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Q点调皮
1、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葬礼,亡者是一个远房的亲戚,我连应该称他为什么,都不太清楚,更不太记得他的样子,只知道此刻,他永永远远地变成了摆在大堂中央的黑白照片,从此,在这个世界上,再找不到他生的痕迹。因为太年轻,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捧着一束洁白的纸花,学着大人们,以严肃中略带悲伤的表情,致礼,那时候,我不明白死亡是什么概念。我看到亡者的家属,哭到哽咽,哭到力竭,我当时想,这恐怕就是最悲伤的表情了吧。
我至今记得那种表情。生生地振动了我。我拽紧妈妈的手,她轻声对我说,微凉,乖,站好。
我便乖乖地站好,听着牧师致辞,苍白的声音以西方的仪式送了亡者最后一程。
那一刻,其实我觉得自己是那个不相干的人。
你就站在我的旁边。只比我高不了多少,白白净净,但是脸上却带着笑容,那时候我的世界多单纯,唯一的出轨便是偷偷暗恋一下万人迷学长,上课偷瞥一下窗外停在枝头的翠鸟。
简直觉得你的行为,太挑战我那循规蹈矩的生活了。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眼神,然后轻声地跟我说,hello,我见过你一次,有一次在你们学校打球,你在旁边给XX递过水。
然后你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朵小白花,那理应都在刚才的告别仪式里送到了遗体面前。然后你把它塞到我手里,勾了勾嘴角。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当时我想,这个一脸坏笑的臭小子,怎么对死者这么不尊重呢?怎么在这样的场合,往我手里塞花呢?那真让我的脑袋轰轰作响,一下子无法接受。而后来我意识到,那是我沉酣的岁月苏醒的开始。
十六岁,按理说,一见钟情的爱情毕竟不太现实,但是你,确实是那心猿意马的开始。
之后,听大人们形容起你,你在父辈那边就是一个典型反面教材,用一切当时衡量少年的成功标准来看待你,你简直失败透顶。你不守规矩,读书潦草,态度恶劣,视行为规范为草芥,就像你在葬礼上不合时宜的笑容,忤逆,不懂事。
我妈跟我说,千万离你那样的小孩儿远一点。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我敢肯定,我肯定说,好。纵使我觉得你有那么点点的吸引力,那些长此以往的好学生理论,总是对我有较大的磁力。
嗯,我要离你远一点。
大概是因为下了这样的誓言,才让万事都扭转了路线。又或者,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2、私奔般恋爱
你在街头举着一把吉他,旁若无人地唱一支英文歌。你的嗓子真是好啊,饶是被你这样折腾又轻浮地来唱,我仍觉得,你简直天生就是个歌手,你有一天,一定会站到几千万人的舞台上去的。我顿时忘记了你在葬礼上的不服礼数。
你不是在沿街卖唱,说难听了,其实你就是卖弄。上天必然是宠爱你的,你外表出众,又会唱歌,性子如同野马,恰是温柔岁月里的一曲异音。你太懂得自己身上的优势,你也很享受从各方投来的女性崇拜的冒星星眼的目光,可是你又非那么不屑,不屑你长得风流倜傥,不屑她们朝你尖叫朝你脉脉含情,你是这么不把别人的情意,甚至这个世界的规矩放在眼里啊。说白了,你就是任性。不过,庆幸,你任性了你的一辈子,任时光怎么在你身上雕刻,就是不愿屈服。
你们在街边搭了一个简易的台,高半米左右,你站在简陋的舞台上,却又自负如巨星的笑容。大伙儿都捧场,包括我,虽然我说服自己,你不过在哗众取宠,你哪里比得上那个奥数拿到全国一等奖的白衣飘飘的学长,他才是阳光底下的,可你却是黑暗里,最逼人的一道血色光芒,饶是让不嗜血的人,也想要饮一口。
或许这么说吧,在我们凡人的外表隐藏下,都有一颗小小的魔的心,在发芽,在寻找信仰。
你并不是魔,你只不过,是先找到了信仰的引路人。
你在围观群众里看到了我,我的眼睛顿时无法躲藏了,想要走时,你却从台上走了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然后把我往台上拖。我心想你是不是疯了啊。你笑得那么旁若无人,就那么拉着我的手。我用力想要挣开,不知你要搞什么把戏。
你忽然把吉他给丢到一边,然后朝众人介绍我:“我的女朋友。”
我断定你是彻底疯了,父辈们对你的形容简直太轻描淡写了,你简直就是个虚有其表的疯子,我羞红了脸,骂你是不是有神经病。我们才见第二面,第一次你在葬礼上不合礼数地递花给我,第二次,你竟然在众人面前说我是你女朋友。我气哄哄地甩开你的手,却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于是恶狠狠地骂了你一句:“神经病。”
但是,我不得不诚实地说一句,女生的虚荣心,蹦上了我的心头,被万千目光关注的你说我是你的女朋友的时候,我除了气急败坏,还有一点点的得意。我更得意地是,所有人都巴不得朝你示好的时候,我偏偏敢拒你的殷勤于千里。
不过下面的场景,却出乎你我的意料了。不知道哪里跑上台一个短发女生,骂骂咧咧地冲上舞台,踩在你的吉他上,然后一把把我给揪下了台。
一场混乱中,我这个莫名其妙被你拖上台的无辜者,就被她掀到了舞台下面。你过来扶我,我没看清你的表情,只顾着疼了。
后来听说那是你交往了三天的前女友,对你好得要命,没想到你一转头就把人家给甩了,还莫名其妙地高调表白,惹得她哭哭啼啼地来闹场,骂你是负心汉。
一出闹剧,也以一出闹剧收场。
她歇斯底里地哭,你反唇相讥,我又没说一辈子喜欢你,为什么不能喜欢别人?我就是喜欢她了,我要追她,而且谁要是再欺负她,我方渐十倍奉还。
后来听说,以前这样的事情也有发生过,你总是第一个保护你心爱的吉他。你的生命里,吉他是第一,然后才是你的姑娘。
你把我送到医院,我一路都在哭,硬是不要你扶我,喊你走开。其实我可以更凶一点,你害我莫名其妙遭此横祸,要给你的滥情买单,我真该喊你滚的。闺蜜扶着我,一直拿眼睛瞪着你。
我摔得不算重,真感激你的简易舞台搭得不高。我不过是划破了手掌,膝盖破了皮,流了一点点的血而已。
你好脾气地跟在后头,两手一摊,叶微凉你别哭啦,是我不对,不过我真心想要你做我女朋友?你敢不敢?
你竟问我敢不敢,我被你挑衅,一时口快,我干嘛不敢!我怕你不成?
你笑了,你的眼睛真好看,像一汪清水,和你玩世不恭的表情配合起来,像是一个看起来复杂其实又简单的谜题。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仿佛在你浮躁又潦草的神情里,探出一丝认真的温存。可是闺蜜拖着我说,你别信他,微凉,你别傻。你都不知道,他一年可以追多少女生,又可以轻轻松松甩掉他们。
你也没生气,你只是微笑着盯着闺蜜,跟说情话一样的语调,威胁道:“丫头,坏我好事,小心我揍你哦。”
闺蜜倒吸了一口冷气,我默默地望着你,拖着闺蜜快速离开。虽然我看你的样子,完全是开玩笑,可是我真怕你欺负她。
你在后面朝我喊,喂,叶微凉,今天晚上在夏赭街7号路口的大槐树下,我等你答复哦。
事实证明,你太会欺负女生了,我不知道多少女生为你掉过眼泪。多少人在背地里心有不甘地叫你王八蛋。你做的坏事啊,可谓是车载斗量,罄竹难书。
是的,方渐,你真的是个王八蛋。
闺蜜那天晚上却神色哀伤地对我说,微凉,虽然我觉得方渐这人这么讨厌,这么不值得喜欢,不值得珍惜,就连我……我还是没办法不被吸引。
正是如此,你是这么讨厌啊,可是我就是没有办法讨厌你。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的女生,是不是都有点儿自负,又有点儿潜意识里的叛逆,旁人认为不能成功的事,我便偏要一头撞去。
所以,我在那天晚自习翘了课,绕开了门卫大叔,穿过三条街,在那棵大树下,你真的等在那里。
你对我的出现一点儿都不意外,你笑得可真自负。方渐啊方渐,你确实不意外,这些年,没有几个女生能拒绝掉你浪荡却浪漫的示好,那些浓烈得又璀璨一时就湮灭的殷勤,我想,哪怕后来失去,也都觉得,至少我拥有过。
我是紧张的,准备好的台词,统统都忘了,脑袋里一阵闷响,脸红红的,颤抖着声音叫你的名字,方……方渐,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你走到我的面前,你依旧笑着勾着嘴角,用你最蛊惑人心的笑,后来啊,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人笑得如你一般好看了,起码,打动不了我的心。你点点头说,我方渐不说谎。
听了你这话,我像个傻瓜一样鼓足勇气说,那你要答应我,永远喜欢我。
你拉起我的手,你的桃花眼眯成狭长的一条,你说,爱情我懂,但是永远是什么?
我握紧你的手,我有点儿委屈,也有点儿生气,不甘心地说,反正我不管,你必须永远喜欢我!
嘿,胆怯如我,当年的一腔孤勇,便统统都献给这份初恋了。那些蒙了面纱的爱情,像是最撩人的秘密,迫使我不能抗拒地,用我所有的好奇心,去掀开它。
都是你的错。或者都是命运的错,叫当年的我,这般莽撞地,开始了一段生命的特别旅程。
其实我何止害怕,虽然再不自信的女生,都容易做“也许我是对的那个人,也许我是那个令浪子悬崖勒马从此做良民的那个人”的黄粱美梦,可是我真的害怕,我每每想起我们莫名其妙地走到一起,我每每想起你那句“永远是什么”,我就觉得前路无望。可是我喜欢你啊。我喜欢你到,愿意为你堕落。
只是我知道,红尘中惊鸿一瞥,我就移不开我的眼了。所以,我可不可以想象你,也如我一般,莫名其妙无药可救地就喜欢你了?
3、流浪在心上
那些被你辜负过的姑娘们都没有来找我麻烦,我知道,她们认准了我是她们中的一员,不过是时间迟早的问题,很快,很快我就会沦为她们一族,与她们同仇敌忾,对你恨之入骨,从此不敢相信浪子回头金不换。大抵是我也没有太闪亮的地方,你又不是没有交往过好学生一族的女朋友,也是三分钟热度,凭什么我就不一样了?
其实我到现在也不明白,我凭什么就在冥冥之中被你选定了,成了你交往最久的女朋友。她们艳羡嫉妒的那一个。
我们在一起了,整整一年。那一年里,我被我爸爸打了好几顿,不过你当然不知道。我的成绩一落千丈,你也没有如故事里那些言情坏男生那样,把我一把推开,说一声:“我不该拖累你,你应当在你的世界里闪闪发亮。”我愿意陪你发霉,所以感激你没有自作主张地打着“我为你好”的旗号来放弃我。其实我知道,因为在那些你看来形式主义的东西,你也觉得我不必要有。
那是你根深蒂固的世界。
我知道你有一个复杂的家庭,你有两个爸爸,也有两个妈妈,你和谁也不亲,你对任何人说的话,全是连标点符号都不可信。可是你从来不骗我,起码,那时候。
也许有许多人,会觉得我笨,简直笨到了极点,为了这样的你,辜负掉自己的大好前程。
可我不后悔。
我们的世界是混乱复杂的,十六七岁的年纪,我们流连花园,游乐场,在你朋友打工的各色夜店,有时候在公园里可以坐一个晚上,看星星,谈理想,陪着我们的还有你的一把吉他。
你说起你的理想,你说是流浪。也许有人会觉得那是矫情,可是你说出来,我却觉得是你的真实想法。方渐,你的世界是那样孤独,你对哪里都没有归属,你热爱自由,喜欢改变,我所庆幸的是,我和你的吉他一样,成了你身边最久的伙伴。
如果,如果不是那一次,我们的结局,是不是就会被轻易篡改。起码,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不会被剥夺掉一大半。
可是,没有如果。
那是高考的前夕,我的成绩已经一团糟了,并无心学习,父亲觉得我无药可救,理都不愿理我。母亲劝我,跟那种小混混在一起,有什么前途?
我讨厌她说你小混混。我偏执地不与他们好好地说,连你都劝我高考,可我非觉得,那就是对他们的妥协,对苍白无奇的生命,平坦单调的青春妥协。我偏不。
那次正是你在朋友的新酒吧里助兴弹唱,你的好嗓子众所周知,大家都捧你的场。过后你被朋友拖去参加庆功宴,我不会喝酒,缩在一旁玩手机,然后想出去透口气。在小酒吧外的巷子口,我们学校的一个男生走过来。他从初中开始给我写情书,其实我骨子里也有与你方渐相同的血性,对那些我们不爱的,往往都视如草芥。我的不尊重惹恼了他。尤其是在我跟你在一起以后。
他看你不在,开始拦住我,对我动手动脚,在挣扎里,他竟然把手伸进了我的衣服。不过他毕竟胆子小,在我大喊救命后听到有人的脚步声,落荒而逃。是你的小兄弟目睹了这一幕,目睹我哭得稀里哗啦。
我太难过了,虽然只是被一只脏手碰了一下,可是我觉得我都无法面对你了。
他生气极了,要告诉你一切。却被我阻止了。我觉得,不应该告诉你。我只想与你分享我开心的,我难过的,我统统在你面前抛到脑后,装作漫不经心。包括我爸落在我脸上身上的巴掌,以及各种谩骂。我一直觉得,那是青春期应当承担的。
可是我有些慌张,我进了酒吧,举起你的酒瓶就一口灌下,对不起,我要用这些,来掩饰我的慌张。
你是何等聪明,料定我有不开心。我掩饰说,没有事,和爸爸吵了一架。我今天不想回家,方渐,我们一起去电玩城玩好不好?
我喜欢电玩城的敲音符的游戏。你我各执一根木棍,我的力气小,节奏感又差,每次都只能拿你三分之一的分数,然后赌气不玩了,和你一人一杯可乐坐在旁边发呆。
爸爸的电话打来了,你劝我接,有话好好说。我真心慌意乱,想起我方才跟你撒的谎,于是摁掉,索性关了机。然后说,方渐,我累了,我们找个地方睡吧。
也许是因为那天晚上的不愉快,我总觉得自己不再纯洁了,其实我知道他们背地里总称你为花花公子,说你骗了多少女孩的身心。但是起码对我,你除了亲吻拥抱,没有多余的动作。
那天晚上我对你说,方渐,我们在一起吧。
你昂起头,诧异地问我,什么啊?妞儿,我们没在一起吗?
我的脸一红,心里又难过又害羞,我是指,真的在一起。
你大笑起来,调侃我说,哟,妞儿长大了呀。
结果太巧,那天晚上我来了大姨妈。你替我下楼买了卫生巾,明明心甘情愿的你,却勾起我的下巴说,为你连这么丢人的事都做了,你不肉偿对不起我啊。
我总在想,那天晚上是不是我的潜意识里已经有预感要与你分别,我缩在你的臂弯里毫无安全感,一夜无眠。
3、如果我们没有在一起
第二天早上,我被我爸从学校拎回了家。直到两天后的晚上,你在我家楼下吹了口哨,我们才再次见面。我家在二楼。我的门上上了一把大锁。夜色把我们各怀的心事,都掩藏得太好。
你问我,微凉,下楼,我有话要对你说。
我吸了吸鼻子,对你说,爸爸把门锁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你似乎犹豫了一下,在楼下仰头对我说,微凉,我明天要离开这里了,去别的地方,你敢不敢,跟我走?如果你愿意,跳下来,我会接住你。
你一定没有看到我哭肿了的眼睛,你知道吗?因为我的任性,我错过了和奶奶的最后一面,你记得我的奶奶吗?那个对你也很好,总是给你软软的桂花糕吃的慈祥老太太。我骗她说,你是我们班的第一名,我们会一起考上清华北大,然后衣锦还乡,给她老人家增光。她便乐得露出只剩下几颗的牙齿。她去世了,她没有预兆地晕倒在洗手间里,死于脑淤血。爸爸打的那个电话,便是叫我马上到医院,见她老人家最后一面。可是,被我给挂了。
你知道吗,在我们在电玩城里,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在你亲吻我的脸颊的时候,我的奶奶,永远地走了,变成了挂在我家的一幅黑白相片,变成了我回忆里,一个难以根治的毒瘤。
这一次他没有揍我,可是我自己在心里把自己揍得鼻青脸肿了。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怪你,我只是怪我自己。我把自己圈在只有你和我的世界里,自以为,这就是我想要的幸福了。可是我此刻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我在那一刻觉得,也许我们是不一样的。但是方渐,你可知道,哪怕是那么绝望自责的时刻,我都不想放弃你,我有一个冲动要跳下去跟你走,可是理智遏制住我了,它好久没在我的血液里流动了。我对你说,方渐,我不能走,我听爸爸的,要参加过几天的高考。你先走吧。
你笑了笑,对我说,只不过,笑容里有一点沧桑,叶微凉,你会后悔的,你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你没有跟我走,你一定会后悔得要命的。
你真的走了。而且,去了一个我不知道的远方。
是你的小兄弟没忍住,告诉了你我被人欺负的事,也许,还有添油加醋的成分。毕竟在男生眼里,这种事是莫大的屈辱。你找到那个男生,一向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你,像是被点燃了的炸弹,一触即发,你竟然操起一个啤酒瓶,和他打了起来,混乱之中,啤酒瓶的碎片,刺进了他的肚子。
你以为他死了。你也吓坏了。所以你决定要跑路,你找到了我,但是我却没有跳下来跟你走。
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想起那几年的荒诞与执拗,自私与放纵,都觉得有点儿幼稚。但是如果我知道这一切,哪怕现在的我做选择,我依旧会毫不犹豫地,从二楼跳下来,跟着你,一路向南向北,无所畏惧。
4、如果时光不肯原谅我
那个男生并没有死,他只是流了很多的血,从此以后他看到我就像见了瘟神一般,避之不及。我不知道你在哪里,是不是如你想的,去了很多地方流浪,不知道你临走时有没有带走你的吉他。
我考上了南方的一个普通大学,这里有一排排的绿色杨柳,夜空的星星伸手就可以摘似的,这里的人讲话不翘舌,甜糯懦得就像糯米糕,这里没有一个人像你,锋芒毕露,这里没有一个夜晚,不让我被思念淹没。
后来我听《海阔天空》,听到里面说“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那便是你,圈不住的野马,是对板上钉钉的伦理纲常的一个巨大挑衅。
我承认,我后悔了,高考放榜得知成绩以后,我在床上躺了两天,哭到已经没有了眼泪。
倒不完全是因为考砸,而是每一想到你的脸,我就觉得难过到了极点。
大学,是个烟火胜地,人间的烟火,以及不属于人间的烟火,交织成了一片迷雾,我浑浑噩噩地拖着行李到学校,就像听说的,有热情的学长接送,领着我找到宿舍楼,也有男生在楼下弹吉他,也有人送玫瑰花,步骤都是按照言情故事里的步骤进行,但丝毫没有浪漫的情节衍生。
我警告自己不能让这些想念溺死,但是我并不如故事里的女主角那样痴情又坚定。在经历了高考,分别,亲人去世,以及世界对我的种种拷问后,我身上陡生的那些血性和离经叛道,都被剥离了。我意识到,我不过是个平凡人。
我还是交了新的男朋友,不像你,与你截然不同。是高中时代,上一届学长的类型。家境殷实完美,一路顺风走过,一直都是前途路上拔尖的优秀的人,一尘不染,也低调谦虚,现实简单。
一切平淡得,好像我与你的流浪时光,是上辈子般久远的事。
我总是想起十六岁那年,在一个苍白的葬礼上,你塞到我手里的白花,以及你的笑容,是我记忆里唯一的一抹鲜艳。
我根本没有想到,会再遇见你。
那天是男朋友杜西的生日,我们在一个小饭店里庆祝,大伙儿都不喝酒,以饮料代杯,我喝一杯可乐,默不作声。这么久了,我还是无法融进他们。就像我与杜西,他待我够细心,温柔,百依百顺,我的性子有点儿古怪起来,全然不像当初对你,情愿掏心掏肺。
饭后,我和杜西牵手走回学校,路过地下通道的时候,我听到了歌声和着吉他。那首英文歌,是我此生都不能忘却的,就仿佛神经都被激活了一般,我整个人,像是在浑浑噩噩里醒了过来。一模一样的歌,一模一样的声音,却在此刻听起来,再没有了当年的张扬热血,添了几分沧桑。
我们四目相对了,我的眼睛湿润了,你笑起来,目光落在我与杜西牵着的手上。
你停了歌声,你的吉他变旧了,你也是,你瘦了,十九岁的少年,我望见你,却觉得隔了半生未见。十六岁的年纪,你以你的年轻张扬在舞台上唱歌,十九岁,不过三年,你成了街头求生的艺人,眼里眉间,都是生活磨砺出来的妥协。那些妥协,我身上也有,顿时让我同病相怜,心疼你,也心疼自己。
你笑了笑,照例是你惯有的笑容,勾了勾嘴角:“好久不见。”
我真的觉得自己疯了。往事不是如烟,而是如潮水涌向我,我在地下通道里,回到了十六岁的我,像个疯子一样,全然不顾杜西的想法,冲到你面前,扑到你的身上,喊你,方渐你个王八蛋,你是不是把我给忘了。
你什么都没有说,你示意我身后尴尬又惊诧的杜西,你附在我耳朵边说:“我住在柳树下客栈109,你回头再找我,乖,现在快走。”
5、爱情长留脉搏内
那天晚上,我听你的话跟杜西回去了,但是没再牵手,走到宿舍门口时,我对杜西说,杜西对不起,我找回了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我们分手吧。对不起。
我的自私又回来了,那是我被剥离的整整三年的蛰伏,它原来并没有妥协。我找回了你,我想起那个年少时代为我热血而我为之倾心的少年,我又怎么舍得再把你放走。
杜西不愿妥协,一向没有脾气的他,却不依不饶地问我和你的关系。
我被逼疯了,我气他说,你以为我是你想象中的纯白少女啊?错,就刚才那个男人,我为他打过胎,为他自杀过,我绝对不会离开他。
杜西难以置信地看着我,鄙夷地说,就是刚才那个乞丐?
我给了杜西一个巴掌。
我不能原谅任何人侮辱你一句。
那天我没有回寝室,我直奔你说的客栈。这是一个简陋的木头客栈,老板娘刻薄尖锐,对我盘问了好久才愿意让我进门。
你还没有回来,我就坐着等你,我生怕你不回来了。生怕刚才的相遇,只是我一厢情愿的幻觉。
你是凌晨三点回来的,带了两听啤酒,看到我时惊讶一闪而过,然后被你掩饰了,你坐在简陋的床上,问我,你来干嘛?
我坐到你旁边,眼泪直掉,方渐,你这几年,去了哪里,过得好吗?
你打开一听啤酒,冷哼一声,好吗?你觉得我过得好吗?
我不顾你的冷淡和疏离,我喋喋不休地回忆着十六岁的点滴。然后说起这三年,我的绝望难过。而关于杜西,我也告诉你,他不是生命中的贵人,只是恰好被选中,以陪伴我的孤独。
你一直抽烟,许久你对我说,叶微凉,我说过你会后悔的,所以在你拒绝跟我走的时候,我就对你死心了。你明白我是薄情寡义的人,我说不喜欢了,就是不喜欢了。
那天晚上,我睡在你的床上,可是你打死也不愿意碰我,宁愿打地铺,我有些委屈,但是我愿意对你掏心掏肺。三年前的那天分别,是我辜负了你。是我的不知,让我们被命运的大手,一巴掌打散。我大概是累了,说了许多的话,到后面,困得不行。
因为有你在,我忽然觉得安心,疲惫地在一张有霉味的床上,沉沉睡去。
迷迷糊糊里,我听到你说,其实那天晚上我没有走,我在你楼下坐了一夜。可是我害怕啊。我从来没有一刻这么害怕过。我怕我被抓起来,再也见不到你了。所以我在黎明来临前,去了火车站,连行李都没有,身上的钱连买车票都不够,我是逃票走的。起码我跑了,不是被关着,还能有一线希望见到你。但是你没有跟我走,我真的难过。不过,你就是真要跟我走,我又是铁定不会同意的。我不是疯子,你跟着我叛逆可以,但是跟着我犯错,我做不到那么自私。
6、如果生命不月缺
你对我极冷淡。可是我就要跟着你,我翘了好多天的课,杜西到处找人问我请假,代课。我熟视无睹,跟你去工作。有时候是在街头,有时候是在地下通道。旁边行气的乞丐,和弹电子琴的残疾人,以及过往的行人,都好奇地望着我们。
你终于忍不住了,你对我说,叶微凉,你离我远点好不好?我是在这里要饭的,你一个穿得干干净净的姑娘跟着我是怎么回事。
我打断你,坚决地说,你才不是要饭的!不过你要说你是要饭的,我就跟着你要!于是我也盘腿一坐,借了旁边乞丐的粉笔,在地上写字。
“我是一名身患白血病的女学生,家中为了帮我治病,已倾家荡产……”
你一把夺过我的粉笔,骂我,嫌不够丢人啊你?
你不让我离你很近,我毫无办法,但我得盯紧你,我生怕你一不留神,就没了影儿。你唱了一个下午的歌,我想你一定口渴了,于是站起来,去地上就近的麦当劳打算买杯饮料给你。
结果我端着饮料回来,却见杜西带着一大帮人,堵在地下通道里。
我的一句负气的话,让杜西真的以为你是那个伤害了我的人,他竟然带人砸了你的摊位,你的吉他,我想象不出你抱着它绝望心疼的样子,你身上的锐利,被时光一刀一刀给割掉了,连肉带血的,不留余地。你只是抱着你的吉他,默不作声地面对一地的狼藉。
以及,我们的生命的狼藉。
我疯了似的喊杜西给我滚蛋。
然后我蹲在你面前,伸手想去拿你的吉他,却被你躲开了。
你的眼睛真是陌生啊,你冷冷地说,这就是你给我的重逢礼物吗?
然后你站起来,点了根烟,你骨瘦如柴,面色苍白得让我心疼,你迈开脚步,回头对我说,别跟着我。
我凭什么要听着你,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执拗极其。你进了一个饭店,我就坐在你的面前,哀怨地看着你,像一个泼妇。
你估计是不耐烦了,你说,叶微凉,你现在的仗势,真像当年的罗伊。
罗伊,就是那个把我拽下舞台的女生。对他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
我被你激怒了,也叫了一打啤酒,打开来就猛灌,如果是以前的你,一定会马上夺下我的酒瓶子,吼我,喂,叶微凉,你找死啊?
你没有,你只是冷冷地看着我。酒跑进喉咙里,真是难受,胃里也是翻江倒海的,可没有什么比你看着我的眼神更难受了。我轻声问你,方渐,你还喜欢我吗?
你摇摇头,这么多年了,能不能别提了。何况,我也不是当初你喜欢的那个我了,看我现在混得这个熊样。
我立马对你说,方渐,我喜欢的不是你身上的东西。我喜欢的是你。你敢说我这三年没有变吗?
你笑了,笑容疲惫不堪,那好,叶微凉,可是我喜欢的是你身上的东西。你变了,我便不想喜欢了。
我傻了眼,我依旧不依不饶,方渐,你说过,你会喜欢我永远的。我知道的。
你瞪着我,许久蹦出一句话,爱情他妈什么玩意儿。你懂个屁。
你的一句话,像是什么击了我的天灵盖,我大概是中了邪了,我敲碎了一只酒瓶,往自己的手腕上一扎,歇斯底里地说,爱情就是我愿意为你去死!我怎么不懂!
你恶狠狠地抓住我的肩膀,拼命想要止住我流血的伤口,瞪我的眼睛里充血,你他妈的,怎么这么犯贱!你他妈的是不是有神经病啊!
我在医院醒过来,身边没有你,而是一脸担忧的杜西,我跳起来,问他,你去了哪里。
杜西的表情有点儿奇怪,僵持了许久他说,微凉,那人走了,他让我好好照顾你。还有,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叫我别相信你的鬼话,你还是干干净净的一个女孩子。纯洁无暇,他没有碰过你。
7、让生命的脚步停一停
那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在疯狂地找你,我在天涯上贴你的照片,在微博求很多人转载寻人启事,有人说曾见过你,不过那曾经,比我上次见你还要遥远。
我的脑袋里开始有了疑问,你是不是真的不喜欢我了。一点儿也不,正如你说,爱情是什么玩意儿。这其实对你的本性来说,太寻常了。你是浪子,而我不过居中停留时间过长。
我开始怀疑,开始沮丧,也开始绝望。
方渐,这是不是,才算我们真正的告别仪式。
直到有一天,闺蜜火烧火燎地打电话给我,说,在家乡看到了你。
我坐了一夜的火车回家,把爸妈都吓了一跳,在我说我回来是为了找你时,爸爸沉默了。许久对我说,那孩子……他不太好。
就是头一天晚上,你割腕自杀了。在三年的流浪生涯里,我无法想象你过得有多么得苦,多么得孤独。你在街头卖唱,在处处碰壁生活整个是灰暗的时候,你吸了毒。并一发不可收拾。后来,你被查出,染上了艾滋病。它来得那么快,这是命运对你的宠爱的回收开始,病毒的潜伏期,预知的死亡和折磨,让你万念俱灰。
你最后,回到了这个你成长的地方,你终于明白,流浪,没有尽头。而人生,处处都是流浪。
你将一切告诉了你的父母亲,你的那两双父母,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薄情,他们在知道一切后,愿意榨干自己,来延长你的生命。
但是你,选择把生命,停下来。
你在日记里最后写道:把我的生命停在这里,就这一秒,趁着它还不至于太糟。从无中来,再到无中去,我何必要有畏惧。不过,容许我主宰一次自己吧。生不是我能决定,但是死我可以。秋叶般静美我又何必贪求,但是我真的舍不得你。在我最美好的时光遇见的那个姑娘啊,我无法带你走进我的世界里,此刻却是我的庆幸。
8、最后的纯白
我参加了你的葬礼。我竟然没有哭。我终于明白,原来最悲伤,是不能用表情来表达,那是内心里的波涛汹涌后一片狼藉的平静,那是眼泪干涸后无法发泄的绝境,那是我,此生都不会再拥有的悲伤。
那就是,永永远远失去你。
为你献上一束白花,祭奠我再也不会掉下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