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二场商业活动从1953年开始,规模很小,除了经营简单的商品以外,服务业占很大份额。有缝纫、理发、浴池、修理、补鞋、小吃部等项目。1955年缝纫组有12人,除了完成劳保服装加工,每年缝补破旧衣服上千件。当时是起步阶段,基础薄弱,规模有限,经营条件差,赶着马车到哈密拉货,赶着毛驴车下连队卖货。
1960年,农场有商业管理人员3人,采购员1人,营业员8人,加工组5人,缝纫组7人,补鞋组2人,理发员3人,蔬菜种植组2人,赶大车者1人。当时的服务宗旨是面向连队,面向生产,全力支援农业第一线。做到“送货上工地,服务到连队”。在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农场大搞增产节约运动,实行自产自销。全年积肥18万公斤,植树800株,挖土碱152吨,提炼优质碱5.5吨,打草10万公斤,修厕所盖猪圈、种菜、腌咸菜,养猪4头,全年增收21080元。在国家困难时期,农场商业采取“特需特供”措施,将紧缺货物的购买票分配到连队发放,家庭用品供应结婚户,红糖、白糖等营养食品照顾产妇、婴幼儿童和病号,大衣和棉鞋供应农牧工。特别是1961年,场部商店为职工服务,解决了群众很大的困难。缝补破旧单衣2750件,棉衣690件,补鞋2167双,修水桶、补搪瓷盆400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生产力遭到极“左”思潮的严重破坏,物资紧缺,直到70年代末期,全场商品销售额一直徘徊在60~70万元之间。1972年销售额58.3万元。1973年销售额63.4万元。1974年销售额74.5万元。1975年销售额69.4万元。1978年销售额63.2万元。1979年销售额63.6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改革开放政策,给各行各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这时生产力得到解放,商品越来越丰富,人民生活逐年提高。随着购买力的增强,商品销售额年年提高。1980年销售额增加到72.4万元。1981年增加到78万元。1982年增加到82.88万元。1983年增加到89.4万元。1989年销售额突破百万元,达到103.4万元。
90年代初期,由于商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比较完善,职工工资与经营效益挂钩,增强了商店职工责任感,虽然已经受到个体商业经济的竞争压力,但影响不大,经营效益持续增长。1992年销售额最高达到221.7万元,职工人均完成销售额105571.4元。此后,随着企业经济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民营个体经济迅猛发展,农场国有商业竞争能力削弱,经营利润逐年下滑。1993年,农场商贸公司销售额降到189万元。之后年年降低,导致商贸公司于1997年解体,转为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