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草原天道:永恒与现代(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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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牧牛王国”的繁荣(3)

长途赶运的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水草丰美的优势,以极低的成本大量运送商品牛。赶牛队一般每天行进15公里左右,牛群可以边走路、边吃草,在赶运过程中也可以育肥增重。二是平抑了国内牛肉价格,保证供应,同时打开国际市场,为后来美国以现代化方式生产牛肉长期称雄世界奠定了基础。三是在极短时间内将“牧牛王国”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大平原,这也是美国“西进运动”的最大成果之一。四是改变了美国人的食品结构,由以猪肉为主变为以牛肉为主。在“牧牛王国”兴起之前,牛肉生产主要依靠种植业农场兼营的小规模生产形式存在,牛肉产量少,价格高,无法与猪肉竞争。“牧牛王国”以放牧方式大量生产的牛肉不仅价格低,而且经过品种杂交改善了肉质,使得越来越多的美国人转向牛肉消费。五是促进了牛仔文化的形成。后来影响了美国人日常举止和精神生活的牛仔文艺作品中有很多都取材于长途赶运活动。

长途赶运是以突然中止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的。究其原因,主要是美国工业化后铁丝网可以大量生产,牛场主发现在牛场边界拉上铁丝网比雇用牛仔骑马巡边要合算。大量出现的草原围栏阻隔了长途赶运的牛道。此外,检疫法的实施、种植园主进入草原、“牧羊帝国”的竞争、牛肉市场的起伏、风雪灾害的打击都是长途赶运突然中止的重要原因。

牧牛场的外部环境

牛镇(cattle town)。牛镇是围绕商品牛的贸易运输而在铁路沿线兴起的草原集镇。第一个牛镇出现在1867年,其后的20年在大草原上星罗棋布地出现过众多牛镇。有的牛镇逐渐发展成现代城市,有的却随着牛道的改变或牧牛业的挫折而衰落了。

牛镇的兴起主要基于牧牛业北方市场的开发和铁路线向西延伸两个方面的原因。当第一条横贯大陆的铁路向西推进到美国中部的堪萨斯时,南方得克萨斯的长角牛通过长途赶运的方式远销到两三千公里以外的北方市场已持续多年。大平原上第一个牛镇阿比林在铁路通车的第一年即兴起。最初的建筑物是长角牛由长途赶运转为铁路运输的转运设施,包括可以容纳3000头牛的围栏、两台大型磅秤、一个马棚、一间办公室和一家供牛仔食宿的旅馆。这些设施的建成使阿比林很快变成最大的商品牛集散中心。随后,转运设施开始不断扩建,而且商店、饭店、酒吧、舞厅、赌场、教堂、政府机构、居民住宅、金融服务等各类实体和建筑不断配套完善,在原先荒无人烟的草原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每天云集牛仔和牛商四五千人的喧闹城镇。

第一个牛镇的建成和兴旺发展引起了轰动。新牛镇在各条铁路沿线不断出现。但是一个牛镇的兴盛往往不过只维持几年的时间。其主要原因,一是随新建铁路向前延伸,牛道也在改变。新的牛镇以更优越的位置取代早先的牛镇。二是随农业的发展,长途赶运这种方法与农场主的利益发生了冲突。在严格的限制措施制约之下,牛群难以继续向人口已经密集的原有牛镇集中。三是工业的发展出现了新的主导产业,转运牛形成的经济比重越来越小。因此,红火了二三十年的牛镇,有的消亡了,有的转为现代农牧业服务中心,有的则成为现代化工业城市。不管变迁结局如何,在辽阔的大平原上,牧牛业启动了经济发展,牛镇启动了城市化进程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美国有不少现代城市仍然保留了牛镇的名称,例如牛皮城(beef hide)、公牛城(bull town)、灰牛城(grey bull)、母牛城(cowtown)、牛栏城(cowpens)、荷斯坦牛城(holstein)、海福特牛城(here ford)。

牧牛协会。公共牧区是美国大平原开放牧牛业存在的基础。牧场主通过“先占权”获得的草场如何取得法律保护的权利,理应依赖政府。但当时美国西部有的尚未设州,有的地方政府才刚刚开始组建,政府还无暇顾及草原上的牧牛业。因而,牧牛场主们自发联合起来,成立协会,借以保护既得利益,协调公共事务。陆续成立的各种名目的协会组织有的松散,有的紧密;有的职能单一,有的具有广泛权威;有的依县域而设,有的全州统一。职能较为齐全的协会可以通过制定强制性内部规范、强化土地和水源控制权、强迫印第安人迁徙、协商铁路公司降低运价、组织牧场主与地方政府谈判等途径发挥代言人的作用。牧牛协会对规范和保护牧牛业的发展、防止意外和风险、调和各种矛盾等诸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它代表了大牛场主和大牧牛公司的利益,不利于中小牧场的竞争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并未挽救“牧牛王国”盛极而衰的命运。

牧牛公司。美国“牧牛王国”是草原游牧发展和大资本投入的奇异结合。美国到处传闻着“牛在公共牧场漫游吃草,不花主人一分钱,”和“养千头牛和养一头牛一样便宜”的神话。当“牧牛王国”在19世纪80年代扩展到北部各州时,由美国和欧洲金融资本组成的牧牛公司已成为重要角色。有的公司牧牛规模达到5万多头,放牧在3个州的公共土地上;有的牧牛公司投入资本达数百万美元;有的宣传牧牛公司的股票在5年多的时间里年利润率达46%;围绕牧牛业的投资热一度形成狂潮。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投机炒作的弱点很快就暴露无遗,有的牧牛公司几年后即宣告倒闭,有的虽勉强维持但无法偿付红利,只有少数能够正常经营。究其原因,牧牛业只适合家庭经营,而且在粗放游牧条件下非常脆弱,公司化的经营方式脱离了牧牛业的基本属性。公司的老板们远在城市,牛群在草原上会遭受哪些风险,牧牛经理和牛仔是否在正确地经营管理牧场,所有者根本无从知晓,即使有正确的决策也难以执行,因而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天赐乘骑—野化马。作为野生动物的美洲野马早在7000年前就已经灭绝。近代出现在美洲大陆的野马是15世纪以后,欧洲殖民者带去的西班牙马走失野化之后自然繁殖而成的。为了与原本美洲野马相区别,本书采用了野化马的名称。

西班牙马野化的原因可以做出两种解释。一是1494年第一批共34匹西班牙马成功运抵美洲后,运入的批次和数量越来越多,但在很长时期内都禁止土著人拥有马匹。殖民者又因人手少而疏于管理,走失的马匹在优越的自然环境中不断加速繁衍后代,一代接一代在野生状态下生存,被称为“野马”。二是从17世纪开始,印第安人不得拥有马匹的禁令逐渐解除,在部落之间的赠送和交流促进了西班牙马在更大范围内扩散,很多印第安人成为驾驭西班牙马的骑手。与此同时,在更多地方有更多的西班牙马因无暇管理而野化。然而不管作何种解释,能够满足动物的生长、发育、繁殖、栖息等所有生理要求的自然环境是野化马出现的最基本条件。正因为北美大草原具有如此优越的条件,西班牙马和西班牙牛才可能相继野化,长期分享草原而大量繁衍。野化马的大规模向北扩散始于16世纪中期,至18世纪后期已散布于整个大平原地区。19世纪“牧牛王国”在大平原兴起之时,野化马的规模已达数百万匹,牧牛场主随处都可围捕到足够数量的野化马,稍加驯养即可成为良马。其中较轻型的马用做坐骑,较重型的马用做驮马或车马车马。牧牛场对马的需求是十分巨大的。每个牛仔往往需要十来匹马作为换乘的坐骑。每个牧场需要的马匹少则100多匹,多的几百匹。当野马群被围猎时,只捕捉符合主人需要的,其他的则放归自然继续任其自由繁衍,仿佛大平原就是牧牛场的天然马厩。充足的马匹不仅满足了牧牛场猎牛、巡边、围拢、长途赶运的大量坐骑需求和日常生产生活的运力要求,而且还在牧区发展起骑马斗牛、赛马消遣等娱乐活动。在驯养野化马的基础上,后来逐渐改良马种,发展起了专业化的养马业,马匹销往美国东部和欧洲大陆。

灭绝美洲野牛(Bison)

北美的考古研究表明,印第安人从亚洲到达北美洲时,北美大陆曾大量分布着猛犸象、野马、野牛等大型草食动物。大约在7000年前,猛犸象和美洲野马相继灭绝。其后,美洲野牛成为最大、最凶猛的草食动物。生活在北美大草原的印第安人主要以狩猎美洲野牛为生,可以说,如果没有美洲野牛,也就可能没有草原型印第安人一万多年的延续。

美洲野牛的合群性较强。遇到猛兽攻击时,领群的公牛会列队保护幼牛和母牛,危急时会疯狂地以锋利的牛角进攻对方。成群的野牛会根据水源、草场和季节冷暖的条件变换栖息地,因此在草原上留下了许多野牛道。其中南北向的野牛道延伸很远,说明美洲野牛的自由游荡实际上是随季节交替而有规律地逐水草迁徙。

殖民者进入大平原时,据估计有四五千万头野牛。在美国内战结束时,野牛数量仍然达到1200万头以上。19世纪60年代后,先是横贯大陆的铁路阻断了野牛迁徙的通道,影响了野牛的过冬生存和繁殖;继而,铁路员工、矿山工人和职业狩猎队开始的大屠杀加速了野牛的灭绝。野牛肉就地为不断增多的员工食用,并制成肉干远销东部沿海地区和欧洲市场。野牛皮原本是印第安人多种日常用品的材料,白人发现它具有比家牛皮更好的韧性和弹性后,更加疯狂地枪杀野牛,剥皮弃尸,将皮运到制革厂以换取一二美元。经过短短十几年的无节制猎杀,殖民者曾经描绘的“到处充满野牛”的景象已不复存在,到1878年,大平原南部的美洲野牛群消失,到1883年,北部的野牛群消失。到20世纪初,曾有人发现了仅剩几十头的美洲野牛群,但其后除特定的保护区外,再也没有看到它们成群的踪影。

美洲野牛自古以来就是草原型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来源,而且其皮、骨、角、绒毛更是印第安人制作衣服靴帽、防寒被褥和日常用具的原料,野牛群被称为印第安人“奔驰的百货商店”。印第安人一直以徒步手持弓箭的方式猎取少量的美洲野牛,这既可满足自身的需要,又不影响野牛的繁衍。因而,印第安人和美洲野牛在草原上共存共荣了1万多年。自从白人殖民者进入大平原后,以手持现代武器,坐在火车上射击,组织骑马围猎等方式展开“斩草除根”的大灭绝。印第安人在失去生存基础的同时,也遭受到驱赶和杀戮,被固定到越来越小的保留地,乃至被强制同化。美洲野牛的灭绝发生在“牧牛王国”的全盛时期。前者为后者创造了直接或间接的条件,因而,“牧牛王国”的发财梦是以迫害印第安人为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