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旅游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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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旅游民俗文化(4)

3.礼仪民俗

哈达是蒙古族日常行礼中不可缺少的物品。献哈达是蒙古族牧民迎送客人和日常交往中使用的礼节。献哈达时,主人张开双手捧着哈达,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词或赞词,渲染敬重的气氛,同时将哈达的折叠口向着接受哈达的宾客。宾客要站起身面向献哈达者,集中精力听祝词和接受敬酒。接受哈达时,宾客应微向前躬身,献哈达者将哈达挂于宾客颈上。宾客应双手合掌于胸前,向献哈达者表示谢意。

客来敬茶是一种高尚的蒙古族传统礼仪。在蒙古族历史上不论是富贵之家还是贫穷之家,不论是上层社会还是平民百姓,也不论在社交场合或在家里,在旅途或在其他一切场合,莫不以茶为应酬品。家中有客来,茶是必不可少的款待物。因此,牧民们招待客人,照例是先向贵宾献上一碗奶茶,接着主人又端上来炒米和大碗的奶油、奶豆腐和奶皮子等奶制品。

斟酒敬客,是蒙古族待客的传统方式。通常是主人将美酒斟在银碗、金杯或牛角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之上,唱起动人的蒙古族传统的敬酒歌,客人若是推让不喝酒,就会被认为是对主人瞧不起,不愿以诚相待。宾客应随即接住酒,然后用无名指蘸酒向天、地、火炉方向点一下,以示敬奉天、地、火神。不会喝酒也不要勉强,可沾唇示意,表示接受了主人纯洁的情谊。接着穿戴民族盛装的家庭主妇端来清香扑鼻的奶酒款待客人,这也是蒙古族的传统礼节。主人会用诗一般的语言劝酒:“远方的客人请你喝一杯草原佳酿,这是我们民族传统食品的精华,也是我们草原人民的厚谊深情。”

4.民间文学

蒙古族人民不但是改造自然的英雄,而且是民族文化的创造者、发掘者和开拓者。他们创作的体裁不同、风格各异的民族民间文学,是蒙古族书面文学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是蒙古族人民的文化宝库、百科全书,也是蒙古文学发展史上的重要文学现象。蒙古族的民间文学主要为流传的各种口头创作和书面文学,包括众多的英雄史诗、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儿童民间文学、谚语、格言、祝词赞词、谜语和长短调的民歌等,其也是我们祖国民间文学宝库中绚丽的瑰宝。英雄史诗《江格尔》产生于卫拉特蒙古人民中,被誉为蒙古族古典文学三大高峰之一,除此之外还有《祖乐阿拉达尔罕传》、《其尔根茶干汗的故事》;神话传说中以《天女之惠》最为出名。

知识链接

《嘎达梅林》简介

《嘎达梅林》是蒙古族叙事长诗,流传于内蒙古哲里木盟一带,依据嘎达梅林起义的历史事件创作而成。长诗成功地塑造了嘎达梅林这一英雄形象,刻画了他的叛逆性格。他开始劝说王爷停止出卖土地,遭到革职处分,最后向张作霖为民请命,又被投入监狱,判处死刑。残酷的斗争现实使他幻想破灭,被救出后毅然举行了起义。转战数年,最后在强大敌人的联合进攻下,西拉木伦河一战,部众全部战死。他弹尽粮绝,誓不投降,在泅渡至河中心时中弹牺牲,表现了起义者大无畏的英雄气概。长诗还侧重刻画了嘎达梅林的妻子牡丹的英雄形象,描绘了其他众多的人物,反映了较为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和起义斗争的复杂性。

5.工艺民俗

蒙古族工艺民俗历史悠久,包括雕刻艺术、织绣艺术、蒙古包铺毡等各色的工艺作品。

蒙古族雕刻包括石雕、木雕、骨雕等。石雕多见于城市建筑物上,如明代归化城(今********市)的五塔寺上;马头琴及蒙古族象棋之棋子是木雕艺术品,作品生动、质朴,有很高的艺术价值。

织绣工艺,包括绣花、贴花等几种,多用在服饰和生活用品的装饰上,如衣领、袖边、靴帽、毡袜、枕顶、荷包、门帘、鞍垫等,均可见刺绣的花卉、盘肠图案,工艺精湛,色泽艳丽。

蒙古包铺毡,属毛绣工艺品,是蒙古包内铺垫物。在羊毛毡上用本色羊毛线绣上花纹,纹样有云朵纹、卷草纹、回纹等。一般中心为圆形适合纹样,四角配角花,周围饰数条边缘纹样。色彩素净,纹样有立体感,多为女子精心设计和刺绣。

蒙古刀是蒙古族农牧民特需用品,一般长约20~30厘米。其制作工艺精湛,历史悠久,刀刃锋利,刀柄刀鞘上镶有银质、铜质或铝质图案,有的还配备一双象牙或檀木筷子,十分精致美观。在牧区,牧民随身携带蒙古刀,多用于宰羊、割皮、吃“手把肉”等。蒙古刀也是一种精美的工艺品,颇受各族人民喜爱。

(三)蒙古族的信仰民俗与禁忌

1.信仰

古代的蒙古人最早信仰萨满教。萨满教崇拜神灵,把世界分为三种:天堂在上,诸神居之;地为之中,人类居之;地狱在下,恶魔居之。而掌教的巫师则宣称自己集万能于一身,除了能役使鬼魅为人祛除灾难外,还能占卜吉凶,预言祸福。他们主持传统仪式,代氏族成员求儿、求女、求五谷丰登、求人畜两旺,为氏族成员治病等。在早期,他们则参与解决部落的重大疑难问题,直至决定首领的继承,战争与和平等。成吉思汗就曾设置“别乞”(教长),专门管理萨满事务。

明朝黄教传入之后,对蒙古族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产生了极重大的影响。黄教无孔不入地渗入蒙古族人民的思想和生活。蒙古族人的日常生活,如生老病死、嫁娶节日等无不由喇嘛念经“卜凶问吉”和“解脱超度”,蒙古族贫苦牧民含辛茹苦,节衣缩食,把一生劳动所得的大部分都供奉给喇嘛庙,以表示自己对“布尔红”(菩萨)的虔诚,希望由此得到神明的保佑,能够超度苦海,死后升入天国,来世会有幸福。

2.禁忌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和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所以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蒙古族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

(四)蒙古族的节日民俗

蒙古族的“春节”亦称“白节”或“白月”,蒙语中为“查干萨日”,这与奶食的洁白紧密相关。据史书记载,自元朝起蒙古族就接受了汉族历法,因此,蒙古族白月与汉族春节正月相符。这就是蒙古族过“春节”的由来。蒙古族年节虽然与汉族节一致,并吸收了一些汉族习俗,如吃五更饺子、放鞭炮等,但也有很多蒙古族传统习俗。例如,除夕吃“手把肉”,牧区自然没问题,就是农区蒙古族,在肉食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也要吃一顿“手把肉”,以示合家团圆。初一凌晨晚辈向长辈敬“辞岁酒”,亲朋间互赠哈达,恭贺新年吉祥如意。

那达慕,蒙古语意为“游戏”或“娱乐”,原指蒙古族传统的“男子三竞技”——摔跤、赛马和射箭,是蒙古族人民喜爱的一种传统体育活动形式。锡林郭勒盟的那达慕最具代表性。今天的那达慕活动内容除了传统的“男子三竞技”之外,还包括文艺演出、田径比赛和各类经济文化展览以及订货洽谈、物资交流等内容。夏季水草丰茂、牛羊肥壮的时节,草原要举行那达慕大会,具体时间自定,这种节日性活动,规模可大可小,甚至一个家庭就可以举办。届时方圆几十里、上百里内的牧民都会举家骑马赶车前去参加。其他节日还有由生产活动、宗教祭祀仪式演变成的祭敖包、马奶节、剪羊毛节等。

马奶节是蒙古族的传统节日,以喝马奶酒为主要内容,流行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和鄂尔多斯市的部分牧区,通常在农历八月下旬举行,日期不固定,为期一天。为欢庆丰收,彼此祝福,他们除准备足够的马奶酒外,还以“手把肉”款待宾客,并举行赛马活动,请民间歌手演唱祝词,向老蒙医献礼等。

三、回族

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全民信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又称礼拜寺。回族是由中国国内及国外的波斯、阿拉伯、中亚等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他们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吸收了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的一些生活习俗。回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一整套本民族独特的风俗习惯,从而成为一种沟通传统与现实、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民族基础文化。

(一)回族的经济民俗

1.回族的饮食民俗

回族饮食具有代表性的是全羊席、涮锅子等。

回族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能用羊头、羊肉、羊肚、羊肺等做出品种繁多的羊肉菜肴。早在清代就已经盛行全羊大菜,也叫全羊席。“全羊席”是规格最高的宴席。回族人民吃全羊席时,桌子上放一蓝色桌布,象征******教。“全羊席”都是用羊肉烹制的色、香、味、形各种不同的菜肴。

回族的涮羊肉,闻名于海内外,是一种高级待客佳肴。回族也称其为涮锅子。吃涮羊肉能激发人们欢乐愉快的情绪,诱发食欲。客人和主人围坐在火炉旁,边品尝边叙谈,肉香意浓。一般在涮锅子里加进姜片、羊尾油或海米、鲜蘑菇后,待汤开时将肉片用筷子夹住放入汤中涮几下即可食。时间长了,就把肉涮老了,时间短了会夹生,要涮到不老不生,恰到好处,当肉片吃腻时可夹蔬菜涮一下解腻,涮完之后,汤可以泡馍,也可以喝。

2.回族的生产民俗

回族人民主要从事手工业并经商,具有经商的意识,掌握了许多经商的本领并积累了很多经验,形成了许多世代传承的经商习俗。从历史上看,其先民早在唐宋时期就由阿拉伯、波斯等地来到中国经商。元代以后,回族虽然拥有了土地,但他们并没有单一在土地上做文章,而是坚持农商兼顾,且城镇回民一般都以商为主,靠商生活。回族经营的工商业多半同特有的生活习俗相联系,局限在饮食、鲜货及制革、皮货、香料、膏药、珠宝玉石等行业中,推车摆摊、提篮叫卖的小商贩,本小利微,受季节和行业的限制,生活很不稳定。时至今日,回民在全国各地的商业领域仍很活跃。

(二)回族的社会民俗

1.婚嫁民俗

回族女子一般不能和非******教男子结婚。回族对婚姻条件看得很重,要求男女双方必须都是******,尤其是在回民聚居区,这种择偶的基本条件至今仍在坚持。即使在******内部婚配,也有许多传统的条件,一是看教门,即是否真正信奉******教,是否言行一致;二是看根基,主要看所选择配偶家庭的家风,是否是正派人家;三是看贫富是否过于悬殊。

如果要与非******的人结婚,则要非******一方“进教”,即皈依******教,或愿意接受并遵守回族的风俗习惯,才能正式确定婚姻关系,在结婚时,还要由阿訇主持举行进教仪式。《古兰经》中明确规定:“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至他们信道……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至他们信道。”

2.丧葬民俗

回族丧葬仪式主要为快葬、土葬;回族的丧葬民俗,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无论是在回民聚居区,还是在回汉杂居区,总体来看,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民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丹,是由泥土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中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教“三日必葬”的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后来由于受汉族文化的影响,有的“葬逾时矣”。现在回族地区人亡后,仍在三天内归土安葬,即使是发生意外事故亡故的,查清原因后,也先埋入后等待处理。不停丧权厝,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等不卫生的做法。

第三,从俭节约。回族由于受******教“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当中有着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扶养行孝,反对死后大操大办。

3.礼仪民俗

回族的仪礼习俗包括从生到死之间的若干重大阶段的人生礼仪和生活礼仪。人生礼仪主要有诞生礼、命名礼、满月礼、百日礼、抓周礼、割礼、婚礼、丧礼等;生活礼仪如见面礼、待客礼等。

妇女在孕育期有许多避讳和禁忌,如不送亲,不参加婚礼,不见已故的人,不送葬。若在途中遇见送亲、送葬的,要尽快避开,不能迎面而行。在饮食上也有一些戒律,尤其注意的是不让孕妇吃兔子肉。也不允许孕妇平时随意讥笑别人的孩子,更不能笑有生理缺陷的孩子。临产时,孕妇要洗大净,尽快住进产房,这叫“占房”。

回族在婴儿诞生的当天或三天之内,必须请一位阿訇给婴儿举行命名礼,即起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