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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死亡诗社

上天堂需要梯子,下地狱也需要梯子,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徘徊,芸芸众生摩肩擦踵而不得出路。于是,这带有折衷主义意味的第三重境界便被命名为人间。在人间,我们既是主宰又是过客。上天堂需要运气,下地狱需要勇气,那么还是混迹江湖吧,老老实实地吃饭、睡觉、做人。圣贤永远是少数,魔鬼同样也屈指可数。做人最轻松。

我逐渐接受了这样的人生哲学。我久巳远离诗、远离理想王国的高速公路,而在现实的蜗居中打发黯淡无光的日子。城市并不需要预言家。我这只爬格子的蚂蚁,找不见自己纸上的阡陌了。然而今天,骑着自行车横穿北京旧鼓楼大街的一溜老式胡同,两句诗如同礼花浮现在我脑海:“我头戴的草帽就是天堂,我脚穿的鞋子就是地狱。”这突如其来的灵感令我恍然记起自己的前身。我曾经是个诗人。我又有了写一首诗的冲动一在长时间的荒芜,自己终于习惯衣食住行的平民生活之后。我是什么时候忘却自己一向以为崇高的使命了呢?这是正确还是错误?我同样很担心,担心这瞬间的灵感仅仅是我精神中一个没落王朝的回光返照。更确切地说,担心它是我文字生涯最后的华彩。一个诗人,写完他一生中的最后一行诗,从此,他就不再是诗人了―就像春蚕吐尽最后的丝而哑口无言、寿终正寝。一个诗人从此死了一留下他的笔名、存折、口音和蘸水钢笔。一个平庸的男人继续活着一替身演员一样接着沽下去。失去了灵魂,这是何等凄凉的一种活法呀。失去了诗我们并不感到自由,我们情愿戴着镣铐跳舞,在刀刃上珧舞,在异端的火焰上、在自己肉体的阶梯剧场狂歌劲舞,通宵达旦。那是我们的炼狱,那是我们的天堂。我不知道别人是否也这么想。

在接下来的一个鸡尾酒会上一某位下海的诗人作东,宴请当年在北京城里共同写诗的朋友,大多数宾客都平静地承认早就没空写诗或写不出诗来了。有的表现得很豁达:“写诗就像尿裤子似的,每个人都要经历那么个阶段。”有的一脸迷惘:“《诗刊》还在办吗?”另一张迷惘的脸则回答:“不知道呀。即使还在办,估计也没人买吧。”他们,似乎比不写诗的人还盼望《诗刊》停刊一盼望缪斯在中国大陆的最后一块阵地失守。大家纷纷举杯:“为诗人们的退役干杯!”我放下了筷子:“我还准备继续写下去。刚才在路上还写了一首。”于是主人带头把高脚杯转向我:“为我们最后一位诗人干杯。”那架式,仿佛在向末代皇帝敬酒。我突然想起一部外国电影的片名:《死亡诗社》。诗坛玉碎宫倾,公社解体了,乌托邦垮台了一一现在正举行降旗仪式。我不由得为这样一个时代感到悲哀:诗人们发财了,商人诞生了一诗人却死了;从黑暗的茧蛹里飞出的是一群灰蒙蒙的娥子。接着,我为自己感到悲壮了:我还在蚕食绿叶的版图,我还在呼吸新鲜空气、还在吐丝一即使这真是最后一位诗人在苟延残喘,空中楼阁毕竟还在废墟上苦苦撑持着。

假如,《诗刊》好长时间没人投稿了。假如,我在这座城市里找不到第二个人可以谈诗了一连一个听众都找不到,孤独的朗诵会是否有必要如期举行?假若,诗社名存实亡,假若在曲终人散的这个死亡诗社里,只有我一个人活着,黑名单上还有一个名字没被划去一那么,这个趴在摇摇欲坠的马灯下用磨钝的羽毛笔疾书的面色苍白的囚徒是谁呢?我是谁呢?那么我不仅仅是诗人,而且是这个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这被强调了的身份,构成我非同寻常的使命。我不仅要为自己活着,而且要为全体诗人活着,为全体死去的诗人,坚守阵地。因为我是他们的最后一个。里尔克的诗句如风吹过耳:“挺住,挺住意味着一切!”这或许是全体诗人的声音。全体诗人的遗嘱像隐形的督战队员,陪伴着最后一个坚守者;全体诗人的智慧与力量,源源不断地输入他的血管,他的右手和他的笔端。

有些诗人,譬如李白与杜甫,譬如莎士比亚、歌德、拜伦,是因为时间而死去的。有些诗人正生活在我周围,他们是因为不写诗而死去的。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是欧洲文学史的开山之作。古希腊的荷马,可谓第一位有名有姓的大诗人。他牵引着黑暗中蹒跚学步的诗歌走向光明。有了第一个,就有第二个、第三个,无限循环下去,直至最后一个。最后一个又是倒数第一个。最后一个诗人会是谁呢?他永远不可能产生,还是随时都能产生?普希金模糊地预测过最后一个诗人。他在《纪念碑》开头引用古罗马大诗人贺拉斯一首颂歌的拉丁文题词,意为“我建立了一个纪念碑”,这座“非人工所能造的纪念碑”用中国话来说,接近于“口碑”“不,我不会完全死亡一我的灵魂在珍贵的诗歌当中,将比我的骨灰活得更久长和逃避了腐朽灭亡,我将永远光荣,直到还只有一个诗人活在这月光下的世界上。”那月光下面模糊的最后一个诗人,肯定不是普希金本人,但他分明又在接替普希金活下去。所以当普希金在白桦林包围的决斗场上倒下,一位叫莱蒙托夫的青年携带一首《诗人之死》站起来了,从原地沾带着血迹、继承着伤口站起来了。普希金死了,诗人却没死一《诗人之死》的标题是夸张的。甚至莱蒙托夫也不是俄罗斯的最后一个诗人,接着又出现了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帕斯捷尔纳克、阿赫玛托娃……诗人这个概念,就是不断死去、不断复活的过程,就是凤凰涅莱,是火的连环圃套,是一种血统。〃是一串永远开列不完的名单。第一个是伟大的,最后一个同样是值得纪念的。“火就是你,火就是我,火就是他,火就是火”郭沫若《凤凰涅架》),真正的诗人只有一个,他是全体诗人生命的总和。

诗人是不死的。纪念碑是不朽的做个诗人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如果你假设自己是这座星球上的最后一个诗人,正在书写着人类的最后一首诗一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你会有一种宗教感。你会觉得正在给圣经结尾。你寄希望于篝火永不熄灭,这个瞬间无限延长一当身边的劈柴消耗殆尽,你不得不添加进自己的骨头、自己的血肉。这就是我的艺术观。纯粹的艺术需要你把血肉之躯投入轰鸣的水泥搅拌机里……所以不妨假设:最后一个诗人的出现与存在,是一种可能。它促使我们懂得牺牲的涵义。

最后一个氷远是悲壮的,历史气息浓郁的。最后一个莫希干人。最后一个匈奴。最后的贵族,搭乘着巴黎的最后一班地铁。大托尔斯泰,曾经被誉为俄罗斯最后的良心。二战期间,好像是茨威格,被称为欧洲大陆最后一个知识分子,我顿时透过確烟弥漫,目睹到文明的碎片,倾听到良知的呻吟,预感到种族的夭亡……茨威格自杀没多久,一个叫巴顿的将军站在纳粹废墟上陶醉于自己最后的征服者之梦:仿佛古罗马时期,我就开始在这片衰草斜阳的古战场上冲锋陷阵了,我是最早的士兵,又是最后的士兵,我的最大幸福就是在最后一场战争中,被最后一颗子弹打中……这支用子弹壳吹奏的最后的士兵之歌,真是太有诗意了,我简直不相信它出自赳赳武夫之口。

《史记》里的荆轲,可谓春秋战国时代最后一个剌客。秦王即将一统天下,群雄俯首称臣,泱泱六国,唯独最后一位斗士自披丧服、匆忙上路了。在秦国庞大的战争机器面前,匹夫之勇、一柄匕首的锋芒简直微不足道,但荆轲并不就此罢休,他要以个人的膂力,代替束手就缚的六国做最后的冲刺。六国有百万大军,未使秦王稍作祷睹,荆轲一赌鱼死网破的孤注一掷,反倒使暴君胆战心惊。最后的刺客倒下了,最后的抗争失败了,历史却留下了缺口。荆轲是真正抨击历史的职业杀手。而围绕着最后一个诗人,有可能发生怎样的故事?海子曾经被我视为本世纪中国最后一个不仅直面人生、而且敢于正视死亡的诗人。他有着唐代李贺般的鬼才,长期在北京郊区的昌平县城离群索居,日子也过得郊寒岛瘦,穷且多病。当这块国土上的伪诗人们忙于给少男少女签名、讲课或者索性改行、下海之时,最后坚持着的诗人却远离尘嚣,躲在象牙塔里写诗,熬自己的心血点一盏灯。我无法猜测他是否考虑过向世俗作最后的谈判与讲和,但有一次,他恐怕孤独到极点了,开始怀念人群,怀念人间宴席的氛围,便拐进离住所最近的酒店,和老板商量:“我在这里给大家朗诵我的诗,能否给我酒喝?”长得屠夫般壮实的老板答复,既客气而又冷酷:“我可以给你酒喝,但你别在我这儿念诗。”诗,在人间似乎成了最多余的东西。海子不久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原因与其在酒店里的这番遭逍无关。但昕他生前好友追述了这最后一则人间诗话,我骨髓感到一阵阴冷。那蔑视诗人的酒店老板,在我想象中如地狱里的鬼脸判官般冷漠无情,他以一个傲慢的手势就裁决了艺术在尘世间的价值与命运。或许,他是无知的,因而也是无罪的,但他的神情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城市的态度。如果把城市夸张为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那肯定失之偏颇,但步步退让的艺术,确实快被拜金主义的仪仗队挤进墙缝了。

海子写完一生中的最后一首诗,就死了,据说在某些宗教中,自杀的人是无法升入天堂的。但穷人最好不要相信天堂,天堂只会使你加倍尴尬一因为天堂的门票,可能都已经涨价了。海子的故事一世纪末一位诗人和一位酒店老板的对话,本身就是一首诗,一首对这个黄金时代的讽剌诗,一首哀悼艺术的长恨歌,是投向地狱的匕首与投枪,然而地狱不会流血,地狱的伤口并不感到疼。受伤的还是我们,疼痛的还是我们。诗歌是本世纪的最后一个神话了,海子卧轨了,神话破灭了。所以我想到了天堂、地狱和人间,以及它们彼此的关系。所以我给诗人画了这么一幅肖像:头戴着高尚的光环,脚踏着的却是世俗的荆棘一当你瞻仰那神圣的桂冠,也千万不要忽略那滴血的脚印……

丧钟为谁而鸣?最后一位骑士,也披挂上阵了。堂吉诃德出生得迟了,错过了骑士耀马扬威的中世纪,这不妨碍他认为自己是最后的使者,他甚至承载着双倍的重担:不仅要实现自身,还企望拯救日落西山的整个骑士制度。套着硬纸糊的铠甲,戴上以铜脸盆代替的头盔一堂吉诃德出发了,乔装打扮,像是在灯火通明的舞台上。所有观众都手持望远镜、坐在包厢里发笑。只有他严肃得像个圣人一他不觉得自己是在演戏。遗憾的是,最后一位骑士在一望无际的原野上,拔剑四顾心茫然,巳找不见对手了。他只能把风车想象成巨人,他只能向虚构的敌人做最后的挑战。他明明知道这是一次注定失败的冲锋,注定要被现实的钢墙铁壁撞得头破血流,但还是快马加鞭。他要对得起骑士的身份,他必须为自己的信仰流泪、流血一世界荒芜得连裁判都没有了,但他是自己的道德,自己的裁判。冲啊,杀啊!是骑士永远的口号,也是他个人最后的呐喊。他向自己的影子出击,他要杀死自己,杀死自己与世界的第三者,在和平地带,在远处的观众席上,一张张保养得很好的面孔被吓得腊黄。理想主义的最后一个信徒,最终滚鞍落马。堂吉诃德为自己的骑士时代,亲手画上了句号一就像刑场上的阿在自己名字上画圈,一样严肃,一样认真,尽可能画得圃满一些。最后一个骑士,没有给大家丢脸。那么让我们再回到死亡诗社中来。大家在原先的阶梯教室里重新坐好,完成我们的最后一课,看图识字,举手发言。就像加拿大女诗人阿特伍德《为一首永远也不可能被写出的诗所作的注释》:“这是她的尸体,沉静得失去手指,在写这首诗……好像没有别的可以去做,或者说拯救你自己吧。”肉体死了,灵魂在继续写这首诗。呼吸中断了,风继续吹拂着。姓氏被纂改了,最后的诗人继续往黑暗的邮筒里投递着匿名信。拯救你自己,拯救你摇摇欲坠的最后一行诗,就是拯救整个诗歌。有一篇全世界最短的小说,共二十一个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突然听见了敲门声。”用贝多芬的话来说,这就是命运了。

我心目中的诗人是在理想与现实、大雅与大俗之间顶天立地的精神贵族。斗转星移,诗人的身份,如同中世纪骑士的勋号一样,不断地被贬值、被折旧,弃置于时代橱窗的角落,显得铜锈斑驳。我很担心,经历了天老地荒,诗人会像恐龙一样从这座星球上绝迹一至于所谓的幸存者,不过已蜕变为钢筋水泥森林中踱着方步的软体动物。所以,我怀念堂吉何德,穿一副纸糊的盔甲向顽面的风车做灵魂的俯冲,那敢死队式的勇猛劲儿在我们身上还能找到吗?我不进天堂谁进天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物欲的桎梏由谁来摧毁,理想主义的空中楼阁由谁来重建?然而,能承受住这种拷问的没有多少人了,更多的人连白卷都交不起,索性退却,既不敢抚摸天堂,又不敢直面地狱,于是只能解甲归田,徘徊于人间。在人间,凡夫俗子隔岸观火,止足不前。

每读但丁的《神曲》,我仿佛尾随其后在地狱与天堂去了个来回,死而复生。这时再看人间,才能看出人情味来。神可敬,鬼可怕,置身神鬼之间,人像断线风筝般左摇右摆。我们每一分钟都在离开自己,不断地开脱自己;我们对世界每一分钟的印象都可能是最后一眼。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美与丑、善与恶、罪与罚、灵与肉、荣与辱、欲望与理智,构成每个人身上潜在的矛盾。英国诗人库泊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城市是天堂的影子呢还是地狱的影子,抑或兼而有之?但丁在《神曲》中的游历分别依靠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和美女贝亚特里齐的引导,沧海桑田,诗与美依旧是我们城市里泄露的天堂的消息。纵然物欲横流,金钱的口涎也曾溅湿我们风尘仆仆的鞋子,但精神的天堂,如同我们亲手编织的草帽,悬之高壁,纤尘不染,仿佛一伸手便能撷取。

所以,今天上午,在北京的一盏红绿灯下,一辆陈旧的自行车上,我构思了这两句诗。我就把自由当作这个时代的最后一位诗人吧。然后,我才重新认识到诗人的骄傲、幸福与尊严。“我头戴的草帽就是天堂,我脚穿的鞋子就是地狱。”而我的心呢,在人间,在城市的斑马线上,在炊烟袅袅以及暮鼓晨钟的神曲之中,渐行渐远……在罗布,葛利叶笔下,诗人在尘世间的巡逻简直近似于宗教的仪式了:“现在。我是单独一人。夜巳深了。我还在守夜。下雨以后,大火以后,战争以后,这是最后一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