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二场建场初期有4个农业连队和一个基建队。同时筹建机耕队和面粉厂。农业连队有三连(驻地红柳滩)、四连(驻地桑树泉)、五连驻在“小鱼池”,六连驻在“甘草湖”。基建队在“高沙包”,还有水管所驻在“果树园”。当时住房以临时结构为主,是“地窝子”、“干打垒”和“大窑洞”,土木结构的房屋,主要是仓库和机耕队修理间(保养间)。
20世纪60年代,农场组建一连(驻地桃树园)、七连(紧靠场部以南),还有八连。这段时期一部分临时房屋被拆除,修建一批永久性房屋,供托儿所、商店、俱乐部和场部办公使用。所谓“永久性”是指用石头作地基,再砌50厘米高的砖基,接着再垒土坯墙,房梁用木头。当时,土木结构住房已经达到4万多平方米。
70年代,组建九连(驻地红柳滩)、十连(驻地高堡)、园林队(驻地北戈壁)、水泥厂(驻地头堡)和机耕二分队。新增房屋面积4.79万平方米。到80年代连队居民点又增土木结构建筑7.8万平方米。截至90年代末,连队居民点土木结构住宅达到24.5万平方米。
1984年以前,连队居民点职工住房的产权性质全属公房,每月只交很少的住房费。1985年农场实行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对1875套职工住房发给房产证。
连队居民点建设关键使职工住房不断得到改善。红星二场职工住房大多是20世纪60~70年代修建的土木结构简易房屋,连年遭受盐碱侵蚀,大部分已成危房,不堪居住。过去一家人三代同堂挤住在一起的事例相当多,而且当人们摆脱贫困,过上小康生活时,改善居住条件必然成为大家关心的热点,农场职工追求安居乐业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从1985年起,红星二场党委逐年加大建房力度,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先将连队公房低价出售给职工。从1986年实行“自建公助”的办法,每户划给1.5~2亩宅基地,积极帮助职工兴建住宅,发展庭院经济。
1999~2000年,农场决定把4个居民点建成小康连队住宅区,第一批是机耕一队和场直住宅小区。当年改造112户住宅小院,新建院落砖围墙2250米,建桥涵16座,砂石道路1728米,农场补贴改造资金7.8万元。第二批对五连和新东食品厂住宅区共计79户建围墙2339米,砂石道路2376米,农场补贴资金2.1万元。
1999年6月,红星二场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对农场农牧工危旧住房改造的通知》,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施工,完成120户危房改造任务。每户建筑面积8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价400元,占地333平方米(合0.5亩),总投资463.4万元,每户投资3.86万元,其中由兵团补助38.4万元,哈管局补助19.2万元,农场补助117.8万元,职工自筹288万元,分别占投资比例的8.3%、4.1%、25.4%、62.1%。2000年进行开发区居民点建设,建成园艺一连和园艺二连居民点,共计32幢128户,总面积6545平方米。到2001年又完成危房改造21户。
由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遗留下来的简易住房数量大,基础差,农场连队职工仍然居住过去那种旧房屋。农场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制定“安居工程”实施计划,改建工程一年比一年大。一连在原居民点基础上进行扩建,已有60%职工建新房,扩大占地面积一倍,形成了新的居民点。二连从1972年搬迁到新住宅区,30%职工住进新房,扩大占地面积一倍。三连从1953年建居民点,至1987年划分两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职工自建住宅约占全连60%以上,增加占地面积两倍。四连从50年代建成居民点,到1989年推行“两地划分”自建住宅,新建住宅占60%,居民区扩大1.5倍。五连从50至60年代老居民点到90年代已经全部搬迁到新居民点,100%居民更新住房。六连从1989年推行“两地划分”以后,已经有38%的职工自建住房,占地面积扩大一倍。七连于1989年划分沙枣林改作两用地扩展新居民点,有80%职工搬进新住宅,占地面积扩大两倍。十连(原水利队)于1999年和八连合并,连队面貌没有多大改善,除近两年实行危房改造,13户搬迁场部西区居民点以外,其余职工仍在陈旧危房居住。九连(原基建队)有50%职工拆旧房、建新房。
连队居民点除了重点改建职工住宅外,接着就是改水工程。随着垦区地下水位逐年下降,水质纯净度较差,不符合国家饮用水规定标准。“九五”期间,即1996~2000年,农场投资100多万元重新打建配套深水井,使用压力罐(变频器)自压供水,基本解决了居民点吃水差的问题,从过去担水吃到现在吃用自来水。
连队居民点通过十几年重新建设,到2001年,全场各连队基本上道路纵横,林带整齐,有新建的俱乐部、职工之家、办公室、卫生室、广播室。大多数职工家里安装有闭路电视、长途直拨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