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晚安,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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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在西游岁月长,你在红楼衣裳薄

文/Q点调皮

我听到程又青对李大仁说,你是我最好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听到杨六六对蒋达米说,嗨,我要走了。

我听到李大仁回答程又青,那还用你说。

我听到蒋达米回答杨六六说,嗯,如果他欺负你,一定一定告诉我。

A.

你在12岁的时候,跟我就是敌人了。

我们一个班,我那时像个男孩子,各种霸气外露,连我爸妈都怀疑我的性别是不是真的有点儿问题。你和我还是街坊邻居,那时候街区里总流行着分界线,我们各立一派,为了一点小领地而战斗着,战斗力难分伯仲。

那时候的我啊,不喜欢洋娃娃不喜欢花衣裳,唯一的喜好,就是胜利。我自诩英雄打着一方小天地,将你们的领地占为己有,玩着男生们玩的游戏,灰头土脸,像只顽猴。

不过我很不服气你的态度,你为什么总是一副“我无所谓”的态度来面对我的挑战?我和你的忠实跟随者小墩子打得你死我活,最后他被我摁到地上,我摁住他,觉得自己英姿飒爽真是任人见了都佩服,问他,服不服?

你从后面揪了揪我的领子,喂,六六,你爸来了。

那天我爸没揍我,他只是不住地叹气,后来他把我揪到理发厅里,那个老理发师用一把大剪刀替我剪了个童花头。

我望着镜子里完全新鲜的自己,别扭极其,撇着嘴在心里把你本来的一号敌人的位置,再往前挪了一挪。

达米,你这个告密者,你这个小人!

之后我到学校里,恶狠狠的眼神配着可爱的童花头,你和你的小朋党捂着肚子把我嘲笑了一番。我原本可以一只手搞定一个,另一只手再打垮一个,可是觉得脑袋上的女生发型实在是一个巨大的束缚,我只是恶狠狠地看着你,看你漫不经心地朝我笑,像是一个胜利者。

我也不知怎么了,忽然委屈地想哭,瘪着嘴巴坐着,眼眶一下就红了。

你一拳打在小墩子的肩膀上,嘟囔一句,喂,别闹了。六六这个发型挺好看的啊。

你的一句话居然让我的眼泪夺眶而出了,我想你一定是在嘲笑我,我回过头去瞪着你,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你慌得笑容凝在嘴边,小墩子也吓坏了,抬眼看看你,似乎在问你该怎么办。

被你的“讽刺”过后,我怒气冲冲地跑到给我剪头发的那个爷爷的理发店,让他给我剃了个平头,他拗不过我,唉声叹气地把我恢复成一个小男生。

不过那天,我被我爸揍了一顿,他终究是恨铁不成钢了。

但是第二天我雄纠纠气昂昂地顶着平头踏入教室,觉得世界特别美好,虽然额角有一块淤青,但我觉得那简直酷毙了。

我发现你的眼神跟在我身上,我得意极了,达米,让你敢笑我。

你那天跟踪了我,我迅猛地一回头,照例以猫头鹰一样锐利的眼神盯着你,拽兮兮地对你说,喂,干嘛?想打架啊?

你冲我一笑,我想就是那个笑容,让我们相逢一笑泯恩仇的吧。你摸摸头,有点儿不好意思地说,六六,我知道你生气了,其实小墩子不是笑你啦。你童花头真的蛮漂亮的。

然后你盯着我的平头,扑哧一笑,又补上一句,当然啦,平头也很帅啊。

你的夸奖让我愿意头一次跟你并排而行,你在路边买了一串糖葫芦,那个卖糖葫芦的小贩笑嘻嘻地开玩笑说,你这个小跟班,长得很清秀啊。

在我自尊扫地之前,你说,她可不是我的小跟班,我才是她的小跟班咧。

达米,我第一次觉得,你人可真好。我忽然不想跟你打架了。

那天回家的路上,你对我说,你以为打不过你啊?才不是咧。因为你是女孩子,所以大家让着你啊。

我竟然没有生气,我忽然像个小女孩一样,安静下来了,我看着你在说再见之前冲我说,以后,头发不要再剪了。

达米,你大概不知道,我的冥顽不灵竟然只在一瞬间便融化了,你的眼睛当时像有魔力一样,告诉我,哦,原来我,假小子六六,其实是个女孩。

从骨子里,一直都是个女孩。

并且,我竟然,从12岁起至今,再也没有剪过我的头发。

B.

我虽然还是有点儿闹哄哄,可总是开始留意你的变化了,从12岁到15岁的初中生活里,我流连着你的身影,从眼神里,开始重新变成一个女孩。

虽然我照样不喜欢洋娃娃,可是我喜欢的人是一个男生,这必须提醒着我,做女孩子该做的事。

我还是欺负着小墩子,不过再也没有把他摁在地上打过了。因为我发现,他是真的让我。有一天他在给我桌板底下放苹果被我看到了,不过我没有揭穿他,而是默默地退出教室,心中微微发甜。

哪,你看,我竟然,有人喜欢。虽然那个人不是你。

但是让我彻头彻尾变成一个姑娘的,还是那次恶性斗殴事件。那次隔壁学校的一伙男生女生过来抢篮球场,在公共场所扫地的我甩了扫把就冲了上去,我的帮众中悉数是男生,各个意气风发,年轻让我们变得不要命。

他们为首的男生叫千明,眼睛细细长长的,跟你一样爱笑,不过他一收住笑,可是冷酷无情,他挥一挥手,铁了心要跟我们学校的人干一架,喊了一声富有张力的:

“冲啊!”

一片混乱中,我身上就挨了好几下打,我可不怕疼,像打了双重鸡血的拼命三郎,打倒一个是一个。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冲进来的,一把把我拽出去,气鼓鼓地说,六六,你一女生,男生打架你看着就好了,我来!

哦,我是个女孩,我忽然觉得心跳加速,好像我第一次知道自己是个女孩似的,好像你不小心就揭开了我蒙娜丽莎的面纱来。

达米啊,原来我是个女孩。

你跟千明没分出来胜负,大人们就来了,打架的学生逃了一半,我还杵在哪里。你们这两个头目当然跑不了了,教导主任怒气冲冲地要把我也抓进教导处的时候,你伸长脖子喊,主任!不关她事!杨六六是来看热闹的!

主任将信将疑,你又指着千明,不然你问这个外校的,他可以作证。

千明笑了笑,然后朝主任点了点头。

我在那次后幸免于难。你落了一个处分,跟千明成了势不两立的死对头。

那时候我们年轻,团队精神强劲,虽然你觉得千明那家伙其实挺够义气的,跟你一样,可是毕竟是外校的人,就是敌人。

喂,达米,你说,要是当时我是千明那一派的,你还会不会对我和颜悦色,和我成为朋友?

C.

高中以后,你和千明化干戈为玉帛,你忽然对艺术产生了兴趣,隔三差五地就去看画展。千明边抽烟边说你太能装了,你也嘻嘻哈哈不反驳。我们三人总是在一个路边摊上吃烧烤,我喜羊肉,你们喜欢牛肉,可以为了盘子里最后一串牛肉抢得差点打起来。

你们真是天生做对头的命,虽然做了朋友,但是后来,你们又为了一个女孩大打出手。

那个女孩叫ada,是艺术学院的学生,比我们大一届,长得,真的很漂亮。

千明获得了胜利,我在旁边看得心惊胆战,因为知道你的胳膊头一天受过伤,不过你让我保密。你们分出了胜负,又嘻嘻哈哈地一起喝着可乐吃烧烤,我掩饰着自己的闷闷不乐,高声说,要不!我们今天喝啤酒吧!

不过我的提议被否决了,因为ada被你们约了出来,你愿赌服输,把ada让给千明,跟我坐在一边,我看着ada明艳的脸,心里难过得不成样子。

达米,你喜欢的人不是我。其实这早就可想而知,ada有着一头瀑布一样的头发,我的头发虽然长长,可是扎成一条马尾,与你称兄道弟,学你骂脏话,大口喝可乐,大口吃肉,还是免不了没有女孩子的样子。

千明打赢了架,可是谁知道,胜负早在ada那边见分晓了。Ada喜欢的人是你。

你和ada在一起那天,我把头发放下来,对着镜子里陌生哀怨的自己哭了足足一个小时,然后憋不住打电话给你。

我告诉你,我失恋了。

你坐在我旁边,沉默了一下,然后笑着捏了捏我的脸,喂,六六,你把眼睛都哭肿了。告诉我那人是谁,看我不揍扁他。

我摇着头死活不肯说。达米啊,我怎么能说,我会被你笑死的。

你胡乱猜测着,皱着眉头说,不会是千明吧?那臭小子,看我不揍他!

我又使劲摇着头,不是千明,真的而不是千明。

在摇头的刹那,我头上的皮筋绷断了,头发垂落下来,我狼狈地披散着头发站在你面前,忽然半晌说不出话。

夜太黑了,你逆着光站着,我看不清楚你的表情,只看你伸出手来,抓住我一根头发丝,然后说,不管是谁,六六,那个人,肯定会后悔的。

D.

我生日那天,叫了五个人,你和ada,千明,还有小墩子。

Ada送了我一条粉红色的裙子,你们三个男生,起哄非要我进屋换上。

我在屋里纠结了半天,还是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出门,拗着脾气说,我才不要!

我自己下厨给你们做饭,那真是破天荒,在头一天,我跟我妈临时抱了一晚上佛脚,手忙脚乱地,差点让我妈崩溃。她指着我的脑袋无奈地说,真怀疑你是不是个闺女,闺女会做的事儿,你怎么一样都不会啊。

不过我还是聪明的,学会了好几个菜。

可是我心里忐忑透了,而事实也证明,我的忐忑是有道理的。

小墩子是小白鼠,第一个拿起筷子,塞了一块鸡肉到自己嘴里,然后脸色骤变,正要吐出来的时候,你一根手指指着他,笑里藏刀地威胁他,好吃吧?好吃你就多吃点。

千明顺势又塞了一块到他嘴里去,ada笑得花枝乱颤的。

我红着脸,闹起脾气说,我不做了啦。反正做了也不能吃,不糟蹋食物了。

你们好半天哄我,各自夹了一块,痛苦地吃下去,可我又不是笨蛋,怎么看不出来,夹了一块到自己嘴巴里去……

什么鬼东西!

最后的结果,是你换上我的围裙,进了厨房。

达米,当你端出你成果时,我真的是泪流满面了。

你……凭什么这么优秀嘛。你居然会做这么好吃的菜,你简直是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打得了架装逼也像,人长得帅性格也拽,笑容满面英俊潇洒。

原谅我用那么多显得我很没智商的词语,可是我真的是忘记不了,你做的可乐鸡翅,鸦片鱼头和西红柿炒蛋的味道。

我们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ada叫嚷着要减肥,平时不爱吃饭,也吃了整整一大碗。

你一筷子给我夹菜,一筷子给ada夹菜,小墩子和千明装女声谄媚地也要求你的优待,你鄙视地瞪了他们一眼。

我的心却像是一锅辣味火锅,什么味道都有。

那天晚上,你们在我家嬉闹了一整个晚上。我妈打麻将回来前,他们仨先走了。千明奉命代替你送ada回家,你留下来,陪我把厨房和餐厅打扫干净。

我蹲着擦地板的时候,你忽然在身后说,六六,生日快乐。

你声线干净,在安静的夜里,像是火花一样噼里啪啦在我心里炸开来。

我不敢回头,你说,我把礼物放桌上,我先回去了。

达米,你不知道,我蹲在地上哭了。我妈回来的时候,看我这副样子吓了一跳,她那天不怕地不怕打不怕骂不怕的女儿,竟然哭了。

我头一次扑进她怀里,哭着说,妈咪,我又高兴,又难过。

你送我的东西,是一条石头记的项链。紫色的一个空心的爱心。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含义,但是后来听说,送石头记的,早晚要分手。

不过也不算准吧,达米,我们就从来没有开始过,又何来分手。只是日渐越来越远,远到我当初从未想过的境地。

E.

Ada和你在一起了一年多,在这期间,我们三人行多了ada,千明多潇洒,早已忘了跟你打得头破血流争ada的事实,管ada叫起弟妹。千明坐在我旁边,和你喝起啤酒。

达米啊,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喝啤酒的?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都喝得有点儿晕,我坐在你们对面,看到ada把头挨在你的肩上,你适当地把肩膀放低,将就着她的角度。你体贴得让我觉得又辛酸,又感动。

那时候我是真的想,你和ada就这样好下去吧,幸福下去吧,我什么都不会说,什么都不会做,只会祝福。

可是你们还是辜负了我的期望。

那段时间,我们快升入高三了。Ada考进了省里的艺校。千明在酒醉之后拥抱了我,把我弄哭,我没有告诉你。你也没有告诉我,ada坐上一个男人的黑色轿车,不知道你就站在不远的电线杆下,形单影只。

你喝下第七瓶啤酒的时候,我问你,还记不记得罗天。

你强颜欢笑,问我,罗天怎么了,不是又来为难我了吧。

罗天当年是小太妹,初三的时候,我跟你天天泡在一起,你泡游戏厅我泡网吧,考试前就在图书馆猛临时抱佛脚。罗天那时候多大胆,都说女追男隔层纱,可是你不为所动。

其实罗天算漂亮的,只是性格太彪悍了,你不喜欢也是正常,你喜欢的,是ada这样的浅笑轻颦的姑娘,举手投足都我见犹怜。罗天当时带了几个女生过来围堵我,我本来是不带怕的,要打就打呗。

罗天咬定我们之间肯定有什么,我义正言辞地反驳她,我跟你是纯洁的友谊!友谊!你懂吗?

罗天冷笑一声说,友谊?男女生之间哪有什么友谊啊?你就别死赖着不承认了,你敢说你不喜欢蒋达米?

达米,你知道吗?在那之前,虽然我知道你对我是那么的特别,可是我还真不知道,原来我喜欢你。我只是愣在那里,半晌没吭声,然后对罗天赴死般说,算了,我不敢,你打我吧。

罗天象征性地拽了拽我的头发,然后叹了一口气说,算了算了,一点意思都没有。但是杨六六你给我记得,你欠我一次幸福,等你们俩在一起了,我要是还喜欢他,我一定,打得你落花流水。

达米,你后来得知这件事,气得要找罗天算账,一个劲地问我有没有被欺负,有没有挨打。

我朝你笑,我说,打架我不带怕的,男生我都打得过,怕女生干嘛嘛。而且罗天人挺好的,真的。

我没有告诉你,罗天是第一个知道我秘密的人,所以我一点都不讨厌她。

而几年后,罗天不知道去了哪里念书,我蹲在半醉的你旁边,看你为另外一个女生伤心欲绝,心里滋味莫名。

我亲爱的好朋友达米,我能做的,真的只是这么多吗?只能借你一个脆弱的肩膀,看你假装不屑地嫌弃地说,喂,少瞧不起人啊妹子。我可是拿得起放得下好不好。

可我是那么拿不起放不下,我只敢在你喝下十罐啤酒后昏昏欲睡时,对你说,达米,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无条件支持你,陪伴你,喜欢你。永远不改变。

我只敢把你扶回你家,一整夜坐在你旁边,看着沉睡的你,妄图记住你伤心的睡容,然后祈祷着,再也不要有一个人,把你来伤害了。再也不要,哪怕那个人,是我自己。

我只敢在你醒来的时候,装作自己也在你的沙发上醒来,然后嬉笑着跟你开玩笑说,喂,大酒鬼,是不是该请我吃个饭啊。

我只敢在一路哭着回家的时候,打电话给千明,跟他说,我心里难过,能不能出来陪陪我。千明陪在我身边,感慨地说,六六,你到底在哭什么。

F.

高三那年的圣诞节,我们几个人一起去唱歌。

唱到一半的时候,我跟你一人一张刮奖券在门口等着服务员给我们抽奖。其实中奖几率大得很,可是三等奖到头奖全被抽走了,还是没有轮到我们的份儿。我心里有点儿难受,心想我是那样的不幸运,你看看,我在你身边那么久,你还是没有喜欢我。我站在这里那么久,旁边那个男生已经抱走了三个娃娃,我却什么都没有。

你看我皱着眉头,对我说,六六你等下啊,然后一转身就跑上去拉住那个捧着三个娃娃的男生。

我诧异地看着你,花了200块钱买下了其中一个最大的,然后转身递给我,你笑着说,小妞,别撅着嘴了,给哥笑一个吧。

你看你啊,达米,你对我那么好,让我怎么不心猿意马。可是你一直都对我那么好,却总是那么遥远的距离,又怎么不让我如梦初醒。

千明在那天晚上,唱了一首《凡人歌》。你和我各人一瓶啤酒,坐在不同的角落里,灯光明明灭灭,人生浮浮沉沉。

千明忽然一改往日的吊儿郎当,矫情地说,喂,兄弟姐妹,再过半年就要各奔东西了,有什么话趁早说。等到临别时再说,可能说不出口哦。

我看看你,你看看千明,然后听到千明说,好了!我说了!那个!我喜欢你啊!杨六六!

我脸一红,恼羞极了,站起来说,喂千明,别开玩笑。

千明乐呵呵地说,呀,六六也会脸红,来来来,哥们,一起羞死她吧!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喜欢你哦杨六六~

你也站起来,举起杯子,嗯,我们都喜欢你,杨六六。

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也举起杯子,大喊一声,不醉不归!

达米,其实我很想知道,你说的喜欢,是不是真的,和千明的喜欢又是不是一样?

最后一个学期,我们一起玩的机会就真的少了。三人都约定要好好念书,最后一搏,把昔日几乎忘记的聪明和勤奋,全部都小宇宙爆发了。

我有时候抱着书坐在教室里,看到大楼外头的梧桐,就长时间的发呆。

分别,变成了一件很伤感的事情,这让我拼命念书,因为一空下来,心里就会很难过。

舍不得千明,更舍不得你。

G.

在填志愿之前的头几天,我听千明说ada回来找你,虽不知你的反应,但听得千明感慨着,英雄难过美人关,心中惆怅极了。

你们是要复合的吧,如果能复合,我也会在伤心之外开心的。

但是我必须离你远一点了,我们一直都距离太近了,反而很多话无法说出口。我们一直在一起,却始终是错过的吧。

我的志愿谁也没告诉。千明问了很久,我怕他跟你通气,骗了他。

于是我去了A大,你和千明,去了B城。

我们隔了三百公里,说远也不算远,但是比之朝夕,已是天壤之别。

千明直骂我不讲义气,气得太好久没跟我联系,直到有一天半夜打了我的电话,在电话里他问我,可不可以在一起。你知道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虽然装作不喜欢你,努力地不喜欢你,怕跟你说了喜欢,有一天会连朋友都做不成。可是六六,我真的,从第一次见你就很喜欢你。我看你越来越远,真怕这些话,有一天不知道跟谁去说。

我抱着电话哭得不成器,达米啊,你知不知道,千明说的这些话,都是我想对你说的。

可是我那么没有勇气,我只能在电话里哭,哭得上铺的女生伸出脑袋,递给我纸巾,问我是不是失恋了。

是的,我失恋了,我一直,一直都失恋。

你跟ada没有和好,听说学校里有很多女孩喜欢你。听说千明也一样,你们成了学校里极其惹眼的男生。

有一会,我去了B城找你们。

我骗你说,我是去X地旅行的,火车开到这里,一报站,我想到你们在这里,就下车了。我不敢告诉你,我的旅行,目的地,就是你。

千明开心得不得了,你似乎已经知道了一切,知道了千明喜欢我这件事,你极力地想让我们两个人呆在一起。甚至买好了两张话剧票,递给他说,你带六六去看吧。

我妄图挣扎一下,再买一张,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看好吗?

你却说票已售罄。

蒙你好意,我再不接受就是矫情。

千明去买饮料的当口,你凑到我耳边说,原来你以前说的人,真的是千明。

我愣了一下,反应过来,你是说高一的时候你和ada在一起那天我的眼泪,笑着,没有说话。

你感慨道,六六啊,我当时,还以为是我咧。

我当时真有冲动冲你喊,是你啊,大笨蛋,除了你,还会有谁惹得我哭成那样呢?

却听你紧接着说,开玩笑,别介意。千明看起来吊儿郎当,其实人特别好,他喜欢你很多年了,一直不敢说。六六,好好珍惜。

达米,我从来都听你的话,你让我留长发,我就留长发。你让我别打架,我就不打架。你让我好好珍惜,嗯,那我就只能好好珍惜。

如果说喜欢你是一种习惯,说不出,也是一种习惯。

千明说,难怪你不肯来,那天晚上,ada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来这个城市。她现在已经是一个模特了,参加很多走秀,盛典,变得更加光彩照人,并且依旧喜欢你。

多么难得。

那天的话剧叫《将爱情进行到底》。

我边看边哭,如果我的人生是一场话剧,那名字,应当叫《将暗恋进行到底》吧。

千明一直递着纸巾,问我,六六,你怎么这么感性啊。别哭了,再哭,我的心都要被你哭碎了。

是的,达米,你说千明是个好人,说得没错,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努力地让他走到我心底,把你给扫地出门。那么请你,也要跟ada好好地在一起,你们那么配,配得我自惭形秽,哪怕再喜欢你,也把它们藏得彻彻底底。除了罗天和我自己,没有一个人会知道的。

H.

罗天结婚的时候,向我和你发了请柬。原来这些年,她一直在外地生活,没有继续读书,以她的倔强性格,在职场打拼出一片天地,又收获了美好爱情。

真是让人羡慕。

我们一起出席了她的婚礼。你问我怎么不带千明,我没回答,反问你怎么不带ada,你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说,其实早就过去了。我和ada,是朋友。

罗天那天真是美丽,她早已不是多年前的小太妹了,她举止大方,浑身洋溢着幸福的味道。她凑到我耳朵边说,六六,真没想到,那么久了,你们还是没有走到一起。

那段时间,我看了一部台湾电视剧,叫做《我可能不会爱你》,它告诉我们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纯友谊,只是靠不说出口的爱情维系,日久弥坚,深深沦陷。

就像罗天说的那样,一点都没错。

我们一桌老同学坐在一起,罗天问,喂,六六的男朋友是出差有事,你女朋友呢?

你摆摆手说,我可没有女朋友。

罗天不依不饶,那你总有喜欢的人吧。追到没有?

你笑着说,我和她啊,只是朋友。

蒋达米,你真混蛋。

虽然理智告诉我,你说的人,是ada,可还是心中有一丝悲凉,如果是我,那该是多少糟糕。

我宁可你没有喜欢过我,从头到尾。那样我才不会有一丝后悔。

我甚至不敢抬起头来,看你的眼睛,如果你此刻看着我,蒋达米,我多怕自己会一个不小心,又陷入了周而复始的,难过里。

婚礼散席的时候,你走在我的左边,像10多年前一样的,你对我说,你的新发型,很利落,很好看。

就在一个星期前,我剪掉了自己蓄了十年的头发,下定决心,要对你告别。

我一时词穷,只知道说谢谢。

一出酒店们,我们就看到千明站在门口,抱着一束玫瑰花,他说,刚下飞机赶回来的,没喝上你们老朋友的一杯喜酒,下次我们结婚,我一定要多敬她几杯。

你和千明击了一下掌,默契不改当年,然后千明过来拉我的手,我一手抱玫瑰,多不出一只来跟你挥手告别。

我就这样目送着你走远,然后听到千明说,我和达米真的太像了。当初他赢了ada的心,不过最终还是我赢了你。好了,六六,我们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