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操论轻松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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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论评判自我情感与行为的基础及责任感(7)

一旦这种哲学研究开始,就确认了天性中原始的预感。无论我们认为自己的道德观是如何确立的,是基于有节制的理性,还是基于称为道德感的原始本能,或是基于本性中其他的一些原则,毋庸置疑的是,上天赋予我们道德观,是为了指引我们一生的行为。他们带着最明显的权威特征,这种特征表明他们在我们内心确立,是充当我们全部行为的最高仲裁者,监督我们所有的感觉、激情和欲望,是评判它们应该纵容或抑制到某种适宜程度的。

我们的是非之心不是一般人想象的那样,在这个方面,它与我们天性中的其他官能和欲望是同等的。没有任何其他的官能或行为原则能评判对方。这两种激情或许是与对方对立的,但不能说他们是相互赞成或反对的。

评判我们一切天性的原则,是应该指责或称赞的,是我们正在考虑的那些官能的特殊作用。它们可以看作以那些原则为对象的一种感官,每一种感官都高于其对象。眼睛不需要色彩的美丽,耳朵不需要声音的和谐,味觉不需要味道的鲜美。每一种感官都是评判其对象的最后手段。所有可口的就是甜美的,所有悦目的就是美丽的,所有悦耳的就是和谐的。这些品质的本质在于使感受它的感官得到愉悦。

因此,道德官能决定我们,何时我们的耳朵应该听到悦耳的声音,何时我们的眼睛应该纵情观看,何时我们的味觉应该得到满足,我们天性的其他原则在何时与何种程度上应该得到纵容或受到限制。

道德官能显然是充当主宰人性原则的角色,他们规定的准则被看作神的指令和法规,由神安排我们内心的颁布代理人。所有的普遍准则通常都被称为法则,如物体在运动时遵循的普遍准则,就被称为运动法则。

君主制定普遍准则,是规范臣民的行为。它们与法律一样,是指引人们自由行为的准则,它们必然是由合法的上级制定的,也附有奖惩的条例。内心神的代理人,总能通过内心羞耻和自我谴责的折磨来惩罚触犯者。相反,它总会以平静的内心、满意和自我满足来回报遵守者。

证实同样的结论还有无数其他的例子。当造物主在创造人类以及其他一切有理性的生物时,给予他们幸福是他的本意。他的行为似乎都是为了促进幸福、防止不幸。只有幸福是值得我们认为应该将功劳归于无比智慧和神圣仁慈的主。对主无限完美的抽象考虑指引着我们的想法,通过观察自然的运动得到进一步确认。

但根据道德官能的指令行事,我们必然会追求最有效的促进人类幸福的方法。我们在一定意义上与神合作,尽力促进其计划的实现。如果我们不这样做,主为世界确立幸福和完美的计划在很大程度上就被阻碍了。因此,我们自然受到鼓励,期待他赐予我们特别的恩惠与奖赏;同时,我们也害怕他的报复与惩罚。

有其他许多理由,以及其他许多自然的原理,都倾向加强证实有益的教诲。我们在世界分配外在的成败时通常遵循的那些规则中发现,在看起来极不平静的世界里,各种事业上的成功,是适合鼓励勤劳、节俭与审慎的那种报酬;财富与外在的荣誉是美德在整个人生过程中的适当报酬;与我们相处的那些人的信任、尊敬与喜爱,是促进言行诚实、公正与仁慈的那种报酬;仁慈的人想要为人所爱,他并不想成为伟人;诚实与公正的人并非为自己富有而有所喜悦,而是被人信任与相信,每一种美德应该获有的报酬与鼓励依然会获得,除非有异乎寻常的各种情况在一起发生,否则获取的希望都不会落空。

一个具有良好道德情感的人,可能因某一非常不幸的情况,被误认为犯了一件他完全做不出来的罪行,可能会因这件事,他的余生遭到世人极其不公的厌恶与憎恨。尽管他秉性诚实公正,但不幸的遭遇使属于他的一切离他远去。同样,一个做事小心谨慎、思考缜密的人,可能没有办法逃避地震或洪水的不幸,使他因此而失去一切财产。这种罕见的意外,也是任何人不想面对的不幸。第一种意外也许比第二种意外更加罕见,也更加背离一般的事理。

然而,想要获得与我们相处的那些人的信任与喜爱,为人诚实、公正与仁慈是一种可靠的方法。

一个人的行为会遭人误解,而一个人的行事作风很少遭人误解。当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被人怀疑做错了某件事,他惯常的行事作风已经确立的清白评价,在他真的犯错时,尽管有很坚强的理由推测他犯了错,我们还是会因为他的行事作风而为他开脱罪责。

一个无恶不作的人,可能因为他的作为不为人知,逃过了谴责,还得到了掌声。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他经常作恶多端的行为作风,甚至在他事实上完全清白无辜的时候,也会使人怀疑他有罪。根据一般的事理,即恶行与美德能够借由人类的感觉与意见来给予惩罚或奖赏来说,他们两者得到了比正确无私的公平所要求的更多的奖励与惩罚。

从这种冷静和豁达的观点来看,成功与失败在这世间的分配通常所遵循的那些规则,虽然显得完全和人类在这世间的处境相配,但是,与我们的某些天生自然情感是很不匹配的。我们天生对某些美德具有强烈的爱慕与钦佩,使我们想要授予它们各种荣誉与奖赏;甚至给予那些我们必须承认是其他某些性质的适当报酬,而为我们所爱与所钦佩的那些美德又未必总是附带有那些性质。

我们对某些恶行的强烈厌恶,使我们想要在它们身上施加各种羞耻与不幸,甚至那些专属于非常不同的某些性质的自然后果,也不例外地施加在他们身上。

一个人的宽宏大量、慷慨大方与光明正大,得到我们如此高度的钦佩,以至于我们希望看到他们被冠以财富、权力与各式各样的荣誉,而这些都是审慎、耐劳与勤勉的自然结果,但是,前面那些美德却未必和后面那些性质不可分割地连在一起。

另一方面,欺诈、撒谎、残忍与凶暴,在每一个人的心里激起这样强烈的轻蔑与厌恶,以至于我们会觉得义愤难抑,我们看到他们有时候因为所附带的勤勉与耐劳的性质而拥有他们在某一意义上应当拥有的那些好处。

勤劳的恶徒耕作土地,懒惰的好人听任土地荒芜。谁该收割作物?谁该挨饿?谁又该生活富裕?我们的情感到底应做出怎样的决定呢?自然的事理,会做出有利于那个恶徒的决定,而人类天生自然的情感,又会做出有利于那个好人的决定。

大多数人都认为,勤劳的恶徒耕作土地,其品性帮他取得的那些好处,大大超过了他应得的报酬,而懒惰的好人,其品性自然为他带来的那种穷困,似乎对他来说太过于严厉了。这些都是出于自然的事理。

人类情感的结论即是人类的法律。它可能让勤劳谨慎的叛国者的生命与财产遭到没收,可以奖赏不顾将来且粗心大意的好公民,为他们的忠诚与爱国心给以特殊的报酬。

在某种程度内,人在自然的引导下,改变了自然原本已经做出的那种奖惩分配。自然为了这个目的,引导人们遵循了一个与其自身所遵循的不同规则。它授予的每一种美德以及每一种恶行,对两者都不是很相配,它只注意这个问题,没有考虑到美德与恶行在人的感觉中具有的那些功过程度是不相同的。

人有时候可能只考虑到一点,并没结合前后两点共同考虑,并且努力使每一种美德或每一种恶行的报酬或报应,变得和他自己对它怀有的那个程度的喜爱与尊敬或轻蔑与厌恶准确地比例相称。而它所遵循的规则适合自身,它遵循的那些规则也适合人类。但是,这两种规则都是来促进同一伟大的目的的,都是来促进这世界的秩序,以及人性的完美与幸福。

当人被使唤改变了自然的事态趋势,任其这样发展,做出的那种奖惩分配,虽然像诗人笔下的诸神那样,袒护美德,反对恶行,尽力拨开射向正直者的箭,并尽力加速毁灭之剑挥向邪恶者,然而,他可能不知道,这两者的命运变得完全符合他自己的感觉与愿望是不可能的。

自然的事态趋势不可能完全受制于人的虚弱努力,这宛若湍流的自然趋势太急也太猛,人根本无力阻挡;引领这趋势的那些自然的规则,虽然是为了一些最贤明与最善良的目的而设立的,然而,有时候他们所产生的结果却震惊了人的一切自然的感觉。

强者当然胜过弱者,大团体当然胜过小团体,以及那些做好所有必要的准备去从事某一事业的人,当然会胜过那些毫无远虑与准备的人。这每一种目的当然只能以自然确立的获取方法来获得,这个规则不仅本质上是必要与不可避免的,而且为了鼓舞人类的勤勉与专注,甚至也是必要的与适宜的。

也许,这个规则会使暴力与计谋胜过诚实与公正,从而激起潜在每位旁观者心中的义愤;激起对无辜者的受苦而感到悲伤与怜悯;以及激起压迫者的得逞而感到强烈的愤怒。

我们时常发现,我们完全无力纠正对邪恶所造成的伤害同感悲伤与愤怒。当我们无法遏阻不义之徒得逞的力量并感到绝望时,我们自然会祈求上苍,希望伟大的造物主在来世,完成所有他为了引导我们的行为,而赋予我们的那些原始的性能,激励我们尝试甚至要在这尘世完成的那种奖惩分配;希望他将完成他自己曾经这样鼓舞我们着手执行的计划;并祈求我们在今生的所作所为应给予的报酬能在来世得到。

我们被人性中各种弱点、希望与恐惧所引领,也被人性中最高贵与最美好的那些原始性能所引领;更被爱好美德与厌恶邪恶不义的高贵情操所引领,我们就这样被引领,相信另一个未来的世界。

决定行为的是非功过的普遍规则,被认为是某个全能的存在者所确立的法律,而这个全能的存在者又在监视着我们的行为,并且将会在某个未来的世界里奖赏遵守他们,同时惩罚违逆他们的行为时,一种新的神圣意义,他们必然会在这样的考虑中获得。

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是我们对神的意志的尊重,只要是相信神存在的人都不会怀疑。对人来说,反抗或忽视神以其无限的智慧与无限的力量下达给他的那些命令,是很荒谬的。

不尊敬他的创造者以其无限的仁慈命令他遵守的那些训诫,而违背它们不受到任何惩罚,就是对它的创造者的不虔诚与不感恩。我们的合宜感在此获得最强烈的自利动机的充分支持。

我们也许可能逃避人们的观察,或者我们的身份地位已超出人类的惩罚范围,但我们的所作所为逃不过神的监视,并且任何不公不义的行为一样会受到这位伟大的复仇者的惩罚,这一想法,能够抑制最顽固执拗的激情动机,熟悉这个想法的人都很认同。

宗教信仰就是这样驱使人们遵守自然的义务感。正因如此,深怀宗教情操的人,通常会比较信任他们的诚实正直。

这种人的这种行为,除了受到节制其他人的那些行为规则的约束外,还多了一层束缚。对于宗教信仰的人与一般人,行为合宜与否以及名誉的顾虑,还有对他自己以及别人的心里是否有掌声喝彩的顾虑,都有同样影响的动机。

信仰宗教的人,他还处于另一种约束之下,除非他觉得自己完全暴露在最后将按照他的所作所为奖惩他的那位伟大的制约人面前,否则,他绝不会随意采取任何行动。因此,人们对他的行为的规则性与正确性有更多的信赖。

当自然的宗教信仰情操没有受到某种腐蚀败坏时,其首要义务就是履行一切道德责任。此时,人们也没有被教导需要把无聊的宗教仪式视为比公正与仁慈的行为更为重要的宗教义务,人们仍能以各种道德准则行事。总之,我认为,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他的诚实和公正,是值得人们充分信任的。

道德点评

在哲理时代到来之前,人们借助宗教表现出了对各种道德准则的认可,宗教要求人们按责任感行事,这非常有助于人类的幸福。是非之心在人类本性中是起支配作用的,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是在与造物主一起共同促进人类幸福的实现,如果我们违反了是非之心的原则,就是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人类幸福的实现。我们遵循着上帝的规则来判断人们行为的是非功过,我们相信上帝始终在注视着我们,并且会在来世对我们进行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