,藏族的日常生活与宗教密不可分,宗教融于日常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因此,藏族民间文学也被深深打上了宗教的烙印,如《格萨尔》史诗中的本教与佛教。藏族民间文学包括了文学的各种形式,如神话、传说、史诗如黄南藏区流传着猕猴变人的故事、文成公主的故事等,民间故事如浪子洛桑、拉央和银措,民间叙事诗如《不幸的擦瓦绒》,民间歌谣如情歌、酒曲、劳动歌、婚礼曲、儿歌,谚语、谜语等。
知识链接
《格萨尔》简介
《格萨尔》是关于藏民族部落战争和藏区统一战争的神话,史诗的主人公格萨尔既“征服有形的敌人”,又“调伏无形的鬼怪”。民间艺人在说唱时,常常用这样三句话来概括史诗的全部内容:“上方天界遣使下凡,中间世上各种纷争,下面地狱完成业果。”因此,史诗的内容虚实并存、亦真亦幻。从格萨尔作为天神之子降生人世到降妖伏魔、安定三界,最终返归天界,整个史诗完全被包容在庞大的神话体系之中。《格萨尔》是藏族人民集体创作的一部伟大的英雄史诗,历史悠久,结构宏伟,内容丰富,卷帙浩繁,气势磅礴,流传广泛。《格萨尔》提供了丰富的有关原始社会形态的宝贵资料,是研究古代藏族社会的一部百科全书,被誉为“东方的伊利亚特”。
5.工艺民俗
勤劳智慧的藏族人民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创造了众多的工艺成果,丰富和满足了藏族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其中,藏族的金属制品、木制品、织品、石器、唐卡等深受全国各地人民的喜爱。
(1)金属制品。西藏的金银器皿,做工十分细腻精致,表层刻有龙、虎、狮、象、凤凰、孔雀八祥徽等图案,花样饰物模样栩栩如生,雕琢玲珑剔透,是珍贵的艺术纪念品。西藏的金银器工艺匠人,其技术世代相传,已达到精湛的境地。代表作品主要有藏刀、转经筒、噶乌、铜艺等。
(2)木制品。藏族木器家具是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历史悠久,大致分藏柜和藏桌两大类。藏式家具造型简单,但注重装饰,都有雕刻、绘画,色彩艳丽,花样烦琐,还有用纯银镶边的,均为纯手工制作。代表作品有印经版、酥油桶、木碗等。
(3)织品。藏族的纺织工艺历史悠久,具有鲜明浓厚的民族特色。它以品种繁多、形式独特、色彩艳丽、民族风味浓厚、地域特色鲜明而闻名遐迩,主要包括地毯、氆氇、卡垫、围裙(帮典)、藏被、服装、藏包、藏靴等生活用品和口袋、背篓、鞍辔等生产工具。
(4)石器。西藏的石雕艺术是由西藏的宗教而产生的,主要有石刻、玉石碗。另外,藏族无论男女,人人都离不开的饰品,也是西藏手工石器的精华。
(5)唐卡。唐卡是一门以表现宗教题材为主的重彩装饰绘画艺术,藏文意思是以藏传佛教为题材并绘制在布或丝织品上的卷轴画,多挂于寺庙之中作拜祭用。其常以红、黄、白、蓝、青等斑斓的色彩来完成艺术表现,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浓郁的宗教色彩和独特的艺术风格,千百年来,在全藏区广为流传,被视为艺术珍宝。
(三)藏族的信仰民俗与禁忌
1.信仰
藏族信仰佛教。公元7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公元13~16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著名的寺庙有大昭寺、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2.禁忌
藏族人民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屈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座,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直伸、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时,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藏族人禁吃驴肉、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不得跨越法器。火盆、经筒、经轮不得逆转。忌讳别人用手触摸头顶。
(四)藏族的节日民俗
藏族节日丰富多彩,几乎每个月都有节日,而且宗教节日较多,民间节日和宗教节日互相穿插,其中,藏历新年、林卡节和雪顿节三大节日最为著名。另外还有望果节、燃灯节、驱鬼节、仙女节等节日。
1.藏历新年
藏历新年是藏族人民一年中最为隆重的传统节日,与汉族的农历新年大致相同。藏历新年是根据藏历推算出来的。藏历元月一日开始,到十五日结束,持续十五天。因为全民信仰佛教,节日活动洋溢着浓厚的宗教气氛,是一个娱神和娱人、庆祝和祈祷兼具的民族节日。
2.林卡节
藏历五月十五日是林卡节。藏语称“藏木林吉桑”,意为世界焚香日、世界快乐日。据说是以此纪念莲花生大师曾于猴年五月降伏了藏地的一切妖魔。热爱大自然又能歌善舞的藏族人民在这一天身着节日盛装,带着青稞酒和酥油茶及各种美味食品来到林荫密布的林卡,搭起帐篷,边吃边喝边歌舞,尽情享受大自然。各帐篷间还互相邀请,并有民间艺人到此献艺,此节日常常延续达一月之久。
3.雪顿节
雪顿节是在每年藏历六月底七月初,是西藏的传统节日。在藏语中,“雪”是酸奶子的意思,“顿”是“吃”、“宴”的意思,雪顿节按藏语解释就是吃酸奶子的节日,因此又叫“酸奶节”。因为雪顿节期间有隆重热烈的藏戏演出和规模盛大的晒佛仪式,所以有人也称之为“藏戏节”、“晒佛节”。
二、蒙古族
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三省、新疆、河北、青海,其余散布于河南、四川、贵州、北京和云南等地。自清末以来,在不断加剧的开垦和移民浪潮冲击下,蒙古族传统文化愈来愈受到处于人口优势的汉族文化的渗透和影响,蒙古族原有的风俗习惯除在地处偏远的游牧区仍有较为完整的保留外,农区、半农半牧区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化景观。
(一)蒙古族的经济民俗
1.蒙古族的饮食民俗
蒙古族饮食品种丰富多样,且富有营养。蒙古族的食品分为肉食、乳食、粮食。宴请尊贵的客人时,有时还要摆羊背子(蒙古语称乌察或秀斯)。奶制品中属于主食之类的有黄油(酥油)、白油、奶皮、奶豆腐、奶酪(酪蛋子)、奶果子;属于饮料之类的有奶茶、酸奶、奶酒。蒙古族的茶是砖茶,茶中加入盐和牛乳或羊乳,味道极鲜美。
2.蒙古族的生产民俗
蒙古族群众绝大多数从事牧业生产,少数从事农业,农耕习俗与汉族等民族一样,马、牛、骆驼,是游牧生活中的交通运输工具,主要用于骑乘和驮运燃料、口粮及搬迁时驮运物品。因蒙古族不善经商,故无专门的商队。
(二)蒙古族的社会民俗
1.婚嫁民俗
蒙古族同姓不婚。旧时,男女婚姻多由父母包办,并由喇嘛以生辰查看经典进行“合婚”。提亲一般由男方父母或其亲戚带上白酒等礼品去女方家中求婚。订婚时,男方带上自制的奶酒、一只熟羊和一些其他礼品,到女方家中,先敬哈达,再致订婚词,然后把带来的奶酒倒入碗中,供在场的女方亲友、邻居每人品尝一口。然后大家饮酒、吃肉。结婚前,男方还要给女方送过礼(即聘礼),多为肉、酒和新娘的梳妆用品和衣料。聘礼多少,由双方长者商定。出嫁前一日,女方家中举行送嫁宴会,亲友赴宴,以唱歌、跳舞倾诉亲人的依恋和父母的养育之恩。婚礼上,除宴饮、歌舞活动外,还安排一些诙谐有趣的角力游戏。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婚姻,由父母做主操办,成婚程序也简化了很多。
2.丧葬民俗
蒙古民族的丧葬仪式,有受其他民族影响的部分,也有深受宗教影响的部分。一般来说,蒙古族的丧葬仪式比较淳朴,礼仪节俭。汉族丧葬习俗中为亡者指路、守灵、入殓、出殡等礼仪在蒙古族聚居的农村中已普遍采用。由于地区不同,丧事的处理也有一定差异。如出殡,西部地区基本依汉俗,而在东部一些地区,停灵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时辰;亡者在灵车上脚朝前,而不是汉俗的头朝前。对于非正常死亡者,有火化后将骨灰装坛,再行土葬的习俗。丧事具有很浓的宗教色彩。他们要向召庙布施牲畜或钱物,请喇嘛为亡者诵经超度。亡者下葬后,要筑坟立碑,亲属还须宴请乡邻,接受礼物。一些地区的蒙古族也服重孝(49~100天不等)、祭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