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篇史料是这样形象地记载这段历史的。1849年春天,一些高鼻阔目的洋人带着他们的中国走狗来到了广东、福建的城市和乡村,用种种诱人的条件招募劳工去秘鲁干活。为了表示真诚,他们还带来了契约要劳工们签字画押。一些中国人在国内实在过不下去了,便在契约上糊里糊涂地按上了手印。当然,还有许多中国人信奉“父母在,不远游”的祖训,宁肯饿死也不愿应募。对于这样的人,他们就采取绑架的手段。
他们甚至还绑架了一位中国总督的儿子。那天,这位公子正和两个同学划着小船在海上游玩,恰被秘鲁人贩子发现,便把他们二个一起绑上了秘鲁前来接收劳工的货船。从此,这三个人就在人间蒸发了。
秘鲁人贩子把这些中国人或绑或骗到手之后,便把他们弄到澳门的一个叫做“巴腊坑”的状似仓库的建筑内看管起来,不准他们外出。反抗者,要被鞭打;试图逃跑者,则被处死。这时,这些中国人已经不叫劳工,而要叫作“猪仔”了。而那些秘鲁人贩子,则已收起了伪善的笑脸,变得凶神恶煞一般了。他们现在手中紧握着的已经不再是什么契约,而是皮鞭、军刀、滑膛枪和左轮手枪了。
等到这些人贩子凑够了人数,他们就用烧红了的烙铁在“绪仔”们的耳后打上“c”形印记。然后,再驱赶到货船的底舱,人挨人地排列在一起。随后,舱门关闭,生死未卜的漫漫航程便开始了。
这个航程,要长达四个月。
四个月里,底舱内没有阳光,且通风不良,人满为患,饮水难得,饮食不足乃至变质……船舱内热臭难耐更甚于猪圈。于是,瘟疫流行,劳工们一个个死亡。据统计,死亡率至少为全船劳工的三分之一,有时甚至达到百分之四十。
当然,也有许多劳工仅仅因为身体不适或试图反抗,便被抛进了大海。
对此,当时的秘鲁人和其他外国人都把这种苦力贸易叫作又一次“非洲奴隶贸易”。但当年中国苦力们所受到的残忍虐待,甚至比非洲奴隶们所受到的虐待更甚。
于是,劳工们的反抗和暴动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据当时秘鲁一家报纸报道:“除非极少例外,没有哪一艘运载中国劳工的船只不发生一次或多次暴动的……”
1870年10月,秘鲁人贩子租用的法国货船“诺维尔·朋内罗普”号发生暴动。中国劳工们打开舱门,冲上甲板,杀死了狠毒的船长和他手下的八名水手,夺取了这艘罪恶之船,然后驾船返回中国。
回到中国后,部分劳工得以逃脱,但16名劳工却被中国地方官砍了头。
当然,毕竟还有一多半的中国劳工经历了四个月的海上苦难,到达了地球的那一边。据统计,从1849年开始苦力贸易到1874年苦力贸易结束,25年间,共有10万名中国苦力被卖到了秘鲁。而这些中国苦力到了秘鲁之后的生活,就只能用“暗无天日”来形容了。
首先,这些中国劳工在秘鲁上岸后,就会被人贩子或船主按照事先约定集体卖给某个资本家或种植园主。剩下来的则被“零售”。那时,熙熙攘攘的海港码头就更是显得热闹非常。看热闹的人们围站在中国劳工的身旁指手画脚,评头品足,就像是在观察一头头牲畜。而买主则在中国劳工中间走来走去,试试他们的身高,捏捏他们的肌肉,再拨弄他们转上两圈儿……然后再跟人贩子讨价还价。
离开码头后,这些劳工便被分别带往铁路、矿山、鸟粪场或种植园,开始了地狱般的极其艰苦的劳动了。也就是从这时起,这些劳工便不在拥有中国名字,代之以编号或西班牙名字了。
在种植园,中国苦力的待遇甚至不如黑人、印地安人、印欧混血人。他们每天早晨四点半钟就被监工持枪押着下地劳动,晚上天黑定后才能收工,夜里则被锁进“寮棚”不许出入。如果试图逃跑,种植园主就会命令黑人和士兵把他们捉回来,施以酷刑,然后再给他们戴上脚镣,并继续干活。这样,在种植园里的墓地里边密密麻麻地布满了中国人的坟头——当然,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伤痕累累并衣不蔽体地被埋葬的。
为此,忍无可忍的中国劳工开始了不间断的反抗甚至起义。
其中的一次起义发生在卡纳德种植园。这天早晨,500多名中国苦力经过了多日密谋和串联突然发难。他们以猝不及防的群体暴动的形式,抢夺了种植园主和他的打手们的枪支、长矛和砍刀,一举杀死了种植园主以及他的三个穷凶极恶的朋友,并把四个人碎尸万段。之后,又夺得50匹骏马,组成了一支骑兵队,开始向其他种植园进攻。随后,其他种植园里的中国苦力们也参加了起义,使起义劳工很快增加到了1200名。这1200名起义劳工占领了几家种植园后,把自己武装起来,便开始进攻巴蒂维尔卡镇。之后,又转攻巴兰卡镇。他们杀死种植园主和他们的帮凶,解放苦难中的中国劳工。
但起义最终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了,600多名中国劳工被杀。虽然如此,起义却震动了秘鲁朝野及世界舆论,令他们对于中国人的性格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他们惊讶地发现:中国人的愤怒一旦爆发,就会一改平日里的温顺,而变得如雄狮一般英勇无比了。
毫无疑问,10万中国劳工为秘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虽然他们并不情愿。但是,随着中国劳工的愈演愈烈的暴动,秘鲁资本家和种植园主也感到了恐怖。加之华工们的苦难渐渐为秘鲁朝野及世界所知,并受到抨击,而此时,解放黑奴与农奴,谴责奴隶贸易,已经成了世界的潮流……这一切,都严重地冲击了苦力贸易。乃至秘鲁官方不得不开展对于这种苦力贸易的辩论,并不得不颁布了几项法令制止虐待华工。
所幸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华工终于干满了契约所规定的八年,获得了自由人的身份,使得他们有了把同胞们的苦难写出呈文,以寻求中国政府保护的可能。
中国劳工的第一份呈文,是由美国驻秘鲁公使霍维将军通过美国驻中国公使劳文洛斯,转交给清朝政府的。呈文可谓字字血,句句泪,令人难以卒读。但令人气愤的是,呈文被译成英文和西班牙文在世界报刊上发表后,连西方人都对中国华工充满了同情,腐败的清朝政府却无动于衷。理由是:“私自出洋的中国人为弃民,不值得加以保护。”
直至两年后,也就是1871年6月,中国劳工的第二份状纸以同样途径再次到达清政府手中时,清政府才不得不表示:“对磨难中的苦力表示同情,劝以容忍,并可成立一个上告团体向朝廷陈述受害情况。”
于是,一个七人上告团成立了。其中,就有上面提到的那位中国总督的儿子。这位公子自从被人贩子绑架上船卖到秘鲁,经过了15年的艰苦劳动,失去了一只脚,并且双耳全聋,才获得了自由。上告团幸运地得到了恭亲王的关注,写了一份长达三千页的状文。至此,中国苦力在秘鲁遭受非人虐待的情况,才正式传到了中国,并由各国媒体传遍了世界。
在此情况下,葡萄牙政府发表照会,要求秘鲁方面调查并惩罚人贩子发生在澳门的罪行。并于1873年12月27日宣布结束通过澳门进行的华工出口。
恰于此时,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玛耶西”号事件,秘鲁船长埃雷拉虐待中国劳工的残暴罪行曝光。一时间,秘鲁成了众矢之的,受到了全世界民众和官方的谴责。
秘鲁政府终于认识到,继续这种野蛮的苦力贸易已经不再可能,只好改变策略,一方面颁布了一系列法令,要求改善中国劳工生活状况;另一方面派出海军上校葛尔西耶为特命全权公使,来到中国要求谈判。缔结了有关中国与秘鲁两国关系的天津条约,从条约文本上来看,双方都作了一些让步,一方面秘鲁政府保证维护中国劳工在秘鲁的权益,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承认雇佣华工合法。但实际上,这个条约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随着澳门总督禁止出口华工的法令的执行,这个贸易已经停止了。
前往秘鲁的最后一船华工是于1874年7月2日在秘鲁的卡亚俄港靠岸的。
条约缔结后,按照条约之规定,中国政府理应派出一个代表团前往秘鲁,去调查并保护那里的中国劳工,可惜这个代表团一直没有派出。而中国驻秘鲁公使则是拖到了1883年才到任。清政府对于海外华工的冷漠,终于导致了华工们对于清王朝的彻底绝望,按照条约规定,已在秘鲁的华工可以选择回国。但是,只有区区几十名华工乘船回国,10万名华工基本上留在了秘鲁没有回来。
与此同时,经过了这样的一些变化,中国劳工们渐渐地解除了契约,而成为了自由民。这些华人自由民有了西班牙文名字(秘鲁原系西班牙殖民地,使用西班牙语),并信奉了天主教。他们娶了当地黑人、印地安人、印欧混血人等女人为妻,开始了落地生根。但他们身上中国人的勤劳、节俭的性格与习惯却是没有丝毫的改变。在秘鲁首都利马,华人自由民渐渐地有了一些积蓄,便开起了饭铺、杂货铺、洗衣店等等,也令自己渐渐地成为了老板等等。乃至卡庞大街渐渐地成了著名的中华街。
此后,也有极少部分华人发了财,进入了秘鲁上层社会,他们已经成为秘鲁人的一部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