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俄罗斯十年:政治经济外交(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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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总论:关于叶利钦时代的理论思考(5)

我们的看法是:俄罗斯是在不具备民主经济基础的条件下先建立民主制,再靠“民主式革命”去推动社会经济基础的建设;但是在新的社会经济结构尚未确立之前,俄罗斯实际上不可能建立健全的民主制。

(四)民主的缺陷和弊端

民主制度是一复杂和相对完整的体系。民主制与极权制相对立,为了防止极权,需要建立严格的权力制衡体系。同时,民主制还需要通过大量的法律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使之不得超出损害他人利益的范围。因此,民主制只有在社会生产关系和各种社会关系基本确立、社会行为规范得到(享有民主权利的)大多数人认同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完善起来。从历史上看,现代民主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市场经济的产物,它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过程,它与统治阶级——资产阶级的利益实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民主制帮助资产阶级实现了资本的原始积累、资本的积聚与集中、资本的海外扩张、资本的垄断经营以及全球化运动。在这一过程中相伴而来的是血腥和对被压迫阶级的不民主,如跑马圈地、贩卖奴隶、出售鸦片、使用童工、对雇佣劳动的残酷剥削、对殖民地的压榨、对普选权的压制、争夺殖民地和势力范围的战争和世界大战。直到所谓“民主”对“极权”已取得胜利的今天,人们仍然可以看到资产阶级民主制条件下的虚伪,如人权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对别国主权的干涉,对所谓“无赖国家”、“失败国家”、“邪恶轴心”的划分,对联合国的不尊重,对国际条约的粗暴践踏,建立以少数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等等。

上述情况说明资产阶级民主制的两个基本功能:一是防止极权主义和防止损害他人权利的功能,这是民主制积极的一面;二是为资本实现和扩张服务的功能,即为统治阶级(或社会强势阶层)服务的功能,这是民主制的局限性,其中含有种种弊端。因此,资产阶级民主制从它一诞生起就具有两面性,既有积极面,也有消极面。民主制所以需要大量繁杂的法律、法令、法规加以规范,目的之一就是要在不影响统治阶级利益实现的基础上对民主制的消极面进行抑制。实际上,时至今日,如何弥补民主制的缺陷,抑制或消除其弊端,使之更加完善,仍是人类社会面临的重大课题。

如前所述:俄罗斯是在社会经济基础不具备的条件下率先建立起民主制,因而这种民主制不可能是健全的,它更多的是一种程式性民主,而非实质性民主。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打破传统结构后新的社会生产关系不可能马上建立起来,这使一切都处于动荡状态,社会究竟需要怎样的“契约关系”和社会关系,需要什么样的行为规范和法制规范,一切都是不定的。

由于健全而稳定的民主制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这一历史时期内民主制只能是徒具其表。在这种条件下,民主制的各种缺陷和弊端便会充分暴露出来并广为泛滥,民主制的消极面处于失控状态。下面仅择其主要加以列举。

1.总统制——民主选择的悲剧。

在1993年“十月流血事件”中叶利钦政权靠暴力手段取得对立法权力的胜利,紧接着12月的全民公决通过了确立总统制的新宪法。总统制赋予总统过高的权力:总统在与议会的斗争中随时可以解散议会,或通过“紧急状态法”延长其统治。而议会只有在弹劾总统的情况下才能制止总统的行为,但要在议会上下两院达到弹劾所需的三分之二多数几乎是不可能的;总统拥有宪法规定“宪法保证人”地位,而议会则无此地位;总统控制着国家强力部门及其在国内外的使用权,而议会则对此无权干涉。在1993年“十月流血事件”中在解释对抗双方是否“合宪”问题上俄罗斯宪法法院站在了议会一边,这导致后来宪法法院院长下台。此后司法权长期成了行政权的从属物。

在这一总统制下议会的权力相对很小,司法独立名存实亡,俄罗斯名义上建立了三权分立制度,实际上却不存在真正的权力制衡。叶利钦可以在“民主”(即所谓遵从了民主程序)的幌子下,利用手中大权堂而皇之地推行其使人民陷入贫困的社会经济政策。

这种情况的发生不是简单的制度完善不完善问题,更不是总统制与议会制孰优孰劣的问题。因为归根结底,俄罗斯总统制的产生是激进变革时期社会激烈对抗的必然结果。在社会左翼(其中多数是共产党人)长期控制议会的情况下,对叶利钦抱有幻想的社会多数人宁可赋予他过高的权限,期望总统的大权独揽能够结束权力纷争所带来的混乱。由于在分裂的社会中长期无法形成社会共识,这种制度缺陷很难通过民主程序及时得到弥补。俄罗斯民意选择了总统制,那么它就应同时背负它的缺陷及其带来的灾难。俄罗斯饱尝的实际是社会对抗的苦果。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谈到的,如果说俄罗斯原本还有保持经济相对稳定从而保持社会相对和睦的另一种发展方向的话,那么,正是民意(或者说社会主流意识)把俄罗斯推向了激进变革从而导致社会对抗的发展道路,进而又选择了被寄予结束混乱期望的总统制。

这里暴露了民主制的一个矛盾,即:当着民主无力解决由它自己造成的混乱时往往求助于“强人政治”,也就是说,民主造成的问题有时不得不用非民主的方式去解决。但在“强人政治”条件下民主规则很可能失去对进程的控制。一般来讲,民主往往不能选择最佳,却可以避免最坏。但是,俄罗斯是否避免了最坏却不得而知,因为历史并没有给其他选择提供表演机会。不争的事实是,这种民主选择的结果使叶利钦的错误政策固定化了,从而给社会带来长期危害。

2.舆论工具被权力和金钱所操纵。

舆论工具通常被说成是民主制条件下的“第四权力”,它担负着社会监督的职能。舆论自由被认为是民主制的优势,但它掩盖不了这样的事实,即舆论工具作为私人财产通常控制在有钱人手中。因此舆论工具往往代表的是社会少数人的意志。

民主制这一普遍存在的弊端在俄罗斯表现得尤为突出。随着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为避免破产命运,舆论工具纷纷被寡头集团所并购。在政权支持下暴富起来的这些寡头集团同政权有着血肉联系。在1996年大选中,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叶利钦,对俄共候选人久加诺夫则极尽歪曲污蔑之能事。这是叶利钦能够以微弱优势取得大选胜利的重要原因。舆论工具被权力和金钱所操纵的问题在这里暴露无遗。因此,民主制只是形式上的平等,真正的平等是不存在的,有金钱做后盾从而得到舆论广泛支持的一方无疑处于优势地位,民主选择变成了被金钱操纵的选择。

3.国家政治进程控制在少数人手中。

“精英政治”是世界上包括民主制国家在内的社会普遍现象,因为社会多数人最终要把社会管理的职能交给有管理才干的极少数人。同时社会通过民主机制形成对“精英政治”的制约,以防止出现国家政治进程为极少数人所操纵的失控现象。

但是在叶利钦时代,总统的大权独揽、舆论工具被权力和金钱所控制、权力与“金融寡头”的相互结合,使国家的政治进程实际操纵在以总统为首的极少数人手中。民主制反对极权制所要解决的一个根本问题——人民与政权相分离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以新的形式表现出来。

4.集团利益和地方利益高于社会利益。

社会人群(阶级、阶层和集团)强调各自的利益是民主制的基本特征之一。在相对成熟的社会里,由于社会仅分成少数几个经济阶层,各阶层因社会分工不同而结成既相互矛盾又相互统一的社会统一体,它们之间较容易形成社会的统一意志,即较容易实现社会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妥协。而在俄罗斯的条件下,由于社会严重分化,形成众多的利益集团——官僚的、私有者阶层的、知识阶层的、劳动者阶层的、联邦的、联邦各主体的、军队的、民族的、宗教的,以及以意识形态划分的如亲西方的、斯拉夫主义的、极端民族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民主主义的、平民主义的,等等,不一而足,其表现是政党林立。由于利益差别过大以致尖锐对立,各社会集团只能顽强地表达和捍卫自己的利益,自身利益的实现以损害他人利益为前提,其结果是集团利益和地方利益高于社会整体利益。利益纷争使社会更加涣散,不仅无法形成社会统一意志,而且严重干扰了决策的科学化。

5.社会的腐败。

腐败问题一度是市场经济社会的通病。在发达社会,由于有严格的立法,腐败问题表现得比较隐蔽。而在某些发展中社会和像俄罗斯这样的转轨社会里,腐败几乎成了明目张胆的公开行为,成为严重阻碍社会发展的毒瘤。在俄罗斯,社会腐败表现为:

——官吏腐败。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热衷于“暗箱操作”、大搞权钱交易。政府高层经常爆出腐败丑闻。政府经济部门的官员利用手中的审批权,工商、税务、审计、检察、海关官员和警察(甚至包括交通警)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受贿成风。正像普京所指出:“国家机构的工作组织方式导致贪污和营私舞弊。……任何一道行政门槛都要靠行贿来打通。门槛越高,贿赂官员的钱就越多。”——司法腐败。司法腐败表现为执法人员本身的腐败,具体表现为:执法人员接受贿赂,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以调查证据不足为由使之逍遥法外。在一个混乱、贫困、贪污和盗窃国家资财成风的社会里,要求执法人员独善其身、保持清正廉洁是很难的。

——黑社会猖獗。俄罗斯成为黑社会的天堂。据俄罗斯报刊估计:俄罗斯大大小小的黑社会组织有一万多个,黑社会势力几乎无处不在;在40%~50%的影子经济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控制在黑社会手中。

腐败问题严重破坏了社会公正。强势阶层强者恒强,大到肆无忌惮地窃取国有资财、小到收取保护费的行为在俄罗斯都畅行无阻。而弱势阶层不仅是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牺牲者,而且还要身受官吏腐败、司法腐败和黑社会的进一步压榨,沦入彻底无权的境地。

腐败问题阻碍了俄罗斯社会正常的经济发展:(1)限制了经济自由,阻碍了“文明市场经济”的建设;(2)恶化了经营环境,居民难以安居乐业,投资者裹足不前,俄罗斯经济投资匮乏问题得不到解决;(3)束缚了小企业的发展,使俄罗斯解决就业进而解决贫困的计划无从实现;(4)海关税收、经营税收和个人所得税收大量流失,国家财政长期入不敷出;(5)国有经济亏损情况因腐败的存在而日益严重,进一步加重了财政负担。

我们的看法是:民主制的建立与发展是有条件的,俄罗斯的实例证明,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不可能有健全的民主制;不仅如此,民主制的种种缺陷和弊端还会出现极致化倾向,成为一种“滥民主”,从而严重阻碍社会的进步。

六、社会意识问题和知识分子的作用

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在俄罗斯的十年剧变中社会主流意识所起的突出作用。这种作用实际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社会主流意识对社会发展道路选择的影响,我们在前面所谈过的正是这方面的问题,因此下面不再多言;二是社会意识的滞后对社会发展的影响,这是需要加以说明的问题。另外,作为社会的思想代表——知识分子在俄罗斯社会意识形成和转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如何,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激进变革与社会意识的滞后

俄罗斯用“革命”的方式从苏维埃政治制度迅速过渡到西方式宪政制度,从计划经济制度快速过渡到市场经济制度,从财产公有制一下子走向大规模私有化和私有经济,这是社会主流意识所选择的激进变革。但是,这种社会主流意识产生于苏联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失败,而非产生于西方式宪政制度和自由市场经济在俄罗斯本土的成功实践。换句话说,这种选择产生于对过去的批判和对西方制度的向往,产生于对未来的美好憧憬,而非产生于实践。因此,这种社会主流意识并不知道社会激进变革究竟会带来什么,更不知道人们的意识能否承受这种变革所带来的变化。社会激进变革同时要求人们的意识发生“革命”性转变,否则就会出现二者不相适应的问题。

然而,人们意识的转变或者说人们的意识要跟上制度的变化,必须以制度实践的成功为前提,具体说就是要使人们在制度的变迁中得到好处。只有这样,人们的意识才能认同社会制度的变革,才能防止社会意识的分化,避免由此产生的社会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