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拷问中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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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考试分数能否成为学生隐私

长期以来,在相当多的地方,考试分数的功能已经被异化,分数排队的压力严重摧残着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尊重学生的权利,推进素质教育,少年儿童教育专家、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光明日报》上发表的《考试分数可否成为学生的隐私》一文,首次提出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隐私权的问题--

长期以来,学生的考试成绩被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次并随意当众公布的现象,在中国屡见不鲜。北京一名高三女生说:“我们的考试测验如家常便饭。不光考,还排名次。我们两个文科班共98人,从头排到尾,不仅在班上念一遍,还在家长会上念一遍。这是同学最讨厌的,也是最害怕的。再说了,第98名还有什么信心呢?”

我们常见诸多报刊披露,学生由于考试差,深感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如果性格内向,加上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当,常常引发出一些不该发生的悲剧,有的学生喝敌敌畏自杀,有的学生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等等。

当然,我们不会幼稚地推出结论--仅仅是由于按分数高低排名并公布于众导致了种种悲剧,因为还有更深层更复杂的原因。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按分数排名次和公布于众恶化了学生的生存环境,这常常成为悲剧的催化剂和导火索。其实,强行公布分数和排名次是一种严重的歧视行为,是对学生正当权利的野蛮剥夺,必须予以制止。分数为什么可以成为学生的隐私我们反对公布学生考试分数和排名次,主要依据是法律原则和教育原则。

1.法律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的四大原则之一,即“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育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三十条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技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也许,有人会说,隐私是有权不公开的,可考试分数算什么隐私呢?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隐私”。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定义,“隐私”的惟一解释为“不愿告人的或不愿公开的个人的事”。想想看,哪个考分低的人愿意公开自己的分数?既然低分有可能使其处于不利地位,他为什么不可以将分数作为自己的隐私呢?

1994年11月10日,国家教委在《关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中曾明确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和教师,不得给学校、学校也不得给教学班和教师下达学生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的指标;不得以此排列学校、教师、班级的名次,也不得以此作为评价他们工作好坏,进行奖惩的主要依据;学校、教师不得按学生考分高低排列名次,张榜公布。”

再讲一则具体案例。一次期末考试结束,四川省某县一中学在工商银行办事处和镇政府门口张贴两张“成绩汇报”,除公布了本校部分学生的高分成绩外,还将并未在该中学读书的4名学生的不理想考分作了公布,引起4名学生及监护人的不满。一周后,该中学又将此“成绩汇报”交镇党政办公室。为此,4名学生状告学校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中学公开张贴“成绩汇报”,虽然是为了吸收生源,主观上无優害原告名誉权的意思,但在客观上公布了原告不愿公开的成绩,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据此,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在同一地点以公告形式向四原告赔礼道歉,公告内容交法院审核,此公告应保留3天。

法院判决的理由有三:首先,被告损害原告的事实存在。被告在没有取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原告的人格荨严,对原告名誉造成事实上的损害。其次,被告有不可推卸的过错责任。虽然在主观上被告是为吸收生源,但把本校考分高的学生与他校考分低的学生(原告)相比,客观上起到宣扬本校、贬低他校,损害原告名誉的作用。最后,被告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也是侵害名誉权行为,加害人要承担名誉侵权的法律责任。被告违反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教育原则

国家总督学、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先生认为:“考试本来是评价教学得失的一种手段,也是教学工作信息反馈的一种手段。教师可以通过考试检验自己哪些内容教得好,哪些内容教得不好,哪些地方没讲到,从而去改进教学工作。分数也是给予学生适当评价,以激励学生上进的一种手段。”“分数只是教育工作中一个很小很小的部分,它是变化的,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经过年复一年的统考、统测使分数和考试的功能异化了,本质的东西被埋没了,一些负面的影响突出来了。考试已异化为对学生管、卡、压的工具,分数已变成迫使学生挨打受骂、逃学,甚至出走、轻生的魔鬼。”

1996年至1997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进行了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的大塑研究。发现87%的10岁至15岁的儿童成就需要较低。进一步分析发现,由于竞争激烈,大多数孩子感到学习压力大,而压力越大成就需要越低。学习压力压“跑”了成就需要。民分数怎样成为学生的隐私?

在以升学考试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分数成为学生的隐私无疑是一个重要环节。但是,由于复杂的原因,分数成为学生的隐私涉及到一系列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要在全社会尤其在父母、教师和学生当中树立儿童权利的观念。儿童(系指18岁以下任何人)拥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四项基本的权利,也拥有隐私权。既然考试分数可以成为个人隐私,儿童完全有杈利决定是否公开以及对谁公开,每一位教师和家长及有关人都应尊重儿童的权利。

第二,作为监护人,父母有权知道孩子的学习状况,教师也有责任向家长如实介绍,但是否公开学生的分数仍应尊重学生的意愿。实际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生,真正重要的是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并非分数。建议教师与家长分析学生状况应单独交谈。

作为教师,每次考试测验之后,可以表扬几位成绩突出的学生,指出他们在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上的优点,也可以不点名地分析某些学生的失误原因。这样既抓住了要害,又保护了学生的自尊心,效果也会积极健康。

第三,毋庸讳言,目前的高考制度对中小学教育影响过大,这是不正常的,应逐步调整改变。九年义务教育是合格教育,不是竞争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素质教育,不是面向少数学生的选拔教育;是成功教育,不是失败教育。而竞争教育、选拔教育注定是失敗教育。

应该说,孙云晓先生从一个新的角度,尤其是从保护青少年权利的角度提出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如果我们的学校能做到保护学生分数的隐私,无疑将会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学习压力。

但我认为,这样做还不能彻底缓解学生的压力,理由显而易见:教育的评价标准未变,高考的“瓶颈”依然狭窄,凭借分数才能闯进大学的通行证未能改写。即使考试低分数的学生不被公布,但学校也不可能不告诉学生家长;即使学校不主动告诉家长,学生的家长也会想方设法到学校打听(学校坚决不告诉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家长得知孩子低分数的结果,必然给孩子施加可以预想的压力。高考一让孩子上大学,正是家长们对孩子施压的最终目的和根源。

高考怎样才能退烧?

2000年高考的烟火已散去,而那一幕幕车水马龙、喧嚣繁杂的火热场面却使人久久不能忘却,吸氧吧、住饭店、防噪音、守校门已成为这一年高考的“四大景观”。

这一年,北京地区参加高考的考生有6万人,陪考的家长竟达11万人,考生与陪考家长的比例接近1比2。高考三天期间,家长们可谓用心良苦:有家长想不通考场为什么没安空调,“我们自己花钱安一个可不可以?”有家长提出:“我们能自己带两个电扇吗?一个自己用,一个给监考老师。”有些家长甚至集体封堵考场周围可以行车的马路,以保证孩子有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紧跟着家长的是社会各方的“举措”,媒体、宾馆以及蜂拥而上的网络和商家,有人将这一独特的现象戏称为“中国高考总动员”。

在老师、家长以及全社会聚焦的高热下,对于广大考生而言,高考这座独木桥就像是绷紧的弦,丝毫不敢松懈,同时也不堪重负,再紧绷下去会如何?到底该如何给过热的高考退烧?

《北京青年报》邀请了部分专家对此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于2000年7月14日发表了相关文章--

肖川(以下简称肖):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副教授徐岫茹(以下简称徐、中国健康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达兰(以下简称达、《北京青年4艮》记者。

高考压力从哪儿来?

达:按说现在高考的录取率越来越高,又扩招又开设春季考试,上大学不再像过去那么难,可是给人的感觉却是高考压力一年比一年大,今年考生待遇都升格为吸氧了,真不敢想像明年会怎么着。

徐:现在的独生子女本来就金贵,加上父母不肯示弱的攀比精神,一切都不像过去那么轻松、从容了。

肖:听说有的家长自发地将考场周围的路封了,不让过车,以保持安静,但是这个地方没有禁止行车,为什么不让走呢?媒体还当作正面报道,不认为是违法行为,因为人们对考生和家长表示了充分的理解。

达:我们报社副总编让我带来一封信,他刚刚收到一个署名镡潺的考生写于高考前夜的一封信。镡潺说他打开语文书,“看到了满页横竖都写着两个字‘吃人,,朝我朴来……明晨我将奔赴刑场,与夏瑜同样血溅于康大叔们的横刀下……”这个孩子的语言肯定是偏激的,但你想一下这是他在高考前夜“百忙之中”写下的,想一想孩子们的压力有多大!一旦考不好又该会怎样?

肖:现在的高考竞争是这样的:不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家长在努力使他考上大学;确保能上大学的,家长就努力确保他考上重点大学。也就是说,竞争的不只是文凭,还有名校,竞争的激烈程度依然没变。

徐:现在家长们还应该认识到,考生已经是成年人了,自己可以对自己的事负责任。高考这件事,孩子有困难,应该是孩子求助于父母,而不是现在父母求着孩子住饭店什么的。

家长也要有一颗平常心

徐:现在不少父母连自己的事业都顾不上,专心为子女做“老黄牛”。时代不同了,越是这样,家长在孩子心里越没权威,孩子对家长也不够尊重。其实父母不用一味用钱埋孩子,只需要潜移默化,给孩子一个成功人生的榜样,剩下的由孩子自己去选择,去实现。

达:我理解家长们的心情。我们的社会变化剧烈,生存的危机感也随之而来,你不知道下一分钟会发生什么,人们拼命寻求稳定和保障。

肖:可以说教育是计划经济中最后一个顽固的堡垒一毕竟学校仍是比较敏感的领域。

达:采访中,我们也看到并非所有的家长都往这个牛角尖里钻。其中之一说:为人父母,首先要自己活出一个成功的人生,以免把自己的失败感、失落感、缺乏成就感、危机感不知不觉转嫁到子女身上,以至于过分主观地去干涉属于他们的人生。

给高考找个出口

达:前两天我的一位同事和德国驻华使馆柏若望先生专门聊起此事。柏若望说:德国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就没有高考。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都有机会进入大学,但是宽进严出,和我们正相反。而且贫困生也没关系,不需要大家“救助”,你可以先工作两年,挣两年钱,再去读大学。他们的总理施罗德就是先工作后上学。

徐:目前进行高教改革,政府该做的是如何切实实行好学分制,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给学生选课的自由和时间上的自由。国外许多国家的学分制是这样的:进入专业后只要求修满学分,学习的时间可长可短,不必一定学4年。如果是这样再扩招一倍、两倍都不成问题,升学率高了家长还紧张什么呢?

肖:像有些学科,比方说数学可以用分级或分层的方法教学,例如分A、B、C;三级,文科的考生学到八级就可以,经济类考生学到B级,理工类考生学到C级,这种分层教学也在逐步推进,这也是今后教学改革的方法。

达:这就要求教学要因人而异。刚才提到高考竞争很大程度上是竞争名校,能不能让名校多设几个分校方便大家考呢?而且现在有人提出能不能恢复过去的考试形式,就是参加完高中会考,拿着毕业证投考,由大学自主命题,这不就好多了吗?

肖:这就涉及到办学自主权的问题。学校都希望有自主招生的权力,但又会面临公平、公正的问题,这个问题谁负责解决呢?而且分校是否有足够的师资也是问题。

达:我想这种“高考现象”恐怕是一种发展到某一阶段出现的特有现象,最终将走向取消高考,大伙儿从高烧中痊愈。我们当然希望这一天早曰来到。

肖:社会在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时,都要经历这么一个学历社会。工业社会人口流动大、效率高,如何能证明自己的能力呢?靠学历是种简单的办法。社会不断发展,最终将进入能力本位社会,此时学历仅是一种参考系数。能力本位社会比学历社会更合理,当大家都有学历的时候,用什么来更好地分配社会资源完全是凭借个人能力,这更合乎于市场经济,文凭只能说明过去,代表不了未来。

高考生不留作业,同样能创造奇迹

高考与“减负”有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历史渊源:1951年8月,当时的政务院颁布《关于改善各级学校学生健康状况的决定》,成为新中国第一份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文件。

1977年恢复高考后,以知识考查为核心的高考命题延续了多年,学生们往往靠死记硬背、题海战术来获取高分。

但从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素质教育的呼声不断高涨,高考也在尝试着与现有教育模式“抗战”抵制题海战术,抵制死记硬背,注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査……进入21世纪,这种“抗战”更集中、更突出,成效更明显。有人说,要想学生“减负”,就得老师“增负”;有人说,只要高考存在,就不可能真正“减负”;有人担心,不留作业,会使学生放任自流。

武汉外国语学校何文浩老师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经验,不是给中国中小学教育方法的改革提供了极为宝贵的借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