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是没有国籍的,所以,赚钱就不应当区分国籍,为自己圈划种种限制。犹太人聪明地认识到这点,他们认识得早,所以他们很团结,结合在一起共同赚外国人的钱,这就是他们成功的所在!
犹太人分散在世界各地,如果他们没有这种意识,却因为国籍、思想意识形态的制约,而拒绝相互间的联系,他们的力量薄弱,在世界各地又受歧视,那么,他们何以对付这复杂的世界呢?他们还能在商业上取得如此高的荣誉吗?他们能成为当今的金融之王吗?当然不能!
只赚属于自己的钱
犹太人虽然爱钱,但他们却只赚属于自己的钱,而不去贪婪不属于自己的钱。他们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总能保持足够的定力。一句话,他们绝不让金钱腐蚀自己的灵魂。
犹太人追求财富.靠的是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光明正大地赚,在犹太人的眼中,拿不义之财就会受到神的惩罚。
有个犹太妇女购买东西,当她从百货公司回到家里从袋中取出东西时,忽然发现里面有一枚戒指。她并没有买这东西,她把此事告诉了小儿子,并带着孩子,并去找拉比,请教怎样处理此事。
拉比给他们讲了《塔木德》中的一则故事:
有位拉比平日靠砍柴为生,每天要把砍的柴从山里背到城里去卖。拉比为了节省走路的时间,以便研究《塔木德》,决定买一头驴来代替。
拉比向阿拉伯人买了一头驴牵回家来。徒弟们看到拉比买了头驴回来,非常高兴,就把驴牵到河边去洗澡,结果驴脖子上掉下来一颗光彩夺目的钻石。徒弟们高兴得欢呼雀跃,认为从此可以脱离贫穷的樵夫生活,专心致志地研读《塔木德》了。
可是出乎徒弟们意料的是,拉比领他们赶快去街上把钻石还给阿拉伯人,拉比说:“我买的只是驴子,而没有买钻石,我只能拥有我所买的东西,这才是正当行为。”
阿拉伯人非常惊奇:“你买了这头驴,钻石是在驴身上,你实在没有必要拿来还我,我不理解,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拉比回答:“这是犹太人的传统,我们只能拿支付过金钱的东西,所以钻石必须归还给你。”
阿拉伯人听后肃然起敬,说:“你们的神必定是宇宙最伟大的神。”
听罢这则故事,妇人立即决定回去把戒指还给百货公司,但不知如何解释,拉比告诉他:“不知道戒指属不属于百货公司。如果对方问到你退还戒指的原因时,你只需说一句话就行:.因为我们是犹太人。’请带着孩子一块去,让他亲眼目睹这件事。他一定会对自己母亲的正直与伟大永记不忘。”
如果民族的灵魂变肮脏了,民族就会彻底完蛋。犹太人的生存经历是一面明镜,值得人类学习和借鉴,灵魂的纯洁是最大的美德。经商者应当牢记,抓住属于自己的钱,而不抓不属于自己的钱!
谋利并非与义矛盾
但是,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每个人都享受无限制的自由,最终只能导致每个人都由于相互限制而处于完全的不自由中。谋利行为带来社会冲突的现实可能性,使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崇奉“唯利是图”意义上的钱的“神圣性”。
钱作为一种人为事物,天然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钱的产生、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另一方面。钱又是人类自觉自主行动的产物。所以,钱的逻辑一方面体现了经济生活的客观规律或事理;另一方面,又体现了社会生活的主观要求,或人理。完整意义上的钱的逻辑,理应同时符合事理与人理、融事理与人理为一体。因为单纯符合人理而不符合事理固然会阻碍资本的形成与发展,但单纯符合事理而不符合人理也会造成资本发展过程的中断,再有效率的资本积累和增殖,也会在社会动乱中毁于一旦。就此而论,绝对意义上的“自由放任”从来就不是真正的钱的逻辑。谋利行为必须置于一定的社会约束之下,这在犹太民族和其他一切民族都是完全一样的,区别只在于约束的着眼点及相关的机制上,正是在这个问题上,犹太民族表现出同其他民族截然不同的逻辑特性。
其他民族或者说传统社会对谋利行为的约束,一般采取从根本上否定利本身的正当性或优先性的方式。但是,因为人类谋利动机不可能被完全消除,必然造成诸如“利与义”、“此岸与彼岸”这样的双重价值尺度的内在冲突,进而演变成人类社会两套基本规范体系,道德和法律的悖离与冲突。并且,重义轻利会压抑社会生活中最有活力的那部分人的谋利活动,使相当一部分精英分子走上诸如当修道士或穷书生的寄生性道路,这在客观上违背了资本发生、发展的要求。
与此相反,犹太民族很早就把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了。犹太民族以一本《圣经》作为民族樊篱,而《圣经》完全是一个“道德与法律”的统一体;犹太人以遵守上帝律法为民族身份,而上帝始终以赐福于人,让他们生养众多、财产丰饶作为对他们守法的回报。在这样一种文化安排的背景上,犹太人不会提出利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应不应该谋利”的问题是不存在的。犹太教典籍《塔木德》上明确写着:“如果人类没有恶的冲动,应该会不造房子、不娶妻子、不生孩子、不工作才对。”在犹太人看来,恶仅仅因为有利于人类,也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利本身还会有什么问题吗?
这意味着,在犹太民族那里,对谋利行为的限定已经从“形而上”的层面转到了操作的层面,证而不明、议而不决的无谓思辩,转化为可以具体探究实证地解决的程序与方法,原先的一个“应该不应该谋利”的问题,现在转化为或者分解为两个具体问题:“应该如何谋利”和“谋得的利应该如何再分配”。
这第一个问题,即“应该如何谋利”的问题的提出,表明现在有关谋利行为本身的正当性问题已经成了一个纯粹形式上的问题。只要形式上正当的行为就是正当行为。由此,不但经济秩序得到了保证,社会上那部分活力最强的人的谋利积极性也得到了保护和调动,而在规定形式的范围内的“唯利是图”,更大大地开发了犹太人的经商智慧,所有这一切共同构成了一个经济良性运行模式,在这样一个模式中,资本无疑可以得到最为适宜的发展条件。
同样,第二个问题,即“谋得的利如何再分配”的问题的提出,更表明现在人的秩序与谋利活动秩序的协调,是通过直接的钱的转移而完成的,人理与事理的融合是在钱上面达成的。这样一种安排可以说最充分地发挥了钱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媒体的特性,而这种最符合钱的逻辑的安排,又恰恰同犹太民族古老而一以贯之的慈善传统是一致的。
钱没有那么难赚
有许多犹太大亨,他们手中掌握着数以百万、千万甚至亿万计的财富的时候,他们感觉手里拿的不过就是一堆纸而已,不觉得这就是会为人带来祸福安危的东西。
现金永恒
贫穷比五十种灾祸还惨。犹太人赚钱时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奉行现金主义,他们是现金主义的信奉者。
犹太商人做生意,是以现金为标准的,不愿意赊账。他们在对贸易伙伴的信誉评估时,主要考虑的是他的公司值多少钱,他的财产可换成多少现金。然后在此基础上与其做生意或确定价值条款。他们认为,世事多变,风雨无常,一旦发生天灾人祸,除了现金钞票外,别无他物可以让人立即东山再起。犹太人注重现金主义,可能与他们长期遭受迫害排挤有关。在许多国家他们都多次遭受排挤,每次排犹活动都遭到财产没收,能逃生者都是因为有现金在手。这种历史教训使他们形成了现金主义的观念。
我们知道,自从罗马帝国沦亡以来,犹太人便开始受到驱逐,过着四处流浪的生活。政治风云变化莫测,居留地对犹太人政策完全随其主观意识变动,这种朝不保夕的生活,使犹太人为了免遭杀戮和迫害的命运而随时都得做好迁徒的准备。动荡的生活和社会环境,决定了犹太人在财产选择上与众不同。他们通常是持有现金,或把钱换成黄金及钻石,固定财产少之又少。因为土地、建筑物等固定财产是无法携带的,一旦时局紧张就得弃之而走,这对爱财的犹太人来说是非常巨大的损失。聪明的犹太人不会去购买土地营建奢侈豪华的别墅,尤其在兵荒马乱的年代。一看政治风向不对,他们就马上卷起家产而逃,能随身携带的财产是他们逃难时的生活依靠,有了它们,无论遇上什么天灾人祸他们都不会担心。因而,现金成为他们生活的保障和依靠,犹太人对现金的偏爱程度是无以复加的。
事实上,即使在当今的贸易活动中,现金仍是十分重要的,瞬息万变的市场,风险潜伏在各种买卖活动中,如果忽视了现金主义,往往会导致血本无归。
所以,犹太商人的现金主义观念是很有道理的。
犹太人的现金到底的做法,在日常生活以及经商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如果你在做生意时与犹太商人打过交道,也许就明白他们对交易对方的评价。
他们的心中想的是,“那个人今天究竟带了多少现款?”更令人惊讶的是对公司的评价:“今天那个公司,换成现款,究竟值多少?”总的来说,他们关心的是,脑子中除了现金,没有其他的货币形式了。他们力求把一切东西都“现金化”,用现金来估计对方有多少价值,即能相当于多少现款。
犹太人的这一保守的观念,决定他们的商品交易力求是现金交易。纵然交易的对方,在一年后确能变成亿万富翁,亦难保证他明天不发生异变。在缤纷复杂的世界里,有谁能知道明天会是怎样的?如今的人、社会及自然,每天都在变,只有现金是不变的,这是犹太人的信条,也是犹太教的“神意”。
所以,犹太人认为唯有现钞是安全、可靠和永恒的。
一个硬币也不放弃
有两个年轻人一同去寻找工作,其中彼德是英国人,洛维尔是犹太人。他们都怀着成功的意愿,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机会。
有一天,当他们走在街上时,同时看到有一枚硬币躺在地上,彼德看也不看就走了过去,洛维尔却激动地将它捡了起来。彼德对洛维尔的举动露出鄙夷之色:“连一枚硬币也捡,真没出息!”洛维尔望着远去的彼德心中感慨:“让金钱白白地从身边溜走,真没出息!”到底是谁真正没出息呢?
后来,两个人同时进了一家公司。公司很小,工作很累,工资也低,彼德不屑一顾地走了,而洛维尔却高兴地留了下来。两年后,两人又在街卜-相遇,洛维尔已成了一位小老板,而彼德还在寻找工作。彼德对此无法理解:“这么没出息的人怎么能如此快地发了财呢?”洛维尔说:“因为我不会像你那样绅士般地从一枚硬币上走过去,我会珍惜每一分钱,而你连一枚硬币都不要,怎么会发财呢?”
彼德并非不在乎钱,而是眼睛总盯着大钱而对小钱弃之不理,所以他的钱总在明天,这就是问题的答案。犹太商人认为,做生意就怕一开始便在心中膨胀出一个很大的食欲,这会使人变得浮躁,而不会脚踏实地赚钱。对于一个成功者来说,金钱的积累是从“每一个硬币”开始的,一个成功致富的人决不会因为钱小而弃之,他们知道任何一种成功都是从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没有这种心态就不可能得到更大的财富。
富翁的遗嘱
一则故事说:有一位犹太人,临终之际,把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叫到床前,对他们嘱托后事,说道:“请将我的财产全部换成现金,用这些钱去买一条最高档的毛毯和一张床,然后把余下的钱放在我的枕头底下。等我死了,再把这些钱放进我的坟墓,我要带着这些钱到那个世界去。”
亲友们按照他的安排,买来了毛毯和床。这位富翁躺在豪华的床上,盖着柔和的毛毯。摸着枕边的现金,安详地闭上了眼睛。
遵照富翁的遗嘱,死者留下的那一笔现金和他的遗体一起被放进了棺材。
这时,死者的一位老朋友前来向他的遗体告别。当他听说死者的财产都换成了现金并已随死者的遗体一块被放人了棺材时,立即从衣袋里掏出了支票和笔,飞快地签上金额,撕下支票,放人棺材。同时,又从棺材中取出现金,并轻轻地拍着死者的脑门,说道:“老朋友,金额与现金相同,你会满意的。”
把钱当奴隶
犹太民族的起源与历史遭遇无疑决定着犹太人对钱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或一种文化的“资本主义合理性”水平。
其一,犹太人屡遭驱逐或杀戮,每当形势紧张,他们踏上流浪之路时,钱是最便于他们携带的东西,也是他们保证自己旅途中生存的最重要手段。
其二,金钱是唯一不具异端色彩的东西,是他们同其他宗教教徒打交道的媒介。
其三,犹太人为了获得寄居城市的独特生存权利,使他们对金钱极度迷恋。历史告诉人们,犹太人若非在金钱方面有超强的智慧,早就被消失殆尽了。同时,金钱也是犹太人相互之间彼此救济的最直接方式。
其四,犹太人的长期经商传统也使他们不可能鄙视钱。尽管钱在别人那里只是媒介和手段,但在商人那里,钱永远是每次商业活动的最终争取目标,也是其成败的最终显示。
综上所述,金钱对犹太人来说绝不仅止于财富的层面。金钱居于犹太人生死之间,居于他们生活的中心地位,是他们事业成功的标志。在其他民族对钱还抱有一种莫名的憎恶甚至恐惧之时,犹太人在这方面已经完成了从单纯经济学意义上向文化、社会意义上的划时代跨越:钱已经成为一种独立的尺度,一种不以其他尺度为基准,相反可以凌驾于其他尺度之上的尺度。
此外,在犹太人看来,赚钱、攒钱并不是为了满足直接的需要,而是为了满足对安全的需要。安全需要决定生存、发展、爱情、理想。而且,金钱的多寡与安全系数成反比。
尽管犹太人把金钱奉为世俗的万能上帝,但他们并没有成为金钱的奴隶,在金钱的狂态面前俯首称臣。
洛克菲勒习惯到他熟悉的餐厅用餐,用餐后往往会付给服务员15美分的小费。但是有一天,他用餐后却不知为何原因,仅付了5美分的小费。
服务员见比往常小费少,不禁埋怨说:“如果我像您那么有钱的话,我绝不会吝惜那一角钱。”
洛克菲勒却毫不生气,笑着说:“这也就是你为何一辈子当服务员的缘故。”
这位世界有名的亿万富翁,对金钱的看法就是:不但不做钱财的奴隶,相反,还把钱财当作奴隶来使用。
钱也是一种商品
按照一般人的看法,“钱”只是一种用来买卖商品的货币符号,然而精明的犹太人不单单看到了“钱”的这一个作用,他们更是把“钱”看做是一种可以买卖的商品,利用对“钱”的买卖而积聚更多的财富,正是基于这种与众不同的理财观念,犹太人总是能源源不断地赚到更多的钱。
商界中犹太人“卖”钱赚钱的手法历来为人们所称道。最明显的一个例子,是在美国的犹太人于20世纪70年代初做了笔很大的“卖”钱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