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到来之前,旧的一天已经过去,新的一天还没真正开启,因而是最清心寡欲的时候,也是人类最具尊严的时候——只要不被欲望控制和丑化,人类就是尊严的,和原野上自由自在的昆虫同样有尊严。我总是在黎明到来之前起床,这时候,我的理解力最强。
因此我把它献给阅读。
在我辞职以前,除了极其个别的情况,阅读并没带给我难以忘怀的快乐。整个白天,我都在上班,回到家里已经很累。再说,记者的工作并不是在单位上就能干完的,吃罢晚饭,我还得写新闻稿,何况还想写一点小说之类的文字。如此,我就没有时间阅读。即使书桌上放着一本好书,知道必须读下去,也往往三心二意。这样干的结果,是糟蹋了阅读。我真正领悟到阅读的乐趣,是在辞职以后。如果写作的心不要太大,有的是时间。事实上,我虽然辞职专事写作,却比以前写得更少了,因为我越来越懂得了廉耻。以前出产的那些玩意,没法称为写作。这样说不是表明我现在就写得很好,而是说,作为一个写作者,首先眼光要高,眼睛居于双手之上,眼光低了,手会更低。
要使眼光高起来,阅读是必须走的路。
读好书给予我的快乐,没有哪一种快乐能与之相比。性是快乐的,可是,不管两人多么情投意合,一旦处于进行时态,它的指向就很明确,甚至还带着肉体的强制性。写作也是快乐的,那是在进入创造的时候,因而短暂,如果有作家说他写每一个字都是快乐的,要不是成心骗人,就证明那作家太自恋。总之,在我看来,性和写作都不能与阅读相比。阅读是全身心的自由,人家的观点,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说得好,你可以发出会心的微笑,说得不好,你可以鄙薄,既能通过表情,也能利用言语和动作。你可以投入,被书牵着走;也可以从书里走出来,用你的视角去审判它。在阅读的过程中,你做了书的朋友,做了著作家的朋友,同时也做了自己的朋友。
我常常想,如果某一天我突然死去,当然会有许许多多的遗憾,最大的遗憾,一定是再也不能阅读了。那么多美好的思想,我竟然无法在黎明前与之靠近,实在让我痛心。有人问我:假如你正写一部长篇小说,写了一半或者多半,却突然死去,难道也比不上缺失了阅读给你带来的遗憾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理由非常简单,在我们活着的时候表达自己,虽是一种需要,但也仅仅是一种需要,于社会并无多大益处。我的意思是,关于人类的智慧,我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随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在我的视野里,人类最高级最耀眼的智慧,早就存在过了。古希腊的智慧,而今的人类谁敢说已经超越?真正的智者,是极其稀罕的,就我国而言,自然科学方面涌现出的智者我不知道,史书上讲了几个人,忘了。人文科学方面,孔子、老子、庄子和苏东坡,我认为是最大的智者。李白之所以没列进来,是因为他的天才大于智慧。对人生的达观,李白是不够的。人是一个小宇宙,对人生的态度就是对宇宙的态度。哲学家芝诺说:“谁也不会把他的秘密告诉醉鬼,而是把它告诉智者,所以智者不会成为醉鬼。”而李白是常常醉酒的。整个现当代,真正可以在此提及的,恐怕只有钱锺书和沈从文了。综上所述,作为如我这等人物,表达自己是可以的,但可以放弃。阅读大师的著作给我们带来如此巨大的快乐,自己是否动笔写作,就不是最紧要的问题了。从另一个角度——社会道义的角度讲,因为自己写得不够好,不写也就够不上逃避社会责任的罪责,说不准,越少动笔,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当然啦,我还得动笔,因为我要吃饭。
通常情况下,我不喜欢那些以著书的数量来衡量自己成就的人,当然也不大读这些人写的书。每当我看见有人把自己写的书摆在最显要的一角,有人去他家里(不管这人是谁),就拉着客人站在书前炫耀一番,客人临走前签名送上一册甚至数册(不管客人有没有要求送),我的心情就很不好。这些著作家的做法,很有值得同情的因素。具体为什么值得同情,我没想过。
之所以写上这一段,是想提醒:凡是有人这样给你送书,你都要谨慎对待,不要轻易把时间花在这些书上,尤其不能在黎明前阅读。
人生世间,关系错综复杂,我们一面为生存所累,一面还被习俗所累。而且,我们的主要本领,便是适应并拥抱各种习俗。比如说,我们不得不与人交往,平心而论,有多少交往是令我们心旷神怡的?不要说交流情感,启迪心智,就是基本的不让你厌倦,又有几人?然而,你还不得不交往,甚至不得不做出主动的姿态与之交往。可阅读就不同了,那些宁静的书籍,总是带着始终如一的可亲面容接纳你,即便你离它而去,它也绝不因此而气恼。
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阅读书籍是为了回归内心,你在这里静静地认识你自己。
阅读还能斩断幻想。幻想可以给生活带来一些乐趣,但是,沉迷于幻想,做了幻想的奴隶,就不是一件闹着玩的事了。“幻想是醒时的梦,比梦想还糟”。如果说,过度的幻想是诱惑你又不给予你,只是一个劲地耗费你青春的美女的影子,那么书籍是强烈的电光,它让你躲开影子,看到光明。
阅读可以平息男人的野心。这一点我不好深说,因为我没有太大的野心,然而,即便是冒一冒风头这样的小野心,阅读也能帮助我看破其背后的喜剧性,并打消那一念头。
适当的阅读可以使女人美丽。所谓适当,主要是就阅读的范围和品种而言。
阅读还可以让我们高尚起来,如果我们在快乐之外还希望高尚的话。
自己去发现一本书的价值是很重要的。世上的书籍浩如烟海,有些书虽然是举世公认的名著,但并不一定适合你,尤其是不一定能像强心针一样,猛然将你点醒,而有些书,可能很少有人提起它,甚至出版之后就陷入寂寞的汪洋大海,但它可能是你的导师和朋友。能否独立地找到这样一部书,与判断力有关,与一个人的品性有关,也与机遇有关。某些著作只是为少部分人写的,比如《瓦尔登湖》,在多数人看来,这部书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不符合他们的“规范”,但有一些人却不仅能从中看到过去,看到现在,还看到了未来,看到了整个世界,它与大自然一样健康的品性令人神往。第一个发现这部书非凡价值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相信,书的营养,大部分都会被第一个发现它的人所吸收。就我本人而言,至今没有一本喜欢的书是自己发现的,比如我喜欢《瓦尔登湖》,喜欢《月亮与六便士》《红与黑》《安娜·卡列尼娜》《麦田里的守望者》《局外人》《喧哗与骚动》《许三观卖血记》等等等等,都是别人发现的,并不是我第一个认可了它的价值。这证明我的判断力还不够强,在书目的选择上,还不敢于冒险,同时,机遇也不够好。对于一个阅读者来说,这种事情是不幸的,如果我是一个创作者,不能在年轻时候坚定而独立地认可某一部书的价值,对培养自己的文学品格也不利。
似乎扯得太远了,我只想说,读书是快乐的,在一个人的生命中也是必需的。傍晚读书也罢,黎明前读书也罢,都无所谓,关键是我们应该把一天中理解力最好的时候奉献给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