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的世界
佛教指出人不是孤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密切地互相联系,犹如无数盏灯光的错综交织,每一盏灯光都照满了空间,但光与光之间上互不妨碍的。大乘佛教提出了“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的广义群众观点。《华严经》中对此观点尤其解释得详尽和丰富。
而这种光是发自每个人的心,其光源就是内心的真理。人不应当只从外界物质探求真理,而应当向内心里去探求真理。佛教认为心物本来是不能分为二个体,但以心求物,那末心劳而物质失真。如果先净自心,使自心不参加扰攘的外境,那末对于一切事物,方能如理观照,非但能了知它的真相,而且可尽其大用。
佛教何尝不讲求物质文明,诸佛国土,如阿弥陀佛的西方极乐世界,都是黄金为地、七室为树、楼阁庄严、备极崇丽,衣食服用,俱臻胜妙。但向外探求而得的,心既然不净,必至累心而生贪嗔淫杀之毒;如果向内探求而证知灵光独耀,那末自心便起清净妙用,物不累心,必能转物,乃有慈悲喜余之乐。所以持戒是佛家治心初步方法,那就必须在物质方面作种种助缘工具,则又有钟、磐、鱼、鼓、幢、幡、香、花,
以及伟大庄严的佛像、清净的禅堂斋堂,那些无非帮助治心的工具,正如化学实验室中的试管、煤油灯、滤水纸等各种仪器工具,也无非供实验之用,并不是像一般人所想象,以佛像为偶像,为崇拜祈福之用。
2、修成正果
佛教讲的道理、虽是讲“出世”,但此“出世”并非是脱离、逃避现实世界,而是要改造这个世间,重建这个世界,这和“入世”精神并不抵触。
佛经上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求菩提,恰如觅兔角。”也就是说修行要在人间,觉悟也要在人间,每一个有心向佛的人,都不能厌弃这个世界、逃避人类,而去“独善其身”地修成正果。一个人要想成佛,除了具备聪明智慧之外,还要有广大的誓愿悲心去普渡众生,要以这种“悲”和“智”运用,相辅相成,做到彻底,圆满的境地才能成佛。佛教是以出世的精神来做入世的事业,从修行到成佛,既没有“入世”也没有“出世”,因为一直是在这个世间进行着的。
虽然佛经所谓“西方极乐世界”“东方琉璃世界”等净土,劝人念佛往生佛国。但只要了解佛法真谛,佛的最后目的是“化人间为庄严净土,变地狱为极乐世界。”并不是要人人逃避这个现实世界,都躲进西方净土里去享福。
3、慈悲为怀
佛教认为一切宗教,只有教义深浅的区分,很少有好坏邪正的分别。任何一种能够存在世上千年以上的宗教,一定对世道人心有所裨益,否则这个宗教早被人类的智慧所唾弃。也被时间的浪涛所淘汰。
在佛法传世的近三千年中,佛教一直与其他宗教和平共处,历史上为了传教而与他宗教发生流血冲突的事,佛教从来没有过。
公元前三世纪,印度阿育王遵照释迦牟尼的宽大慈悲,兼容并蓄的遗教,有一段至今原文当存,被雕刻在岩石上的诰文:“不可只尊重自己的宗教,而菲薄他人的宗教。应如理尊重他教。这样做,不但能帮助自己宗教的成长,而且也为别的宗教尽了义务。反过来做,则不但替自己的宗教掘了坟墓,也伤害了别的宗教。因此,和谐才是好的,大家都应该谛听,而且心甘情愿地谛听其他宗教的教义。”
从这段文字看来,这种宽容和诚意,正是佛教文化中最珍贵的遗产之一。
“真理”在佛教看来是没有国界的,它不须任何宗教的“商标”。它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宗教,或属于任何时代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佛所说的真理,不是他一个人独有的,因为佛只不过是一个“真理的发现者”而已,就象牛顿所发现的“地心吸引力”并不是牛顿专有的一样。
因此,佛教认为一切合理的,具有永恒不变的道理的都是“佛法”
“你要爱你的仇敌”与佛教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相同,尽管出自《圣经》,但佛教也认为合乎教义,并不排斥。
佛教的信仰是合乎理性的,佛教不是独断信仰的宗教,所以不否定“外道”(异教)的应有价值。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并且已对佛法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以后,纵然要他改信其他的宗教,也是办不到的。一个正信的佛教徒,应当也是佛法的传布者,对于宏扬佛法来说,对于宗教比较学的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理想的佛教徒,应该具备若干程度的异教知识。
因此,正信的佛教徒,虽然自信佛教的宗教价值超胜过其他的宗教,都不歧视其他宗教的宗教价值。虽然,佛教把佛教以外的宗教一律称为“外道”,但依照佛教的尺度衡量,除了佛教之外的一切宗教都合乎五乘,这五乘都是善的。人乘与天乘虽未解脱生死,但行了五戒十善,都属于人天的范围,能为人天的善业而努力,当然不能看作是罪人了。
所以,佛教虽然鼓励异教徒的信徒改宗佛教,佛教却从来不用排他的手段去摧残异教,这在二千五百多年的世界历史,可以找到答案。
4、脱离苦海
宗教可使人类求到善,犹如科学使人类求真,艺术使人类求美。从这劝人为善的基础上,人们顺理成章地认为佛教的“苦”和基督教的“罪”是一样的。
佛教讲三界的生死是苦海,众生的感受,无非是苦,而修行的目的,是在脱苦;基督教讲人类都是罪人,是由于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与夏娃,不听上帝的警告,而偷吃了伊甸园的生命和智慧的禁果,所以人类有了生命和智慧,但也得罪了上帝,上帝要惩罚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都要受苦,这就称为人类由第一代祖先遗传下来的“原罪”,基督徒信仰上帝,原因是上帝派他的独生子耶稣上了十字架,代替“信他的人”赎了罪。
事实上,佛教讲的苦,与基督教讲的罪,根本地毫不相干的两回事。佛教所讲的苦,是由众生自己的业感报应而来,与上帝毫无关系,与祖先也无瓜葛。众生由于无明之惑产烦恼,而造生死之业,由于生死之业,而感生死之苦,正在感受生死之苦的生死之间,又因生死而造无明之惑;就这样:由惑造业,由业感苦,因苦生惑,惑业苦三者,连成了一个生死之流的环状,头尾衔接,周而复始,永无了期。因为惑是苦的种子,业是苦的阳光空气水分,苦才是惑与业的结果,也唯有结果才是真正的感受。所以佛教把生死之流,称为“苦趣”、“苦海”,所以要求超越这个死之流而不受生死的束缚,自由生死,自主生死,不生不死,便是解脱的境界。
不过佛教求解脱,并不是靠佛菩萨的救济,佛菩萨只能教导我们如何解脱,却不能代替我们解脱,因为佛教不承认众生是由上帝的惩罚而得罪,尤其不承认人类祖先的罪会遗传到子孙身上,正象“罪不及妻孥”一样简单明了。上帝不能代人赎罪,也象“我吃饭不能使你饱”。佛教脱苦的基本方法是戒、定、慧的三无漏学:戒是不应作的不得作,应作的不得不怍;定是心的收摄,不使放逸,也不使懈怠;慧是清明的睿智,认清了方向,努力精进。所以,佛教的脱苦,决不等于基督教的乞怜上帝代为赎罪。
5、上帝有好多个
上帝这个名词的意义,非常广泛,有宗教的上帝,有哲学的上帝,宗教的上帝有好多,哲学的上帝,也有好多。耶教说中国儒家的天,就是耶教的上帝。其实中国儒家的上帝,是泛神哲学的上帝,是只受人爱而不能要求它爱人的上帝,是“不可知”的。耶教的上帝是人格化的神,是外于宇宙的创造主,是万能的主宰神。
关于宇宙的起源,先期的宗教也好,哲学也好,往往是相信神化的。希腊以宙斯为众神之主,罗马以裘比特为众神之主……中国道教的上帝是玉皇,这与儒教的上帝不同,与耶教的上帝不同……
若以佛教的天帝观来衡量,道教及回教的上帝同于佛教的利天主,耶教的上帝(从摩西、耶苏、保罗到奥古斯丁、已升了几级),同于佛教的梵天主,印度教的上帝同于佛教的大自在天主,忸利天是欲界的第二天,离人间最近,梵天是色界的初禅天,大自在天是色界的最上一天。
看来,佛教的确承认上帝的存在,但都不相信上帝是宇宙的创造主。所以佛教徒根本不崇拜上帝。佛教徒相信,三界之内的一切善神,包括上帝——二十八个层次的天主在内,其实都是佛道中诸天。佛不认为上帝有创造万物的能力,也不承认上帝有主宰众生祸福的权威。佛教看上帝,也只是六道众生之一,不过由于他们过去世中所修的福报,而使他们生在天上享乐罢了,纵然上帝参与人间的祸福事业,那也是由于人类自身业力所感而来。
6、婚姻与佛教
佛教没有种族歧视或宗教歧视。宗教信仰虽与家庭生活有密切关系,婚姻又是组成家庭的基础。但对一个佛教徒而言,并不要求首先改变了对方的宗教信仰然后再行结婚。但是,一个正信而有修养的佛教徒,必定能在婚后的夫妻生活中,促成对方来改信佛教。不但不能够要求配偶的对方首先放弃原有的宗教信仰,甚至可以先去投合对方的宗教信仰,结婚之后再来潜移默化,转变对方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先使自己同于他,再使他来同于己。
当然,婚姻是终身大事,是家庭幸福的基础,佛教并没有要求佛教徒利用婚姻作为传教的手段,乃至造成不幸的结果。所以,婚姻的主要条件,不应该是宗教信仰,而是彼此之间的情投意合。因此,如果没有把握感化对方,最好选择同一信仰的配偶,如理组成佛化的家庭,否则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而导致婚姻悲剧,那是很不幸的。
组成佛教化家庭,虽是佛教徒应有责任,万一由于信仰不同而坚持他的不同信仰,一时之间又无法改变他的信仰。那末,宗教的容忍,应该能使互相尊重各自的信仰。正信总比迷信好,有信仰也比没有信仰好。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是信仰归信仰,夫妻归夫妻;寺院(教堂)归寺院(教堂),家庭归家庭。因为,佛教本来就不是家族化的宗教,而是自由的宗教。佛陀不障碍他人信仰外道,佛陀不反对他人供养外道。
二、佛与天伦
1、右肩担父,左肩担母
孟子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于是不少人认为出家是大不孝行为,佛教的僧尼不讲“天伦”认为佛家是反孝的宗教。
其实,佛教对于孝顺父母的教训,在大小乘的经律之中,可谓多得不胜枚举,佛教不但不反孝,而且是极崇孝的。佛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中说:“父有慈恩,母有悲恩,若我住世于一劫中说不能尽。经于一劫,每日三时割自身肉以养父母,而未能报一日之恩。”
据经载,佛的一位罗汉弟子,名叫毕陵伽婆蹉,因他的父母贫穷,想以衣食供养,但又不敢,请示佛陀,佛陀因此集合比丘第子们开示:“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担父左肩担母,于上大小便利;极世珍奇衣食供养,犹不能报须臾之恩。从今听诸比丘尽心尽寿供养父母;若不供养得重罪。”又有一位迦叶佛时叫难提波罗的贫苦工人,受了佛的教化,完全实行出家的生活方式,但他为了奉养双目失明的老年父母,所以宁可做陶器来维持生活而不去出家。
事实上,佛教的修持,虽以出家离欲的出家生活为可贵,但也并不强制人来出家;甚至在戒律之中有明文规定,父母不允许的,便不能出家;如果父母贫穷而无人奉养时,出了家的儿女,仍应尽心奉养,否则便得重罪。
佛教的孝道观念认为人在生死流转之中,今生固然有父母,过去未来的无量生死之中,也有无量无数的父母,孝养今生的父母,也要救济过去未来的父母。在菩萨眼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无不众之受生(梵纲经)所以菩萨道的实行者,广度众生,等于孝敬父母。佛教从现在的父母为主而推及过去未来的三世父母,而广度众生,其实是报父母恩的扩大,那叫做报众生恩,是由父母而推及众生的。作为一个佛教徒,首先要孝养父母,然后再去布施放生及供养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