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轻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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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论命运对人类情感的影响(1)

再清白无辜或再罪该万死的行为,都有可能表现出相同的身体上的举动。与身体的动作相比,行为的实际后果更是无关褒贬。因为决定结果的不是行为人自己而是命运,所以当我们对行为人的品行产生任何情绪时,都不能将后果作为当然的依据。

论命运影响的原因

所有动物都会由痛苦和快乐激起感激和愤恨这两种激情,而有这两种激情的却不一定都是动物,无论是有生命的东西还是无生命的东西,都可以做到。例如,被一块石头碰痛的时候,有人会对它发怒,性情暴躁的人会咒骂它、小孩会敲打它,狗会对它咆哮。

虽然我们早已意识到没有感觉的东西不是一个合宜的报复对象,只要稍加思考我们就能控制住这种激情,但如果它给我们造成的伤害很大,必然会使我们一直感到不快,甚至会焚烧它和摧毁它以发泄心中的怒火。

我个人觉得,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对待偶然造成某个朋友死亡的器械,如果忘了对它发泄这种荒唐的报复的话,就常常会想到自己犯了一种缺乏人性的罪过。

同样,我们常常会对那些常久陪伴自己、给自己带来很大欢乐或是提供很大帮助的但没有生命的东西充满感激之情。

如果一个海员一上岸,便把那块帮助他从失事的船上逃生的木板丢进火堆的话,在我们看来,他绝对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应该像保存一件心爱的纪念品一样,小心翼翼、满怀深情地保存这块木板,这才符合情理。

有许多生活用品,如鼻烟壶、削笔刀、拐杖,使用多年我们会对它们逐渐积累起一种情感,并对它们怀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钟爱和珍惜。另外,曾经居住多年的老屋、长期乘凉的大树也都会得到我们的尊敬,仿佛是我们的恩人、朋友。它们被损坏或者丢失、朽烂或者毁灭,给我们带来的烦恼是不能用它们的实际价值来衡量的。

为了根本没有生命的东西感到快乐或痛苦,这样的情感看起来没有任何道理。但是,任何事物要成为感激或愤怒的适宜对象,它就不仅仅是快乐或痛苦的原因,而且还要能感觉得到。如果没有这种感觉的能力,就不可能得到那些忘乎所以、自然发泄出来的情感。因为某种原因造成了我们的欢乐和痛苦;所以我们只有对其进行报答才能得到情感上的满足,而那些没有感觉能力的对象不可能接受我们的回报。

如此说来,与没有生命的东西相比,动物更适合接受人类的感激和愤怒。所以,动物们常常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或得到报答,如咬人的狗和顶人的牛都要受到惩罚,如果它们致人于死,那么只有将它们杀死才能让公众和死者的亲属满意。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为死者报仇。相反,那些立下汗马功劳的动物则会让它们的主人感激不尽。

无论如何,动物始终无法与人类相提并论,虽然它们能给人带来快乐和痛苦的原因,且也能感觉到这些情感,但是它们仍然不能满足人类的感激和愤怒。当我们对一个人表示感激的时候,我们不仅希望他感到快乐,而且要让他知道这种报答是因为他过去的善行,让他为这种行为而愉快,让他觉得他的善心并没有白白付出。

我们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与我们的自我评价相一致,也常常希望得到别人的赞赏。因此,我们对恩人的自愿报答,不仅是为了赢得他的欢心,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感。但是,那种带着以求得更多恩惠的自私心理,去缠着恩人表示感激的行为,是我们所不齿的。

无论恩人曾经给过我们多大的帮助,如果我们无法理解他的动机,或是对他的品行颇有非议的情况下,即使是大公无私的心灵,也不会认为维持和增进恩人对我们的尊重是举足轻重的。恰恰相反,当他的青睐无法取悦我们时,我们的感激之情也会大为削弱,甚至我们会觉得不值得努力去对这样一个无足称道的恩人保持尊敬。

我们常常为伤害和侮辱我们的人感到愤怒,虽然为了让他们反过来受苦也是其中的目的,但更多的是为了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现在的痛苦来自过去的罪行,我们要让他们为自己的那种罪行感到悔恨,并由衷地忏悔。

他们激起我们愤怒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认为是他们那目中无人的态度,那种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不近人情的狭隘和自私。尤其是他们好像觉得为了自己的好处或一时的高兴,可以随时让他人做出牺牲的荒谬想法。

在某些时候,令我们感到愤愤不平的并不是他们给我带来的伤害和不幸,而是那种堂而皇之的蛮横、粗野、不合情理和对正义的践踏。此时,我们报复他们的目的,也就不仅仅是满足个人的情感。主要是在于为了使他恢复正确的态度,认识到什么是他应该做的,什么是他不应该做的,让他感觉到他所犯的错误以及给我们造成的损失。

但是,如果在对方并没有给我们造成伤害或是他的行为无可非议,换言之,我们在相同的情况下也会产生相同的举动。凡是有一点良知的人,都不会感到丝毫的愤怒。

综上所述,能够合情合理、无可挑剔地激起我们感激或愤怒的事情,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其一,它必须给别人带来快乐或者痛苦;

其二,它必须有感知那些情感的能力;

其三,它必须通过有意识的行为造成那些情感,这种意识会受到他人的赞同或反对。

由此可以看出,激起感激和愤怒的唯一原因就是以种种方式引起的欢乐或痛苦。人们的意图总有着两面性,一面是适宜和仁慈,另一面则是不适宜和凶恶。一旦这种激发的原因得到满足,也如他所愿而产生了好事或坏事,那么,适宜和仁慈便会产生感激,他的优点得到显现;不适宜和凶恶则会产生憎恨,那得以显现的就是他的缺点。

由于行为的结果完全处于命运的掌握中,所以,命运就对人类有关优点和缺点的情感产生影响。

道德点评

痛苦和快乐一旦产生,无论它们产生的原因为何,都会立即引起人们感激或愤恨的情绪反应。感激之情不仅要让施恩者快乐,而且也要让他为自己曾经的行为而高兴;愤恨之情的主要目的是要让敌人明白他现在所承受的痛苦来自于他曾经的行为,要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恨。

论命运影响的程度

概括而言,命运影响的结果有两个方面:

第一,如果预期的结果,即快乐与痛苦,没有因称赞或责备的行为产生,我们对其优点或缺点的感觉,也会因此而减弱;

第二,如果预期的结果,即快乐与痛苦,因称赞或责备的行为而得以产生,那么,我们对这些优点或缺点的感觉,必定得以增强,从而超越它对这些行为产生的动机,或情感的感觉。

在此,我要指出的是,不管一个人的意图是适宜与仁慈,还是不适宜与凶恶,只要它们不产生预期的效果,那么,他的优点在前一种情况下便是不完美的,而缺点在后一种情况下也是不完整的。因此,不仅是直接受其行为影响的人能感觉到这种不规则的情感,那些公正的旁观者也能感觉到。

假如,有两个人帮一个人谋取职位,第一个未能成功,只会被视为这个人的朋友,也似乎应该得到他的爱和情感;第二个人帮忙取得了成功,则会被视为保护人和施恩者,并也值得这个人去尊敬和感激。

虽然我们通常都这样说,对于努力帮助我们的人,不管成功与否,我们都予以同样的感激,但是实质上并非如此。对于那些没有真正帮上我们忙的人说的那些感激的话,就像所有其他体面漂亮的话一样,必须待打些折扣以后,才能了解其真正的含义。

只有一个心胸宽广、宽宏大量的人,才会对失败的朋友和成功的朋友时常怀着几乎相同的感觉,而且,这些感觉会随着他气量的宽广程度的增加而越发相同,并接近完全一致。

然而,对那些真正宽宏大量的人来说,他们更渴望得到自己认为值得尊敬的人的爱戴与尊敬,因为这比他们可能期待从那些爱戴与尊敬获得的所有实质好处,都更让他们觉得快乐,因此,都更让他们感激。一旦他们失去那些好处时,他们的快乐及感激,就会成为有缺陷的、不十分完美的。尽管那些好处只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毕竟失去了某些东西。

由于可见,即便是最广阔的胸襟、最高贵与最善良的心灵,在面对失败的朋友和成功的朋友时,就算其他所有情况的感觉都很接近一致,对成功的朋友,也还是存在一点点的偏爱,这属于情感上的差别。

不仅如此,由于人类在这方面的不公正,以至于即使意图的好处被获得了,如果这好处不是经由某个特定恩人的帮助而获得的,他们往往也会认为,对任何即使有这世界上最好的意图,也不过只能对这世界作出丝毫改善的人,无须觉得特别感激。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总是把感激切割分给各个对他们的利益有过贡献的人,如此一来,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不管是否成功,都似乎只该分得一份小小的感激。我们经常听人们说:这样的人确实是想帮助我们,而我们也确实相信,他为了帮助我们,已经尽了他自己的最大努力。

在我看来,这样的感激,还不如什么也不表示,试想一下,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忙,他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无功,不可能成功地帮到我们。单从这一点考虑,即便从公正的旁观者的立场来看,也应当减轻他们亏欠于他的恩情。至于他们自己,也绝不会指望他想帮助的那个人对他心怀感激,而且也不会觉得他自己对他有什么功劳,当然,如果他成功地帮了忙,那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

即使是充分相信自己有服务于人的能力的人,如果某些意外事件阻止了产生效果的才干与能力,它们的功劳或价值,也似乎多少有点儿不完美。

例如,一名将军,如果因朝中大臣的阻挠与破坏,而未能在与敌国的征战中取得某一重大利益,他必将会因为失去了这个大好的机会而永远痛惜。而他所痛惜的,也不仅仅是因国家丧失了这个机会。他是在悲叹他受到阻挠,以致无法完成一件在他自己的眼里,以及在其他每个人的眼里,原本能为他个人的品格增添光彩的行动。

尤斯·尤利乌斯·恺撒(前102~前44),罗马共和国末期杰出的军事统帅、政治家。

如果要从一个几乎就要将某项众所周知,且十分受人关注的公共事务处理到告一段落时的人的手中夺走他对那项公共事务的主导权,我想,做这件事或决定做这件事的人除非是有情非得以的理由,否则那他真是愚蠢至极了。因为,他做了被认为是最惹人不快的不义之举。在最公正的人的眼里,由于他已经做了这么多,他应该被允许获得结束那项公共事务的功劳。

例如,有一位建筑师,他的设计图完全没被采用,或者在执行时被改得面目全非以致糟蹋了整个建筑的效果时,他一定会感到懊恼和沮丧,且极容易滋生挫败感。

于是,其中的品味与才华在两种不同的情形之下,即看图纸与看建筑所产生的效果,是有相当大的差别的,看图纸可能会令人喜悦,但是绝不可能像看建筑的时候那样会令人惊奇与赞叹。

有许多人都很自信,自认为他们的才华绝不亚于恺撒和亚历山大,我们不但相信他们所说的话,也相信他们如果处在同样的处境,他们将完成比恺撒和亚历山大更伟大的壮举。

这两位英雄的确值得所有时代与国家人民的敬仰,然而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我们却不会再以惊奇和钦佩的眼光看着他们。以我们的冷静判断,或许会更赞许他们的说法,但是,他们毕竟少了伟大的功业,因此,也少了使我们目眩神迷的耀眼光芒。美德与才华卓越,甚至在那些承认有这种卓越存在的人身上,也不会产生和卓越的功业相同的效果。

换言之,在没有什么感激心肠的人类眼中,如果没有成功的行善企图,无论其功劳多么显赫,也似乎像前述那样被失败减少了,同样,没有成功的作恶企图,其过错也同样被失败减轻了。正如犯罪的计划,不管多么清楚地被确定证实,很少受到和实际的罪行一样严厉的惩罚。

当然,也有例外,如叛国罪。由于这种罪行的影响极大,危害深远,直接关系到政府本身的存亡。所以,它成为了政府最不愿意宽恕的罪行。在叛国罪中,君主是直接遭到伤害的对象;在其他的罪行中,所遭到伤害的则是他人。因此可以说,君主在惩罚叛国罪时,他所发泄的,是他自己的怨恨;在惩罚其他罪时,他所发泄的,是他的同情感所体会到的他的臣民的怨恨。

由此,君主在惩罚叛国罪时,由于他是在审判自己的事,他所判决的惩罚往往比公正的旁观者能够赞许的更为残暴与血腥。即使其情节比较轻微,也不能减轻他心生的怨恨,他不会像其他罪行那样,等到实际发生了罪行才开始阻止和惩罚,甚至都不会等到企图犯罪。

事实证明,许多国家对于叛国罪的态度都是一致的,只要参与或涉及叛国的合谋,即使在合谋之后,什么事都还没做或尝试要做,也会受到和实际犯了叛国罪一样的惩罚。不只如此,甚至连涉及叛国的闲聊,也不能免于同样的惩罚。

其他罪行则不同。一般来说,罪行如果只有计划而没有任何后续的实施尝试,通常是不会受到惩罚的,即使受到惩罚,也绝不会很严厉。

当然,有人会觉得,和其他所有罪行相比,叛国罪的惩罚过于严厉了。一项犯罪计划,和一桩犯罪行为,未必隐含同一程度的恶意,如给予相同的惩罚,自然不合宜。或许有许多事情,我们虽然下定决心去做,甚至拟订详细的计划准备去做,但当我们准备要去做的那一刹那,却觉得自己完全下不了手。所以,惩罚叛国罪,也应像惩罚其他所有罪行一样予以酌情考虑。

实际上,不管是叛国罪,还是其他方面所有的罪行,我们考虑的是那种罪行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因为,人类对这种罪行的憎恨如此之大,他们对能犯下罪行的人的恐惧如此之深,因此在所有国家,即使仅企图犯下这种罪行,也应当被视为罪大恶极,应当处以极刑。

企图犯下比较轻微的罪行,他们受到的惩罚总是很轻的,甚至有时候完全不被惩罚。但是,如果当犯罪计划已经连最后一个步骤也被执行完毕时,这个理由便不可能有任何立足点。下面列举几个事例予以证明: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开了一枪但没射中,很少有任何国家的法律会将他处死。但是根据苏格兰昔日的法律,即使刺客射伤了他,且是在随后一定时间内发生死亡,这位刺客也会被处以极刑。

一个小偷,如果他的手,在他从邻人的口袋里拿出任何东西以前,就在那时被抓到了,通常只受到丧失名誉的惩罚。如果在被逮之前,他有时间偷走一条手帕,那他将很可能被判处死刑;

一个闯空门的窃贼,如果被发现架了一张梯子在他邻居的窗户上,但尚未进入屋内,是不会被处以重罪的刑罚的。

企图凌辱妇女,是不会被当作强奸罪惩罚的;企图诱拐已婚妇女,完全不被惩罚,虽然诱拐妇女会受到极严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