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迟到的文明
1983900000008

第8章 中国文化的现代困境(7)

袁:在我看来,中国传统社会有三大缺陷:宗法专制,封闭的天朝心态,思维方式缺乏严密的逻辑。

先说第一个缺陷吧。要了解中国传统社会,有两个历史文件值得认真读读:

一个是根据公元76年至公元88年间当政的东汉章帝召集儒生在白虎观开会,由他最后裁定,班固执笔写成的《白虎通义》。这是根据儒学制定的行为准则。从帝王是天子的由来、爵位、诸侯、征伐、刑罚到三纲六纪,嫁娶、丧葬的规矩,一一明文规定。实际上就是当时社会制度的法制化。它是公元前71年开始,西汉宣帝“诏诸儒讲五经异同”,历时100年后,由皇帝拍板定案的最后成果。后来历代的律例,都是这个文件的延续和发展。从中可以看到四点:

1.中国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礼治”。这是儒学制度化的成果。有人认为后世是儒表法里,坏事都是法家思想惹的祸,显然与事实不符。

2.这样的传统社会,君臣、父子、夫妇之间只能绝对服从,没有平等的契约关系。皇权至高无上,社会结构上,没有任何势力或制度可以制约它。所谓道统可以制约政统,宰相可以制约皇帝等等,不过是20世纪中国学者制造出来的幻象。

3.传统社会和传统思想的核心是三纲六纪(六亲),等级森严,构建成一个中央集权的宗法专制大帝国。

4.规定很周详,葬礼、称呼都说到了,就是没有说怎样保护臣民的财产和人身自由。

西方传统社会有黑暗的一面,但也有中国前现代社会无法企及的一面。1215年英格兰的《自由大宪章》是国王与贵族、教会、地方、法官、商人、自由人之间的契约。它的63条内容,条条都与传统中国迥异。人们喜欢追问,为什么是西欧而不是中国领头向现代社会转化。看看这个宪章,你就会有所感悟了。

自由贸易及其他相应的自由是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的主要发动机。《自由大宪章》规定:

伦敦城,无论水上或陆上,俱应享有其旧有之自由与自由习惯。其他城市、州、市镇、港口,余等亦承认或赐予彼等以保有自由与自由习惯之权。

这里说的自由首先是贸易自由。为此,宪章特别规定:

一切商人,倘能遵照旧时之公正习惯,皆可免除苛捐杂税,安全经由水道与旱道,出入英格兰,或在英格兰逗留或耽搁以经营商业。

回过头来看中国,明代不准沿海商人经营海外贸易,逼出一大批倭寇和海盗。大清帝国为了开放几个口岸,在有限范围内让外国商人可以逗留和经商,大动干戈。难怪人家发达啊!13世纪就用宪章认可行之已久的习惯:全国范围内,不论哪国商人都可以自由逗留、自由经商。

有些号称史家的中国人至今还在唠叨列强强迫中国开放口岸的罪过。他们的认识水平远远落后于19世纪的李鸿章。早在1876年,他就沉痛地指出:

人皆震惊于添口之多……西洋各国到处准他人寄居贸易,而仍日益强盛,可知其病不在添口而在不能自强。

(《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六第30页)有清一代,只开放了34个口岸,比不上现在广东省的开放口岸,更比不上中世纪的英格兰。

胡:我们国土等于一个欧洲,国内可以自由贸易,不也可以带动经济转型吗?

袁:老弟想得太简单了。天朝的国内贸易也是不自由的。到了19世纪,江浙的运输商——沙船想开辟海上航线,到直隶(河北)、奉天(辽宁)经商,道光皇帝硬是不批准。本国商人向现代航运业转化的机遇因此被扼杀,哪里有什么自由?19世纪的中国,办工业一直实行批准制,而不是现代国家通行的登记制。这是真正的经济自由吗?何况几千年来,历代政府奉行的都是抑商政策,商人积聚的资金只能投向土地,却没有带动农业向市场农业转型,农民出路很窄,活不下去,就造反啦!没有工商大发展,包括商业农业的发展,任何国家都摆脱不了贫困。说英格兰现代农业发展中很残酷——“羊吃人”,这样的道德批判已证明并不符合历史实际。

《自由大宪章》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对财产的保护相当细致。

一切州郡……均应按照旧章征收赋税,不得有任何增加。

余等之巡查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

如此等等,恰恰解决了一个根本问题:财产权受到严格保护。

与此同时,建立了独立的司法体系,保护人身自由和财产。这又解决了社会转型的另一关键问题。

胡:老兄患了崇洋病了!不是说直到19世纪初中国仍然是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吗?

袁:哈哈,你上当了!中国人口那么多,“第一大经济体”

顶什么用?最迟在18世纪,乃至更早,中国已经是经济落后的国家了。大话怕计数。早就有学者指出:英国13世纪、14世纪每个农户平均产粮2369公斤,15世纪、16世纪上升至5520公斤。而19世纪初,中国平均每户农民只产粮2651公斤。贫富差距太大了。

胡:说这些老皇历有什么用!

袁:记住历史真相,头脑会清醒一些。

现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呼声蛮大,是否落实是另一回事。保护财产权的声音却相当微弱。拆迁冲突,基本原因就是没有按市价给予足够的补偿,说得不好听一些,是劫掠人家的财产了。广州这方面的冲突不严重,据说是补偿比较到位。

此外,不少人老是想打富裕阶层的主意,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很少人敢于理直气壮为富人说话。茅于轼先生说了几句,立即遭到围攻。这很不正常!人们热心调节收入分配,却没有为私营经济的发展给予足够的支持。源头不旺,想百姓富裕,不是南辕北辙吗?

其他健全法制、保障自由等等,就不说也罢。

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

《文史参考》2011年1月(上)第45页

俞大猷的正气和海盗的狂欲

2002年8月2日、3日两日,承《看世界》杂志社热情邀请,十余友人结伴重游肇庆。

这个着名的旅游城市历史悠久,公元6世纪(589年)设置端州,12世纪(1118年)改设肇庆府;乾隆十一年(1746年)以前,两广总督也驻在肇庆,这里是岭南地区最重要的军事、政治中心。刚好不久前重读《利玛窦中国札记》,这位中外文化交流历史的伟大开拓者在此的种种遭遇仍萦回脑际。不过,历史的风雨似乎已把昔日这位海外来客造访的痕迹冲刷干净。一直陪同我们的导游晓晓小姐,自小在这个城市长大,从本地的旅游学校毕业不久。她满脸纯真生怕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个城市古往今来的各种辉煌,却无一语道及在这个文化名城整整栖息了六年(1583-1589)的利玛窦,更没有看到一处有关景点。课本中没有说及?介绍肇庆历史和现状的各种资料也没有提到?如果不是,这位爱说话的小姑娘不可能如此疏忽。

利玛窦问题发人深省

人们悲叹近代中国丧失了那么多机遇。其实,利玛窦开创的明末清初第一次中西文化大交流的中断,已经预示了后来诸多挫折。

近年来中外学者津津乐道的“李约瑟问题”:“为什么中国自身发展不出现代科学?”应该正名为“利玛窦问题”。利玛窦在中国度过了他一生的最后28年(1582-1610),中国文化已经如此腐朽,以致作为一个有高深学问的西方传教士,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许多弊端及其根源。他肯定:“中国人不仅在道德哲学而且也在天文学和很多数学分支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天文学方面“他们的推论由于无数错讹而失误”。更由于“相信我们地球上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取决于星象”而弄得一塌糊涂。加上中国人“没有逻辑规则的概念”,即使在道德哲学领域达到的也仅是“一系列混乱的格言和推论”。更致命的是由于科举考试限于儒家经典,又决定知识阶层毕生的荣辱升迁,“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对绝大多数人说来,其行动总是受利益驱动的。既然教育和升迁的基本制度没有给科学留下位置,思维方法上形式逻辑缺位,加上学术文化的是非定于一尊,严惩所谓离经叛道者,现代科学当然无法诞生。明末清初大批传教士进入中国,本是推动中国文化更新的良机,但是,康熙皇帝禁教,七千卷西书翻译计划中断,机遇随之飘逝。

俞大猷的佚诗和正气着名风景区七星岩,山、水、岩洞、文化积淀浑然一体,耐人反复踏寻。进入湖畔的碧霞洞,历代石刻,目不暇接;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幅气势宏伟的五言:“胡然北斗宿?化石落人间。天不生奇石,谁擎万古天。”题写者是明代平定倭祸的名将俞大猷(1504-1580)。赶快拿起相机拍下。回家后查阅他的着作:《正气堂集》,发现这是没有收入的佚诗。

倭寇是长期困扰明代朝野上下的重大问题。这次祸乱有几个特点:

一是时间长。倭患起自元代,明代更为严重。“倭寇之患与明相始终。而自嘉靖二十六年至万历十六年四十年间,沿海州县被祸尤酷。”

二是范围广。东南沿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一再被蹂躏,受害最深。

三是损失大。仅十六世纪五六十年代倭寇盘踞闽中七八年,“所破城十余,掠子女财物数百万,官军吏民战及俘死者不下十余万。虽时有胜负,而转漕军食,天下骚动。”二百多年的倭祸,不但老百姓受苦受难,国家的财政基础也因之动摇。打从朱元璋时期起,不得不在沿海各地大量筑城设卫,屯兵防卫。“迨至中叶,倭寇交讧,仍岁河决,国用耗殚。于是里甲、均徭,浮于岁额矣。”大明帝国的覆没原因很复杂,外患与自然灾害交错,官吏的压榨引起民变,如此等等。说倭患是导致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并不为过。

平定这个祸乱,戚继光和俞大猷不愧是两根擎天大柱。史称:

“继光为将号令严,赏罚信,士无敢不用命。与大猷均为名将,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之。大猷老将务持重,继光则飙发电举,屡摧大寇,名更出大猷上。”“戚家军名闻天下”,敌人闻风丧胆。他的兵法直至19世纪仍为曾国藩等人所继承,成为编练和指挥湘军、淮军的指针。而“大猷为将廉,驭下有恩”,“负奇节,以古贤豪自期。其用兵,先计后战,不贪近功。忠诚许国,老而弥笃,所在有大勋。”他驰骋疆场三十年,屡遭奸人压抑、陷害,甚至被抓去坐牢,仍然不屈不挠。俞大猷对平靖广东局势,其功尤伟,死后广东饶平、崖州等地人民建祠奉祀。俞大猷题诗的乙丑年是公元1565年。那几年俞大猷正转战广东、福建。上一年还在潮州、惠州、海丰一带大破倭寇,并擒获重要的倭寇首领,迫降与倭寇勾结的大盗。在肇庆留下墨宝并非偶然。这两位一代名将,是在严嵩等奸臣当道的年代征战南北的。在内忧外患交织中为民除害,实非易事。“天不生奇石,谁擎万古天”,不愧是他们人格和事业的写照。

倭祸从何而来值得追问的是:倭祸从何而来?史家们早已指出:倭寇最后的根据地在日本,但是大量巢穴在我国沿海岛屿;成员中虽有很多日本的武士、浪人和盗贼,但包括其头目在内,70%是中国人。根源必须从中日两方去寻找。

倭寇横行时,日本正处于战国时代,国家分裂,社会秩序混乱。黄遵宪经过系统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今考日本是时,瓜分豆剖,各君其国,诸国又互相攻击,日寻干戈。无赖奸民,以尚武好斗之风,流为盗贼,杀掠为生。上虽严禁,令有不行。准之今日公法,实为海寇,无与邻交。”这段话说得很清楚,总的看来,倭寇不是日本的政府行为,而是政府衰弱失控的产物。不能一说到倭寇,就认为是日本政府的侵略。日本有关方面把这些海盗解送中国的记录倒是史不绝书,尽管他们也不乏禁止不力的表现,甚至有某些诸侯和寺院在背后支持的证据。

更值得重视的是中国方面促成倭祸的内部原因。

从明代开始,不少有识之士已经注意到,倭祸生成的最根本的原因,是当时的中国政府没有处理好同孜孜求利的沿海居民的关系。逐利——谋求更好的生活是人的本性。沿海居民冀图从海上贸易中讨生活,正是这种本性的体现。可是,历代中国政府往往不是因势利导这种无法遏制的本性,发展海外贸易,而是陈陈相因采用很不合适的基本国策:稍有风吹草动就禁海锁国;即使不禁海了,也建立起由官府控制甚至垄断海外贸易的制度,使民间资本无法顺利发展。与此相适应,形成两个奇特的外贸制度:

1.朝贡贸易。这是自唐代以来逐步形成的贸易制度。史家们早就指出,藩属国到中国朝贡,很大程度上是贸易行为。跟随贡使入贡的商人,带着大量货物,寻求贸易机会。可是,这种贸易是很不自由的。首先是不能随时来,除了朝鲜、越南等关系特别密切的国家可以一年一贡外,多数国家只能三年、五年乃至十年朝贡一次。其次,所带货物也不能随意与商人交易。明太祖洪武二年规定:“朝贡附至番货欲与中国贸易者,官抽六分,给价偿之,仍免其税。”这是有代表性的规定。60%要由官府收购,贸易场所也有严格限制,贸易自由度实在低得可怜。

2.官府严格控制下的市舶贸易。唐代在广州设立市舶使,管理海外贸易。后来宋元明各代,在指定的港口设立的市舶司,对外贸实行全面控制,并直接隶属于朝廷。奇特之处在它不但是管理机构,而且直接买卖商品或经营对外贸易。例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在杭州、泉州设置了市舶都转运司,其运作方式是:“官自具船,给本,选人入番贸易诸货。其所获之息,以十分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权势之家,皆不得入番为贾。

犯者罪之,仍籍其家产之半。其诸番客旅,就官船买卖者,依例抽之。”大清帝国建立后,虽然不再设立市舶司,外贸仍由半官半民的十三行商人垄断经营。

尽管这些制度具体的运作方式各朝有所改变,但控制外贸、扶植官商、遏制私商的基本指导思想却根深蒂固。虽然有过准许自由贸易的年代,但宋代以后,通常以限制、控制为主。不受监督的专制权力与贪赃枉法是一个铜钱的两面,在这样的制度下,官员的贪污受贿成了难以清除的积弊。以残忍着称的朱元璋用剥皮的酷刑也没能治好这个顽症。有些“倭寇”就是这些贪官需索无厌和办事不公制造出来的。

嘉靖年间,倭寇猖獗的导火线,就是官员受贿。嘉靖二年(1523年)有两批日本贡使到宁波,互争真伪。市舶司官员受贿,支持其中之一。此举不但导致双方互斗,而且在受到排斥的贡使宗设带领手下“大掠宁波”。皇帝偏信某些官员的意见,认为这都是海上贸易惹的祸,干脆下令停止市舶贸易。“市舶既罢,日本海贾往来自如,海上奸豪与之交通,法禁无所施,转为寇贼。”如果认为这是没有普遍性的特例,那就错了。正如前人所说:“盖惟商道不通,而利之所在,人必趋之,不免巧生计较,商转而为寇;商道既通,则寇复转而为商。”“顾海滨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顾得捆载归来,贫者为佣,亦博升米自给。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势不得抟手困穷。于是所在联结为乱,溃裂以出。”有明一代,这类实例,俯拾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