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天边明月枕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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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秋水伊人(2)

2.秋日的私语

她曾经想象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衫,喜欢和朋友一起品尝香气袅袅的咖啡,喜欢水晶兰和向日葵花……他在她心中就像一幅画,她一点一点地描绘,一点一点地上色,无论多么虚幻,总会让她感到快乐。

瑷蓁服下药便昏昏沉沉地睡去了。桑柠为她掖紧了被子,将那对水晶燕子放在她床头柜上的小灯下,走了出来。亦轩跟在她身后,也出了门。他在后面看着桑柠的背影,有些模糊的亲切感,却实在想不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她。

到了楼下,桑柠正要挥手说再见,亦轩却叫住了她:“这么晚该没有公交车了,我送送你吧。”

桑柠坐上了他的车。街上的汽车疏疏落落,人行道上也少有行人,汽车平稳地向前驶着。

“瑷蓁怎么醉成这个样子?她从不跟外人喝酒的。”

亦轩说:“今天公司年会。他们部门的业绩很好,大家便借着祝贺的名义找她喝酒,没想到她还真应下来了,一杯接一杯,直到醉倒。”

桑柠沉默。

“你是她的朋友吗?”

桑柠点点头。

亦轩问道:“那我能冒昧地问一下……凌小姐她究竟是怎么了?我曾经在人事记录里看过她的资料,却发现她在许多项目上都是空白,仿佛她不是在地球上生根发芽,而是从外星球掉下来的,没有家人,没有固定地址,也没有毕业后的履历,她的人生有好多段空白。”

“或许,她本来就属于另一个星球的。”桑柠望着车窗外,苦涩地笑着。

将那些几乎尘封的故事说给他听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桑柠的故事讲完,亦轩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她没有提起过你。”亦轩看着她,叹了口气,随后又说,“对不起,这么久了还没有请教你的名字。”

“我叫桑柠。落枝桑的桑,柠檬树的柠。”

亦轩没有再问,只看了她一眼。桑柠瞥见他的眼睛,那双像古井一样的眼睛,竟然让她的心痛得四分五裂。

第二天,桑柠正漫不经心地审查一份合同,从不亲自过来的瑷蓁却把门半推开了,说:“桑柠,三点钟把合同送到我办公室。”

桑柠意外地应声,瑷蓁便合上门走了。

“你赶紧送过去吧!”小文说,“她可严厉了。”

旁边有人插嘴说:“人家严厉有人家的资本,谁能像她那样一个人顶三个人的工作?她来这两个月,我们部门的业绩增长了这么多,大家的奖金不也跟着涨了?”

“那还不是大家跟着她玩命玩回来的。说她以前没做过,谁相信。”又有人不服气地说,“我要是不想活了,也可以像她做那么多。”

桑柠低头复审了一遍合同,便送到瑷蓁办公室,里面却没有人,她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瑷蓁才回来。见到她瑷蓁很诧异,“你怎么在这里?”

桑柠懵懂地反问:“不是你让我送合同过来的吗?”

“是啊!放在我桌上就可以了。”

“瑷蓁……你到底怎么了?”

瑷蓁没回答她,目光匆匆掠过她交来的合同说:“做得还可以。但是长河集团这种地方你可能只能做个合同,这里不适合你。”

“我不会走的。”

“这不是过家家。你应该去律师事务所,不要荒废你的专业。”

桑柠迎着她的目光,“瑷蓁,我在做什么我自己清楚,既然来了,我就不会后悔。”

那天以后,瑷蓁再也不避讳见桑柠,相反,她很多事情都会交给她做,然后再指出她做得不好的地方。桑柠知道她是成心让自己知难而退,因此格外小心翼翼,生怕被她抓到把柄。

瑷蓁加班总是加到很晚,到了晚上,偌大的大楼里通常只剩下她和亦轩的办公室还亮着灯。亦轩是一个对别人的世界没有太多好奇,也不会带来任何压力的人,而瑷蓁又不像寻常女子那么多言,两个人成为朋友便是毫无悬念的事。私下里瑷蓁和亦轩偶尔一起吃晚餐,听一场音乐会,他们常常在下班后在电梯里巧遇,次数多了便又显示出了几分默契。

这天亦轩和瑷蓁看完一场歌剧出来,慢慢地在大街上散步。出剧院时,瑷蓁是愉快的。她的愉快有一种感染力,周围的人也会随之轻松。城市里霓虹灯闪烁,辉映着天空中那朦胧的月光,显得温情脉脉。亦轩向来喜欢月亮,因此一边走一边饶有兴致地抬头看着。瑷蓁便跟着抬头,她没有注意那个弯弯的月亮,倒是留意起月亮旁边那几点寂寥的星星,它们眨巴着眼睛,像是贪玩忘归的孩子。

亦轩见她有几分疑惑又有几分惊喜,问:“你在看什么?”

瑷蓁笑而不答,他们便继续向前走。他们走过一盏盏街灯,那昏黄、朦胧的光将他们的身影缩短又拉长。她出神地看着那地上晃动的身影,不由得停顿下来。

他的影子,细细长长,在街面上飘忽着。

爱情是一剂让人忘记伤痛的良药。记得当初刚刚和帷源恋爱的时候,瑷蓁有时候会变得像个孩子,成天跟在帷源的后面,和他分吃一块巴掌大的小面包,听他讲那些他瞎编乱造的冷笑话,吵闹着要他买下路边摊上的小工艺品。她向来与桑柠不同,桑柠喜欢花草鱼兽、风电日月,而她,则唯独偏爱走上大街,看那一个个飘飘忽忽的影子。在她眼底,影子王国里一切都很单纯而安详,没有疾病也没有争吵,更没有死亡。她看着影子飘过街面,飘过高墙,飘过便利商店的推拉门,也飘过汽车的车厢,无论是酷暑还是寒冬,她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海滩上帷源那诚恳的笑,“我们一起走,同时起步,同时停止,这样我们便永远重叠在一起,你的影子里有我,我的影子里有你!”

想到这里,她心一惊。因为一直走在前面的亦轩突然折了回来,他那宽大的影子几乎就要重叠到她的。

“你怎么了?”亦轩疑惑地问。

瑷蓁笑着摇摇头,“我想起了我的男朋友。我们以前走在一起的时候,就经常会玩影子游戏。”

“影子游戏?那是怎样的?”

瑷蓁又自嘲地笑了,“其实特别简单,就是两个人走在一起,再把影子重叠在一起。”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游戏,大约只有热恋的人才会自得其乐吧。亦轩心想。但瑷蓁脸上浮现出的那种天真烂漫的笑容却令他费解,他的目光停留在路灯下她的影子上,却说:“我想,你们一定是世界上最有默契的情侣。你看,如今你们的影子完完全全重叠在了一起,没有一丝缝隙。”

就这样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红灯亮了,两个人都停了下来,但还是有行人匆匆忙忙地从对面跑过马路来。那人越跑越近,跑过瑷蓁时,她却又折了回来,努力地辨认着她。

亦轩注视着眼前这个女人,她穿着一件褐色的外套,卷卷的短发,大约与瑷蓁同龄,却又有几分显老。正当他疑虑着,那女人已经尖声笑了起来。

也是这个笑声让瑷蓁认出她来,竟然是薇薇。当初在得知帷源的正牌女友是瑷蓁的时候,她也没少纠缠,但瑷蓁和桑柠联手,哪里怕她。

“这不是凌瑷蓁吗?好久不见了。看来我和你还真有缘,在马路上也能碰到。”

瑷蓁绕开她便要离开。

薇薇却迅速抽手拦住了她,“你必须听我说,三年前我就说过你们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会遭到报应,没想到这么快就灵验了。只是报应应该加在你的身上,而不是帷源!”

亦轩听到她提到帷源,想起桑柠提到过瑷蓁以前因为帷源树敌颇多,便走过去替她解围,“这位女士,请你不要胡搅蛮缠,我们真的赶时间。”

薇薇睥睨他道:“嗬,真有本事,这么快你又找到了别的男人为你出头!可是你有什么权利这么快乐!”

瑷蓁抬头看着薇薇,“你别再说了。”

“我偏要说,是你害死帷源的,他们都说你命硬,谁跟你一起就克谁……”

亦轩看不下去,正要上去拉开她,不料啪的一声,瑷蓁伸出手去,一个巴掌落到了薇薇的脸上。薇薇又惊又气,正要还手,瑷蓁却不知哪儿来那么大的力气,一把握住她的手,让她不能动弹。

“你听着,沈薇薇。”瑷蓁的声音仍旧不疾不徐,“帷源的死是个意外,和我没关系,也和桑柠没有关系。我爱他,永远怀念他,也相信你同样难过,同样会永远怀念他。好好过你的生活,去谈恋爱,去结婚吧!找我的麻烦,伤害我,绝对不是正确的缅怀方式。”

说罢,她一把推开她。走了两步,她又回头对亦轩说:“绿灯了。”亦轩点点头,跟上了她的脚步。

走过马路,瑷蓁的脚步仍旧很急。

亦轩探问道:“你没事吧?”

瑷蓁这才深吸了一口气,“我没事。她是我们大学时代的同学,和帷源分手后,她一直还爱着他,再也没有谈过恋爱。”

“你不恨她吗?”

“不恨。”瑷蓁注视着前方,“我怜惜她。”

说这话时,瑷蓁突然一个趔趄。亦轩一个箭步上去,却没能抓得住她。他向她伸出手,她抓住他的手,他轻轻用力她便站了起来。松开她的手,他方才感觉到手心冰凉,她的肌肤就像南极的土地,没有一点热度。

长河大厦三十几层高,顺势造就了顶层这个好地方,从这里可以没有隔阻地看到全城风光。亦轩有空的时候,便喜欢往高处走,这里头顶湛蓝的天和四周围游弋的云总能给人一种凌风而立的独立之感。

当他再次上来,发现还有人来得更早。

浅蓝色衬衫、淡白色牛仔裤,那是一个女孩的背影。她的身体伏在栏杆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东方那个红彤彤的太阳。早晨的霞光照亮了她右侧的脸庞,勾勒出金灿灿的光影线条。

亦轩一眼便认出了她。

她听到脚步声也转过头来,接着便是一脸春光明媚的笑容。

他眯着眼睛看着她,若有所思的样子,“你叫桑柠。”

“是的。”桑柠松开栏杆,向他走了过来,“真没想到会碰上你。”

“你是我们公司的职员?”亦轩不太敢相信。

“是的。”桑柠耸耸肩,“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两个月了。”

亦轩笑了,“真是巧。工作不顺利吗?来这里散心?”

“噢,不是!我只是喜欢趁着早餐的时候来这里看上午的太阳,可惜无论我多早前来,也赶不上一次从容的日出。”

亦轩又笑了,“你很喜欢看日出?”

“是啊。”桑柠跟着笑,“可是海上日出,山上日出,甚至这城市的日出,我一次也没赶上过。”

亦轩笑笑,“别着急,太阳天天东升西落,你手里还攥着大把的好时光呢。”

两个人面对着天上的太阳,一起沉浸在朝霞的柔光里,视野之内尽是气派的高楼和穿梭的汽车。这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城市。

“你说得对,阳光确实是一件妙物。”亦轩若有所思地说。

桑柠“嗯”了一声,“是啊!很多时候,我觉得人其实也是自养生物,缺少能量的时候,晒晒太阳便精神了。”

亦轩眯着眼睛看她,“你有缺少能量的时候吗?”

桑柠的目光投射向远方青山的剪影,喃喃道:“人们或多或少都会有那样的时候的。”

此后的一个月,亦轩一直忙碌。那时长河集团的一个子公司正筹备上市,有了赢利指数的压力,许静如时常冷酷得不近人情。但她的眼光却是令行内人士都侧目而视的,接手她父亲的生意时,长河集团只是一个普通小企业,而经过她这些年的打拼之后,已经变成分公司遍及全国各地的大型集团了。而她的愿望却不止这些。这些年她正开始积极和东南亚以及欧洲的商人交往,试图让长河集团的影响延伸到世界各地去。

公司里来了一批法国商人,是亦轩负责接待的。银涛本来可以帮上一些忙,但许静如一直为当初拆散他和他母亲的事耿耿于怀,对他多少都有些不放心。

说起许银涛,不得不提到许静如的哥哥许静安。许静如的父亲之所以当初把长河集团交给了她而不是她的哥哥,并不是因为她的哥哥就是没有管理之才的花花公子,而是认为“他太感情用事,容易耽误大局”,因此临死只留给了他一栋别墅和一笔数目不小的钱。许静安有些失落,和由父亲做主娶回的太太又十分不和,终日郁郁寡欢,不到四十岁便饮酒过度死了。许静安的太太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银涛是许静安在外面和舞女生的,许静安死时银涛正上初中,不但没能分得半点遗产,连葬礼也没能参加。许静如闻讯便赶去上海把银涛接了过来,但条件是从此银涛不再与他的舞女母亲往来。当时银涛母亲舍不得孩子,是银涛率先提出跟许静如走的,银涛的母亲也无可奈何,只得胡闹了一番多要了些钱了事。十几年来她也说话算话,从没有和许静如联系,银涛几年前借故去上海出差看她,却人去楼空。

银涛一度非常失落。许静如有所察觉后,对他更不放心了。

亦轩接待的这批客人,直接牵涉到在非洲合资建厂事宜,是长河集团筹谋很久的一个大动作。从机场迎接到安排食宿都没有问题,只是第四天下午签合同时,一个名叫克雷迪的法国商人把儿子也带在了身边。孩子六岁,自他离婚后便一直跟着他。小孩不能参加会议,性格又十分腼腆,这时白雅想到了桑柠。

“我在人事部看到过桑柠的档案,她是我们公司里唯一一个懂得法语的员工。”

亦轩在电梯口把小孩儿交给了桑柠。桑柠本来就喜欢小孩儿,便满口答应了下来。

亦轩便说:“会议结束后我打电话给你。”

那孩子个头不大,头发枯黄,脸蛋儿消瘦,一双蓝色的眼睛却分外有神采。桑柠见到他便喜欢起来,低头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孩儿眯着眼睛看了看她,回答道:“尼克罗斯。”

桑柠便温和地笑:“真好听!我在法国的名字叫Madeleine,现在我们就算互相认识了!”桑柠拍着手愉快地笑。

尼克罗斯却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说:“我不喜欢Madeleine,你能叫别的名字吗?”

桑柠一惊,“当然不行。我的名字是什么,你就得叫什么,这是对女士的基本尊重,你懂吗?”

尼克罗斯沉思了一会儿说:“我叫你西蒙吧!”

桑柠大声抗议:“不行,这个名字太难听。”

她一边说一边牵着他的手下楼。尼克罗斯接过话去纠正她,“我最喜欢西蒙了,这是我家小狗的名字,我来中国不能带上它,我很想念它……”

他一边说,一边充满期盼地看着桑柠。桑柠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便哄他:“西蒙就西蒙吧,想想这名字也没有那么糟糕。”

那时她不知道麻烦的事还在后头。从进动物园大门那一刻起她就感觉自己被他先前那柔弱的外表骗了,刚开始他还有些怕生,一转眼便像新充了电一样满园子乱跑,她必须小跑才能跟上他的步伐。他不但好奇心重,还极为没有耐心,看了一处两三分钟便嚷着去下一处。最要命的是这家伙到了蟒蛇馆时竟流连忘返起来,吓得桑柠远远站着不敢靠近。到了湖边,一只只雪白的天鹅游来游去,他却又坚持要喂它们吃冰糖葫芦。桑柠一把拉住了他,“不行不行。天鹅的喉咙很小,吃不下这么大块的东西!”

“它们可以咬碎再吞下去呀。”尼克罗斯不解。

“天鹅不喜欢吃糖葫芦。”桑柠无可奈何地看着他,“我小时候曾经喂过它们,它们都很不高兴,于是全部飞走了。”

“是吗?”尼克罗斯瞪大了眼睛,桑柠点点头,以为唬住了他,不料他却说,“它们是飞到法国去吗?”

桑柠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不是,它们飞到南极去了,我们去不了,就再也见不到它们了!”

尼克罗斯这才住了手。

桑柠连哄带骗地让尼克罗斯离开那个地方来到游乐场。亦轩打来电话,听闻她正在游乐场为难,立刻开车来接。

亦轩原是只打算叫桑柠领着孩子在公司里转转,没料到她竟然带着他出去了。但他竟然生不起气来,反光镜里,他的笑容在夕阳下像水里的倒影,微波荡漾。

亦轩在游乐场里的一个小广场找到了他们。尼克罗斯弯着腰看着什么,桑柠则蜷着腿坐在台阶上,一大一小正玩得起劲。亦轩直接走到他们身旁去,只见桑柠面前的地上放着一沓方方正正的彩纸,旁边整整齐齐地摆着几只不同颜色不同样式的纸船。她的手里正拿着一只尚未完工的粉蓝色小船,尼克罗斯手里也拿着一只,有些笨拙地模仿着她。

桑柠发现了亦轩,说:“没想到你这么快。”

亦轩弯腰拾起一只纸船,笑道:“你打算给这小家伙建立一支舰队吗?”

桑柠不同意地摇头,“我可不是好战分子,我们做的是商船。”

太阳已经懒洋洋地挂在西边的天空,红彤彤的余晖懒懒地洒在广场前面那几棵翠绿的紫薇树上。汽车平稳行驶,亦轩从反光镜里看到桑柠和尼克罗斯在后面玩得十分起劲,她低下头去时,一绺头发便垂了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庞,阳光落到她的头发上,她头顶的发丝便闪烁着彩色的光。

三人进了电梯,电梯到了十二层,哐当一声停住了,桑柠下意识地抱紧了尼克罗斯的脑袋。

这是桑柠第一次被困电梯,从小到大听说了很多电梯事故的传闻,便对亦轩说:“你快打报警电话,别让尼克罗斯吓着。”

亦轩点了点头,便拿下报警电话的话筒。尼克罗斯敏感地觉察到了一点异样,仰头问桑柠:“为什么电梯不再上升了?”

桑柠说:“因为电梯的电用光了,这位叔叔正在打电话让人充电。”

尼克罗斯不明白,“电是什么东西啊?”

桑柠解释道:“你有电动小汽车吗,它们的电用完了,车也就停下来了,必须换上新的电池才能开动。”

尼克罗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他们会马上换上新的电池吗?”

“当然。”桑柠摸摸他的头。

尼克罗斯又说:“这里面太闷了,我想出去走走。”

桑柠一把抱住他,“不能出去,叔叔们正在门外工作!要不我来教你玩游戏好了。”

尼克罗斯一下子打起了精神。

外面的人群十分着急地盯着电梯的监视器屏幕。突然,一行人惊讶地张大了嘴巴。屏幕上,桑柠和尼克罗斯突然蹲在地上玩起陀螺来,尼克罗斯咧嘴在笑,很是开心。克雷迪惊讶地嚷嚷着说:“这位小姐一定是个会魔法的女巫!”

十几分钟后,电梯门开了。克雷迪迫不及待地冲进了电梯。尼克罗斯一脸快乐地举起那个胖胖的陀螺说:“这个很神奇!阿姨说它有十几种玩法!”

亦轩和桑柠一起走了出来。桑柠正要离开,亦轩叫住了她,他没有笑,但神情是喜悦的,“桑柠,太谢谢你了。”

桑柠歪头一笑,“光一句谢谢吗?”

亦轩被她的质问逗乐了,“似乎确实不够诚意。为了表示对你的感谢,晚上我请你吃饭吧!”

桑柠喜上眉梢,“我不喜欢白做事,但是对白吃饭基本上没什么意见。”

和亦轩约在下午五点半。桑柠下了楼,却突然不知道往哪里走。已经五点了,去哪里都不是时候。这时,一阵凉风猛地扑面吹来,夹杂着浓重的凉意。她抬头看了看天空,云彩的颜色也十分暗淡,看样子快要下雨了。

她散着步往那家餐厅走,服务员把她迎到了楼上,她便坐在靠窗的一个位置安静地等。她闭着眼睛吸了口气,想起以前对亦轩那些空洞的想象和揣测。她曾经想象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衫,喜欢和朋友一起品尝香气袅袅的咖啡,喜欢水晶兰和向日葵花……他在她心中就像一幅画,她一点一点地描绘,一点一点地上色,无论多么虚幻,总会让她感到快乐。

她看了看表,五点二十了。

亦轩正在前去的车上。这段路不长,但繁华的地段总会有些堵车。前方的红灯终于变成了绿灯,亦轩正踩下了油门,广播里突然传来播音员小姐的声音,“密云县因为暴雨造成公路堵塞,交警队员正在现场设法疏通……”

亦轩的眉头皱了起来:密云县正是瑷蓁所在部门一行人今天前去参加活动的地方。难道他们都被滞留在那里了?

桑柠在餐厅继续等。五点半到了,亦轩人没来,倒是来了电话,接通后桑柠兴奋地说:“我在二楼靠窗的地方!”

不料亦轩却在那头说:“桑柠,对不起,今天密云县下了暴雨,我们公司有人被困在那边了,我得马上去看看。”他的声音低低的,十分沉郁的感觉,让人难以分辨是惭愧还是焦虑。

桑柠愣住了,忙问道:“那你一个人能行吗?”

“我试试看。欠你的下次补上,真是不好意思。”

桑柠心里一阵失望,但听他无可奈何,也不好再说什么,“我没有事,你要千万小心。”

从市区到密云县开车最快也要一个半小时,亦轩在路上会碰到什么样的恶劣天气还说不定。桑柠一个人走出了餐厅,一边没头没脑地想着。外面灰蒙蒙的,乌云也低低地压着。以前在南京的时候碰上这种天气是少不了要在夜里猛烈地下一场大雨的,在北京却不然,北京的雨比南京的雪还罕见。桑柠的心里像那秋天的荒原上,被急速的野风吹动成片的荒草。

密云县?她心里突然一惊。今天早上曾经有同事在说今天在密云县有一个揭幕活动,公司有十几个员工参加,瑷蓁是负责人。心底的谜团解开了:怪不得亦轩那么着急,他是担心瑷蓁的安全。瑷蓁从小到大便总在她前面,比她漂亮,学习比她好,手也比她巧。她向来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反而总是骄傲地跟同学们炫耀自己是瑷蓁的朋友。可是现在,瑷蓁也先一步认识亦轩了。

一阵风吹来,大楼墙上的巨幅广告牌被吹得啪啦直响。桑柠想起自己从小到大老爱做一个重复的梦,梦里有两个巨大的广告牌,一直延伸到天上去了,仿佛整个天空都是它构成的,几道灯光反射到上面便成了星星和月亮。

她一个人又闷,又不想回家,便想到了兰蕙。兰蕙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长河集团分公司有合作,她和许银涛也在那次的来往中打成了一片,许银涛随即把她调到了长河集团做法务专员。兰蕙来长河集团工作一个星期了,总是一片忙忙碌碌,桑柠仅是在走廊上见到她两次,都没顾得上说句话。电话那头,兰蕙正和许银涛在旋转餐厅吃晚餐,桑柠听她的声音都不像她平日的大嗓门,而是细声细语像工笔画里的仕女模样,腻得她难受。聊了两句,她便挂断了电话。

正在这时,电话铃响起,那头传来亦轩焦灼的声音,“桑柠,这里下着大雨。其他人我都找到了,可是没见到瑷蓁,手机也联系不上她。你知道她在这边有什么朋友吗?”

不用亦轩说,桑柠也知道很危险。瑷蓁向来不喜欢和人打交道,看朋友这种事情比下暴雨还要罕见。但是,她一个人去了哪里?

“我想到了,她可能是去看帷源了。帷源的墓碑在那边的陵园!”

亦轩听罢,欣慰地说:“太好了,我们这就去找她!”

挂了电话,桑柠直发愣。瑷蓁、帷源、亦轩。她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他们的脸在眼前交替出现。

密云县的天空阴沉得可怕,雨哗啦哗啦下着,密不透风。亦轩全身很快就湿透了,衬衣湿漉漉地贴在后背上,现出肌肉的纹线。虽然他在电话里说“我们”一起去找瑷蓁,其实只有他一个人。瑷蓁的人缘并不好,其他人先前已经又担忧又寒冷地等了一两个小时,谁也没有心情跟他再出去。

整个天空下都是惨淡的漆黑,只有墓园里有一线模糊的灯光。那黄色的灯光照耀着无数个林立的墓碑,晶莹的雨珠在空中飘飞。亦轩不相信鬼神,但在这样风雨交加的晚上来到墓地,他却有些担忧惊扰了无数魂灵的安眠。风一阵比一阵寒凉,雨更是冷冰冰的,背脊上寒意一股股直往外冒。

多少人曾经在这土地上哭笑奔跑,然后又在此静静地长眠。虽然离县城不远,这里却没有车声人响,只有风雨交叠的呼啸和属于死亡和悼念的寂寥。他踩着那一摊摊从高处台阶流下来的积水,往上面走去,目光在墓地里搜寻。

走了几步他便看到了一个人影。那个人身材瘦瘦高高的,头上包着一块黑色的丝巾,影子被远处的路灯拉得很长很长。他一步一步向她走近,灯光下,雨珠在她的身旁疯狂地跳舞,她看起来像一只瘦弱而单薄的黑蝴蝶。

郁帷源和自己同年却英年早逝。

亦轩有一种痛彻心扉之感。那是一个怎样的男孩子,他就像一把火那样熊熊燃烧着青春和智慧的光芒,热烈而短促。亦轩在心底对他却是又尊敬又羡慕的。他的有生之年都按自己想要的方式在生活,潇洒而自由。

这,正是亦轩想追求却始终不得的。

他本来是打算找到她后马上带她回去的,但他却没有这样做,而是在她身后静默地站着。墓碑之间堆着几束被雨水冲刷得七零八落的白菊花。他们曾经那样深刻地爱着对方,阴阳永隔也隔绝不了磅礴的爱情。

他这样想着,突然,那女孩转过身向他走来。路灯照着她的脸,她的头发凌乱地搭在额头,但令他吃惊的是,她竟然不是瑷蓁。

正在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是同伴打来的,“林经理,道路已经疏通了,凌姐也已经回来了,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走?”

亦轩猛吸了一口气。

待他赶回队伍,只见瑷蓁正坐在大巴中央的位置,低头在笔记本上做计算。她柔软的长发松松垮垮地绾在头上,刘海湿漉漉地沾在前额,神情却是十分专注。瑷蓁听到他的声音,抬头诧异地问:“你怎么来了?”

亦轩答道:“我听说这边暴雨冲垮了道路,怕你们赶不回去,就过来看看。”

瑷蓁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你就不怕来了一起被困在这边?”

“能开车进来就差不多也能出去。你刚才去哪儿了?”

“我们之前给工程师的图里有一个标记颜色标错了,我上次看到了放在一边的,不料却被小程混在其他图里拿来了。我打他们电话打不通,怕后面事情一多把这事忘了惹出大事,就亲自去了一趟。”她的语调很平静,仿佛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其实这也确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亦轩还是开了口,“我以为你……”

“你以为我什么?”瑷蓁一边继续低头计算一边问他。见他没有立刻回答,她抬起头来,才注意到他身上湿淋淋的,她掏出一方手帕递给他,笑道:“擦擦吧,小心感冒。”

亦轩接过来,却没有动,“我去墓园找你了。”

瑷蓁一笑,“谢谢你。我本来也准备去看看他,但突然下了雨,就取消了。”

大家都到齐了,汽车就要开动。亦轩见时间差不多了,便起身下车。他下车后,车上便有人低头窃窃私语。不过男未婚女未嫁,大家也就八卦两句便作罢。瑷蓁却低头继续做事,任窗外大雨倾盆,她都视而不见。

接下来公司里又是一阵忙碌。很快便传来消息,拿下罗庄的地,长河集团原本以为胜券在握,最后却被长河集团最大的竞争对手伟力公司拿走了。许静如大发雷霆。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小文一转眼找不到桑柠,便到瑷蓁身边坐下,随即提起罗庄的地拍卖失利的事情。

瑷蓁笑道:“我早就猜到会这样了。”

小文问道:“你怎么猜到了?我们出的价也不低。”

瑷蓁道:“你难道不知道吗?罗经理的女朋友,就是伟力的项目负责人。”

过几天便传出了罗经理辞职的消息,大家都知道辞职不过是个体面的对外说法罢了。罗经理收拾着东西恨恨地走到电梯口,瑷蓁正要上楼喝东西,见到他,礼貌地点了点头。

罗经理沮丧中带着一丝不屑地摇摇头,“董事长这么多疑,让人真不甘心。”他恳切地看着瑷蓁说:“凌小姐,像你这么能干的人,趁早离开这里吧。在这个地方你要出头,得经历董事长一轮一轮的考验,即使这样,她也不会彻底相信你。”

瑷蓁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笑。电梯到,罗经理也不再说话,摇着头叹着气进了电梯。

瑷蓁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对着急速而下的电梯说:“走好吧,这是你欠帷源的。你不走,我们的楼就盖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