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是历史上第一位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皇帝,他凭借着自己的英勇顽强,和自己的谋略善断,最终成长为和他的祖父成吉思汗一样威震八方的勇士。忽必烈在历史上给后人的印象大多都威风凛凛,威震八方,其实他也是一位很仁慈的皇帝。
忽必烈胸怀大志,“思大有为于天下”。为了自己的理想,他积极地学习先进的汉族文化,敢于开拓创新变革祖制。在儒家思想的熏陶下,忽必烈逐渐形成了宽仁厚重的性格,比起历史上那些性格暴躁、喜怒无常的皇帝来,忽必烈要温和得多,他没有因为喜悦和偏爱而赏赐一个无功者,也没有因为发怒乱杀一人。他对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物都具有一定的同情心,因此,特别慎于用刑。
忽必烈曾经对管如德说:“朕治天下,重人命,凡有罪者必令面对再四,果实也而后罪之,非如宋权奸擅权,书片纸数字即杀人也。汝但一心奉职,毋惧忌嫉之口。”忽必烈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在杀卢世荣和桑哥之前,都曾召集大臣和卢世荣、桑哥论辩,诸事落实之后,方才杀人。桑哥当权、最受忽必烈爱幸之时,程钷夫曾上书弹劾桑哥,桑哥怒不可遏,羁留程钜夫,“奏请杀之,凡六奏,帝皆不许”。忽必烈没有因为爱幸桑哥而按他的话去乱杀人。
忽必烈曾经对宰臣说过:“朕或怒。有罪者使汝杀。汝勿杀,必迟回一二日乃复奏。”史家对此话十分感慨,谓“斯言也,虽古仁君,何以过之”。确实,忽必烈为了避免乱杀无辜,想尽了办法,其慎刑仁恕之心历历可见。
李璮叛乱,忽必烈追究其事时,发现一些汉人曾同李璮往来,也意识到一些汉人极力反对蒙古人的统治,但他控制住了自己的感情,仅杀了与李璮叛乱有关的王文统,其余,装作不知道一样,不做任何处理,没有把事情搞得扩大化。
阿合马事件发生以后,他看到了其中汉人反对包目人以至反对蒙古统治的迹象,但他也没有把事情扩大,仅杀了王著、高和尚、张易等人,其余不加追究。后来的卢世荣事件、桑哥事件,忽必烈处理得也很慎重,没有扩大化。就连南台御史上章请求忽必烈禅位于皇太子真金之事,忽必烈也未予深究。实际上,忽必烈要弄清南台御史上章之事,不是很困难的,他不加深究就是不想把事态扩大,比较宽松地处理了似有发展成为政变的大事。
忽必烈不仅对一些大事处理谨慎,就连一些小事也体现出了慎刑的精神。比如,宋将刘整投降蒙元以后,宋朝荆湖制置使李庭芝为了离间刘整与蒙元的关系,特以金印牙符,授给刘整汉军都元帅、卢龙军节度使、晋封为燕郡王等官职。其书被永宁令得到,立即传送于朝,忽必烈令张易、姚枢了解其事。刘整亲自辨明于朝,说自己实在不知。忽必烈听了刘整的话,未加深究,仅让刘整复书李庭芝就算完事。由于忽必烈处理慎重得体,没有激起刘整之变,一直死心蹋地为元朝卖命。
一次,有位牧人盗割驼峰,忽必烈非常生气,下令处死牧人。铁哥听说其事,谏阻道:“生割驼峰,确实残忍,但因此处死牧人,恐非陛下仁恕之心。”忽必烈听了,觉得很有道理,用比较轻的刑罚处理了牧人。这体现了忽必烈的轻刑和仁恕思想。
南宋灭亡以后,江南某些道观仍然藏有宋朝皇帝画像,有位僧人与道士有矛盾,便将其事报告了朝廷。忽必烈初听其事,以为江南人民仍有造反之心,想处以重刑,但又有些犹豫,特以其事征求石天麟的意见,石天麟说:“辽国灭亡以后,辽国皇帝和皇后的铜像在西京一直保存,至今仍然有之,未听说还有这方面的禁令。”忽必烈听了,疑心顿释,对江南道观及人民保留宋朝皇帝画像等事一概不问。
忽必烈对朝廷中的大事和小事慎于用刑,主要基于儒家的仁恕思想,对人具有一定的同情心,就连对一般的老百姓也是这样,遇事处理得都比较宽容。至元二年(1265年),张弘范驻守大名(今河北大名),正值大水,许多村庄房舍皆被淹没,受灾的老百姓无力交纳租税,张弘范遂自作主张,免除了老百姓的租税。有人将其事上奏朝廷,忽必烈欲治其专擅之罪。张弘范请求入见,对忽必烈说:“臣以为朝廷储小仓,不若储之大仓。”忽必烈听了这话,不明其意,忙问:“为什么这么说?”张弘范回答道:“今岁水潦不收,而必责民输,仓库虽实,而民死亡殆尽,明年租将安出?曷若活其民,使不致逃亡,则岁有恒收,非陛下大仓库乎!”忽必烈听了,觉得很有道理,说:“知体,其勿问。”忽必烈赞同张弘范擅自免除民税的做法,既体现了他的轻刑思想,也说明忽必烈具有一些爱民、惜民之心。
仁德之心可以获得拥护,只有心怀仁德的人,才能够真正得到人才的辅助。仁德之心能够获得信用,只有心怀仁德,才能够让别人信任的同时,懂得用人。这就是所谓的敬人者,人恒敬之,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我们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一定要常怀仁德之心。