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滕文章
滕文公为世子 ①,将之楚②,过宋 ③而见孟子。孟子道性善 ④;言必称尧舜⑤。世子自楚反,复见孟子。孟子曰:“世子疑吾言乎 ⑥?夫道一⑦而已矣!成覵谓齐景⑧公曰:‘彼 ⑨,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公明仪 ⑩曰:‘文王我师 也。周公岂欺我哉!’今滕,绝 长补短,将 五十里也;犹可以为善国 。《书》曰 。‘若药不瞑眩 ,厥疾不瘳。’”
【注释】
①世子:即太子。“世” ,继也,谓继父为君也。 ②将之楚:谓将往楚国修睦邻之礼也。 ③宋:国名。商微子之封地。至战国,则称王图霸,拥有今河南商邱县以东至江苏铜山县以西之地。 ④道性善:“道”言也。“性”、生之实也。朱注:“性者,人所本于天以生之理也。按‘性善’,为孟子学说之中心;尧、舜,为儒家理想之模范人物。”康有为氏云:“孟子一生学术,皆在‘道性善、称尧舜’二语。”⑤称尧舜:朱注:“浑然至善,人与尧舜,初无少异,但众汩于私欲而失之,尧舜则无私欲之蔽,而能充实之。欲以知仁义不假外求,圣人可学而至,而不懈于用力也。” ⑥世子疑吾言乎:朱注:“时人不知性之本善,而以圣贤为不可企及;故世子于孟子之言,不能无疑,而复来求见。盖恐别有卑近易行之说也。孟子知之,故但告之如此,以明古今圣愚本同一性。” ⑦道一: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孟子答公孙丑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言不因巧拙而有二法也。告滕世子曰:‘夫道,一而已矣。’言不因人之圣智不若尧、舜、文王而有二道也。盖才质不齐,有生知安行,有学知利行,且有困知及勉强行。中庸曰:‘及其知之,一也;及其成功,一也。’”按一者,同也。同于道也。⑧成覵:人名。齐景公时之勇臣也。 ⑨彼:盖指才智尊贵之士。朱注:“谓圣贤也。” ⑩公明仪:朱注:“公明姓,仪名。鲁贤人也。” 文王我师:朱注:“此盖周公之言。公明仪亦以文王为必可师,故诵周公之言而叹其不我欺也。”胡毓寰云:“孟子引此三言:成见覵言我与才智尊贵之士同是人也;颜渊言我与大圣虞舜同是人也;公明仪言我与周公同可师文王者也。以明‘道一而已’,无分智愚,为之则人皆可成尧舜也。” 绝:截也。如割截也。 将:几也(杨树达词诠)。犹今言差不多。 善国:孙奭疏:“尚可以为行善之国也。”朱注:“言滕国虽小,犹足为治,但恐安于卑近,不能自克,则不足以去恶而为善也。” 书:尚书说命篇。 瞑眩:令人昏闷不安之状。 瘳:读抽。病愈也。赵注:“药攻人疾,先使瞑愦眩乱,乃得瘳愈。喻行仁当精熟,德惠乃至也。”
【译文】
滕文公做世子的时侯,将要去楚国,特地经过宋国来看孟子。孟子同他说人性是善的,并且引证尧舜的言行。后来世子从楚国回来,又来看孟子。孟子说:“世子怀疑我的话否?要知道天下古今的道理,只有一个,不论圣愚,本同一性,只要肯为善就是了。从前齐国勇臣叫成覵对景公说:‘他是个丈夫,我也是个丈夫,我为甚么怕不及他呢?’颜渊也说:‘舜,是什么样的人?我,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有所作为,就能像他一样。’公明仪也说:‘当初周公说,文王虽是我的父亲,也是我的老师啊!周公这话,难道会欺骗我吗?’现在滕国虽然小,截长补短,差不多也有五十里地方,还可做成一个推行善政的国家。书经上说:‘假如服了药,不能使头昏目眩,这病是不易好的。’希望世子了解人性本善,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真理,只要不断地努力推行善政,必可振兴滕国。”
二滕定章
滕定公 ①薨。世子谓然友 ②曰:“昔者,孟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今也不幸,至于大故 ③。吾欲使子问于孟子,然后行事 ④。”然友之邹 ⑤,问于孟子。孟子曰:“不亦善乎 ⑥!亲丧,固所自尽也。曾子曰 ⑧:‘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诸侯之礼,吾未之学也。虽然,吾尝闻之矣:三年之丧 ⑨,齐疏 ⑩之服,粥 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 共之。”然友发反命,定为三年之丧。父兄百官 皆不欲也,曰:“吾宗国 鲁先君莫之行,吾先君亦莫之行也;至于子之身而反之,不可。且《志》 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 也。’”谓然友曰:“吾他日 未尝学问,好驰马试剑。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 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 。子为我问孟子。”然友复之邹问孟子。孟子曰;“然。不可以他求 者也。孔于曰:‘君薨,听于冢宰 ,歠粥 ,面深墨 ,即位 而哭。百官有司,莫敢不哀,先之 也。上有好者 ,下必有甚焉者矣。君于之德,风 也;小人之德,草也。草尚 之风必偃 。’是在世子。”然友反命。世子曰:“然!是诚在我。”五月居庐 ,未有命戒 。百官族人,“可谓曰知 。”及至葬,四方来观之。颜色之戚 ,哭泣之哀,吊者大悦 。
【注释】
①滕定公:文公父也。 ②然友:世子之傅也。 ③大故:谓大丧也。“故”,事也。亲丧为重大之事,故云“大故”。 ④事:指丧礼。“行事”,办理丧事。 ⑤然友之邹:焦循正义:“孟子盖自宋归邹也。”史记正义云:“今邹县去徐州滕县四十余里。往返不过半曰,故可问而后行事。” ⑥不亦善乎:皇疏:“亦、犹重也。”正义云:“世子本善,今又问此,不重见其善乎。” ⑦固所自尽:“尽”、犹致也,极也。“自尽”,谓自致极其哀也。 ⑧曾子曰:赵注:“曾子传孔子之言。”朱注:“本孔子告樊迟者,岂曾子尝诵之以告其门人欤?” ⑨三年之丧:赵注:“孟子言我虽不学诸侯之礼,尝闻师言,三代之前,君臣行三年之丧。”朱注:“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故父母之丧,必以三年也。” ⑩齐疏:“齐”、音咨。通斋。朱注:“齐、衣下缝也。不缉曰斩衰,缉之曰齐衰。疏、粗布也。”焦循正义:“斩衰不称疏,齐疏以下乃称疏。……其称齐疏,内原包有斩衰。孟子言齐琉,犹曾申言齐斩耳。” 粥:释文:、本又作飦。说文:“、糜也。”檀弓孔疏:“厚曰馀,希(稀)曰粥。” 三代:夏商周也。 父兄百官:赵注:“滕之同姓,异姓诸臣也。”朱注:“父兄,同姓者臣也。” 宗国:朱注:“滕与鲁俱文王之后,而鲁祖周公为长,兄弟宗之,故滕谓鲁为宗国也。”赵注:“滕鲁同姓,俱出文王。鲁,周公之后;膝、叔绣之后。敬圣人,故宗鲁也。” 志:记也。古传记之书。 吾有所受之也:此为父兄百官释志之辞。“受”,传受也。赵注:“言先祖之法,有所承受,不可以已身独更改也。” 他日:犹昔日。 不我足:谓对我不满也。 尽大事:谓丧事办得完善也。 不可以他求:朱注:“言当责之于已。”谓不可征求百官同意。 冢宰:周官名,为六卿之首。如今行政院院长之职。古称首相。 歠粥:“歠”,饮也。俗谓喝粥。 深墨:深墨色。 即位:就丧位也。 先之:谓已率先倡之,则百官有司莫敢不随之也。 上有好者:礼记缁衣:“子曰,‘下之事上也,不从其令,从其所行。上好是物,下必有甚者矣。’” 君子德风二句:此乃孔子之言。见论语颜汛篇。 尚:加也。 偃:伏也。 庐:即倚庐。焦循正义:“无柱无楣,但用两木斜倚于东壁作堑堵形,向西顺斜倚之木,以草为屏,故曰倚庐。” 未有命戒:朱注:“居丧不言,故未有命令教戒也。” 可谓曰知:朱注:“疑有阙误。或曰:皆谓世子之知礼也。”按“可” 。说文训肯。凡事必遂于心而后肯可之。“可谓曰知”,疑是肯定嘉许之辞。 戚:哀也。 吊者大悦:赵注:“来吊会者,见世子之憔悴哀戚,大悦其孝行之高美也。”
【译文】
滕定公去世了,世子文公向他师傅然友说:“前日过末,孟子曾经和我谈话,我心里始终不会忘记的。现在不幸,遭到父丧的大事,我要请你去问孟子,然后再举办丧礼。”然友就到了邹国,来问礼于孟子。孟子说:“世子这样的虚心,不也是更好吗?举办亲丧大礼,本是人子自尽他的孝心的。曾子说过:‘父母在日,就依礼事奉他们;去世了,就依礼殡葬他们,也依礼祭祀他们;这可称为孝了。’至于诸侯的丧礼,我本没有研究过;虽然,我也曾听见过的:父母去世,应行三年的丧礼。穿斩衰粗布的孝服,吃稀薄粥的饮食,从天子通行到一般的百姓,夏、商、周三代以来,全是如此。”于是然友同来复命,世子就决定行三年的丧礼。可是宗族的长老和朝廷的大臣都不愿意,说:“我宗国鲁先君不曾这样做,我先君也不曾这样做,现在到了你身上就要违背了,这是不可以的。而志书上说:‘丧祭的大礼,当遵从先祖的遗志。’这意思说:‘我是有所承受的,怎么可以违反呢?’”世子又对然友说:“我从前未尝讲求学问,只是好驰马舞剑,现在宗族长老和朝廷大臣,都不满意我,怕不能把大事办理完善,你再替我去问问孟子。”然友再到邹国问孟子。孟子说:“是的,这件事不可征求别人的意见,是要靠自己拿出主张来。孔子说:‘国君死了;一切政事皆由冢宰来处理,嗣君只是尽哀罢了。每天喝点稀粥,面色深黑,伏在丧位上时时哭泣,所有朝廷的官吏,没有一个不敢不哀痛,因为嗣君先能尽其哀戚呢!在上有所好的事,在下必定比他更厉害了。在上君子的德行,譬如风;在下小人的德行,譬如草。草上加了风,必定随着风偃伏了。这事全靠世子自己去做。”然友回来复命。世子说:“是的,这事确是在我自己。”便注中门外丧庐里,守丧五个月,没有发布任何命令和告戒,所有官吏和宗族们,都称赞道:“世子真是知礼了。”后来到了安葬的日子,四方来观礼的,见着世子颜色的悲伤,哭泣的哀恸,吊丧的人,大大的悦服。
三为国章
滕文公问为国 ①,孟子曰:“民事 ②不可缓也。《诗》 ③云:‘昼尔于茅 ④,宵尔索 ⑤,亟其乘屋 ⑥,其始播百榖。’民之为道 ⑦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贤君必恭俭礼下,取于民有制。⑧阳虎 ⑨曰:‘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夏后氏 ⑩五十而贡 ;殷人 七十而助 ;周人百亩而彻 :其实皆什一也。彻者,彻也;助者,借 也。龙子 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贡者,挍 数岁之中以为常。乐岁,粒米狼戾 ,多取之而不为虐,则寡取之。凶年,粪其田 而不足,则必取盈 焉。为民父母,使民盻盻然 ,将终岁勤动 ,不得以养其父母,又称贷 而益之;使老稚转乎沟壑,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夫世禄 ,滕固行之矣。《诗》 云:‘雨我公田 ,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 ;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设为庠序学校 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 :皆所以明人伦 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有王者起,必来取法:是为王者师也。《诗》 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 。’文王之谓也。子 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国。”使战 问井地 。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 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榖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 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 定也。夫滕,壤地褊小 ,将为君子 焉,将为野人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 :野九一而助 ;国中什一使自赋 。卿以下,必有圭田 :圭田五十亩;馀夫 二十五亩。死徙 无出乡。乡田同井 ,出入相友 ,守望相助 ,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 ;井九百亩:其中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 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润泽 之,则在君与子矣。”
【注释】
①问为国:问治国之道。朱注:“滕文公以礼聘孟子,故孟子至滕,而文公问之。 ”②民事:农事也。 ③诗:豳风七月之篇。 ④于茅:往取茅也。 ⑤索:绞成绳索也。“綯”,绞也。 ⑥亟其乘屋:“亟”,急也。“乘”,升也。谓急于升登屋以修葺也。 ⑦民之为道也:此已详梁惠王篇牵牛章。 ⑧恭俭礼下:赵注:“古之贤君,身行恭俭,礼下大臣;赋取于民,不过什之制也。”⑨阳虎:即阳货。鲁季氏之家臣。赵注:“富者好聚,仁者好施;施不得聚,道相反也。” ⑩夏后氏:赵注:“夏禹之氏,号夏后氏。后、君也。禹受禅于君,故称夏后。” 五十而贡:赵注:“民耕五十亩,贡上五亩。” 殷人:赵注:“殷、周顺人心而征伐,故言人也。” 七十而助:赵注:“耕七十亩者,以七亩助公家。” 百亩而彻:赵注:“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为赋。虽异名而多少同。故曰皆什一也。彻、犹人彻取物也。” 借:借也。王制:“古者公田借而不税。”郑注:“借民力治公田也。” 龙子:古贤人, 挍:比较。 狼戾:犹狼借也。 粪其田:朱注;“粪、壅也。”孔疏:“壅苗之根也。”犹今言施肥料也。 盈:满也,足额也。 盼盼然:恨视貌。“盼”,读兮。 勤动:勤力劳动也。 称贷:“称”、举也。焦循正义:“田所出不足,故假借于人而举债焉。” 世禄:赵注:“古者诸侯、卿大夫、士,有功德,其子虽未任居官,得食其父禄。”朱注:“孟子尝言,‘文王治歧,耕者九一,仕者世禄。’二者,王政之本也。今世禄滕已行之,惟助法未行,故下文遂言助法。” 诗小雅大田之篇。 雨我公田:“雨”,读去声,降雨也。赵注:“言民悦其上,愿欲天之先雨公田,遂以次及我私田也。” 惟助有公田:赵注:“周人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万斯大云:“周人井九百亩,分之九夫,每夫百亩中以十亩为公田,君取其入,而不收余亩之税。”周柄中四书典故辨正:“彻本无公田,故孟子云,‘惟助为有公田。’言惟助有,则彻无。以明其制之异。商家同井,公田在私田外;周九夫为井,公田在私田中。”俞越云:“夏小正曰,‘初服于公田。’是夏制已有公田之名。盖禹平水土,天下之田,皆公田也。民为之耕,而贡其十之一焉。至殷为助法,则七十亩之中,止以七亩为公田。至周人以彻法,则无公田矣。然而曰‘雨我公田者’,彻法本从助法而变通之,虽临时彻去,不先定其孰为公私,而百亩之中,要有十亩是公田,故公田之名,在周初不废也。” 庠序学校:朱注:“庠以养老为义,校以教民为义,序以习射为义,皆乡学也。学、国学也。” 共之:无异名也。 人伦:“伦”、序也。本书许行章:“教以人偷,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诗:大雅文王之篇。 其命惟新:言周自后稷以来,本旧为诸侯,至文王时,乃新受上帝命而扩大其业也。” 子:指滕君。 毕战:滕臣。 井地:古井田之法。 经界:赵注:“经、亦界也。”朱注:谓洽地分田,经划其沟涂植封之界也。” 榖禄:“禄”,亦谷也。禄,指公田所产,收入官以为禄者;榖,则耕者所私有也。 慢:陵乱。废弛。 坐而定:言定之极易。 褊小:狭小也。 将为君子:赵注:“为,有也。虽小国,亦有君子,亦有野人,言足以为善政也。”按君子,指贵族。野人,指农夫。朱注:“有君子仕者,有野耕者,是以分田制禄之法,不可废也。” 请:疑为‘请遂言之’略词。” 野九一而助:朱注:“野、郭外都鄙之地也。九一而助,为公田而行助法也。”赵注:“使野人如助法,什一而税也。” 国中什一自赋:朱注:“国中、郊门之内,乡遂之地也。田不井授,但为沟洫,使什而自赋其一;盖用贡法也。周所谓彻法者盖如此。以此推之,当时非惟助法不行,其贡亦不止什一矣。” 圭田:赵注:“古者卿以下至士,皆受圭田五十亩,所以供祭杞也。”朱注:“圭、洁也、所以奉祭祀也。” 馀夫:朱注:“此世禄常制之外,又有圭田,所以厚君子也。”又引程子曰:“一夫,上父母,下妻子,以五口八口为率,受田百亩;如有弟,是余夫也。年十六,则受田二十五亩,俟其壮而有室,然后更受百亩之田。此百亩常制之外,又有余夫之田,以厚野人也。” 死徙:朱注:“死、谓葬也;徙、谓徙其居也。” 乡田同井:赵注:“同乡之田,共井之家。” 友:伴也。 守望:防寇盗也。 方里而井:谓其地纵横皆一里,中画井字,中一区为公田,余八区为私田。每区百亩,故九区共九百亩也。 别野人:谓君子野人之别也。朱注:“公田以为君子之禄,而私田野人之所受;先公后私,所以别君子野人之分也。不言君子,据野人而言,省文耳。” 润泽:朱注:“因时制宜,使合于人情;宜于土俗,而不失乎先王之意也。”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